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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一)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二)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三)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四)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五) 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
(一) 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二) 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
(三) 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安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理公称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三) 制定本部门压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六)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七)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 按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 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 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 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七)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行使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同下)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八) 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九)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三章 安全监察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十一条 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向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安全注册。
安全注册的审查工作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查机构进行。
制造单位应对其产品安全质量负责。产品投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
劳动部负责型式试验单位的资格审查与批准,并颁发型式试验单位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压力管道安全单位必须蚩尤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的评审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
压力管道安装认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并分别由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单位的资格审查按本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条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失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定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安全监察。
第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二节 工业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十八条 工业管道按其危害程度进行分级,根据分级实施安全监察。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自行设计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自行安装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节 公用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二十一条 公用管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选线的审查时,应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用管道工程得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派出得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条 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由劳动部负责。
从事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由劳动部培训、考核、发证,其工作对劳动部负责。
第二十五条 长输管道得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得条件,其资格审查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验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长输管道安装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劳动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劳动部派出的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四章 检验单位
第二十七条 从事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本规定要求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
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所属的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单位的资格,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 压力管道检验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必须在检验单位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检验工作。
检验单位应对其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承担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监察和进出口检验的检验单位,应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工作及有关的经销活动。
第三十二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应保守被检验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三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四条 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单位按有关收费办法收取检验费。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 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
(二) 未申办安全注册手续的制造单位制造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
(三) 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
(四) 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
(五) 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的使用单位使用压力管道的;
(六) 未取得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从事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
(七) 使用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
第三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管道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和焊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一) 无证上岗的
(二) 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焊接或无损探伤工作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其资格证书。给使用单位或其它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由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单位的原因致使压力管道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
(二) 由于压力管道检验单位漏检、错检、误判的原因发生事故的;
(三) 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致使压力管道发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条 以上各项罚款数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用语:
(一) 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二) 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哟内过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三) 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第四十条 国外引进装置中压力管道的设计和验收可按协议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执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我国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于压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附属仪器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进出口监督管理办法,由劳动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另行规定。
第2篇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压力管道管理指导思想、管理范围、管理机构;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检验、修理改造等各环节必须遵守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机动部负责对公司内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检验等进行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的主管部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管理内容
3.1.1 监督管理范围依据原化工部颁布的《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原劳动部颁布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管道:
a)进口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
b)公称直径dg大于等于50mm;
c)输送化工介质的工艺管道、化工生产用蒸汽管道及公用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3.1.2 对于非上述条件的压力管道由使用单位制定管理办法。
3.2 压力管道设计
3.2.1 具备化工工程设计资格或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其资格范围内压力管道设计。
3.2.2 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负责。设计文件要明确体现出设计标准、安装施工规范、所用材料标准、计算壁厚、腐蚀裕量及腐蚀速率。
3.2.3 公司机动部负责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质保体系的监督管理。
3.2.4工厂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参加工厂基建及技改、技措项目的设计审查。
3.3 管件、管道附件的制造
3.3.1 压力管道所用管件、管道附件的制造单位应有相应的制造资格,且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3.3.2 管件、管道附件等产品必须有合格证及性能报告,使用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必要时进行复验。
3.4 压力管道制造与安装
3.4.1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具备由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并从事相应范围的压力管道安装。
3.4.2 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的管子、管件、管道附件的安全质量负责;安装单位对所安装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负责。
3.4.3 制造安装单位所用的管材、焊材等要符合设计选用标准,并且有合格证书,必要时进行复验。制造安装发生材料变更时,必须由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设计单位下达材料变更单。
3.4.5 工厂压力管道管理人员需根据产品质量情况对制造单位实行产品监造。
3.4.6 安装单位应随时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 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验,确保压力管道安装及修理改造质量。
