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水力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中国集团公司大寨水力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集团公司大寨水力发电厂的发电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政策,编制发电机组检修计划,对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进行审批、控制和考核。
3.1.2 负责组织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实施。
3.2 各有关生产部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4.1.1 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4.1.1.1 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备件及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4.1.1.2 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在故障发生前进行检修的方式。
4.1.1.3 改进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
4.1.1.4 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4.1.2 检修等级是以机组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将发电机组的检修分为a、b、c三个等级。
4.1.2.1 a级检修是指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
4.1.2.2 b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b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4.1.2.3 c级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的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c级检修可进行少量零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4.2 定期检修管理
4.2.1 检修间隔
4.2.1.1 机组a级检修间隔是指从上次a级检修后机组复役时开始,至下一次a级检修开始时的时间。a级检修间隔的规定如下:
1)水轮发电机组:4~6年;
2) 检修等级组合原则:在机组两次a级检修之间,安排一次b级检修;除有a、b级检修年外,每年安排一次c级检修。如a级检修间隔为6年时,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为a-c-c-b-c-c-a(即第1年可安排a级检修1次,第2年可安排c级检修1次、以后照此类推)。
3) 主变压器a级检修间隔可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10年,每年安排1次c级检修。
4.2.2 停用时间
机组a、b、c、级检修的停用时间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各级计划检修的停用时间(日数)规定如下:根据机组结构的实际情况a级检修(更换顶盖、转轮、底环等过水部件)时间为30天;b级检修(需整体盘车调整轴线、但不需更换任何过水部件)时间为15天;c级检修(达不到a、b级检修规模的所有小修)时间5天。
4.2.3 可根据机组的技术性能、实际运行小时数和运行状况,适当调整a级检修间隔和采用不同的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但应进行技术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在总停用日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级计划检修进行调剂,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4.2.4 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宜根据设备状态监测及评估结果和制造厂的要求,合理确定其检修等级、检修间隔,并穿插在机组各级检修中执行。
4.2.5 机组停用时间是在完成相应等级检修的所有标准项目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实施状态检修的基础上可以削减标准项目,同时可以缩短相应的停用日数,但必须通过技术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对在相应等级检修中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组,可适当放宽机组停用日数的限制,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4.2.6 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变更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集团公司和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4.3 定期检修项目和定期检修计划管理
4.3.1 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
4.3.1.1 标准项目
1) 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 全面解体、更换或修理和调整过水、发电机定、转子定期检查;
② 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④ 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
⑤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⑥ 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和隐患。
2) b级检修项目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3) c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 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② 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③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4.3.1.2 非标准项目
非标准项目为标准项目以外的检修项目以及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节能措施、技术措施等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件的设计进行改进但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重大非标准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非标准项目根据机组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安排在各级检修计划中。
4.3.2 凡是只有停机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其检修应与机组检修同步进行。
4.3.3 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应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及分析评估的结果进行调整,原则上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检修。
4.3.4 应对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水工建筑等)和重要非生产设施(道路、护坡)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定期滚动检修台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检修。
4.3.5 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的编制。
4.3.5.1 根据规定,对每台机组编制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的“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检修等级组合规划主要是企业对发电机组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各检修等级及组合的规划,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主要是企业对需要在后三年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非标准项目、技改项目进行预安排,并于7月15日以前上报集团公司。
4.3.6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的编制
4.3.6.1 根据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健康状况和检修间隔,结合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合理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计划编制内容及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4.3.6.2 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控制系统、单元辅助设备为独立单位工程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6.3 公用系统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6.4 生产建筑物按建筑物名称列单位工程。
4.3.6.5 非生产设施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
4.3.6.6 非标准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7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编报和批复
