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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管理规定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出电控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工作完毕后应将电控试验区门锁好(或挡好入口遮拦),防止外人误入而发生危险。严禁擅自开启配电柜门及跨越安全遮拦,严禁单人在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试验区内配置的安全、操作用具及灭火器材执行定置摆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和擅自改变存放位置。
3.试验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内进行工作(或工作完毕离开)时,须持有《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命令票》,待办理好工作许可(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进入或离开。
4.试验人员工作中进出电气设备试验区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在试验区内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执行电气试验区各种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电气试验区前应检查和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进入试验区其它工位。
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安全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6.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前,工作人员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10及以下(13.8) |
安全距离(m) | 0.70 |
电压等级(kv) | 10及以下(13.8) |
安全距离(m) | 0.35 |
9.外来及外单位人员进入电气试验区须有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安全用电管理人员陪同,须走安全通道并严格遵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试验人员在试验工作中,突遇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应在采取本岗位应急处置安全措施后,及时撤离现场至安全地带,并配合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处置,但不得进入事故或故障现场。
1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正在进行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时,严禁试验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
12.电气试验区内不准睡觉、开会、休息和堆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或做其它事情。
第2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组工作职责
1.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领导下,由生产科配合监督检查电气设备试验区执行四个体系认证、安全标准化、6s管理的落实工作。
2.严格按照《伊滨区电液基地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执行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电源的停送电倒闸操作。
3.负责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电源的故障及事故处理操作。
4.负责按规定巡视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的电源设备,并做好巡检记录。
5.发现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的电源设备的运行缺陷应计入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解决。
6.全程参与电气设备试验工作。
7.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8.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组工作范围:所有在试验区的高低压电源设备、控制设备、调试设备、待调设备、试验用工器具、办公用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用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