3.4.7 对外委项目实行资质审查制度。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检修工作。
3.4.8 技改、技措项目中,压力管道安装前, 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报告报公司机动部, 机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条件及现场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
3.4.9 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时, 必须将压力管道全部技术资料和竣工图样移交给使用单位。
3.4.10 进行压力管道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焊工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焊工操作证,并从事相应的焊接工作。公司机动部负责焊工培训组织工作。
3.5 压力管道使用管理
3.5.1 新压力管道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备好主要部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安装交工资料等文件,并填写'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公司机动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3.5.2 在用压力管道使用证办理手续按3.5.1 ,资料除以上要求外,还要有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或检查记录。
3.5.3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压力管道档案和台账,档案内容参照原化工部颁发的《压力管道技术档案格式》,并妥善保管好压力管道资料,做到科学管理,有据可查,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
3.5.4 各单位必须结合设备巡回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对装置区管道和公用管廊做定期、定点、定线巡回检查,及时消漏堵漏,消除事故苗头。使用或管理单位对所使用或管理的压力管道安全状况负责。
3.5.5 管道在运行中一般严禁带压处理缺陷,如生产需要在开工过程中做冷紧、热紧或带压堵漏时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安全部门批准后执行。
3.5.6 在使用及检查中如遇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a)管道超温、超压、过冷经处理仍然无效;
b)管道发生泄漏或破裂危及安全生产;
c)发生火灾、爆炸或相邻设备和管道发生事故直接威协管道的安全运行。
3.5.7 使用单位必须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及从事压力管道技术管理、检查、检修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5.8 停用二年以上的在用压力管道,使用前需做耐压试验、宏观检查及壁厚测定,必要时应委托检验部门检验。
3.6 压力管道检验
3.6.1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内容和检验周期按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压力管道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
3.6.2 压力管道检验工作原则上应由公司内具备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特殊情况需外委时,由公司机动部组织落实其他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3.6.3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并从事资格证书允许范围的检验工作。
3.6.4 工厂根据年度检验计划和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月份检验计划,并在每月20日前将下月的检验
计划报公司机动部。
3.6.5 工厂负责提供受检压力管道的资料,做好压力管道的技术处理并提出安全检验任务书,协助检验单位办理施工手续。
3.6.6 检验实行工艺流程卡传递制度,检验单位制定的检验方案要得到工厂确认,检验结束后,使用单位应按检验方案逐项检查验收。
3.6.7 检验发现超标缺陷,及时通知工厂组织修理,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6.8 检验单位在检验完成后两周之内提交检验报告或 检验通知卡,保证按时开车。
3.6.9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3.7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
3.7.1 压力管道修理主要指检验中发现超标缺陷部位的修理及使用中出现泄漏等问题的修理。
3.7.2 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视为其具有相应的压力管道维修资质。对压力管道进行修理改造时,其施工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3.7.3 修理改造的外委项目要实行资质审批制度。工厂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要对外委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3.8 压力管道附件检验
3.8.1 管道上的阀门、安全阀、压力表等管道附件检验,分运行检查和停机检查。
3.8.2 工厂对压力管道进行巡回检查时,对管道附件进行运行检查。
3.8.3 停机检查由工厂组织实施。
3.8.3.1 安全阀校验执行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4.2.13条《安全附件检验》。
3.8.3.2 压力表要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校验,工厂定期安排。
3.8.4 工厂要对压力管道安全阀建立台账和定压记录。
3.8.5 重要管道附件不得任意移位和拆除,如生产需要,需经设计部门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8.6 在对压力管道做定期检验时,要对管道附件抽检。
3.9 事故管理
3.9.1 出现爆炸、泄漏、燃烧等事故要及时报于公司机动部。
3.9.2 主管领导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挽救。事后要认真总结,并做好处理工作。
3.10 定期报表
3.10.1 压力管道基础数字普查汇总表。
3.10.2 年度压力管道修理计划表。
3.10.3 年度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更新)计划表。
3.10.4 年度压力管道检验计划表。
第3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察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
3 编制依据
--劳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 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安全管理
4.1.1 有关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b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c 制订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d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e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f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
g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h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1.2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b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c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d 建立技术档案。
e 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f 制订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g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h 对输送可燃、易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指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救队伍,并定期演练。
i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j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2 安全监察
4.2.1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4.2.2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4.2.3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4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上机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共61题)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标志应放在该管道的(b)。
a、内部b、显著位置c、上部
2、新建的压力管道要经过(a)才可以办理使用登记。
a、安装监检b、监理c、验收
3、选项(d)不是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职责。
a、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b、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c、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必须会修理压力管道
4、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c),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
a、重要性b、作用原理 c、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
5、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派遣(a)的人员从事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和操作工作。
a、具备相应资质b、具备一定学历c、具备安全资质
6、下述(d)不属于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单选題》
a、管道元件订购、进厂验收和使用的管理b、管道安装、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c、管道运行中的日常检查、维修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的管理。d、以上都对
7、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制定(b)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a、消防管理b、应急措施和救援c、安全检查
8、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压力管道管理和操作制度,并应由(c)签发执行。
a、法人或单位负责人b、压力管道管理人员c、技术负责人
9、关于管道使用管理,下述说法中(d)是错误的。
a、使用单位应当对管道操作人员进行管道安全教肓和培训
b、管道操作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管道的操作工作
c、管道使用单位办理管道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管道的显著位置
d、使用单位不可以自行进行年度检验
10、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必须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办理(c)。
a、监检b、监理c、开工告知
11、下述说法中,(d)是错误的。
a、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包括岗位操作方法
b、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
c、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d、安全管理员与压力管道的检验、修理工作无关
12、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压力管道检验和(a)。
a、检测b、修理、改造 c、无损检测 d、测厚
13、新购买的压力管道元件,其制造厂应有(b)。
a、国外认证证书b、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质量管理体系
14、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管道(a)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
a、停车期间b、维修改造期间c、运行期间
15、压力管道事故原因可以归结为人的不安全(c)和压力管道的不安全状态.
a、管理b、意识c、行为
16、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范围为(c)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
a、《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和管理规定》b、《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c、《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7、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c)内,使用单位应当填写《使用登记表》,携同规定的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a、15个工作日b、15天c、30个工作日d、30天
18、新建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由(b)负责明确安全状况等级。
a、安装单位b、监督检验单位c、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9、(a)可以为专职或者兼职。
a、管理员b、操作员c、技术负责人
20、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a)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安装工作。
a、许可证b、安全注册c、资格证
