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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文化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3

工地文化建设管理规定

工地文化建设管理规定

一、目的

依托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和华电青岛发电公司的企业文化,提升各参建单位的凝聚力,增强各参建单位之间的竞争力,创造和谐高效的施工环境,展现青岛三期工程良好形象,创建一个创新、绿色、景观、和谐的工地,促进整个工程按质保量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三、工地文化建设目标

1、倡导绿色环保,共建碧水蓝天。

2、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地形象。

3、关爱职工健康,体现人文关怀。

4、共建团结和谐的工程氛围。

四、工地文化建设目标分解

1、倡导绿色环保,共建碧水蓝天。

1.1施工现场垃圾管理。

1.2规范施工弃土堆放。

1.3施工现场抑尘管理。

1.4施工现场降噪管理。

1.5施工现场废水管理。

1.6施工现场废气管理。

2、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地形象。

2.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2全厂绿化管理。

2.3 现场区域形象建设。

2.4 交通、车辆管理。

2.5 恶劣环境下现场形象保持。

2.6 人员着装。

2.7 对外宣传。

3、关爱职工健康,体现人文关怀。

3.1人员体检。

3.2定期消毒。

3.3安全用品发放。

3.4设置人性化施工设施。

4、共建团结和谐的工程氛围。

4.1言语、行为规范。

4.2开展文体活动。

4.3推行首问负责制度。

4.4遵守劳动纪律。

五、实施办法

1、倡导绿色环保,共建碧水蓝天。

1.1、施工现场垃圾管理

1.1.1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随意排入海域。

1.1.2高处作业各层(如汽机房、锅炉、煤仓间等)要设置专门垃圾通道,严禁从电梯井或预留孔洞向地面抛洒垃圾。

1.1.3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1.4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与办公活动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共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类进行分类存放,存放设施样式、标识按《华电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图册》执行。

1.2、规范施工弃土堆放。

1.2.1工程施工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建筑土石方严禁倒入海湾。

1.2.2运土车辆应进行遮盖,运送前车轮进行清扫,避免运输过程中对沿路进行污染。

1.2.3施工弃土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地点堆放。对已堆放弃土应进行定期洒水,防止扬尘。

1.3、施工现场抑尘管理

1.3.1现场道路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其他施工道路应提前进行硬化处理,确保坚实、平坦、清洁、畅通。在工地入口处,设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扫,保证出场车辆的清洁。

1.3.2清运渣土等的车辆用蓬布密封,以防遗洒。

1.3.3水泥、白灰等易起尘施工材料全部采用袋装,放在封闭库房内,以防粉尘飞扬。

1.3.4各标段负责对区域内道路、施工场地等设专人定时清扫、洒水抑尘。

1.3.5 喷砂等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采取隔离措施,禁止在开放场地进行作业。

1.4、施工现场降噪管理

1.4.1合理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于高噪音设备在现场搭设防护棚,小型设备设在楼层内的房间内进行操作,施工机械进场后必须先试车,确定润滑良好,各紧固件无松动,无不良噪音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过程中定期检查。

1.4.2运输材料尽量安排白天,减少夜间运输机械噪音。

1.4.3对参建人员实行教育,夜间不得大声喧哗,施工时轻拿轻放,严禁敲打物体。

1.4.4尽量避免夜间使用高强度照明设备施工。

1.4.5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降低污染。

1.4.6设立噪音监测点配置声级计对施工产生的声量进行监测,定期噪音监测,发现噪音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1.4.7调试过程噪声污染:锅炉点火冲管,安全阀整定,疏水排放等过程,需在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中体现噪声控制措施。

1.4.8中高考期间施工按照城市有关规定执行。

1.4.9严格控制夜间高噪音、强光设备的作业时间,规定高噪音设备在夜间作业不得超过22:00。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的噪声、噪光超标施工,应事先向环保部门申报。并提前贴出安民告示,以取得相邻单位及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1.5、施工现场废水管理

1.5.1现场排水沟及沉淀池要绘制排水沟平面布置图,排水量要科学计算。污水沉淀池:承包商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应根据特性进行化学处理。

1.5.2混凝土搅拌站及搅拌机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对搅拌站、搅拌机所处的场地进行硬化,并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进行重复利用,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1.5.3浸泡砖场所设在搅拌机旁,利用经沉淀后的搅拌机废水浇砖,浇砖后的废水仍排入沉淀池。

1.5.4抹灰工程的用水,采用加压泵将水打向各楼层,在每个施工层均设置一个大水桶,用于接水。各施工班组用喷雾器向墙面及需养护的抹灰面浇水,以保证无多余水流向地面。

1.5.5楼地面工程用水:楼地面工程所产生的污水在本层收集后,用手推车由电梯运下,并倒入沉淀池内。

1.5.6现场锅炉碱洗、酸洗时产生的含碱、酸的废水,必须经中和处理后,ph 值达到 6-9 后方可排放。

1.6施工现场废气管理

1.6.1食堂内的火灶尽量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1.6.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

