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的质量,确保其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2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制造除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gb151《钢制管壳式换热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设计图样和有关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本规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不锈钢压力容器的制造。常压不锈钢容器的制造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2 材料
2.1 用于制造压力容器的不锈钢材料及焊材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进口材料的技术性能在符合国外有关规定的同时,还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标准、规范。其质量证明书应由村料生产单位提供,内容必须齐全、准确。
2.2 用于制造一、二类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不锈钢材料,其质量证明书中项目不全或实物标志不清时,须进行必要的检验或试验,判明其牌号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后方可使用。
2.3 不锈钢材料需作晶间腐蚀复验的,按gb4334《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或gbi223《不锈耐酸钢晶间腐蚀倾向试验方法》进行,设计图样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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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制造压力容器的不锈钢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经酸洗供应的不锈钢板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
2.5 不锈钢原材料应按钢号、规格、炉批号分类在室内放置。并与碳素钢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
2.6 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记。该标记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不得打钢印,不得使用油漆等有污染的物料书写。
3 制造环境
3.1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有专用固定生产场地,应与碳素钢制品严格隔离。不锈钢压力容器如附有碳素钢零部件,其零部件应分开制造。
3.2 为防止铁离子和其它杂质的污染,不锈钢压力容器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清、干燥,严格控制灰尘。地面应铺设橡胶或木质垫板。生产中应使用专用的滚轮架、吊夹具以及工装设备。
3.3 在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着软质橡胶工程鞋,鞋底不得带有铁钉等尖锐异物。
3.4 不锈钢零部件应配有木质堆架,不得任意堆放。在不锈钢零部件周转和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防铁离子污染和磕碰划伤的运送工具。
3.5 不锈钢材料在清除油脂、油漆之类的杂质后方可进行热加工。热成型或热处理过程使用的加热炉气氛中硫或硫化物的含量符合有关标准。
3.6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表面处理应有独立的场地,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 加工成型及焊接
4.1 不锈钢板下料时,应将不锈钢扳移至专用场地下料;严禁在不锈钢材料垛上直接切割下料。加工过程中不能去除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严禁用钢针划线和打样冲眼。
4.2 不锈钢材料移植标记和检验确认标记应在不锈钢板上用无氯无硫的记号笔书写同时做好下料的书面记录。在制造不锈钢压力容器过程中,如发现材抖标记不清晰时,需经检验确认以后及时补写。
4.3 不锈钢板应采用等离子切割或机械加工下料。当利用机械加工下料时,机床应清理干净。不锈钢板卷圆时,卷板机应用无铁离子的材料覆盖轧辊表面。
4.4 不锈钢封头采用热成型时,要控制炉内温度。严格控制始压温度与终压温度,并做好记录。不允许与碳钢封头同炉加热。
4.5 经热加工成型的不锈钢封头、弯管、锻件等零部件,凡是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均需采取固溶或稳定化处理措施,固溶或稳定化处理应有热处理工艺和热处理时间一温度曲线记录。
4.6 壳体组装过程临时所需的楔铁垫板等与壳体表面接触的用具应选用与壳体相适应的不锈钢材料。不锈钢压力容器严禁强力组装,组装过程中不得使用可能造成铁离子污染的工具。不锈钢压力容器筒体的开孔。应采用等离子切割或机械加工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