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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26 12:00:02 查看人数:51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校用电的安全,确保学校供电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配电室值班电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2、值班电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3、加强对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无法消除缺陷和不安全苗头要报告。

4、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室,任何人不准备在室内吸烟、睡觉、会客。

5、保持室内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经常性消除配电盘及各种仪器上的粉尘、污物。

6、电气设备和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防止短路出现而发生火灾苗头。

7、消防器材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8、发现火灾苗头应及时扑救,并报告。如校区内发生火灾时,配电室人员应立即拉断总闸,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第2篇 配电室建设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离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母线涂色表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c

d

绿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盘)应装设总闸、分路闸、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3篇 配电室建设与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c2-8)

编号

g1-7

05-008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黄庄~中关村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配电室建设与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2005年5月15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 )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母 线 涂 色 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

b

c

d

绿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交底人接受交底班组长接受交底人数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第4篇 z物业区域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

a.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安全用电。

b.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用电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电气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应重视电气工作人员对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应按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试。

c.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机人身和设备时,应立即制止。对认真遵守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d.各用电单位如发生由本单位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事故,以及本单位重要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等)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供电部门及有关单位。事后应填写正式事故报告,保送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

e.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f.各用电单位除认真执行本规程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条文一并执行。

二、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历。

b.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c.掌握紧急救护法。

d.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三、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

a.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

本规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

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b.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为装设电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在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根据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为三大类。

(a)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引入线、电缆进入线及与引入线直接连接的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通至邻接带电设备室的门全部闭锁。

(b)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设备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系指双回线架空线一回路停电或不同电压的线路同杆架设时,其中一层线路不停电。

c.不停电的工作,系指下列情况: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可能性;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d.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a)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e.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交底制度;

(c)工作许可制度;

(d)工作监护制度;

(e)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f)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f.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第5篇 某0.4kv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对0.4kv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身安全、电气设施安全和生产之所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0.4kv配电室的运行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化工行业动力设备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责任划分

0.4kv配电室所属的单位为直接管理单位,对电气设施运行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其电气技术人员为配电室的技术负责人,电工为配电室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全负责人为倒闸操作的监护人,倒闸操作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监护人。

5.一般规定

5.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对自己所使用和维护的电气设备做到“四懂”“三会”。

5.2每个配电室的《一次系统图》、《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5.3配电室的门窗应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能有效的关闭,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安全通道应畅通。

5.4配电室应整齐放置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电工专用工具、消防器材和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严禁堆放杂物。电气设施所配的灭火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5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保持配电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

5.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标识、标志、警示牌应醒目、可靠、规范。

5.7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专业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5.8配电室应设置有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的设施,且通风设施完好,运行可靠。

5.9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9.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5.9.2门窗密封、房屋防雨水、防风、防尘情况。

5.9.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5.9.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6.配电室的巡回检查要求

6.1各单位应结合配电室的特点、生产组织特点制定相应的巡回检查制度。

6.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6.2.1电气设备有无异常震动、异味、异常的焦糊味。

6.2.2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6.2.3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6.2.4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6.2.5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6.2.6绝缘子、电缆有无破损及放电现象。

6.2.7检查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及通风设施是否完好。

6.2.8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是否完好。

6.3 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状况和巡回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配电室的倒闸操作分类和要求

7.1 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

7.1.1公司电调的倒闸操作指令只对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

7.1.2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各单位应办理《0.4kv配电室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倒闸操作票》)。

7.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

7.2.1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为本单位电气技术员发出的指令。

7.2.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

7.3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指令

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同时应经检修票(证)签发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确认、同意。

7.4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

7.4.1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应为单位电气技术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发出的指令。

7.4.2倒闸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之中。

7.4.3倒闸操作结束后,本单位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将电气故障报告相关职能人员。

7.5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

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8.倒闸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8.1倒闸操作票的填写人为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的联系人或单位项目负责人。

8.2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

8.2.1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公司电调发出的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分管领导。

8.2.2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

8.2.3 倒闸操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供停电联系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收执。

9.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的职责

9.1审查倒闸操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9.2审查倒闸操作票所填的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9.3负责倒闸操作票项目的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管理。

