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工程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贯彻落实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预防操作人员高处坠落、脚手架倒塌、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用脚手架工程。
2.职责
2.1施工总承包单位
2.1.1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搭设脚手架和各类操作平台;
2.1.2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各分包单位的各类脚手架搭拆审核、申报手续;
2.1.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工作;
2.1.4负责组织检查各分包单位的脚手架、操作平台及其各施工部位的安全措施;。
2.2分包单位
2.2.2企业安全部门每月、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和架体安全防护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
2.2.3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脚手架的安全状况和操作平台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各班组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2.2.4架子工班组按施工进度及时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架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完毕后要由搭设班组、使用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等最少三人以上签字验收。
2.3监理单位
2.3.1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及操作平台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3.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脚手架的搭拆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3.3监理单位对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施工安全管理负有监理责任;
2.3.4监理单位负责对脚手架工程的检查,发现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3.脚手架的管理
3.1脚手架材质的要求
3.1.1脚手架钢管必须使用无锈蚀、无焊接、无变形的直径为sc48,壁厚为3.5mm的同一规格的焊管,材料必须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的要求。
3.1.2钢管扣件应使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重量不低1.2kg,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
3.1.3脚手板可使用钢、木、竹材料制作,钢脚手板应符合国家标准《炭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并有防滑措施;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国标《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规定(200mm宽、50mm厚、长度不小于2m)。
3.1.4脚手架杆底座、垫木。垫木应采用(200mm宽、50mm厚、长度不小于两跨,且不小于2m)的木材;底座应采用150×150×10mm的钢板,在中心点焊接长度100mm钢柱或套管制作。
3. 1. 5所有建筑物外脚手架,必须按双排脚手架搭设。
3.2脚手架的方案编制和审批
3.2.1编制搭(拆)脚手架专项方案内容要全面,措施安全、可靠,可操作性强,绘制的脚手架搭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连墙件和剪刀撑必须符合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3.2.2在搭拆脚手架前,作业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请脚手架搭拆作业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3操作人员上岗条件的要求
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的登高搭设的架子工上岗证,并且身体健康、无恐高症、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
3.4脚手架施工技术要求
3.4.1脚手架在搭设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要容全面、有针对性,必须针对脚手架的搭设方法、要求及操作人员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书面交底双方签字确认,而且具有可操作性;
3.4.2脚手架的基础要夯实、平整,然后铺设200mm宽、50mm厚、长度不少于两跨的通长垫木,再在垫木中心按照尺寸弹立杆位置线(立杆间距1.5米),放置钢板底座;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底座和垫木上,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并且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各接头的中心至主结点的距离不得大于步距的1/3。架体上的扣件螺丝必须拧紧,严禁用其他材料绑扎,更不能钢木混搭。
3.4.3搭设第一步脚手架时,应每隔5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设置可靠后方可拆除,在搭设完一步架后,立即按要求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可按方案二步三跨或三步三跨成“矩形”或“梅花形”进行设置,脚手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且高出操作层1.2米或一步架。
3.4.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纵向在上横向在下,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标高上时必需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伸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4.5架体剪刀撑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转角处必须设置剪刀撑),中间每隔15m设置一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大于6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 60°之间,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并且不少于3个扣件,端部不少于100mm。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
3.4.6主结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3.4.7脚手架在塔设时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3.4.8立杆接头必须采用对接, 严禁搭接。
3.4.9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4.10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4.11对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
3.4.12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4.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3.4.14拆除脚手架时严禁将各构配件抛投到地面。
3.4.15剪刀撑、横向斜撑塔设应随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3.4.1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
4.上人斜道的搭设
上人斜道搭设宽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比为1:3,斜道转角处应设置休息平台,平台宽度不小于斜道的宽度,在斜道上每隔300mm设置50×30mm的防滑条一道。斜道及平台内侧边设置180mm的挡脚板,斜道两边1.2m高的位置设置扶手,并在距斜道平面上方500-600mm处设置一道横杆。上人斜道要与脚手架分开设置且必须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对安全网的要求
5.1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设置要求
5.1.1密目式安全网在使用前必须要三证齐全,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 c㎡,网体各边缘固定眼距离不大于400mm,密目式安全网进场时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并将样品封存,送到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张挂在脚手架的内侧,上下边用专用尼龙绳与大横杆缠绕固定在一起,左右的接缝也必须用尼龙绳连接,封闭必须严密平整;
5.2水平网(大眼网)要求及设置
5.2.1大眼网要用耐候性强的材料制成,同一张网的同种材料、规格和制作方法须一致,外观要平整;
5.2.2网的宽度不小于3m(1.5m),重量不超过15kg(8kg),菱形或方形网目,网目边长不得大于80mm;
5.2.3网体纵、横向应设有筋绳,筋绳分布应均匀合理,边绳与网体连接必须牢固,筋绳固定端长度应不小于0.8m,横向相邻两系绳间距应不大于0.75m,网长度方向中间部位(3m网设3根筋绳、1m网设1根筋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