物业工程部上墙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1.0发电机房重地,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2.0发电机应处于随时投入运行状态,市电停电时,确保发电机迅速投入发电和送电。
3.0每月试开发电机一次,开机前应检查水、机油、柴油等,试机时间为10分钟。试机时,要检查电气部件、接触器、继电器、连接螺丝以及发电机、柴油机的主要部件,并按要求填写保养检查记录。
4.0柴油机启动用蓄电池,应及时充电保证足够的电压,并应经常清扫保持蓄电池的清洁。
5.0发电机组运行时应注意柴油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检查油温、油压、水温、电压、电流、频率,做好记录。
6.0保持发电机组的清洁,保持机房的环境清洁卫生。
7.0机房内禁止堆放和发电机无关的物品,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0发电机油箱内必须储备2/3的油量,并且还应有1-2桶油储备。
9.0机房内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材1-2个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