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置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
1、本办法所指'车辆'即公司配置的各型汽车。
2、本规范所指'管理'即对上述车辆的购置、保险、派车、借调、驾驶人员、培训、油票、行车、
停车、修理、事故、费用报帐、统计、报表、档案等工作的管理。
二、车辆配置
为确实保证公司领导、部门和员工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根据在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不同需要,适时制定和调整公司车辆的配置办法。
三、车辆分类
1、'专用车'指总经办无权调派、并有专职驾驶员的专用车辆。
2、'专控车'指公司同意用车人在工作日上下班代步用车。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调派安排,由代步用车人或公司指定驾驶员驾驶的半公用车辆。
3、'公务车'指工作时间、节假日、下班时间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调派安排,由公司指定驾驶员的公用车辆。
四、行车规定
1、行车前,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制动、方向、传动装置、轮胎、机油、水箱、刹车油等
影响行车安全的部件,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若故意拖延维修时间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或机械性交通事故,均由该车驾驶人员负全责。每周一次对车辆进行内、外清洁消毒。
2、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变道超车,强行超车和不利于安全的路段超车,严禁超速
行驶,严禁各类违章,若因人为所造成的一切交通责任所导致的罚款、扣分一律由违章者承担全责。
3、行车后,必须再检查一次车况,如有异常必须立即报告总经办。
五、停车规定
1、除专用车或公司领导用车夜间可停放在其住处,公司公务用车24小时一律停放在公司办公地停车场或指定停车场。
2、外出停车:均应停放于正规停车场。
3、特殊停车:因公在外加班加点工作太晚,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可以停回家,但不得擅自停放在非正规停车场,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车辆用油
1、公司车辆用油原则上应在本市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行车除外)。
2、驾车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油量情况。
3、每月底由总经办对各车辆行驶里程及油耗、油费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制统计报表,汇总于行政费用统计报表中
七、维护、保养
1、驾驶员应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排除。
2、驾驶人员应随时保持车内整洁,车容整洁。出车后应将车擦拭干净。
3、每日早间行车前应将车发动预热后方可行驶,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
4、美容保养:指打蜡、抛光、除菌、内堂吸尘等。
八、报修程序
1、维修前,由该车管理责任人填报'车辆维修报审表',经总经办审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再送修。
2、维修中,严格按审批事项进行维修,实行专人负责(报修车辆管理责任人)送修、监修、检验、出厂签字、接手出厂等,以明确相关责任。
3、维修后,应及时如实按公司规范表单进行登记,以备存查。
九、车辆借调管理
1、各公司特殊情况需借用公司领导专车或公用车,应提前(领导专车需提前两天)告知总经办,经总经办同意或协调后进行派车。
2、借用专用车时,必须由各车专职驾驶员行驶。
3、借用各公司公务车时,原则上必须由各公司指定驾驶员行驶,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及时填写'借车登记表'(见附件二)。归还车辆时注意车辆清洁、油耗情况、车内物品。
4、借用专用车辆前,需填写'车辆借调单'(见附件一)。
5、其它相关车辆管理规定遵照原《车辆管理规范》之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