9.4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倒闸操作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9.5负责向项目负责人、生产运行和检修方面的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

9.6供停电联系人负责与公司电调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

10.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0.1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制度做好检修及安全组织工作。

10.2负责倒闸操作的联系工作,并向生产运行和检修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安全注意的事项。

10.3结合操作现场实际状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并督促、监护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10.4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是否完备。

10.5负责检查、确认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10.6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1.电气操作人员的职责

11.1应做好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

11.2负责实施现场布置所需的安全措施。

11.3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不违章、不违规操作。

11.4对倒闸操作中的内容不清楚或出现多种理解时,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或签发人询问、确认,不得凭经验执行倒闸操作。

11.5负责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2.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12.1督促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12.2核实需倒闸操作的开关、设备、编号等工作。

12.3做好倒闸操作过程中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4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工作终结工作。

13.实施倒闸操作的具体要求

13.1倒闸操作必须由2名以上(含2人)电工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或对设备更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做与倒闸操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13.2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用具。

13.3倒闸操作前,倒闸操作人员应对需要操作的配电回路进行检查。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3.3.1配电回路、开关、线路、电机等绝缘应符合要求。

13.3.2电机无堵转情况,开关、接触器动作应正常,触头接触应良好。

13.3.4电气保护联锁装置应完好,动作应可靠。

13.3.5监护人必须对以上工作进行确认。

13.3.6倒闸操作完后,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电气技术负责人应对《倒闸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电气技术人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应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13.3.7倒闸操作完后,经确认无误,同时做好相应的挂牌和标示工作。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 标示牌。

14.凡在配电室内进行生产性临时用电,检修性临时用电应执行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当发现配电室电气设施发生异常现象、故障或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

15.1若非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不得擅自入室处理。

15.2若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职能人员,迅速采取措施。

15.配电室的安全应急要求

15.1各单位应分析当配电室发生事故时对生产、安全、环保造成的可能影响,分析当生产运行异常时对配电室的可能的影响,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编制《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一室一案。

15.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培训和演练《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其修订和完善。

15.3各单位应建立和实施《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响应机制。

16.附则

16.1本规定由机动处拟定,机动处负责解释。

1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为确保我公司变、配电室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公司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变配电室岗位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8项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室时,主管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室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交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四.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 不论高压设备带点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入内进行工作。

4.4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 倒闸操作:

4.5.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点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4.5.3 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 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 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 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 负荷分配情况;

⑤ 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 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⑦ 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核对所填项目并签名,然后有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4.5.6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并做好完成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4.5.7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并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电气负责人也必须在场监护。

4.5.8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和随意接触闭锁装置。

4.5.9 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4.5.10 高压配电室停电倒闸操作程序:

① 断开所停回路380v侧全部断路器;

② 戴上高压绝缘手套并确认其完好;

③ 用程序锁断开各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④ 断开进线柜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⑤ 用高压侧试笔对进线柜下仓刀片进行验电,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⑥在进线柜刀闸操作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后,才可开始工作。

4.6 送电操作规程。

4.6.1 工作负责人应核查设备检修情况,现场是否有遗漏工具等物。

4.6.2 拆除接地线,先拆停电端,后拆接地端,取下警示牌,确认所有人员已退出工作地点后,准备送点。

4.6.3 送电程序与停电倒闸程序相反。

4.6.4 若有线路改动,送电后要与使用部门联系确认相序。

五.工作票制度。

5.1在变、配电室设备上工作时,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三种:

①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主要适用于高压变电设备);

②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只要适用于低压配电设备);

③ 口头或电话命令。

5.2 工作票要用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有工作负责人收执在工作地点,另一份有值班员收执,按执移交。值班电工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5.3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

做完。

5.4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第二张工作票。

5.5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停电时,不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几个班同时工作时,工作票可以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成员栏中只需要填明各班负责人。

5.6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5.7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交给值班电工,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当天预先交给值班电工。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在限定时间后尚未完成工作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5.8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5.9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由电气组领导书面批准。

5.10 已完成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以上。

六.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6.1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6.1.1 应经常组织电工学习≤电工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考试,并将其列入职工安全“三级”教育计划内容,考试成绩记入特殊工种人员复训记录存档。