21、压力管道的制造安装资科应括(a)竣工验收资科,管道材料材质证书;管道元器件明细表
和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管道制造安装工艺。
a、管道竣工图b、强度计算书c、以上都对
22、长输(油气)管道带压封堵的许可证由(a)负责批准和颁发。
a、国家质置技术监督部门b、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授权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3、关于管道安装,选项(c)是错误的。
a、安装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含试安装)前履行告知手续
b、压力管道试安装也要按照监督检验的要求,接受安装监督检验
c、安装单位不需要对其购买的原材料、零部件的质量负责
d、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具有法定性质
24、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b)年。
a、3 b、6 c、9
25、压力管道的维修单位应取得(b)。
a、登记b、许可证c、注册
26、《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规定,压力管道重大维修方案应当经使用单位(b)批准。
a、法人b、技术负责人c、管理员
27、重大修理改造应向(c)告知。
a、厂长 b、国家质检总局c、管道使用登记机关
28、关于管道维修改造说法,(c)是错误的。
a、管道的重大维修应当由有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b、管道的维修分为一般维修和重大维修
c、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的焊补是改造d、带压密封堵漏属于管道的重大维修
29、关于管道维修改造说法,(a)是错误的。
a、重大维修不需要进行监督检验
b、管道内部有压力时,一般不得对受压元件进行重大维修
c、实施带压密封堵漏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d、维修改造单位需要具备一定资质
30、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由(b)负责。
a、使用单位b、承担全面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c、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1、《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现定,在线检验中友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备案,同时应认真填写检验报告。
a、主管部门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检验单位
32、关于管道安装,选项(d)是错误的。
a、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由具有资格并经授权的检验单位承担
b、监检机构对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c、未经监检或者经监检不合格的压力管道,不得投入使用
d、监督检验工作不用在压力管道安装现场、施工过程进行
33、建立健全压力管道技术档案是(b)的工作。
a、操作员b、管理员c、厂长
34、管理人员的工作包括(a)。
a、参与管道维修b、操作管道c、批准文件
35、管理人员要组织操作人员(a)。
a、参加资格考核b、制定政策c、购买设备
36、管理人员要对发生的事故进行(a)。
a、事故分析b、逃跑c、推卸责任
37、选项(c)不需要放入技术档案。
a、使用登记表b、设计、制造等原始资料c、岗位操作规程
3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最高工作压力(c)的压力管道属于监察的范围。
a、高于0.1mpa b、高于1mpac、高于或者等于0.1mpa
39、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分类方法,压力管道按其(c)分为三类: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a、压力大小b、介质类型c、用途
40、工业管道可以分为(a)。
a、gc1、gc2、gc3级b、i、 ii、 iii级c、a、b、c级
41、根据管道承受内压情况分类,压力为1. 6mpa的压力管道属于(b)。
a、低压管道b、中压管道c、高压管道
42、选顼(b)是按管道承受内压情况分类。
a、工艺管道、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b、真空管道低压管道超高压管道
c、高温管道常温管道低温管道
43、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分类,压力管道分为四大类为:(a)。
a、长输管道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动力管道
b、真空管道低压管道中压管道高压管道
c、碳钢管道、不锈钢管道、合金钢管道、pe管道
44、(c)代表工业管道。
a、ga b、gb c、gc
45、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b)
a、注册 b、许可证c、登记
46、压力管道相关设计人员、审批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为(a)年。
a、 4 b、5 c、6
47、选顼(d)的说法是错误的。
a、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b、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必须取得设计许可证
c、《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c、社会中介机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也可以申请设计许可
48、选项(c)的说法是措误的。
a、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在其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上使用“许可标志”和许可证号
b、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c、对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当经型式试验合格
d、监检应当在制造现场的制造过程中进行
49、关于型式试验说法选项(a)是错误的。
a、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可以由制造单位进行
b、停产生产1年以上又重新生产的压力管道元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c、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
d、制造单位首次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中规定的典型压力管道元件,应当进行型式试验
50、《特种设备目录》对压力管道按用途分类进行细化:长输管道分为输油和输气管道;公用管道为为燃气和热力管道;工业管道分为(a)管道、动力和工艺管道。
a、输送b、应力c、介质 d、疲劳载荷
51、新产品,必须要经过(a)才可以投入生产。
a、型式试验b、检验检测 c、无损检测
5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分为(a)。
a.a、b级b、a、b、c级c、1、2、3级
5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我国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实行(b)制度。
a、使用登记b、许可证c、安全注册
54、压力管道的安装(a)。
a、要经过监督检验b、可由任何单位进行c、只要监理就可以
55、《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规定,制造厂在取得(b)后才可以从事制造活动。
a、注册b、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工业产品许可证
56、《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压力管道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由(c)进行。
a、监理单位b、检验单位c、具有资格并经授权的检验单位 d、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57、《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现则》现定,压力管道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重点是(c)a、质保体系b、焊接质量c、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对安全质量有影响的活动及其结果
58、《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监督检验单位对(a)负责。
a、监督检验工作质量b、安装安全质量c、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
5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年。
a、3 b、4 c、5
60、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由(a)负责批准和颁发。
a、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b、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c、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授权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压力管道的安装必须经过(b)才能投入运行。a、验收b、监督检验c、安全检查
二、多选题(共15题)
1、《条例》中定义的压力管道的范围是(acd)。
a、最高工作压力高于或者等于0.1mpa
b、最高工作压力高于0.1mpa
c、公称直径大于25mm
d、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
于沸点的液体介质
2、下述(abcd)环节应当遵守《条例》的规定。
a、设计、制造b、安装c、维修、改造d、检验检测
3、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按用途分为(abd)。
a、工业管道b、公用管道c、动力管道d、长输管道
4、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分类,压力管道分为(abcd)。
a、长输管道b、公用管道c、工业管道d、动力管道
5、关于压力管道设计环节,选项(acd)是正确的。
a、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取得《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方可进行设计
b、《设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c、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d、取得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应当对从事设计、审核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
6、关于压力管道制造环节,选项(abcd)是正确的。
a、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制造许可证b、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
c、进行压力管道型式试验的机构需要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d、国家对压力管道元件实行监督检验制度
7、关于压力管道的安装环节,选项(abcd)是正确的。
a、安装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含试安装)前履行告知手续
b、在我国境内从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安装的单位,均应当取得安装许可证
c、国家质检总局负责ga类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的受理、审批、发证
d、安装单位应当对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压力管道元件进行抽查,并且对其质量负责
8、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包括(ab)。
a、全面检验b、耐压试验c、监督检验
9、长输〈油气)管道的定期检验通常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abd)。
a、在线检验b、全面检验c、耐压试验d、合于使用评价
10、下述选项中,(abc)是正确的。
a、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1次
b、全面检验时,检验机构还应当对使用单位的管道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c、全面检验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
d、在线检验工作不可以由使用单位进行
11、关于压力管道检验,说法正确的有(acd)。
a、合于使用评价,在全面检验之后进行
b、承担合于使用评价的机构不需要具备任何资质
c、长输〈油气)管道的全面检测方法有内检测、直接检测和耐压试验
d、公用管道的全面检验的检验方法有直接检测和耐压(压力)试验
12、关于压力管道的使用环节,选项(abc)是正确的。
a、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b、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c、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d、使用单位不需要参与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
13、关于使用环节,选项(abcd)是正确的。
a、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
b、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压力管道的检验、修理计划并负责实施
c、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d、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4、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应当包括(abc)。
a、使用登记证
b、管道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c、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d、操作规程
15、关于压力管道维修改造环节,选项(abcd)是正确的。
a、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b、实施带压密封堵漏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管道改造应当由管道设计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d、改造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对需要进行的监检的管道还要申请监督检验
