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质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任何信息设备,如:计算机、交换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都需要介质进行存储,当存储设备或可移动介质需要转移或销毁时,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信息泄漏。因此,必须按规定执行处置。适用于移动存储设备/介质在本公司办公场所及房机内的使用管理。
2. 引用文件
(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 iso/iec27001:200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 iso/iec27002:200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 职责和权限
(1) 综合部
负责对公司各类的可移动介质和存储介质的发放、使用、处置的进行管理。
(2) 介质使用部门和使用者
(3)由部门负责管理的介质,由该部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个人使用的介质由本人负责保管。
4. 介质管理
(1)介质分类
1) 技术部对公司使用的介质,进行介质分类,制定《介质管理分类表》。
2) 介质分为一般介质和可移动介质,一般介质包括:计算机存储介质,可移动介质是指u盘、移动硬盘、数码相机、光盘、光盘刻录机、pda、带usb接口的mp3/mp4播放器等。
(2)介质使用管理
1) 一般情况下公司禁止使用可移动介质。
2)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技术部领用。
3) 技术部负责可移动介质的发放,并填写《可移动介质授权使用表》。
4) 授权用户要注意保护自己所属可移动介质不被盗取。
5) 授权用户要注意保护自己所属可移动介质不被盗取。保管时要放置于安全的区域内,如带锁的柜子;
6) 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禁止在内部网络设备上使用可移动介质。
7) 各使用人必须每月一次对自己使用的移动介质进行病毒扫描。
8) 使用可移动介质保存公司秘密数据时,移动介质必须采用必要的加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有条件时使用带有加密功能的可移动介质设备。
9) 用户在将可移动介质带离公司后,要为其上所有信息资源的安全负责,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一旦遗失,立刻上报技术部进行登记。
10) 光盘的刻录:
a) 带有公司标志的光盘,只能刻录公司自己的程序软件,不得刻录例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
b) 公司销售时,必须刻录光盘时,由技术部专门负责人进行刻录,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刻录光盘。
(3)客户现场使用规定
1) 必须严格将笔记本病毒防火墙升级到最新。
2) 能使用客户提供的u盘、移动硬盘的,使用客户提供的设备。
3) 必须使用自己的u盘、移动硬盘在客户计算机上使用的,必须先对u盘、移动硬盘进行病毒扫描,保证提供给客户的设备中不包含病毒。
(4)介质处置
1) 技术部对介质分类表内的介质的废弃进行统一管理,对废弃的介质采用恰当的介质处置方法。
2) 计算机硬盘、u盘、可移动硬盘、光盘、数码存储介质等报废时必须粉碎处理。
3) 对废弃的可移动介质在《可移动介质授权使用表》中跟踪填写废弃记录。
4) 对废弃的一般介质处理填写《废弃介质处置记录》
5) 介质的销毁方式一般分为一般格式化、低级格式化、专业软件重写、物理粉碎。
6) 对无敏感信息的介质作一般格式化即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重新分配和使用。
7) 介质中保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应当得到安全的存放和处置。对于含有敏感信息的介质应采用低级格式化或专业软件重写,反复次数为三次,才能重新分配和使用。
8) 保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废弃时,要进行粉碎处理。
5. 实施策略
(1) 介质管理规定涉及的《介质管理表》中包括《介质管理分类表》、《可移动介质授权使用表》、《废弃介质处置记录》。
(2) 技术部制定《介质管理分类表》。
(3) 技术部负责可移动介质的发放,并填写《可移动介质授权使用表》。
(4) 对废弃的可移动介质在《可移动介质授权使用表》中跟踪填写废弃记录。
(5) 对废弃的一般介质处理填写《废弃介质处置记录》
6. 相关记录
本程序发生的记录汇总表
表1-1 isms文件日常应用表格
表号 | 记录编号 | 记录名称 | 保管 场所 | 保存期限 | 保存形式 | 备注 |
表a.1 | isms-3012-01 | 介质管理分类表 | 技术部 | 3年 | 电子 | |
表a.2 | isms-3012-02 | 可移动介质授权使用表 | 技术部 | 3年 | 纸质 | |
表a.3 | isms-3012-03 | 废弃介质处置记录 | 技术部 | 3年 | 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