6.1.2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以防止闲人或小动物入内。

6.1.3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保证以下安全组织措施的按章执行:

① 工作票制度

② 工作许可制度棿硕钪贫瓤刹卧牡缫敌幸当曜肌

③ 工作监护制度。

④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1.4 管好门窗以防雨、雪打入,并配备足够、有效的电气灭火器材。

6.1.5 高压配电室钥匙至少应有三把,有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是使用,一把专供值班电工使用,还有一把供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6.1.6 保持变配电室的整洁和安全通道的畅通。

6.2 维修保养制度。

6.2.1 在变配电室设备上工作应保证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 停电。

② 验电。

③ 保持接地的有效。

④ 悬挂警示、标示牌。

6.2.2 值班电工必须每班巡查变配电室1~2次,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填入交接班记录,并通知电气负责人,以适时安排检修。

6.2.3 每季度须对变配电室所有设备进行清扫,检查变压器接线头与电缆连接情况,检查电容器密封是否完好,外观有无变形或渗油、腐蚀现象。

6.2.4 管好、用好各绝缘工具。

6.2.5 根据供、配电管理规定,协助设备部门做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七.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日常用电及网络的正常运行,并且合理的使用各种材料,特制定电气日常报修管理制度:

7.1 各部门将需要报修的电气、网络等故障情况记录并填好报修单交到电气组。

7.2 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3 值班人员对接到的报修任务应咨询清楚需修理的电气、网络的维修内容、损坏情况等,对报修人无法确定的应由维修人员到现场确认清楚并做好记录。

7.4 对于维修任务维修人员可以单独处理的,经批准人批准后尽快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7.5 对于接到的报修任务不能处理后不在职责范围内或需要更换材料的,应及时报电气组领导,以便及时安排处理。

7.6 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时,应带好需要的材料及报修单,维修完毕后填好报修单,并且请报修人确认维修情况并签字,将处理结果报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八. 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

8.1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的按时巡回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巡检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8.2 巡检每班不低于两次,遇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检次数: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明显增加时、设备经过检修时、改造或长期停用重新运作时或新安装设备、设备有缺陷或缺陷有发展时;恶劣气候、事故跳闸或设备运行中发现可疑现象;其他特殊情况等。

8.3 巡回检查应遵循望、闻、摸、听。即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电流电压有无异常;闻有无异味或焦糊味的异常;有无异常震动;发热超温现象;听有无异常噪音。

8.4 巡回线路:配电室椘峙涞缡凉水塔椏昭够消防配电室椣辣梅常减压椄哐故常减压配电室椫锌芈灌区椬靶冻灯教灌区配电室椄髁偈迸涞绻瘛

8.5 望各值班人员认真、工整填好巡检记录,对异常情况即时汇报,并采取相关措施,同时对各施工情况认真观察。

九.安全保卫制度。

9.1 严禁工作时间内喝酒或酒后上班。

9.2 严禁没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9.3 严禁没有操作票(或口头命令)在电气设备上操作。

9.4 严禁不验电接地在停电设备上工作。

9.5 严禁没有监护人时在电气设备上单独操作。

9.6 严禁在变配电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7 非电工人员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变、配电室,如因工作需要进入,须经有关部门及电气负责人同意,由值班电工陪同进入。

9.8 变、配电室应配备有足够量有效的电气灭火器材。

9.9 变、配电室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并按规定进行保存和定期试验。

9.10 保持变配电室安全通道的畅通。

第7篇 大厦配电室建设和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大厦施工配电室建设和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zz大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螺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

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c d

黄 绿 红 黑

上 中 下-

后 中 前-

左 中 右-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表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盘)火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8篇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确保我公司变、配电室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公司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变配电室岗位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8项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室时,主管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室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交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四.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 不论高压设备带点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入内进行工作。

4.4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 倒闸操作:

4.5.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点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4.5.3 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 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 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 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 负荷分配情况;

⑤ 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 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⑦ 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核对所填项目并签名,然后有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4.5.6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并做好完成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4.5.7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并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电气负责人也必须在场监护。