4.3.7.1 每年7月,根据集团公司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每年8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初审并同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4.3.8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调整和落实
4.3.8.1 检修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计划的落实工作。
4.3.8.2 电网调度部门下达的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中,a、b级检修的开工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电网调度部门审批,在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明确。造成年、季、月度检修计划调整的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3.8.3 机组c、级检修和可能影响到电网出力、运行方式及重要用户用电的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检修,其开工时间可在季、月度检修计划进行确认。
4.3.8.4 确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原则上机组a级检修开工时间一般不得与年度计划安排相差三个月,b、c级检修不得相差两个月,且均应在开工前三个月向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申报,经分支机构审核和集团公司批准并征得电网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3.8.5 检修计划经过批准后,如果需要增减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增减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对检修的工期产生影响,应在集团公司批准后向所在的调度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
4.3.8.6 为减少计划外停机检修,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间,事先申请并经电网调度批准后,不停机进行设备的消缺及维护工作,允许不作降出力考核。
4.4 检修物资和检修费用管理
4.4.1 检修物资管理
4.4.1.1 检修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按工程项目计划分别编制,经财务、领导批示后交物资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供货。物资部门负责筹建物资计划数据库,所有物资计划应准确编制、及时下达。年度大修、更改需用计划须提前半年上交;小修项目物资计划须提前三个月
上交。
4.4.1.2 编制检修物资需用计划时,对必要的物项应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中非标准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应编制专门计划、制订技术规范书,并按统一规定采购调配。
4.4.1.3 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中提出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须提前半年进行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招标、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工作。
4.4.1.4 对标准项目和部分非标准项目,都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检查检修节约状况和开展预算管理。
4.4.2 检修费用管理
4.4.2.1 生产技术部门落实所有部门检修费用、明确检修的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财务部门负责落实所有各单位检修费用的控制、大修工程的结算,以及工程预付款的管理。检修费用包括大修费和维护费。所有检修费用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下达各有关部门执行,要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使用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4.4.2.2 检修费用的结算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3 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对超支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4.4.2.4 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检修项目和费用额度编制检修工程实施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
4.5 发电设备检修的实施管理
4.5.1 检修设备、大宗材料、工程施工和外委加工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
4.5.1.1 物资采购的招标投标
1) 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2) 物资采购主要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4.5.1.2 物资采购的开标评标
1) 开标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2) 参加开标的人员对所有投标厂家进行技术论证,从通过技术论证、符合技术要求和相对低价的厂家中选取一家为中标者。
4.5.1.3 工作要求
1) 招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 在中标厂家确定以前,不得与任何生产厂家进行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订货价格等方面的实质性谈判。
3) 评标中要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应综合技术、价格、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
4) 定货合同的付款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4.5.2 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得开工。
4.5.3 检修工作对外承包的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4 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4.5.4.1 编制并定期修订检修工艺规程;
4.5.4.2 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4.5.4.3 编制检修文件包。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工序卡、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计划、检修记录表单和特殊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等;
4.5.4.4 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设备检修情况,要收集和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4.5.4.5 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
4.5.4.6 做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4.5.5 a、b级检修修前准备管理
4.5.5.1 计划落实
1) 明确影响机组可靠性的最主要因素;
2) 提出影响机组效率的重点检修项目;
3) 召开运行分析会,汇总、分析机组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4) 设备管理部门提交发电设备修前状态评估报告;
5)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确定的重点检修项目,制定符合机组实际的a、b级检修项目计划,明确检修重点。
6) 与技术监督部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和机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技术监督项目;
7) 根据检修项目施工工艺要求,制定需制造厂配合计划、各专业配合计划;
8) 结合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节能措施、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明确需在a、b级检修中实施的项目;
9) 确定机组检修重点项目及主要设备检修控制工期,明确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
10) 在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机组a、b级检修网络进度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检修网络图或重点项目的专项检修网络图。
4.5.6.2 措施落实
1) 对a、b级检修非标准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 针对特种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3) 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
4) 根据检修项目情况办理有关的设备异动报告申请手续。
4.5.6.3 物资落实
1) 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按规定要求提报所需备品、材料等物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
