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运行日常管理规定
为加强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提高电梯的使用寿命,特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 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日常巡检
1、电梯管理人员每天对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观察(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在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是否完好。
2、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4、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6、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7、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是否正常。
8、检查消防及紧急按钮等功能是否完好。
9、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是否完好。
10、检查完毕每天早上8点前对电梯进行试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月巡检
1、每月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调整钢丝绳张力。
2、每月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3、每月检查井道随行电缆、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4、每月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5、每月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6、每月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
7、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存档。
二、维保单位监管制度
1、电梯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扩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3、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4、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以及值班经理每日对中心一至九层及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三、定期报检制度
1、由专业检验机构定期对电梯是否能够继续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性检验,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2、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3、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两年,杂物电梯的限速器校验周期为五年。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6、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应急预案制度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电梯管理人员,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配置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
3、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
5、参加电梯事故责任保险。
6、电梯发生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
7、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各种宣传品和明显标牌提示,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