4.5.8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和随意接触闭锁装置。

4.5.9 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4.5.10 高压配电室停电倒闸操作程序:

① 断开所停回路380v侧全部断路器;

② 戴上高压绝缘手套并确认其完好;

③ 用程序锁断开各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④ 断开进线柜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⑤ 用高压侧试笔对进线柜下仓刀片进行验电,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⑥在进线柜刀闸操作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后,才可开始工作。

4.6 送电操作规程。

4.6.1 工作负责人应核查设备检修情况,现场是否有遗漏工具等物。

4.6.2 拆除接地线,先拆停电端,后拆接地端,取下警示牌,确认所有人员已退出工作地点后,准备送点。

4.6.3 送电程序与停电倒闸程序相反。

4.6.4 若有线路改动,送电后要与使用部门联系确认相序。

第9篇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识齐全符合要求。

2厂用电受电及配电室带电以后至整套启动前,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通过整套启动168小时后,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厂生产单位施行封闭式管理。

3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应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章操作人员,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4配电室内应有合格的照明,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到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消除。

5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附合防火要求。

6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门及门锁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应能很容易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7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从带电后到整套启动时,施工单位拿两把;运行部运行人员拿一把;整套启动后,三把钥匙全部由运行部保管。与调试试运工作无关的人不准随意进出高低压开关室。

第10篇 配电室建设和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离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

b

c

d

绿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盘)应装设总闸、分路闸、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第11篇 施工现场总配电室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2004年浙江省各类建筑施工死亡事故比例统计,触电事故排列第2位。因此,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对施工现场总配电室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中的施工用电要求,提高安全用电管理水平,规范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确保在施工各阶段中的安全用电,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笔者根据多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提出对规范施工现场总配电室安全管理的做法,供大家参考交流。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有:

①、现场勘探及工程概况。

②、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负荷计算书。

④、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⑤、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⑥、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并报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被批准实施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不懂电气人员玩弄、操作电气设备。

二、配电房的选址要求:

1、正确选择配电房的搭建位置,要根据施工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配电房的位置尽量避开山谷、低洼地带等雨水易积地方,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山洪暴发的地段。

2、配电房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三、配电房的结构要求:

1、配电房应采用砖墙结构,屋面应砼现浇或盖多孔预制板。

2、配电房应合理设置门、窗(百叶窗)、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的措施。

3、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门应坚固,刷上油漆美观,并配锁。

4、配电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

四、配电房室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9、母线均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下列表内规定。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绿

c

c

五、总配电柜的安全管理:

1、配电柜应配置的电气设备要求:

①、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②、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装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配电柜装设的电气技术要求:

①、配电柜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②、配电柜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板与配电柜柜体应电气连接。

③施工现场禁止用木质材料制作配电柜安装电器。

3、配电柜的制作要求:

①、总配电柜必须防雨、防尘,箱体应严密、端正,箱门开、关松紧适当,便于开关。

②、必须有完好的门锁。

③、端子板一般放在柜内配电板下部或箱内底侧边,并应分别标明“n”、“pe”。

4、配电柜设置位置要求:

①、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设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②、配电柜应放在凸起的电缆沟上,基础应稳固。

③、配电柜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物。

5、配电柜内部开关电器安装要求:

①、柜内电器安装常规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在左面,右面安装小容量的开关电器。

②、柜内所有的开关电器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有任何的松动、歪斜。

③、内部设置电器元件之间的距离和与箱体之间的矩离应符合电气规范。

④、配电柜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区别。

⑤、配电柜导线进出口处要求:⑴对于配电柜的电源导线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侧面,更不能从箱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⑵在导线的进、出口处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配电柜内接连导线要求:

①、配电柜内应采用绝缘导线其性能要良好,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导电部分。

②、配电柜内尽量采用铜线。铝线接头万一松动,造成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和高温,使接头绝缘烧毁,导致对地短路故障。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六、配电房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室外安全防护措施:

①、配电房的外墙应用白灰粉刷,而后在墙面上呈45度斜角、相隔20公分左右画出线条,用黄黑油漆(不宜用红白油漆,因白漆易沾尘变色、红色受紫外线照射易变色)墙面,起到警示作用。

