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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4-06 13:08:07 查看人数:43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

第1篇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评价,提高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依据

《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规定;

项目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

项目部对所有相关方的管理承诺。

第2篇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参加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协助工程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六、参加工程安全文明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程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八、督促并协助工程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十、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十一、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二、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工程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3篇 工人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三、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四、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五、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六、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不乱扔、不随处吸烟。

七、认真参加安全文明环保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文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八、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九、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监督与指导。

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4篇 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策划书范例

1总则

1.1 目的

安全与质量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本项目工程的系统复杂、专业面广、施工现场面积大,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了预防危险、减少事故和污染,实现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目标,特编制此策划书。

1.2 依据:

(1)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手册、程序文件gefb.oshms.ems-2002 b版)。

(2)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gefb.ose1-2002 b版)。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4)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996-01-01)

(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部分dl5009.1—92)

(6)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7) 《广东省电力××常用安全设施标准及实施指南》

2方针、目标:

2.1安全卫生、质量、环境方针: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精心施工,用户至上。

爱护环境,减少污染。遵守法规,持续发展。

2.2目标: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① 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实现人身因工重伤、死亡“零”目标。

② 杜绝群伤事故,轻伤负伤率全公司不超过3‰。

③ 杜绝高空坠落、坠物事故。

④ 不发生损失3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事故(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和安装设备)和负同等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⑤ 消灭火灾事故。

⑥ 杜绝饮食健康集体中毒事故。

⑦ 施工用电管理规范。

⑧ 文明施工达标率90%及以上。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二○○二年七月一日

批准:审核:编制: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环境管理目标

①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② 选用环保材料,逐步减少污染物。

③ 废水、废液处理符合国家标准。

④ 节省纸张,减少资源消耗。

⑤ 逐步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降低噪声污染。

⑥ 废油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广电××安装公司××项目部

二○○二年七月一日

批准:审核:编制:

3 组织机构

3.1 成立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项目分部成立以李福东项目经理为首,以创优良样板工程为目的的健康安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李福东

副组长:陈金标、陈瑚、林潮新

组员:沈志辉、王波洋、姚仁华、黄飞龙、马扬育、林家城、钟伟强、杜引云、曾源辉、陈作兵、甘焰成

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策划,落实安全资源和安全考评。

3.2 成立安全监察执法队

安全监察主任:林潮新

队员:沈志辉、林潮新

安装监察执法队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察执法工作。

3.3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构网络。

详见网络图

4 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职责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人,本项目部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组织责任人负责组织宣传检查,执行人负责贯彻执行。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一览表

序号

职责名称

组织责任

执行责任人

1

项目部经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李福东

2

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陈瑚

3

项目部总工程师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陈金标

4

项目部安全监察主任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陈瑚

林潮新

5

项目部工程部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林潮新

沈志辉

6

项目部行政部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曾源辉

7

项目部计财部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杜引云

8

项目部物资部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钟伟强

9

项目部分公司经理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沈志辉

分公司经理

10

项目部分公司技术主管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分公司经理

分公司技术主管

11

项目部分公司技术人员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分公司经理

分公司技术人员

12

项目部班长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分公司经理

班长

13

项目部员工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职责

班长

员工

5 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行为,使管理工作内的各项活动无缝衔接,各项管理工作之间有机联系,最终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全范围覆盖,全过程贯彻于本项目的各项活动中,本项目拟制定并贯彻执行以下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主要制度一览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全员安全教育制度

2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制度

4

危险因素、环境因素控制与计划及管理制度

5

班组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6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制度

7

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8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9

高处及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

大型机械运行管理制度

11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3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4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5

食堂卫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6

劳动保护用品检验制度

17

工器具检验制度

18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 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火电施工系统复杂,专业工种多,场面浩大,各专业所用设备机具的危险程度不同。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是保障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最基本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学习资料等。

6.1 安全防护措施:

