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让员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 形式
安全教育形式:新员工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
4、管理规定
4.1二级安全教育;
4.1.1 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工、实习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安全教育。
4.1.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
1、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其重要性;
2、 企业的生产特点、危险部位安全须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动安全基本常识。
3、 企业工伤事故的分析及预防方法。
4.1.2 部门级安全教育
1、 部门安全卫生教育,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2、 部门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 部门设备分布、要害部位、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情况及预防知识等;
b) 部门安全生产、制定文明及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
c) 部门工伤事故分析及预防;
d) 部门防火知识;
e) 部门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环保制度等;
f)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实际操作示范;
g) 正确使用、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h) 本部门曾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4.2变换工种教育
4.2.1员工变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2.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根据工种改变范围,分别按“二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
4.2.3教育率达100%;
4.3复工教育
4.3.1凡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位三个月以上者和工伤伤愈复工者,必须进行复工前安全教育。
4.3.2复工教育按“二级”教育程序进行。
4.3.3复工者必须先到本单位主管领导处报到,然后由复工者领导提供(复工者)名单到公司办公室进行复工教育。
4.3.4教育内容:上岗前安全思想及本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特别是对工伤者的复工教育要针对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高预防能力。
4.3.5复工教育率要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