三、判断题(共111题)
1、按照《条例》规定,所有承受压力的管道的都要实行安全监察 (错误)
2、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监督检验是指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中,在制造单位自检合格的基
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机构,对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进行的监督验证。(正确)
3、使用单位应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
检验工作。(正确)
4、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全面检验应在焊接接头和容易造成应力集中的部位进行表
面无损检测。(正确)
5、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正确)
6、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 mpa的管道也属于压力管道,要进行安全监察(错误)
7、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时,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正确)
8、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应该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工作。(正确)
9、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具体倩况,确定压力管道是否需要定期检验。(错误)
10、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正确)
11、制定压力管道检验、修理计划是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正确)
12、压力管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
上岗。(正确)
13、压力管道必须有专人进行管理(正确)
14、压力管道的“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指监理单位对安装质量的监理工作。(错误)
1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施工、改造维修、使用管理、检验检检测等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正确)
16、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应遵守《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正确)
17、《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规定,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单位应承担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责任。(错误)
18、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定义,监察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必须达到一定的压力和温度(错误)
19、企业范围内用于供给各生产车间的蒸汽管道属于公用管道。(错误)
20、全面检验时外部宏观检查的项目和要求包含:在线检验的宏观检查所包括的相关项目及要求。(正确)
21、全面检验时,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氮气置换。(错误)
22、管道全面检验是停机状态下的检验,只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的持证检验人员实施检验。(正确)
23、外径大于等于250mm的管道才属于定期检验范围。(错误)
24、使用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的管理和作业人员。(正确)
25、《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重监督检验规则》观定,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是工程可竣工验收和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正确)
26、使用单位不用负责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和进行定期演练。(错误)
27、压力管道的生产要遵守《条例》的规定,压力管道的使用可以不用遵守。(错误)
28、压力管道的分级是依据压力的大小来分的。(错误)
29、根据管道承受内压情况分类,可以将管道分为:真空管道、低压管道、中压管道、高压管道、超高压管道。(正确)
30、压力管道监察范围内的输送极度危害介质的工业管道属于gc1级管道。(正确)
31、压力管道监察范围内的低压工业管道均属于gc3管道。(错误)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压力管道是指工业管道。(错误)
33、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可以由制造单位自行进行。(错误)
34、停产生产1年以上又童新生产的元件,应当进行型式试验。(正确)
35、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受理、审批长输管道的安装许可。(错误)
36、首次取证和増顶的安装单位,应当通过试安装证明其具备安装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的能力。(正确)
37、安装单位应当对釆购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压力管道元件进行抽查,井且对其质量负责。
(正确)
38、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具有法定检验性质。(错误)
39、安装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含试安装)前履行告知手续。(正确)
40、监督检验单位不需要对监督检验工作质量负责。(错误)
41、没有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刀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或监督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正确)
42、压力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件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错误)
43、根据压力管道输送的介质分类,分为架空管道、地沟敷设管道、埋地管道。(错误)
44、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设计资格,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方可进行设计。(正确)
45、取得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内的设计人员可以直接进行设计工作,不需要任何考核。(错误)
46、《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可以无期限使用。(错误)
47、设计单位资格许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逐个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正确)
48、压力管道ga类、gc1、gd1级设计单位甶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错误)
49、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也可以申请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进行设计工作。(错误)
50、取得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当对从事设计、审核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正确)
51、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监检不需要在制造现场进行。(错误)
52、境外制造单位的产品监检,由国家质检总局接权相应资格的监检机构承担。(正确)
53、《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低压工业管道均属于gc3级压力管道。(错误)
54、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正确)
55、合于使用评价可以与全面检验同时进行。(错误)
56、新建长输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正确)
57、改变受压部位的机构属于重大维修。(错误)
58、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宏观检验和全面检验。(错误)
59、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可由使用单位有资质的在线检验人员进行。(正确)
60、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正确)
61、压力管道操作人员不需要经过培训考核,直接可以上岗。(错误)
62、管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管道使用登记,登
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管道的显著位置。(正确)
63、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诒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正确)
64、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以宏观检查和测厚为主。(错误)
65、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周期不得延长或者缩短。(错误》
66、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应根据全面检验的结果评定。(正确)
67、压力管道是根据压力、温度、介质等使用工况确定全状况等级的。(错误)
68、制造单位对产品制造质量和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正确)
69、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不应当存放运行记录、事故记录。(错误)
70、重大维修方案不需要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错误)
71、带压密封堵漏属于压力管道的重大维修。(正确)
72、对于gc1级管道或者改造长度大于500米的管道,还应当实施监督检验,检验机构应当提供监督检验报告。(正确)
73、压力管道修理改造的焊接可以不作焊接工艺评定。(错误)
74、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质。(正确)
75、带压堵漏的方法适用于在所有压力管道上使用。(错误)
76、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正确)
77、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发证。(正确)
78、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或者状况发生变更或者变化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登记
机关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正确)
79、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正确)
80、在线检验的结论分为:可以使用、停止使用。(错误)
81、管道运行中发生泄漏,作业人员应根据倩况确定是否带压紧固或拆卸嫘栓。(错误)
82、压力管道带压补焊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错误)
83、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正确)
8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压力管道,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管道。(错误)
8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目前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的最高法规。(正确)
86、压力管道是一种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国家安全监察和管理。(正确)
8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规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错误)
88、在我国境内进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单位应当取得制造许可证。(正确)
89、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应当在其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上使用“许
可标志”和许可证号。(正确)
90、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和从事相关型式试验工
作的型式试验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公布。(错误)
91、制造单位釆购的原料、零部件及压力管道元件属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现则》管辖范
围的,其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格。(正确)
92、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分类,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属于公用管道。(错误)
93、输送介质距离较远的管道称为长输管道。(错误)
34、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分类,压力管道分为四大类:即长输管道(ga类)、公用管道(gb类)、工业管道(gc类)、动力管道(gd类)。(正确)
95、管道的附属设施属于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范围。(正确)
96、高压的水管道属于压力管道的监察范围。(错误)
97、蒸汽管道根据其所在场所不同,既可以是工业管道,又可以是公用管道。(正确)
98、全面检测一般进行外观检查、壁厚测定、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并且很据管道的具体情