项目部拟完善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一览表

序号

安全防护用品名称

数量

发放办法

1

安全帽

160

每人1顶

2

安全带

80

按需

3

安全网

按需

4

安全栏杆

按需

5

工作服

160

每人1套

6

电焊面罩

50

按需

7

劳保眼镜

50

按需

8

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棒

5

按需

9

速差自控器

6

按需

6.2 安全施工方案

为了确保安全工作技术上可行,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时,必须同时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部要求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重要工序或主要吊装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技术方案,以下是本项目部专项技术方案一览表。

主要专项技术方案一览表

序号

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

实施单位

1

75t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2

50t门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3

40t门式起重机安装验收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4

水冷壁组合安装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5

汽包安装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6

锅炉水压试验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7

锅炉酸洗方案

锅炉分公司

锅炉分公司

8

点火冲管方案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9

汽轮机安装方案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10

发电机安装方案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11

汽机油循环

汽机分公司

汽机分公司

12

厂用电受电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3

发电机耐压试验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4

机组整组启动方案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5

主变压器安装方案

电仪分公司

电仪分公司

16

氧气、乙炔集中供气方案

总工

锅炉分公司

6.3 安全操作规程

按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是提高设备效率,避免发生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的最基本措施之一,各班组要针对本班设备、机具的特点,经常开展学安全操作规程的活动。以下是本项目主要设备、机具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

主要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一览表

序号

操作规程名称

备注

1

75t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2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3

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4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5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6

卷板机操作规程

7

逆变焊机操作规程

8

硅整流焊机操作规程

9

交直流焊机

10

焊条烘干箱

11

角向磨光机操作规程

12

管道内磨机操作规程

13

管牙机操作规程

14

卷扬机操作规程

15

潜水泵操作规程

16

管道切割机操作规程

17

卧式车床操作规程

18

牛头钻床操作规程

19

摇臂钻床操作规程

20

滤油机操作规程

21

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22

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23

水压机操作规程

24

台式砂轮机操作规程

6.4 安全学习及记录资料

安全学习工作常抓不懈,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持续预防安全事故的基本途径。有关资料显示,绝大部分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正是领导者和操作者的粗心大意才酿成事故。因此,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安全学习常抓不懈,安全记录规范完整是本项目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安全学习及记录工作,本项目拟提供以下学习资料及记录表格(由负责人统一到工程部资料室领取)

学习资料及记录本一览表

序号

资料或记录本名称

数量

组织办法

1

《电力建设安技》月刊

1

安监主任组织分公司以上领导学习

2

《电力安全技术》中的班组园地

20

安监主任复印后发给各班组

3

《事故快报》

5

分公司经理组织分公司负责学习

4

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按需

分公司技术主管到资料室领用后组织操作者学习

5

班前活动记录

20

各班兼职安全员到资料室领用

6

班组学习记录本

20

7

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

1

安监主任记录

7划分责任区,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改善文明施工现象,项目部拟将施工现场划分成七大责任区,将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实给各部门及分公司管理。各分公司需将责任区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班组。以下是分公司级和班组级责任区一览表。(附分公司责任区分布图)

分公司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单位

责任区内容及范围

锅炉责任区

1、锅炉组合场龙门吊轨道内侧;2、锅炉本体及其以下的地面部分;3、煤仓间;4、球磨机间;4、班房及其周围3米范围内;5、输煤系统及其沿线。

汽机责任区

1、汽机房及其各门前5米宽范围;2、除氧间及楼梯;3、阀门检修间;4、班房及其周围3米范围内。

电气责任区

1、变压器区;2、升压站;3、班房周围及其它米范围内;