1.6.3油漆和稀释剂要密封保存,防止挥发,并采用环保型油漆。

1.6.4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的场所装设通风装置和排气设施。

2、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地形象。

2.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2.1.1道路

生活区、办公区和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都是混凝土路面,并构成环形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规程的要求;道路两侧应形成排水坡度,并用砂浆抹面;临时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成。承包商根据工作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并铺沙石保持平整和清洁。

厂区主干道两侧按华电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图册统一设置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等。

道路两侧修筑排水沟,全厂区排水系统必须保持畅通。厂区道路及两侧排水沟道应进行日常清洁维护,保证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主干道及附近区域严禁长时间堆放物资。

2.1.2现场宣传牌

2.1.2.1厂区主要出入大门口,由建设单位指定位置,统一设警示牌,工程标志牌,内容包括工程目标、工程概况、工程进度、施工总平面布置、工程鸟瞰图、各参建单位简介等。

在各承包商主要施工区域主入口设置“六牌二图”(工程简介牌、施工承包商简介牌、工程责任牌、方针目标牌、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牌、安全无事故计数牌、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示意图);在参建单位办公区域前设置“六牌一图”(承包工程简介牌、施工承包商简介牌、方针目标牌、工程责任牌、工程告示牌、单位标示牌、平面布置图)。标志牌实行定置化管理,应符合华电标准化配置规定,力求统一美观、体现工程和企业特色,并征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批准。

2.1.2.2施工现场制作的宣传牌(工程简介牌、施工承包商简介牌、工程责任牌、方针目标牌、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事项、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示意图)以及质量、工期、企业文化、企业视觉识别策划等宣传牌统一标准尺寸为4×6m,内容使用喷塑图,框架用钢管焊接制作,采用铁皮密封,下方固定采用水泥墩浇筑固定,每块标牌上方增加两组投光灯。宣传内容应突出工地特色,反映各施工承包商的企业特点。

2.1.2.3办公区至组合场地、设备材料堆放场地、主厂房、锅炉等施工场地道路两旁设置安全警句牌,尺寸高1米宽1.5米;

2.1.2.4 现场需制作宣传栏、违章曝光栏;

2.1.2.5围栏上挂设宣传牌,内容使用喷塑图,尺寸高1.4米宽2米。

2.1.2.6车辆限速牌和路标:现场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特殊车辆不得超过5 km。

2.1.2.7路标主体采用铝型材,面板是铝塑板,文字及标识采用反光膜。

2.1.2.8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现场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范围,并挂设责任人标牌。

2.1.2.9所有图牌支撑框架本着坚固、美观、节约的原则选用材质。

2.1.3安全围栏

施工区域、危险区域以及贵重设备和材料露天存放时,应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各单位规定统一样式,保持色彩一致,高度一致。

2.1.4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须用木板搭设,并加木质防滑条)、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挂牌标识。现场主要斜形走道入口,应加设有人性化色彩的安全通道门楣。

2.1.5安全标志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布设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紧急救护联络体制、紧急消防联络体制标志。

2.1.6设备材料堆放管理

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并垫有碎石子层,地面保证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码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现场全部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搬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制度。特殊情况下,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时间亦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

2.2全厂绿化管理

2.2.1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施工区适当进行绿化,专人负责管理。

2.2.2工程建设期间应结合工程进展有计划实施绿化。原则上在重要工程节点前应完成相应区域的绿化工作。如厂前区投用前应绿化完、电气倒送电前升压站及a排外受电区域应绿化完、化学水区域在出净化水前应绿化完、煤场上煤前煤场区域应绿化完,真正做到工程绿化零缺陷。

2.2.3具备条件的区域应及时种植花草,恢复植被;通过对项目建设区植被恢复及绿化建设,使工程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防治责任范围内充分开展绿化,使植被恢复指数达到94%以上。

2.2.4厂区除硬化区域(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等)外,对裸露土地均应考虑种植树木、绿篱及草坪等,厂区绿化率应达到15%以上。

2.3现场区域形象建设

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区划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区、生活区、建筑施工区、安装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等区域。模块区主要由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绿化带等分隔而成。

施工区域化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如: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安装组合、配制场,土建预制厂,主厂房施工区,锅炉安装区,烟囱、电除尘、脱硫施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按要求悬挂六牌二图,实行定置管理。

厂区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先期修筑成厂区围墙,便于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增强厂区亮度。