况,采取无损检测、理化检验、应力分析、强度校验、电阻值测量等方法。(正确)
99、使用单位应按时向负责对其发放管道使用登记证的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检验单位申报全面检验计划和向检验单位申报全面检验。(正确)
100、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101、凡是监察范围内的压力管道都应该设置安全标识。(错误)
102、在用压力管道经过定期检验后可以继续使用。(错误)
103、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肓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是压力管道
主管部门的职责。(正确)
10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院不需要参与管道检验、修理和报废工作。(错误)
10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没有关系。(错误)
106、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应当负责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正确)
107、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料、制造资料不用放到技术档案中。(正确)
108、未经监检机构出具《监检证书》的产品不得出厂。(正确)
109、《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压力管道属于特种设备。。(正确)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现定压力管道元件不需要经过制造监督检验。。(错误)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正确)
第5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压力管道输送和使用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压力管道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1、工厂压力管道所辖生产区域是指全厂管路、1#、2#纵向船台、南北船台、内船台、轮机分厂车间、制氧厂、预制数控及生产车间和露天平台、80t、100t、150t、200t龙门吊、机械分厂等管网区域及西华基地生产区域。
2、资产处负责厂区管道安装、使用前的检漏、标色和管网图的制定;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制作压力管道布置图;压力管道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由资产处负责安环处、人保处、使用单位参与制定和演练。
2.1管道安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2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管网图);
2.3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2.4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2.5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3、压力管道安装风险控制要求;
3.1压力管道严禁与电缆铺设在同一地沟内;
3.2压力管道、地沟应按规定设置循环通风口;
3.3电缆地沟与燃气管地沟之间应作相互隔离;
3.4氧气、乙炔、汇流排应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管道分岔处应加设接地装置;氧气、乙炔、风源接头应选用不同通径,避免发生接错等不安全因素。
3.5暴露在外的压力管道应按规定设置防撞砸装置;
4、安环处负责管道投入使用后,按法规要求定期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检验;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委外学习培训
工作;参与制定压力管道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和演练。
5、管道基本识别色和中文标识颜色要求
5.1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作标识,以防使用人员误接气源,发生事故。
5.2常用工业管道必须按规定正确标色,基本识别色和中文标识颜色如下:
序号物质种类及中文标识基本识别色中文标识颜色
1空 气淡灰白
2氧 气淡蓝黑
3二氧化碳黑白
4乙 炔白红
5丙 烷棕白
6天然气中黄红
7工业水艳绿白
8消防水大红白
6、安全标识分类要求
6.1管道内的物质如(氧气、乙炔、丙烷、天然气、二氧化碳等),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7、工业管道识别色标识
7.1铺设在地沟内或架空设置的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应采用全长标识,管道上应同时注明内部介质的流向、压力。
7.2氧气站等重点站房内的工业压力管道基本识别色可采用在管道上挂牌的方法标识。
7.3工业管道分配气包除按5.2要求,气包上还应标注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氧气禁油、禁止明火等)。
8、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
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8.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9、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要求
9.1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安装未经检漏、试压的管道。
9.2对所使用的管道区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定巡查、检漏防缺损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a.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接头松动。
b.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保证其操纵灵活。
c.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试,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d.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e.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磨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f.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g.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h.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第6篇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进一步加强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合法运行(减少人员伤害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
1.3编制本办法的主要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1.3.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3.4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1.3.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定义和术语
2.1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 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2.2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 管理职责分工
3.1管理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制订本管理办法;
3.1.2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
3.1.3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档案;
3.1.4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3.1.5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事故调查分析。
3.2生产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其职责如下:
3.2.1(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备管理工作,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技术交流及方案的审查; 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3.2.2(关键控制活动)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证书”,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2.3(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验收合格的压力容器,必须在投用前填写当地压力容器登记卡逐台办理使用证,对验收合格的压力管道在投用前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严禁无证运行;
3.2.4(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根据定期检验报告及本单位的检修计划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次年的检验计划报管理部并组织实施;负责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2.5(关键控制活动)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并进行动态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明、出厂技术资料、安装竣工验收有关资料、检测检验技术资料和报告、修理改造方案、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安全附件校验报告、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调查分析报告等。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
4.1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职责分工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和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随意变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工艺参数。
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操作规程,了解操作设备的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事故处理方法等。
4.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保持安全附件的有效、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发现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使用单位规定,及时向生产和管理部门报告。
4.4.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4.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第7篇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压力管道管理指导思想、管理范围、管理机构;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检验、修理改造等各环节必须遵守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机动部负责对公司内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检验等进行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的主管部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管理内容
3.1.1 监督管理范围依据原化工部颁布的《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原劳动部颁布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管道:
a)进口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
b)公称直径dg大于等于50mm;
c)输送化工介质的工艺管道、化工生产用蒸汽管道及公用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3.1.2 对于非上述条件的压力管道由使用单位制定管理办法。
3.2 压力管道设计
3.2.1 具备化工工程设计资格或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其资格范围内压力管道设计。
3.2.2 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负责。设计文件要明确体现出设计标准、安装施工规范、所用材料标准、计算壁厚、腐蚀裕量及腐蚀速率。
3.2.3 公司机动部负责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质保体系的监督管理。
3.2.4工厂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参加工厂基建及技改、技措项目的设计审查。
3.3 管件、管道附件的制造
3.3.1 压力管道所用管件、管道附件的制造单位应有相应的制造资格,且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3.3.2 管件、管道附件等产品必须有合格证及性能报告,使用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必要时进行复验。
3.4 压力管道制造与安装
3.4.1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具备由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并从事相应范围的压力管道安装。
3.4.2 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的管子、管件、管道附件的安全质量负责;安装单位对所安装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负责。
