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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大型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术语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三、职责
1、项目组的职责
(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2)、项目组负责人或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2、施工单位职责
(1)、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四、管理内容
1、吊装作业前
(1)、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2)、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a、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b、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使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c、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安全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95%;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80%)。
d、吊装作业所使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中的要求。钢丝绳已进行过检查,没有任何损伤。
e、吊装作业使用的卸扣的承载能力符合吊装方案要求。(必要时进行ndt探伤检查)。
f、拖拉固定使用的钢丝绳、倒链、卷扬机、滑轮组符合方案要求,并已作出检查,结果正常。
g、吊点在吊装前已进行ndt 检验。(若吊点需重复使用,则在吊装后还需进行二次检验)
h、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司索人员熟悉吊装方案(吊机及索具要求、吊点及重心位置、被吊物重量及尺寸、挂扣方式),并已对是否符合吊装要求做出自检。
i、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与吊车司机之间保持通畅的联络方式。
j、吊装现场的天气状况符合作业要求(风力小于6 级、能见度良好)。
k、吊装作业区域内地面坚实平整,无影响作业安全的障碍物及隐患。
l、吊装作业现场已设立隔离区,非吊装作业人员远离现场。
m、通往吊装现场的道路通畅。
n、所有施工吊机已按方案就位,索具按照方案要求固定完毕。
(3)、检查完毕后,施工单位安全人员组织施工各有关人员填写《大型起重作业前安全检查表》。填写完毕后,通知吊装指挥人员可以进行作业。
2、吊装作业中
(1)、吊装指挥人员在确定吊装条件已充分具备后,宣布吊装作业开始。
(2)、吊装指挥人员站在能同时看到被吊物及吊车的视线清楚的位置。
(3)、所有的被吊物在被吊运时都要根据需要系牵引绳。(系牵引绳会影响安全的情况除外)。牵引绳要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与被吊物间的安全距离。
(4)、在司索人员远离被吊物及被吊物周围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指挥人员发出起吊信号。指挥手势或信号要准确、清楚,所处位置应能使各司机都能看得清楚。若使用对讲机,要保证各对讲机之间的信息传递。
(5)、在吊索张紧受力后,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进一步确认索具的固定情况,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被吊物离开地面或垫墩300mm 左右,应停顿1 分钟左右时间,对吊索、卡环及吊机等的状态进行观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吊装作业。
(6)、起吊后保持被吊物平衡,吊具所在平面应垂直于被吊物,不得横拉、斜吊。吊装动作平缓,避免突然运动或被吊物摆动。
(7)、在吊装过程中,各台吊机的司机必须听从统一指挥,除停止信号外不得接受他人的指挥信号。
(8)、尽可能减少被吊物空中悬停时间,防止钢丝绳疲劳折断发生坠落事故。若需悬停于某一位置,则在此期间内吊车司机禁止离开驾驶室。
(9)、在吊机行走时应鸣号,提示周围人员吊装作业正在进行中。
3、吊装作业完成
(1)、确认被吊物准确就位后,摘钩,复员设备,宣布吊装作业结束。
(2)、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负责保存bfcec-mr-27/r01《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五. 相关文件
bfcec-mr-20 作业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六、记录
1、bfcec-mr-20/r01 作业安全分析表
2、bfcec-mr-27/r01 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第2篇 大型吊装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术语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三、职责
1、项目组的职责
(1)、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2)、项目组负责人或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2、施工单位职责
(1)、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2)、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四、管理内容
1、吊装作业前
(1)、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2)、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a、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b、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使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c、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安全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95%;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80%)。
d、吊装作业所使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中的要求。钢丝绳已进行过检查,没有任何损伤。
e、吊装作业使用的卸扣的承载能力符合吊装方案要求。(必要时进行ndt探伤检查)。
f、拖拉固定使用的钢丝绳、倒链、卷扬机、滑轮组符合方案要求,并已作出检查,结果正常。
g、吊点在吊装前已进行ndt 检验。(若吊点需重复使用,则在吊装后还需进行二次检验)
h、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司索人员熟悉吊装方案(吊机及索具要求、吊点及重心位置、被吊物重量及尺寸、挂扣方式),并已对是否符合吊装要求做出自检。
i、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与吊车司机之间保持通畅的联络方式。
j、吊装现场的天气状况符合作业要求(风力小于6 级、能见度良好)。
k、吊装作业区域内地面坚实平整,无影响作业安全的障碍物及隐患。
l、吊装作业现场已设立隔离区,非吊装作业人员远离现场。
m、通往吊装现场的道路通畅。
n、所有施工吊机已按方案就位,索具按照方案要求固定完毕。
(3)、检查完毕后,施工单位安全人员组织施工各有关人员填写《大型起重作业前安全检查表》。填写完毕后,通知吊装指挥人员可以进行作业。
2、吊装作业中
(1)、吊装指挥人员在确定吊装条件已充分具备后,宣布吊装作业开始。
(2)、吊装指挥人员站在能同时看到被吊物及吊车的视线清楚的位置。