焊接责任区

金工车间

物资责任区

1、龙门吊轨道外侧与铁路下山坡间;2、煤场物资堆放场;3、其它设备及材料堆放区内。

工程部责任区

1、起重运输设备停放场;2、起重班及其周围3米范围。

行政部责任区

1、生活区;2、生活区与工地间道路;3、项目部办公室及其周围。

锅炉分公司班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班组

责任区范围

钢架班

加热面班

机动班

起重班

汽管分公司班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班组

责任区范围

汽机本体班

汽机管道班

汽机化水班

汽机辅机班

汽机阀门班

电仪分公司班级责任区一览表

责任班组

责任区范围

电气高压班

电气一次班

电气二次班

电源班

热工一班

热工二班

8 统一标准,现场的宣传和标识

宣传和标识由项目部按标准统一制作。标识按用途分为:(1)外部标识;(2)内部标识;(3)设备材料标识。

8.1外部标识

主要用于施工现场总体形象宣传,单位工程及成品保护标识,采用蓝底白字,填入内容红色。

现场拟布置外部标识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数量

布置地点

备注

图三

总体形象标识

1

办公室前

图五

单位工程标识

按需

每个单位工程附近

图六

规章制度标识

2

组合场入口及生活区入口

图七

固定式标识牌

1

加工场主干道上

图十

成品保护牌

按需

重点成品显著位置

8.2 内部标识牌

主要用于办室室、会议室张挂的机构网络图,岗位职责、安全职责、规章制度等,采用白底红字。

现场拟布置内部标识一览表

编号

标识名称

数量

布置地点

备注

图十六

项目工程机构网络

1

办公室

图十六

项目工程安全网络

1

办公室

图十六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图十五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项目安监主任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分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1

办公室

班组组长安全职责

20

各班房

员工安全职责

20

各班房

8.3 设备及材料标识牌

用于各种设备、材料、小机具等的标识,采用蓝底白字,填入内容用红字。

拟布置设备、材料标识牌一览表

编号

标识名称

数量

布置地点

备注

图十一

设备标识

1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图十二

机具标识

3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图十三

消防标识

2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图十四

材料标识

100

按需

物资部负责

第5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三、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四、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五、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六、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七、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八、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九、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第6篇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参加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协助工程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六、参加工程安全文明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程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八、督促并协助工程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十、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十一、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二、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工程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7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和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评价活动,提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采用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附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导则》的文件而制定。

第三条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是通过对电力建设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内容、指标等量化评价,促进电力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始终可控、在控。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水电工程项目、火电工程项目,以及公司系统所属的火电、送变电和水电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工作。

第五条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也可作为安全检查表,用于网、省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

第六条 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项目,由省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公司系统所属从事电力建设的多种经营实体,可参照本办法进行企业的安全评价。

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的评价

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应以建设项目安委会组织的“自查自评”为基础,上级工程主管部门(网、省公司)进行复查,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专家抽查。

第八条 由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按工程建设类别划分为:输变电建设工程(序列编号为a)、水电建设工程(序列编号为b)和火电建设工程(序列编号为c)。

第十条 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时,按照相应的工程序列编号,分别采用《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中的i类评价表对项目建设单位、ii类评价表对工程监理单位、iv类评价表对施工企业的建设现场进行评价,综合汇总后得出本项目的评价意见。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后,每年至少应开展一次“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自评价的时间宜安排在工程施工高峰阶段。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安委会根据自评价的结果,组织参建各方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三章 电力施工企业的评价

第十三条 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应以企业的自查自评价为基础,上级主管部门(网、省公司)进行复查,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专家抽查。

第十四条 由电力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等对本部和建设现场进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

第十四条 电力施工企业按专业划分为输变电施工企业(序列编号为a)、水电施工企业(序列编号为b)和火电施工企业(序列编号为c)。

第十五条 在实施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时,按照相应的工程序列编号,分别采用《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中的iii类评价表对施工企业本部、iv类评价表对企业的建设现场进行评价(至少抽查2个项目部、取低分汇总),综合汇总后得出该施工企业的评价意见。

第十六条 电力施工企业应在每年的上半年完成“安全健康环境”自我评价。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自评价的结果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四章 自评价工作的复查和抽查

第十八条 由网、省公司工程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对所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进行“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复查。

第十九条 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专家对建设工程项目和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复查结果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 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复查工作,应尽量结合每年两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同时进行。国家电网公司适时进行抽查,或与网、省公司的复查工作联合进行。