3.4.3 制造安装单位所用的管材、焊材等要符合设计选用标准,并且有合格证书,必要时进行复验。制造安装发生材料变更时,必须由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设计单位下达材料变更单。
3.4.5 工厂压力管道管理人员需根据产品质量情况对制造单位实行产品监造。
3.4.6 安装单位应随时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 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验,确保压力管道安装及修理改造质量。
3.4.7 对外委项目实行资质审查制度。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检修工作。
3.4.8 技改、技措项目中,压力管道安装前, 建设单位应将开工报告报公司机动部, 机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条件及现场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
3.4.9 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时, 必须将压力管道全部技术资料和竣工图样移交给使用单位。
3.4.10 进行压力管道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焊工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焊工操作证,并从事相应的焊接工作。公司机动部负责焊工培训组织工作。
3.5 压力管道使用管理
3.5.1 新压力管道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备好主要部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安装交工资料等文件,并填写'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公司机动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3.5.2 在用压力管道使用证办理手续按3.5.1 ,资料除以上要求外,还要有压力管道检验报告或检查记录。
3.5.3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压力管道档案和台账,档案内容参照原化工部颁发的《压力管道技术档案格式》,并妥善保管好压力管道资料,做到科学管理,有据可查,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
3.5.4 各单位必须结合设备巡回检查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对装置区管道和公用管廊做定期、定点、定线巡回检查,及时消漏堵漏,消除事故苗头。使用或管理单位对所使用或管理的压力管道安全状况负责。
第8篇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 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 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 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 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第9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①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②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③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④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⑤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①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②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③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④压力管道单线图;
⑤《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⑥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第10篇 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系统的解决方案
0. 引言
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等压力管道是火力发电厂设备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的安全性不但关系到电厂企业能否长周期正常安全生产,更关系到人民生命与财产。但由于种种原因过去电厂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不够重视,导致压力管道事故时有发生,根据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历年来200起各种压力管道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表明:管理问题占32.6%,管子与管件质量问题占27.3%,安装问题占18%(其中焊接问题占88.6%),设计问题占11%,腐蚀问题占10.6%。由统计数字可见,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等环节都有可能造成压力管道事故。为提高压力管道运行的安全性,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电公司相继颁发了有关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察管理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和《在用工业管道检验规程》(征求意见稿)、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浙江省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并准备2003年开始实施类似与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制度。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国内大部分电厂尚未建立图文并茂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台帐,原始技术资料遗失严重,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薄弱。
2) 压力管道技术信息多,依靠传统的手工方法管理技术信息,不仅技术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量很大,而且不便于修改、统计分析和制作报表。
3) 由于电厂热力系统压力管道的走向较复杂,现场空间距离大,而且附件多而分布散,因此,缺乏单线立体图形象化管理手段,管理起来很不方便。
4) 高温下运行材料的退化行为及原始施工缺陷(如:焊接缺陷等)是导致电厂压力管道失效的最主要的原因,目前对材料蠕变与腐蚀状况及其趋势预测分析不够,不能充分地为电厂生产安全运行服务。
5) 支吊架、阀门等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的日常检查不够正常,技术信息记录缺乏。
6) 电力公司安全检察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各电厂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检测、检修及缺陷情况,制定和实施针对性措施,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察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电厂压力管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提高我国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使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系统化、形象化、科学化和定量化,为管道的检修与更换提供可靠而科学的技术依据, 同时也可使管道管理工程师从大量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 并为压力管道安全使用登记做好技术准备,研制了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系统软件。
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系统以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管理总体原则,以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简称为《规程》),以及《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管理法规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指导原则,结合我国火力发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实践而研制开发成功,拥有电厂在役压力管道管理所需的全部功能,主要包括:管道基本技术信息管理、管道分类统计信息、管道检测计划制作、管道检测实施记录、管道超标缺陷返修、管道标准信息查询等功能模块组成,此外,还配有压力管道空视图绘制系统支持管道空视图的编辑、修改和显示。
本系统现已被国电宁波北仑电厂、长兴电厂和华电杭州半山电厂等企业成功应用。管理系统为多用户网络版应用软件,采用先进的多层应用程序结构,并采用b/s与c/s相结合的形式;管理系统以windows nt为网络操作系统,windows98或以上版本为客户端计算机操作系统,oracle为后台数据库。系统图文并茂,采用纯中文菜单式界面,每一功能都有较好的提示,本文将详细介绍系统使用与维护方法。
1.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系统的管理模式与系统设计
1.1 压力管道管理安全管理模式确定
1.1.1 压力管道管理安全管理模式确定的原则
本压力管道安全图文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模式确定的原则:其一符合国家有关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的法规与文件要求;其二符合公司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程实际;其三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科学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方法。
因而,本系统安全管理模式首先以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为管理总体原则,以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简称为《规程》),以及浙江省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管理法规为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指导原则。按本系统进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将能体现上述法规的精神,同时结合北仑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实际特点。
1.1.2 压力管道管理内容定义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和《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等法规精神要求,以及发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实践,本管理系统的主要管理内容包括:
(1) 管子(直管);
(2) 管件,包括:弯管、弯头、三通、异径管、法兰等;
(3) 管道附件:支吊架、垫片、密封件、紧固件等;
(4) 蠕变监督段和蠕胀测点;
(5) 安全附件及阀门。
涉及的压力管道指,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在役的承压汽水管道,包括:⑴主蒸汽管道及相应母管;⑵再热蒸汽管道;⑶主给水管道及相应母管;⑷导汽管;⑸联络管;⑹下降水管;⑺抽汽管道;⑻旁路管道;⑼供热管道(至加热站);⑽辅助蒸汽管道、吹灰蒸汽管道以及各种自用蒸汽管道;⑾上述管道上各种引出管,如:疏放水管、取样管、仪表管;⑿连续排污管道、定期排污管道、汽包事故放水管道、加药管道、减温水管道。
1.1.3 系统管理模式
根据电厂压力管道配置特点,本管理系统将压力管道分为若干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进行管理,所谓“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即有唯一的管道编号,并以此管道编号所属管道空间区域建立安全技术信息档案,包括:管道卡片、管件明细表、管道的焊缝与弯头记录(不同“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焊缝与弯头编号将从新开始)、焊缝与弯头的安全检测信息、管道检修记录、在线检验记录、静密封记录等;并按此管理单位制作管道检修计划,按《规程》要求,制订压力管道的具体检测项目(如:弯头测厚、蠕胀测量、支吊架全面检查、理化检验等)和检测比例,且保证该条压力管道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的划分与编号方法,原则上按电厂建设配管设计时压力管道的划分与编号方法进行。
与此同时,本系统安全管理模式将电厂压力管道的管理分为:专业、机组二个层次。即,每一条压力管道应归属于某一机组或电厂共用工程,而每一专业管理部门则分别管理各机组属于本专业的压力管道,包括压力管道基本技术信息的建立、检验计划制定、检验实施信息编辑输入等。
1.1.4关于压力管道安全图文管理系统的建立过程
一. 确定“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
本管理系统适用于1.1~1.2节确定的电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范围与管理模式,在建立压力管道安全图文管理系统前,首先要确定“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 (或称一条管道),并按每一条管道的所属管道空间区域建立该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信息。“压力管道基本管理单位”的划分与编号命名方法,原则上按电厂建设配管设计时压力管道的划分与编号方法进行。如缺乏资料时,根据压力管道的操作条件、材质、结构参数以及企业管理习惯综合考虑,确定每一条管道的编号方法与管理范围。
二. 压力管道技术资料准备
(1)按每一条压力管道为单位填写其技术档案卡片与管件明细表,并绘制三维管道空视图(如果有管道施工图则直接可用),原则上各压力管道的划分应根据工艺设计时工艺管线编号为准。
(2)压力管道空视图准备时要保证空视图的完整,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且在图上注明该管道的起止点。
(3)如无现存的管道空视图,可现场测绘,空视图绘制应符合国家标准(可参考《石油化工装置工艺管道安装设计手册》第一篇 设计与计算)
(4)尽可能利用压力管道原始施工或设计资料,一方面可减少资料准备工作量,另一方面避免在填写过程造成笔误。
三. 管理系统技术信息库的建立过程
建议按以下步骤,成批建立管理系统技术数据库:
