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绞车管理规定
1、调度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两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挡车器(倾斜巷道),有地辊,有躲避硐,有声光兼备信号;两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落实,绞车检修制度落实”。
2、司机(接车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五不开”即:设备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符合规程要求或打结断丝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不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
3、绞车钢丝绳绳径不得低于绞车的标定值,长度不得少于75米,绳头卡子用三个。
4、接车场要安装声光信号三套,安装在以接车台为中心左右30米处的醒目位置,声光信号,必须完好有效。
5、调度绞车运行时,绳道及牵引车辆运行范围禁止行人,或有人从事其他工作。
6、调度绞车的使用原则上是谁管理谁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外单位的绞车时,应和该单位进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7、调度绞车安装必须牢固,防护装置完好,安全制动可靠,钢丝绳在滚筒上必须保持有三圈余量。
8、调度绞车的保养与维护
(1)使用调度绞车的单位必须健全以下制度:
调度绞车操作规程;调度绞车巡回检查、检修、维修保养制度;调度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2)凡使用调度绞车的单位都要认真填写、保存一下记录:
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钢丝绳检查、更换记录;电气、机械故障记录。
(3)使用中的调度绞车要符合完好标准,轨道符合轨道兆年,机械电气维护人员要经常保持设备、电气、信号、安全装置、地辊、道床处于完好状态。
(4)调度绞车定期进行检修。
(5)钢丝绳每天要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使用中的钢丝绳直径不小于φ15.5mm,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达10%,或绳径缩小到10%,以及锈蚀严重,外层钢丝绳松动时都必须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