第五章 评价结果的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安委会组织的自评价工作结束后的一周时间内,将评价结果(报告范本见附件1)报送上一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抄送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电力施工企业组织的自评价工作结束后的一周时间内,将评价结果(报告范本见附件2)报送企业的上级(网、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抄送所在网、省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网、省公司在接到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结果后的两个月之内(原则上不得跨越年度),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应于两周内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第二十四条 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各网、省公司的复查结果,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查,并定期公布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 评价复查结果和抽查结论。

第二十五条 各网、省公司和分公司可通过“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间的安全评比竞赛活动。

第二十六条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价复查结果,将作为工程达标投产的考核内容之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的复查和抽查中发现建设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自评价结论存在弄虚作假、严重偏离实际情况的,将在公司系统内通报,并对评价工作的负责人作“不良记录”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施行。

第8篇 施工队长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三、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四、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五、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六、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七、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八、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九、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第9篇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协助队长组织本队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文明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二、协助队长进行队安全文明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三、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队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四、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五、协助队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六、协助队长建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七、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八、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0篇 工程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环境控制的目标、责任制、管理机构和控制的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及各相关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环境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该文件及其随后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电集工[2004]122号文《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国电集工[2004]78号文《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总则

3.1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规范项目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以保障各参建单位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3.2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要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基本理念,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检查并消除不安全、不文明因素,不断完善员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工程环境条件。

3.3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要落实“管施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环境控制责任制。

3.4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各级领导要摆正安全、效益、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文明施工摆在首位,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三级控制”、“四个到位”、“五同时”;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奖罚并重”、对发生的事故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3.5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科学化管理。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健康和环境技术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开展施工安全性评价和危险门辨识及危险源(点)分析;完善施工的安全措施和文明设施;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安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器具。做到对事故的预测、预控。

3.6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参加工程建设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承(分)包商等相关单位。如本办法遇有和上级文件规定精神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4 安全、环境控制目标

4.1 安全控制目标

4.1.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安全目标(521安全目标):

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垮(坍)塌事故;

人身轻伤率控制在0.5%以下;

一般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3%以下;

创建国电集团公司一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4.1.2 为实现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安全目标,各施工承(分)包商必须制定安全目标的“三级控制”措施并切实落实。

4.2 文明施工目标

4.2.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文明施工的总目标是:全过程地实现《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即:

总平面管理模块化

物资材料摆放定置化

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化

施工、办公、生活环境卫生经常化

作业人员着装统一化

4.2.2 工程建设应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争创全国火电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水平,创建国电安全文明施工品牌工程。

5 安全、环境控制责任制

5.1 项目工程各单位的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5.2 项目工程各单位的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领导应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5.3 项目工程各单位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及全体员工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5.4 项目工程各单位的各级各类人员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监督工程师在安全、环境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5.5 监理承包商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境工作实行监督控制,总监理师对安全、环境的监督控制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5.6 勘察、设计承包商对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对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施工措施的指导性意见负责。

5.7 施工承(分)包商是现场安全、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依法对各自承包工程范围的安全、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6 安全、环境控制的管理机构

6.1 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

6.1.1 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领导、各相关单位总经理和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建成安全委员会;项目公司总经理任主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监理师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为成员。安监部门为安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6.1.2 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职责

6.1.2.1 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项目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本工程安全、环境工作的重大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

6.1.2.2 通过并发布本工程相关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和其他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

6.1.2.3 协调相关方之间涉及安全、环境的工作关系,对相关方进行安全、环境工作考核。

6.1.2.4 决定本工程重大安全、环境问题的解决议案,并做到人员、责任、资金、时间四落实。

6.1.2.5 组织或参加本工程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6.1.3 安委会应在本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的安委会会议;安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由项目公司分管基建副总经理主持的安全、环境工作分析会。

6.2 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机构。

6.2.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成立安监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监理承包商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各施工承(分)包商成立独立的二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数量足够、胜任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三级安全网络。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都应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和专用的安全监督装备和工具。

6.2.2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安全网络每周召开一次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持的安全网例会。

6.3 各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安全、环境工作例会制度,项目经理、工地、班组通过分析、讨论安全施工情况,发现和消除安全、环境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安全、环境工作例会记录应妥善保存。

