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设备零配件领用管理规定
1、因生产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凭工具卡向仓库借用,无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工具卡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仪器和专用工具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日归还,需要连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配备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工具(用具),由班组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正常损坏的,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交旧换新。
4、领用设备零配件要办理领用手续,报生产部审批。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以旧换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备到班组),必须出具借条,经中转库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备到班组、个人生产工具)、设备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丢失或人为损坏,论质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