2.4 交通、车辆管理

2.4.1凡对道路有破坏作用的施工机械,如履带式施工机械或单重超过五十吨的机械,不得在已修好的混凝土正式道路上行驶。必须行驶时,要采取可靠的路面保护措施。

2.4.2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严禁无证驾驶各种车辆。

2.4.3车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超载、超宽,严禁客货混载。

2.4.4 为保证道路畅通,严禁任何车辆在施工道路上长期停放(除施工必要时)。

2.4.5 厂区实行交通管理,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对驶入厂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不得超过5公里。

2.4.6 厂区实行车辆出入许可证制度,对各单位需要出入的车辆核发通行证,无证车辆一律不准在厂内行驶。

2.4.7 现场车辆,必须避让行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鸣笛、超车。在上下班时间,人员密集处禁止车辆通行。

2.5 恶劣环境下现场形象保持

2.5.1各单位应关注天气变化,重视雨、雪、大风环境下现场形象的保持。

2.5.2现场排水沟道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雨、雪后,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理工作,在建筑物入口,应设置格栅板、地毯等去泥、去水设施。大风天气前,对现场易扬浮的施工材料应采取遮盖等方式进行处理。

2.6 人员着装

2.6.1各参建单位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季节统一着装。

2.6.2安检人员,除统一着装外,还应有其他明显标志。

2.6.3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出入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及临时出入证。

2.7 对外宣传

2.7.1各参建单位,要对工程中的重要工序、重要部位、重要事件进行图片、文字以及声像纪录。

2.7.2各参建单位,应在建设单位的统筹安排下,积极进行对工程有利的对外宣传工作。

2.7.2.1在施工区域及办公区域各出入口处,设置宣传展示专栏。

2.7.2.2在施工区域适当处设置标语牌、宣传横幅。

2.7.2.3以工地简讯形式,将工程图片、文字以及声像纪录等资料对外宣传。

3、关爱职工健康,体现人文关怀。

3.1人员体检

各参建单位,必须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如高空作业人员、餐饮从业人员等)必须进行针对性的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定期消毒

各参建单位,必须对办公场所、宿舍、餐厅、活动场所、公用厕所等进行定期消毒,并派专人负责清扫工作。

3.3安全用品发放

各参建单位,必须发放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4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固定和临时性厕所、饮水休息处、医疗场所等。

4、共建团结和谐的工程氛围。

4.1言语、行为规范

4.1.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1.2在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

4.1.3工作中,尽量使用普通话,书写要工整。

4.1.4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1.5不得打架斗殴。

4.2 开展文体活动

4.2.1在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评比活动。拟采取下列几种形式:

4.2.1.1在工地开展qc小组活动、进行岗位培训、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使参建人员在学习中增长技术知识,在活动中发挥才智,在劳动中受到教益。

4.2.1.2为了密切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大家共同的活动,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消除某些抵触情绪,增强相互间的沟通信任,在工地开展一些内容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来密切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使其形成一个紧密连接的施工集体,确保工程高质量按期完成。

4.2.1.3通过黑板报、标语牌、工地广播、工地简讯等这些生动有形的思想工作途径,培养参建人员吃苦奉献精神,鼓舞参建人员顽强拼搏斗志,激发参建人员劳动热情,有利于促进施工生产任务在高质量无安全事故下的圆满完成。

4.3 推行首问负责制度

4.3.1凡接到来访、来电等办理业务对象,在申请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时,与之接触的第一个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办责任部门(人)。

4.3.2执行要求

4.3.2.1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首先受到询问的工作人员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经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4.3.2.2首问负责部门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做到:

①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

②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

③可用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

④转告有关的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4.3.2.3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相关规定,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给予对方一个准确的解答。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 答复、介绍和指引时,首问负责的同志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努力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

4.3.3责任追究

各单位参建人员要认真执行好首问负责制。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业务办理过程中,应杜绝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否则一经查实,应按相关规定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4.4 遵守劳动纪律

4.4.1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急事,需向相关负责人事先请示。

4.4.2不得擅自离岗。

4.4.3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前,应指定专人代行职权,并得到建设单位工程分管领导的批准。

4.4.4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窜岗聊天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活动。

4.4.5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不得消极怠工。

4.4.6不得侮辱、谩骂部门领导及其他同志。

六、职责

1、建设单位

1.1建设单位负责工地文化建设的整体策划和实施过程的组织领导,并按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进行监督、指导。

1.2委派专人负责工地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

1.3 对监理公司、施工承包商等工程参建方进行绩效考核。

2、监理公司

2.1按建设单位授权负责工地文化建设的协调、控制和监督、检查。

2.2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管理目标及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3定期组织检查,监督检查工地文化建设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3、施工承包商

3.1施工承包商按照工地文化建设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地文化建设管理、实施措施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落实辖区内工地文化建设的实施和管理。

3.2保证工地文化建设所需资金的投入。

3.3按规定配备合格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3.4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开展工地文化建设自我评价工作。

3.5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组织的工地文化建设检查,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各参建单位需督促本单位外来人员遵守本管理办法。

七、具体奖罚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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