7 安全、环境控制管理

7.1 安全、环境控制制度和台帐

7.1.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建立基本的安全、环境控制制度(但不限于此);监理承包商应结合项目公司的安全、环境控制制度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控制措施;施工承(分)包商应按项目公司安全、环境控制制度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7.1.1.1 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7.1.1.2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制

7.1.1.3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7.1.1.4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7.1.1.5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7.1.1.6 消防管理办法

7.1.1.7 防汛管理办法

7.1.1.8 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7.1.1.9 现场道路及交通与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7.1.1.10 危险品及化学品管理办法

7.1.1.11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1.1.12 环境污染管理办法

7.1.1.13 职业健康及工业卫生管理办法

7.1.1.14 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管理办法

7.1.1.15 安全工器具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7.1.2 项目公司建立基本的安全、环境控制管理台帐(但不限于此);监理和施工承(分)包商应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建立相应的安全、环境控制管理台帐。

7.1.2.1 安委会、月分析会和周安全网会议记录(含签到记录);

7.1.2.2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

7.1.2.3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7.1.2.4 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验证);

7.1.2.5 安全奖惩记录(含奖励和罚款通知单);

7.1.2.6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1.2.7 安全管理人员建档登记;

7.1.2.8 安全收发文记录;

7.1.2.9 安全设施资金投入登记台帐;

7.1.2.10 承包商和项目公司月度、年度安全综合情况报表。

7.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2.1 施工承包商在应标时,应按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中附录f、g的项目,在合同报价时列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7.2.2 施工承(分)包商应根据上述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范围并根据安全文明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承包商备查。

7.2.3 施工承(分)包商要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的投入,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要加强对实际投入资金的审查和考核,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台帐。

7.3 安全、环境控制措施管理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环境工作措施管理可按进场开工前管理、建筑安装施工管理、分部试运和整机启动调试和试运管理等几个过程予以控制。

7.3.1 进场管理

7.3.1.1项目公司已与承包商签订了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和年度“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各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

7.3.1.2 施工承包商必须进行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并报送项目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其符合国家消防、工业卫生和其它有关规定及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策划要求。

7.3.1.3 施工承包商的临时建筑工程应做好设计并经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项目公司工程部、安监部门对其设计、施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7.3.1.4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委会落实现场安全、消防、防汛和保卫管理体系。安监部门、综合管理部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建立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报送项目公司和监理承包商审定备案。

7.3.1.5 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其安装必须制定并逐级审批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报送监理审签交底后方能施工,安装完毕要经过检查验收后方能使用。

7.3.1.6 施工承包商的所有进场人员(含分包单位)都必须经过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并做好记录台帐;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7.3.2 施工建筑安装安全、环境控制

7.3.2.1 各施工承包商施工作业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国国电集团项目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开展危险辩识和危险源(点)分析,制定安全、环境技术措施。

7.3.2.2 对如下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和特殊作业的施工项目,还应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承包商批准后,方可交底、施工。

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射源存放库和锅炉房等。

重要施工工序:包括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预应力砼张拉,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燃油区进油,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重要转动机械试运,主汽管吹洗,锅炉升压定安全门,油循环,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高边坡开挖,大坝、大体积砼浇筑,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坎、悬崖部分砼浇筑等。

特殊作业:包括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氢气站,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7.3.2.3 对如下危险作业项目,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并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承包商批准后,方可交底、施工。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土石方爆破;其它危险作业。

7.3.2.4 恶劣的雷电、风、雨、洪、暑天气候施工,各施工承包商应制定特殊环境下的作业安全措施,送监理承包商审核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3.2.5 对上述7.3.2.2、7.3.2.3、7.3.2.4条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施工承包商必须制定详细方案,开展危险辩识和危险源(点)分析,编制专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经有关人员评审和监理承包商批准后,方可交底、施工。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重点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上述工作的落实。

7.3.2.6 为确保上述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施工承包商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施工人员遵章守法、按作业方案施工;监理承包商要充分发挥专业监理和安全监理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作用;项目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