②、配电房室外应设立排水沟,周围不得有积水。

③、配电房的屋面应有防水措施,并应设置隔层或搭设规范的防护棚。

2、室内安全防护措施:

①、室内墙面应用白灰粉刷,涂料刷白。

②、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

③、室内应保持自然通风散热和采光。应装照明灯,照明灯应从总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④、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5㎝以上。配电柜应放在电缆沟上,电缆沟砌体应高于室内地坪20㎝以上。防止配电装置受潮。

⑤、对电缆沟进出线口、窗户必须用铁丝网封闭。在门框上安装一块高度不低于50㎝的档板,刷上黄黑油漆,在板上书写“档鼠板”三字,避免小动物进入。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电器和母线间造成短路故障。

3、电气防火措施:

①、在室外墙上离地130㎝高处配置至少2只以上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绝缘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导电灭火器、清水扑灭电气火灾)。

②、室内电缆沟的敷设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0.5m的细砂然后覆盖水泥簿板或红砖,可防止电缆火灾

③、室内配置一只黄砂箱,应盛满黄砂,预备一把铁锹。在电缆线发生意外起火时,可用黄砂履盖扑灭火灾。

4、其他安全措施:

①、室外门上头贴上总配电室标识牌;门上方应贴上一块“配电重电、闲人莫入”警示牌。

②、建立制度,室内应挂好《配电室安全操作规则》牌、《施工用电验收合格牌》、《电工责任制》牌、《施工用电操作责任人》牌。准备一块《在检修中,严禁合闸》牌,在检修工作中应使用此牌。

③、配电柜门上应用不干胶割字(红色),内容为“安全用电”、“责任人:×××”、“编号:”等。

④、应及时打扫卫生、扫除网尘,保持室内清洁。

七、配电柜(箱)的使用和维修:

①、配电柜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识,有专人管理。

②、配电柜应每十天检查和维修一次,(规范要求每月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检查和维修内容应用表格形式记录并张贴在柜门内。

③、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配电柜断电上锁。

④、配电柜内不得搭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八、用电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切实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用电档案资料,内容如下:

①、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分三个阶段,即基础、结构、装饰)。

②、修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③、技术交底,向施工人员、电工等交底内容。

④、检查和验收,按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电器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

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⑦、定期检查表,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及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也包含一些不定期的检查)。

⑧电工维修记录、注明日期、部位、维修内容,如电工日记均要有记录。

第12篇 配电室建设与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记录

(表式c2-8)

编号

g1-7

05-008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黄庄~中关村区间

施工单位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交底项目(部位)

配电室建设与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2005年5月15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2.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 )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4.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7)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8)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9)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10)母线均应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母 线 涂 色 表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c

d

绿

11)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5.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6.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7.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8.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交底人

接受交底班组长

接受交底人数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交底人一份)。

第13篇 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

(一)、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安全用电。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用电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电气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应重视电气工作人员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应按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试。

(三)、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时,应立即制止。

对认真遵守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情况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四)、各用电单位如发生由本单位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事故,以及本单位重要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等)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供电部门及有关单位。事后应填写正式事故报告报送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

(五)、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二、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历。

(二)、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三)、掌握紧急救护法。

(四)、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三、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高压、低压。

(二)、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好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四、密闭地方的工作

(一)、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二)、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

(三)、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应采用风机通风来清除有害气体。

(四)、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五)、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五、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

(一)、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二)、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三)、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四)、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五)、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六)、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安全用电制度

(一)、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应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三)、 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

两侧无遮拦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项分别进行。

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

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fs:page],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拦,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七、安全组织措施

(一)、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或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二)、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 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三)、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查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五)、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该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新工作地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六)、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

第14篇 变配电室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得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15篇 0.4kv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对0.4kv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身安全、电气设施安全和生产之所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0.4kv配电室的运行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化工行业动力设备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责任划分

0.4kv配电室所属的单位为直接管理单位,对电气设施运行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其电气技术人员为配电室的技术负责人,电工为配电室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全负责人为倒闸操作的监护人,倒闸操作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监护人。