(3)、所有的被吊物在被吊运时都要根据需要系牵引绳。(系牵引绳会影响安全的情况除外)。牵引绳要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与被吊物间的安全距离。
(4)、在司索人员远离被吊物及被吊物周围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指挥人员发出起吊信号。指挥手势或信号要准确、清楚,所处位置应能使各司机都能看得清楚。若使用对讲机,要保证各对讲机之间的信息传递。
(5)、在吊索张紧受力后,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进一步确认索具的固定情况,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被吊物离开地面或垫墩300mm 左右,应停顿1 分钟左右时间,对吊索、卡环及吊机等的状态进行观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吊装作业。
(6)、起吊后保持被吊物平衡,吊具所在平面应垂直于被吊物,不得横拉、斜吊。吊装动作平缓,避免突然运动或被吊物摆动。
(7)、在吊装过程中,各台吊机的司机必须听从统一指挥,除停止信号外不得接受他人的指挥信号。
(8)、尽可能减少被吊物空中悬停时间,防止钢丝绳疲劳折断发生坠落事故。若需悬停于某一位置,则在此期间内吊车司机禁止离开驾驶室。
(9)、在吊机行走时应鸣号,提示周围人员吊装作业正在进行中。
3、吊装作业完成
(1)、确认被吊物准确就位后,摘钩,复员设备,宣布吊装作业结束。
(2)、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负责保存bfcec-mr-27/r01《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五. 相关文件
bfcec-mr-20 作业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六、记录
1、bfcec-mr-20/r01 作业安全分析表
2、bfcec-mr-27/r01 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第3篇 大型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避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依据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管辖范围内大型设施、设备吊装、搬运作业管理(不含吊管机);
2.2本规定未涵盖内容或范围执行本规定引用或与作业相关的标准;
2.3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
3.职责
3.1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吊装作业制度,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3.2工程部负责吊装作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3.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4作业批准人-----项目部经理或其授权人
3.4.1指定或确认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并明确责任;
3.4.2组织风险辨识、评价,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4.3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审批作业方案及作业许可证;
3.4.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为吊装、搬运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
3.4.5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情况,按公司《hse问责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理;对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3.4.6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资源调配。
3.4.7批准和取消作业。
3.5 作业申请人-----作业队管理、技术人员
3.5.1负责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前的确认,移动式起重机设备合格证、年检证书、维修保养等资料符合要求,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5.2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hse培训、交底;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3.5.3作业前,对作业场所、周围、空中影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确认,移动、拆除障碍物涉及第三方的须征得许可;无法移动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标识;
3.5.4负责按《项目hse技术交底》要求及起重专业要求实施作业,执行安全措施,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3.5.5作业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3.6起重指挥人员
3.6.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6.2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6.3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3.6.4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3.6.5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3.7司索人员(起重工)
3.7.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7.2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 的吊具与吊索;
3.7.3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3.7.4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3.7.5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起重机司机
3.8.1符合吊装作业的专业资格要求;
3.8.2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3.8.3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3.8.4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3.8.6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8.7使用中若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4.作业许可管理
4.1常规临时吊装作业
公司生产、施工领域的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均事先办许可证;
4.2非常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项目部组织编制吊装计划及专家评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部经理批准、报监理、甲方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3吊装涉及搬运作业,则将运输路线实地勘察、优选运输路线的要求;明确标注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的搬运运输线路示意图;运输过程中的车辆排序及联络方式,中途临时停车安全措施、搬运起止时间等内容与吊装作业合并编写一个方案。