7.3.3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的安全、环境控制

7.3.3.1 启动验收委员会、试运指挥部在审批整套启动试运大纲、调试方案和措施时,应同时审批安全、环境技术措施。

7.3.3.2 监理承包商应配合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运行部对参加试运和启动运行的人员进行启动调试方案、运行操作规程和设备系统的学习、考试,有关情况报项目公司备案。

7.3.3.3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前,各单位在检查设备、工艺系统安装质量和系统状态的同时,还应检查启动调试系统和正在施工的系统是否进行了设备系统隔离和空间隔离,检查其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否则不得试运或启动。

7.3.3.4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前,制定并坚持执行以下制度:

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调试期设备启停、停送电管理办法;

辅机试运转管理办法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现场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通行证和岗位证制度。

7.3.3.5分部试运系统要明确设备系统的代管人和代管职责;整套启动调试时,试运指挥部要强调整套启动调试统一指挥,切忌多头指挥引发事故;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现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监理承包商应予认真的监督检查。

7.3.3.6 分部试运阶段的容器、箱、罐、管道内部检查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必须制订安全监护措施,并做好现场记录。

7.4 试生产阶段安全、环境控制应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7.5 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培训与传达

7.5.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应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要求,会同安监部对项目公司新员工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将项目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相关程序及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点)及重要环境因素传达到员工。

7.5.2 项目公司贯标工作小组将项目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相关程序及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点)及重要环境因素发放给施工承包商,由施工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向施工承包商内部进行传达,并遵照执行。

7.5.3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和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每周班组安全知识学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7.6 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检查与考核

7.6.1 每季度可在安委会会议后由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组织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作为工程验收以及竣工决算时考核的依据。

7.6.2 每月在月安全分析会后由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结合工程对口竞赛内容,组织一次有项目公司分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和计划部、工程部、物资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及各施工承包商安监科长等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时考核的依据。

7.6.3 每周在安全网例会后电厂安监部组织一次有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或安监人员)等参加的周检查。

7.6.4 安全、环境控制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7.6.4.1 基础管理资料和台帐检查:重点检查制度是否齐全、完善,施工组织中安全、环境控制措施是否合理,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可行,查帐、表、卡、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

7.6.4.2 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查交叉作业区的隔离设施、脚手架、高处作业、大型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井字架、施工用电、现场动火作业、安全设施、人员的违章行为、文明施工环境等。

7.6.5 各施工承包商要建立定期安全、环境检查制度,做到每天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可能存在隐患事故的场所要经常检查并建立管理台帐,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并登记,整改合格后办理反馈手续。

7.6.6 监理承包商应经常对各承(分)包商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填写《安全、环境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承包商违章作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可能给工程建设质量留下重大隐患,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问题,监理承包商除令其暂停施工外要及时通报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令其停工整改。施工承包商需在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承包商提交《隐患整改反馈单》,经项目监理承包商复核检查、确认已整改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签署“复查意见”,并对停工的在下达复工命令后,相关施工承包商才能复工继续施工或安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隐患整改反馈单》应经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并予以保存。

7.6.7 监理承包商应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做好月、半年、年终安全、环境管理总结和制定半年、全年安全、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并报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

7.6.8 根据安全、环境控制检查的情况,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根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评价,作为计划部建立合格劳务供方名单的依据。

7.6.8.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商是否已经对可能造成工程安全、环境影响的施工、设备、设施、场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7.6.8.2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当出现不符合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6.8.3 监理承包商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范围,在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的领导下进行安全环境运行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7.6.8.4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建立施工安全文明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保存《安全施工奖励记录》和《违章处罚登记表》记录。

7.7 对施工承(分)包商的安全、环境控制

7.7.1 中标的施工承包商应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全面推行危险辩识、风险评价及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技术,强化安全、环境控制。

7.7.2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不允许施工承包商私自将承包工程项目分包出去。如必须要分包的,由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按7.7.4条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资质审查,并得到项目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书面批准后,施工承包商方能与分包商签定工程合同、进入现场施工。分包商安全资质不合格的严禁录用。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严禁私自将工程多次分包。

