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1988年4月 1日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常点检、定期点检)制度,掌握设备技术状态.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和诊断技术实行状态监测维修,及早发现异常.做好预防措施。对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和变配电等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
第起实行。原颁发的《机械工业设备管理与维修条例》即行废止。
附录:
一、“三好”、“四会”的解释。
(l)管好、用好、维修好。
(2)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 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解释。
(1)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3)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
(4)管理好工具、 ,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
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三、 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解释。
(1)整齐:工具、工件、 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白,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各部分不漏水、不漏油、切屑、垃圾清扫干净。
(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四、 本规定采用的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和统计项目的计算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