5.一般规定

5.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对自己所使用和维护的电气设备做到“四懂”“三会”。

5.2每个配电室的《一次系统图》、《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5.3配电室的门窗应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能有效的关闭,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安全通道应畅通。

5.4配电室应整齐放置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电工专用工具、消防器材和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严禁堆放杂物。电气设施所配的灭火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5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保持配电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

5.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标识、标志、警示牌应醒目、可靠、规范。

5.7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专业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5.8配电室应设置有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的设施,且通风设施完好,运行可靠。

5.9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9.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5.9.2门窗密封、房屋防雨水、防风、防尘情况。

5.9.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5.9.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6.配电室的巡回检查要求

6.1各单位应结合配电室的特点、生产组织特点制定相应的巡回检查制度。

6.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6.2.1电气设备有无异常震动、异味、异常的焦糊味。

6.2.2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6.2.3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6.2.4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6.2.5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6.2.6绝缘子、电缆有无破损及放电现象。

6.2.7检查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及通风设施是否完好。

6.2.8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是否完好。

6.3 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状况和巡回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配电室的倒闸操作分类和要求

7.1 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

7.1.1公司电调的倒闸操作指令只对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

7.1.2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各单位应办理《0.4kv配电室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倒闸操作票》)。

7.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

7.2.1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为本单位电气技术员发出的指令。

7.2.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

7.3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指令

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同时应经检修票(证)签发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确认、同意。

7.4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

7.4.1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应为单位电气技术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发出的指令。

7.4.2倒闸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之中。

7.4.3倒闸操作结束后,本单位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将电气故障报告相关职能人员。

7.5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

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8.倒闸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8.1倒闸操作票的填写人为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的联系人或单位项目负责人。

8.2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

8.2.1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公司电调发出的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分管领导。

8.2.2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

8.2.3 倒闸操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供停电联系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收执。

9.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的职责

9.1审查倒闸操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9.2审查倒闸操作票所填的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9.3负责倒闸操作票项目的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管理。

9.4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倒闸操作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9.5负责向项目负责人、生产运行和检修方面的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

9.6供停电联系人负责与公司电调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

10.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0.1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制度做好检修及安全组织工作。

10.2负责倒闸操作的联系工作,并向生产运行和检修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安全注意的事项。

10.3结合操作现场实际状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并督促、监护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10.4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是否完备。

10.5负责检查、确认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10.6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1.电气操作人员的职责

11.1应做好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

11.2负责实施现场布置所需的安全措施。

11.3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不违章、不违规操作。

11.4对倒闸操作中的内容不清楚或出现多种理解时,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或签发人询问、确认,不得凭经验执行倒闸操作。

11.5负责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2.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12.1督促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12.2核实需倒闸操作的开关、设备、编号等工作。

12.3做好倒闸操作过程中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4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工作终结工作。

13.实施倒闸操作的具体要求

13.1倒闸操作必须由2名以上(含2人)电工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或对设备更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做与倒闸操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13.2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用具。

13.3倒闸操作前,倒闸操作人员应对需要操作的配电回路进行检查。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3.3.1配电回路、开关、线路、电机等绝缘应符合要求。

13.3.2电机无堵转情况,开关、接触器动作应正常,触头接触应良好。

13.3.4电气保护联锁装置应完好,动作应可靠。

13.3.5监护人必须对以上工作进行确认。

13.3.6倒闸操作完后,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电气技术负责人应对《倒闸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电气技术人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应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13.3.7倒闸操作完后,经确认无误,同时做好相应的挂牌和标示工作。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 标示牌。

14.凡在配电室内进行生产性临时用电,检修性临时用电应执行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当发现配电室电气设施发生异常现象、故障或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

15.1若非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不得擅自入室处理。

15.2若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职能人员,迅速采取措施。

15.配电室的安全应急要求

15.1各单位应分析当配电室发生事故时对生产、安全、环保造成的可能影响,分析当生产运行异常时对配电室的可能的影响,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编制《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一室一案。

15.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培训和演练《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其修订和完善。

15.3各单位应建立和实施《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响应机制。

16.附则

16.1本规定由机动处拟定,机动处负责解释。

1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1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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