7.7.3 前述7.3.2.2条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项目和7.3.2.3条危险作业项目不得分包。

7.7.4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对承包商、承包商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7.7.4.1 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7.7.4.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7.7.4.3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参加火电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应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施工承(分)包商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投标当年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

7.7.4.4 安全保证体系(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工程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取证、工人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

7.7.4.5 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安监负责人、专兼职安监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情况;

7.7.4.6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7.5 施工承(分)包商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和项目工程有关安全、环境控制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办法,服从发包单位和监理承包商的监督管理。

7.7.6 施工承(分)包商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凡增补、换人、换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佩戴附有照片的“胸卡证”上岗。考试成绩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7.7.7 施工承(分)包商对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承包商对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组织设计,对重要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应填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单位工程部、安监部门、监理承包商等审查合格后方能执行。

7.7.8 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承(分)包商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环境状况检查,及时整改隐患;组织承(分)包商参加安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和“安委会”的安全、环境控制要求。

7.7.9 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发包单位、承(分)包商在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时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由施工承(分)包商责任造成的事故,由施工承(分)包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实行由施工承包商考核分包商、项目单位考核施工承包商的分级考核制度。

7.7.10 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分)包商按国家的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7.11 施工承包商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招用少量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三工”)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7.7.11.1 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7.7.11.2 进行体检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7.7.11.3 分到施工班组并由正式员工带领,佩戴附有照片的“胸卡证”上岗,并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7.8 安全、环境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7.8.1 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环境事故,应严格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做到“四不放过”。

7.8.2 各施工承包商应于次月2日前(次年1月5日前)向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填报经领导签字确认后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统计月(年)度报表;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将各施工承包商月(年)度报表汇总并经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5日前(次年1月10日前)向隶属的国电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报送项目工程月(年)度报表。

8 相关文件

《安全健康与环境责任制》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记录控制程序》

9 附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施工承包商资质审查登记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施工承包商安全上岗资格审查表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安全、环境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安全、环境检查登记表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隐患整改反馈单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安全施工奖励记录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违章处罚登记表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统计月(年)度报表

第11篇 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管理岗位hse职责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

2 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环境意识教育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3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

4 负责跟踪、验证、记录纠正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5 定期组织调查、识别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做到全员参与。

6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7 负责审批管辖范围内施工方案和票证书。

8 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9 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10 将有害环境的废弃物投放到指定垃圾箱。

11 下班之前,切断办公室所用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电灯。

第12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3篇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四、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五、组织编制工程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对承包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七、参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用品,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第14篇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四、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五、组织编制工程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对承包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七、参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用品,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第15篇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的施工安全,“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1、工程监理部应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搞好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员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把“爱心活动”作为“平安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教育全体施工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的平安理念,真正养成人人关爱生命、时时关心安全、事事关注安全的良好工作习惯和工作氛围。

3、督促施工单位在搞好“三不伤害”工作的同时,应给施工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地面人员配发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安全带,并按规程规定定期对安全帽和安全带进行外观检查和试验,还应对高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适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对特殊工种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如:焊工应配备护目镜及防砸鞋,筛石灰人员应配备口罩、护目镜及手套。

4、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时,施工人员进入基坑、坑井、孔洞、潮湿地点作业,必须要有照明设施,并做好防止缺氧、中毒、窒息措施。并且,应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施工人员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并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搞连续疲劳作业。以及冬季防寒、防冻、防滑、防冰和跌伤,并配备御寒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止冻伤的药品。

6、无论施工单位项目部或工程监理部应将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标识、标志,并分开设置。员工的膳食、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食堂配备冰箱以满足不同食品保存的需要;在生活区,应安装电热水器和洗衣机以满足员工的日常生活需要。

7、施工单位项目部或工程监理部,应对员工的生活区定期进行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并保持员工宿舍通风良好、干净整洁。冬天有取暖设施。

8、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队及民工队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办法,真正做到职工与民工同等对待“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9、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部配合施工的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10、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部的主管领导应对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工作,做到勤督促,勤检查,认真落实各级人员职责,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的运行管理机制。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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