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地产中介分行广告管理规定
地产中介公司分行广告管理规定
(一)广告制作:
1、各分行按月做出广告计划表。原则上由分行经理制作广告,经分行经理授权,资深业务员也可代表分行经理制作。
2、广告必须于广告刊登日2天前出初稿,并由分行经理签字确认。
若该次广告未提前2天于广告刊登定稿,则取消该分行的广告资格,由另一分行替补,且该分行经理罚款50元。
3、经理校稿时须认真负责,严禁出错。广告刊发后,凡非报社印刷原因,千百万发布信息错误或过时失效的,责任人将按该条款信息的广告成本等额赔偿。
4、广告明细由分行经理统一安排员工轮流制表,制作人员须严格按表格要求填定准确、详细,并于广告前一日将明细表复印分发到人手一份(含分行经理),如未按时完成,则取消其本次接听广告资格。
5、分行经理于广告前一日抽查熟盘效果,不熟盘不得接听广告,否则对其处以罚款20元;区域经理要定期对所辖分行广告进行抽查,如发现上述情况,则对该分行经理处以罚款50元/次。
6、各区域经理或总监需承担最终审核本区域广告的责任,避免重盘或错盘情况发生,广告审核一定要区域经理或总监签字确认。若发生错误则区域经理、总监承担相应责任。未经区域经理签字刊发的,由责任人承担广告费用。
7、橱窗广告固定每周日进行更新,秘书负责设计打印。
(二)广告接听、统计
1、接听广告电话以谁先接起(即见绿灯)为准。
2、广告求购、求售情况由秘书负责统计(含夜电)、分析后,并于广告次日12:00前将《日广告效果统计表》;每周一上午将《一周广告效果统计表》;每月月初二号将《月广告效果统计表》交予区域经理。
公司网上放盘,每月15-30日前必须更改一次,由分行经理提供盘源表单,e-mail到it部代为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