(1)利用本公司提供的管道空视图绘制系统绘制压力管道空视图,并记录该管道的焊缝记录、弯头记录及其起止点等。注意:在压力管道空视图绘制完时,保存图形文件文件名最好与该管道编号一致,便于在将图形调入数据库时查找。
(2)利用本管理系统管道基本信息编辑界面输入与修改管道技术卡片(所属专业与机组、管道名称、管道编号、类别、起止点、长度、操作介质、压力、温度、焊缝数和弯头数等)、管件明细、焊接记录、弯头明细、管道规定与材质、管道空视图、设计情况、安装情况、防腐、情况保温、气密性试验、耐压试验、密封记录、竣工验收情况、支吊架基本信息、蠕变测点信息等技术信息。注意:管道规格与材质信息、焊缝数量、弯头数量和管道级别必须输入。
(3)将管道空视图调入数据库(详见本系统相应功能操作方式)。
1.2 系统分析与功能设计
按照已确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模式,对压力管道安全图文管理系统的研制进行了详细的系统分析,提出了系统要达到的总体目标与功能,但考虑到本系统的开发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因此,为节约时间,并未按软件工程的要求编写系统分析与功能设计报告,而是在系统总体目标的指导下设计了系统快速原型。本系统几乎包括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全部内容,其主要功能目标如下:
(1) 管道基本技术信息管模块 实现所有压力管道技术资料的图文管理,包括:管道单线立体图、管道技术卡片(所属专业与机组、管道名称、管道编号、类别、起止点、长度、操作介质、压力、温度、焊缝数和弯头数等)、管件明细、焊接记录、弯头明细、管道规定与材质、管道空视图、设计情况、安装情况、防腐、情况保温、气密性试验、耐压试验、密封记录、竣工验收情况、支吊架基本信息、蠕变测点信息等技术信息管理功能。以及被更换管道的主要技术信息:管道卡片信息、规格与材质、空视图和明细表等管理功能。
(2) 管道运行信息管理模块 实现管道运行记录和管道事故记录等管理。其中,管道运行历史记录信息数据是用于蠕变测量分析的基础之一,因此,对于要进行蠕变测量的压力管道必须记录管道的运行历史。
(3) 管道检测计划制作模块 按安全管理模式确定的管道定期检测规定制作管道检测计划,其主要功能包括:㈠确定计划检测压力管道;㈡确定管道检修计划检验项目(管道检修内容包括:蠕变测量、焊缝探伤、弯头测厚、支吊架与阻尼器全面检查与调整、三通抽查、硬度测量、金相组织检查、光谱分析、化学成分分析、管件更换和其他检修内容等);㈢设置管道检修计划施工单位;㈣设置管道计划检修具体检测部位(弯头与焊缝),系统将按《规程》检测要求自动确定检测比例及检测部位;㈤检修管件(维修或/与更换)的确定,对于可能需要更换的管件,系统还将自动制作管件备件表;㈥管道检修计划及工作量的统计;㈦管道大修计划表、检修任务书、自动生成的每一待检修管道施工图(含空视图与检测部位)和管道大检修备件表的打印等。并提供了检修计划内容图文对照修改与显示功能。
(4) 检测检修实施记录管理模块 检验、检修实施记录信息的编辑与安全技术信息统计分析,为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包括:定期检测实施记录的编辑、管道检测状况的查询、管道缺陷及其分布分析查询、管道壁厚测量记录与腐蚀趋势分析、蠕变检测及蠕变趋势分析、在线检查实施记录与统计查询、专项检验与检修实施记录编辑与统计查询、检修与改造实施记录编辑与统计查询等管理功能。
(5) 缺陷返修及问题处理管理模块 记录企业对检测中发现的超标缺陷的处理方法,包括:缺陷返修的焊接工艺、焊条牌号、热处理方法与返修结果等记录,以及主要安全问题处理情况记录与统计查询。
(6)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信息综合查询统计模块
(7) 常用技术标准查询模块 常用电厂压力管道技术标准信息查询功能。
1.3 安全管理系统软件的设计
安全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原则
根据本系统的总体功能目标,结合本系统的功能分析进行了软件设计,同时在设计过程进一步完善了系统功能。由于本系统软件开发人员本身就从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缺陷安全评定研究与应用推广工作,十分了解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的每一细节。在管理系统设计中遵循以下原则:
² 严格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² 尽可能方便用户使用,提高用户工作效率;
² 充分考虑多用户网络环境下数据使用的安全性;
² 使系统有较高的运行速度;
² 良好的使用界面,减少用户学习本系统使用的时间;
² 方便系统的维护。
第11篇 火电厂压力管道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作用。本规定明确了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和检修工作;
(七)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八)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九)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12篇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 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 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 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 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第13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检查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一)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二)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三)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四)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五) 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
(一) 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二) 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
(三) 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安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理公称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三) 制定本部门压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六)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七)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 按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 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 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 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七)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行使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同下)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八) 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九)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三章 安全监察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第十一条 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向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安全注册。
安全注册的审查工作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查机构进行。
制造单位应对其产品安全质量负责。产品投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
劳动部负责型式试验单位的资格审查与批准,并颁发型式试验单位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压力管道安全单位必须蚩尤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的评审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
压力管道安装认可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并分别由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检验单位的资格审查按本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条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失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定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安全监察。
第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二节 工业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十八条 工业管道按其危害程度进行分级,根据分级实施安全监察。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自行设计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自行安装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节 公用管道的安全监察
第二十一条 公用管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选线的审查时,应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得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用管道工程得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派出得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条 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由劳动部负责。
从事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由劳动部培训、考核、发证,其工作对劳动部负责。
第二十五条 长输管道得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得条件,其资格审查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验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长输管道安装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劳动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劳动部派出的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四章 检验单位
第二十七条 从事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本规定要求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
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所属的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单位的资格,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 压力管道检验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必须在检验单位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检验工作。
检验单位应对其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承担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监察和进出口检验的检验单位,应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工作及有关的经销活动。
第三十二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应保守被检验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十三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四条 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单位按有关收费办法收取检验费。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 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
(二) 未申办安全注册手续的制造单位制造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
(三) 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
(四) 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
(五) 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的使用单位使用压力管道的;
(六) 未取得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从事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
(七) 使用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
第三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管道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和焊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一) 无证上岗的
(二) 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焊接或无损探伤工作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其资格证书。给使用单位或其它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由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单位的原因致使压力管道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
