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运输、装卸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对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维护能力及有效防止和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减少财物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及保护环境所订定,对于驾驶及押运人员之职责、车辆安全检查、装卸货物安全要求、运输途中安全操作及运输事故紧急处理方案等所做之规定。
二、驾驶及押运人员之职责
1、驾驶员及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驾驶证及上岗证才能上岗。
2、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及使用行动电话并禁止带病出车。
3、驾驶员应确保车辆、人员及货物于装卸、运输过程中能安全、正确及准时送交给客户及返回公司。
4、押运员于中途停车或装卸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车辆,做好押运工作。
5、押运员必须检查并确保停车及装卸货之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之用品。
6、押运员应确实监督车辆、人员及货物并将有关异常现象及时向公司汇报,以让公司掌握实时动向。
三、每日行车前安全检查
1、检查必须有车管所申请通过核发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之车辆才能做为危险品之运输。
2、检查散热器、水泵固定情况及水管有无渗漏,冷却水箱水位是否在安全位置。
3、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液面是否在安全位置,不足时必须加蒸馏水,冬季加水后须充电以防止结冻。
4、检查挡风玻璃雨刷水是否足够。
5、检查发动机润滑油油位是否在安全位置,油质粘度及颜色是否正常。
6、检查汽、柴油箱之油量指示表油量是否足够。
7、检查煞车油之油管有无渗漏、油量是否在安全油位。
8、检查轮胎外表、胎纹及气压及是否按标准充足气压并配齐胎嘴帽。
9、检查灭火器压力指示表是否在安全位置及使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10、检查故障危险警示三角架及维修用之随车工具是否符合安全、齐全。
11、为预防因车箱与金属容器磨擦产生火花,必须于车箱内装有隔离木板,检查隔离木板是否松脱、损坏。
12、检查司机及车辆之证件、车牌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并依车辆检查状况填写”每日行车安全查检表”。
四、装卸化学危险货物安全要求
1、不准装载、运送非本厂货品。
2、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灯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装卸条件,并事先了解货物的性质、防护方法及携带相应工具。
3、装载货品时应遵照重物在下、轻物在上,轻提轻放的原则,将货品放置整齐、捆扎牢固,不准碰撞、倒置及根据物品性质采取防水、遮阳等措施。
4、装货时应遵守工厂安全规定,并核对货单数量、包装、地点,装载完毕后必须检查货物摆放的安全性,签核送货清单,并经门卫检查清点。
5、装卸货物打开车箱时应扣好车门,装卸完毕或出车前应锁好车门,严禁未扣好车门移动车辆。
6、装卸货现场必须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人员于装卸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能离开现场。
五、运输途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本公司所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停放于指定安全的停车场。
2、出车前应设定好安全、快捷的行车路线,并避开易堵车路线及事故多发地段。
3、车辆发动前应严格进行出车前检查确认合格方可发动。
4、车辆起步前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及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5、进出厂房、倒车或转弯时必须观望注意周围,时速不宜超过5公里/小时,防止碰擦墙角及人员,必要时应有人指挥引导。
6、通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规定,并严禁抢道争行。
7、行车中应集中精神,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超载、不超速、不违规超车,严禁急速加油、急煞车、急转弯及须服从公安人员检查。
8、若须于路边停车时应靠路边安全地方停放并注意周围环境,不可停靠于住宅、人多地方停放,临时停车时必须有人员看守车辆。
9、车辆故障时应打开故障警示灯,检查是否有烟火会危害货品,若有须用灭火器及时灭火并将车辆推停至安全、不防碍交通处,及将危险警示三角架置于车后50公尺,且应有一人做交通疏导及通知车辆抢救单位。
10、遇发生车祸事故时须及时通知交警处理并保持车祸现场,若有人员受伤时应以救人为第一要务,迅速通知救护人员,并协助疏导交通。
11、夜间行车时必须打开车大灯,遇会车时禁止使用远灯。
12、于厂内停车时须听从厂内安全人员调度停车,不可停靠于有火源、人多、发电房及有高压电处。
六、运输事故紧急处理方案
1、于装卸或运输途中发现货物有破损、泄漏现象时应迅速避免让其继续泄漏或更换新包装、清除泄漏物,不准起动车辆并防止其它可能有引起火源之物品进入。
2、于装卸或运输途中发现车辆或货物因泄漏而起火时应立即停车,并利用车子灭火器进行灭火,防止火源蔓延及爆炸,同时应及时先向公司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若于装卸或运输途中因货物或车辆已大量起火或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救援,并建立警戒线,疏散人群,确保所有消防信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