4.4作业对外分包的,项目部参照本规定、分包合同对分包商作业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与分包商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同等责任。
4.5严禁无许可证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4.6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6.1临时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批准人接到申请人作业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批准人、申请人在许可证上签字后许可证生效。
4.6.2作业申请人向批准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准备以下资料(涉及搬运应同时准备的资料):
⑴吊装(搬运)平面(运输线路)示意图。明确标注吊装现场(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
⑵《风险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作业程序;
⑶吊装作业申请(《搬运hse计划方案》);
⑷起重机、吊钩、钢丝绳、索具技术测算结果及检查结果;
⑸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⑹其他相关资料。
4.7作业许可证的时效
4.7.1许可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期限不超过24小时;
第4篇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明确大型吊装作业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执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的陆上大型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2. 术语
2.1 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项目组的职责
3.1.1 大型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方案由项目组或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编制。
3.1.2 项目组负责人/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在作业前必须召集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 编制交底记录,经参加各方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存档。
3.1.3 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各方进行jsa 风险分析,对评估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并存档jsa 风险评估表。
3.2 施工单位职责
3.2.1 吊装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专项安全会议,对即将开始的作业进行分工布置和安全提示。
3.2.2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
3.2.3 项目安全监督和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吊装方案和公司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 参与吊装作业的项目组人员、相关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吊装方案。
4. 管理内容
4.1 吊装作业前
4.1.1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准备充足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
4.1.2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在作业前对以下各项作出检查:
l吊装作业所选择的各台吊机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证书齐全、有效。
l吊机已进行了全面检查,处于良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l吊车司机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了解所使用吊车的性能,熟知吊装作业指挥信号的含义。
l每台吊机的荷载符合安全要求(单台吊机作业时,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得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95%;多台吊机联合作业时,各台吊机的最大荷载不宜超过其安全吊装量的80%)。
l吊装作业所使用钢丝绳的类型、长度、直径、抗拉强度、破断拉力符合吊装方案中的要求。钢丝绳已进行过检查,没有任何损伤。
l吊装作业使用的卸扣的承载能力符合吊装方案要求。(必要时进行ndt探伤检查)。
l拖拉固定使用的钢丝绳、倒链、卷扬机、滑轮组符合方案要求,并已作出检查,结果正常。
l吊点在吊装前已进行ndt 检验。(若吊点需重复使用,则在吊装后还需进行二次检验)
l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司索人员熟悉吊装方案(吊机及索具要求、吊点及重心位置、被吊物重量及尺寸、挂扣方式),并已对是否符合吊装要求做出自检。
l吊装作业指挥人员与吊车司机之间保持通畅的联络方式。
l吊装现场的天气状况符合作业要求(风力小于6 级、能见度良好)。
l吊装作业区域内地面坚实平整,无影响作业安全的障碍物及隐患。
l吊装作业现场已设立隔离区,非吊装作业人员远离现场。
l通往吊装现场的道路通畅。
l所有施工吊机已按方案就位,索具按照方案要求固定完毕。
4.1.3 检查完毕后,施工单位安全人员组织施工各有关人员填写《大型起重作业前安全检查表》。填写完毕后,通知吊装指挥人员可以进行作业。
4.2 吊装作业中
4.2.1 吊装指挥人员在确定吊装条件已充分具备后,宣布吊装作业开始。
4.2.2 吊装指挥人员站在能同时看到被吊物及吊车的视线清楚的位置。
4.2.3 所有的被吊物在被吊运时都要根据需要系牵引绳。(系牵引绳会影响安全的情况除外)。牵引绳要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与被吊物间的安全距离。
4.2.4 在司索人员远离被吊物及被吊物周围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指挥人员发出起吊信号。指挥手势或信号要准确、清楚,所处位置应能使各司机都能看得清楚。若使用对讲机,要保证各对讲机之间的信息传递。
4.2.5 在吊索张紧受力后,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应进一步确认索具的固定情况,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被吊物离开地面或垫墩300mm 左右,应停顿1 分钟左右时间,对吊索、卡环及吊机等的状态进行观察,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吊装作业。
4.2.6 起吊后保持被吊物平�,吊具所在平面应垂直于被吊物,不得横拉、斜吊。吊装动作平缓,避免突然运动或被吊物摆动。
4.2.7 在吊装过程中,各台吊机的司机必须听从统一指挥,除停止信号外不得接受他人的指挥信号。
4.2.8 尽可能减少被吊物空中悬停时间,防止钢丝绳疲劳折断发生坠落事故。若需悬停于某一位置,则在此期间内吊车司机禁止离开驾驶室。
4.2.9 在吊机行走时应鸣号,提示周围人员吊装作业正在进行中。
4.3 吊装作业完成
4.3.1 确认被吊物准确就位后,摘钩,复员设备,宣布吊装作业结束。
4.3.2 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负责保存bfcec-mr-27/r01《大型吊装作业前安全检查表》。
5. 相关文件
5.1 bfcec-mr-20 作业安全分析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