(二) 由于压力管道检验单位漏检、错检、误判的原因发生事故的;
(三) 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致使压力管道发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条 以上各项罚款数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用语:
(一) 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二) 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哟内过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三) 长输管道系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
第四十条 国外引进装置中压力管道的设计和验收可按协议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执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我国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于压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附属仪器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进出口监督管理办法,由劳动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另行规定。
第14篇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
3 编制依据
--劳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 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安全管理
4.1.1 有关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b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c 制订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d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e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f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
g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h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1.2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b 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c 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d 建立技术档案。
e 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f 制订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g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h 对输送可燃、易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指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救队伍,并定期演练。
i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j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2 安全监察
4.2.1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4.2.2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4.2.3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15篇 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进一步加强大连东方昆仑不锈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合法运行(减少人员伤害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
1.3编制本办法的主要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1.3.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3.4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1.3.5《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2、定义和术语
2.1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 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2.2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 管理职责分工
3.1管理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制订本管理办法;
3.1.2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
3.1.3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档案;
3.1.4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3.1.5参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事故调查分析。
3.2生产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其职责如下:
3.2.1(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备管理工作,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的技术交流及方案的审查; 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3.2.2(关键控制活动)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证书”,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3.2.3(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对验收合格的压力容器,必须在投用前填写当地压力容器登记卡逐台办理使用证,对验收合格的压力管道在投用前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严禁无证运行;
3.2.4(关键控制活动)负责根据定期检验报告及本单位的检修计划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并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次年的检验计划报管理部并组织实施;负责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压力管道的在线检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2.5(关键控制活动)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技术档案并进行动态维护。档案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明、出厂技术资料、安装竣工验收有关资料、检测检验技术资料和报告、修理改造方案、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安全附件校验报告、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调查分析报告等。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
4.1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职责分工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和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随意变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工艺参数。
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操作规程,了解操作设备的技术特性、结构、工艺流程、参数,可能发生的事故的防范措施、事故处理方法等。
4.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保持安全附件的有效、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
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发现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使用单位规定,及时向生产和管理部门报告。
4.4.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4.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4.4.3安全附件失效。
4.4.4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4.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停用时,使用单位应做好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采取防腐措施,有条件的应采用氮气封存。再次运行前必须对其全面检验,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严禁原因不明、措施不力、盲目投运。
4.7压力容器的移装、过户、报废须经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内部移装或调出的压力容器应由调出单位提供设计、制造、安装的原始资料和检验、改造、修理、事故等资料。
4.8压力管道的色标按照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执行。如:空气管道为浅灰色,颜色标准编号为b03;氧气管道为浅蓝色,颜色标准编号为pb06。
5、安全附件管理
5.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按规程要求,分别装置安全附件,并在使用中加强维护和定期校检,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5.2选用的安全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校验记录。
5.3安全阀、压力表每年至少校验1次,校验结束应进行铅封挂牌,并标明有效期或下次检验期,校验报告应及时归档。
6、气瓶管理
6.1使用单位的营销部门负责所用气体的采购并委托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
6.2使用单位的生产部门应设专用库房或储存间存放气瓶,气瓶仓库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使用单位应明确各种气瓶存放数量并严格执行。
6.3使用单位的生产部门应对气瓶的品种、数量、颜色、气瓶的有效期及附件完好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6.4气瓶贮存应符合如下要求:
6.4.1乙炔气瓶
6.4.1.1现场使用乙炔气瓶,原则上储存1瓶备用。气瓶应直立贮存并设置防倾倒装置。设置“乙炔气瓶存放点”、 “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6.4.1.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点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气瓶要避免阳光直射,在其附近设置消火栓,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6.4.1.3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6.4.2氧气瓶等
6.4.2.1氧气瓶必须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如氢气、乙炔气等分室贮存或间距大于5m,并设有相应的灭火器材。
6.4.2.2在现场或车间内用带门的铁框架作为贮存间,气瓶应直立贮存并设置防倾倒装置。设置“氧气瓶存放点”、 “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6.4.2.3贮存间不得靠近热源,且在周围10米内严禁火种。附近禁止存放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
6.4.2.4存放瓶装氧气、乙炔气应定点隔离存放,两者间距至少为5m,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
7、压力管道末端挂牌
7.1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摸清各类管道末端端口数量,统一制作压力管道末端标牌。
7.2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各类管道末端端口的阀门及时落实挂牌。
7.3指定专人负责,在管道末端端口的阀门处实施挂牌的标牌上,必须标明各种介质的名称(中文)、压力、编号、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7.4标牌制作做到文字醒目、悬挂牢靠。
7.5定期对管道末端端口的阀门标牌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标牌脱落、破损或字迹模糊时,应及时重新悬挂标牌,确保标牌的完好。
7.6标牌制作的材料为铁(铝)皮,黄底加黑字;规格为66×56mm。
8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处理
8.1按照修改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8.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和评估。
8.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宝钢国际工厂管理部(转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8.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
8.5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制订: 制订日期:20 年 月 日
审核: 审核日期:20 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发布 2023年 月 日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