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结构维修管理规定
楼宇结构及维修管理规定
(一)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篷、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屋棚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如发现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现象,应即通知单位上层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混凝土爆裂;
2、楼梯边的栏杆松脱;
3、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4、内外墙抹灰脱落。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住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