2) 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平衡会,检查、落实检修物资的到货情况;
3) 物资部门在备品配件到货后,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门组织验收。
4) 备品配件的验收应首先查看其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报告、出厂编号、日期;校核其几何尺寸符合图纸要求;特殊材质及有硬度要求的物件,须做金相取样化验硬度,测量是否合格。
5) 备品配件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发验收合格证;合格证随备品配件由物资保管部门入库保管、保养、下发。
6) 内部加工的备品配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验收。修复的大型配件,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7)所有备品配件应在设备停运检修前20天全部到货并验收入库。
4.5.6.4 检修工器具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5.6.5 组织与人员落实
1) 提前召开各种专题会检查、落实a、b级检修准备情况。
2) 筹备成立检修管理临时组织机构(如:大、小修指挥部等),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 根据检修项目设置和检修工时定额,核算检修用工,进行检修劳动力平衡。
4)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
5) 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工序卡或检修作业指导书或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工艺纪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考试合格。
6) 必须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7) 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
8) 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有关检修的专项管理制度。
4.5.6.6 外包工程项目落实按有关规定执行。
4.5.6.7 检修作业文件落实
1)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设备检修所需的图纸、资料;
设备检修过程危险点分析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备品配件及材料清单;
施工所需的工器具;
检修工作任务单;
设备检修隔离措施;
设备检修工序及质检点;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
检修质量验收签证记录;
设备不符合项处理单;
设备启动调试报告或品质再鉴定报告;
设备变更或改进情况、异动报告;
检修遗留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备品配件及材料消耗记录;
实际工时消耗记录;
4.5.6.8 技术资料落实
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 设备检修用的各类现场原始记录表格或卡片;
2) 检修质量缺陷发现及处理报告;
3) 设备系统异动报告;
4) 各类技术监督的检查、试验记录表格;
5) 设备或系统的修前特性试验报告;
6) 电气、仪表及自动保护装置的调校试验报告;
7) 电气设备试验纪录;
8) 重要部件材料和焊接试验、探伤、鉴定报告;
9) 设备启动、调试报告或设备品质再鉴定报告;
10) 检修工时、材料消耗统计记录表格;
4.5.6.9 按上述八个落实的要求提前3个月年编制“a、b级检修准备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日期和责任部门。
4.5.6.10 a、b级检修开工前一个月,在检查上述各项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向生产技术部门提报书面的检修准备工作汇报材料,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准备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
4.5.6.11 机组各级检修开工前应向集团公司按规定填报机组检修开工报告。
4.5.7 a、b级检修的进度管理
4.5.7.1 制定检修进度计划时,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和管理检修的进度和检修项目之间的联系。
4.5.7.2 要随时掌握各专业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工期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并通知各专业共同掌握。
4.5.7.3 检修期间发现重大设备问题,如果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和所在调度部门申请延期。
4.5.8 机组进行c级检修时的准备工作管理和进度管理,可参照上述两条规定进行相应的简化。
4.6 检修安全和质量管理
4.6.1 检修安全管理
4.6.1.1 检修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4.6.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发承包安全协议。
4.6.1.3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
4.6.2 检修质量管理
4.6.2.1 检修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修必修好”的方针,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
4.6.2.2 根据质量手册及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确定检修项目后要明确检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并制定检修项目质量监督计划;
4.6.3.3 检修质量管理实行质检点(h、w点)验收和三级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4.6.3.4 质检人员应按照质量监督计划的规定,对直接影响检修质量的h点、w点进行检查和签证。质监点设置原则:每道工序中关键质量因素必须控制的点,如一些重要的测量数据、试验数据;频发故障点或重大缺陷;重点反措项目;重要科技项目和特殊项目;确保设备安全的主要部件、部位;主要设备扣盖、扣缸之前;隐蔽工程回填之前;容器封门之前;设备基础灌浆之前;技术监督在工序管理中明确的受控点;为确保检修质量特别规定的点;根据设备检修实际情况,指定增加的点。
4.6.3.5 验收程序
1) h1点验收:规定由大修指挥部组织,检修副总主持。参加人员、要求、程序参照“冷态验收”进行。
2) h2点验收:由工作人员“自检”和检修队“专检”合格后,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3) w点验收:由工作人员“自检”合格后,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4) 外包项目质监点验收规定由发包单位工作人员负责。
5) 规定由生产技术部门专业组长和检修队专工必须对w点进行抽查,抽查数不能小于该专业w点总数的10%,抽查不合格,将w点升为h2
点。
6) 规定由检修副总和生产主任必须对h2点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
7) 不符合项按标准限期处理。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立即纠正的不符合项,必须由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其总数不能超过该专业h点的5%。
4.6.3.6 验收合格。
4.6.3.7 所有项目的检修施工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4.7 检修总结与设备评估
4.7.1 各级检修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各部门应向生产技术部门填报“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
4.7.2 检修机组复役后,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和备品配件、技术监督、费用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作出技术经济评价。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应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4.7.3 机组a、b级检修复役后30天内提交检修试验报告。
4.7.4 按规定完成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修编检修文件包,完善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4.7.5 机组a、b级检修后应及时做好决算,按规定时间内向厂部提交检修总结报告。
4.7.6 a、b级检修除进行总结外,还应对下列问题做出进一步跟踪分析:
4.7.6.1 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a、b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对非标、技改项目进行论证,判断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
4.7.6.2 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4.7.6.3 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有关标准项目的定额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核准;
4.7.6.4 对检修外委项目的招标进行说明,对参加检修的队伍资质重新进行评价;
4.7.6.5 对检修资金进行能效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是否超定额及是否挪用资金等;
4.7.6.6 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4.7.6.7 a、b级检修之后,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并报生产技术部门。
4.7.7 每年年底年度财务决算时,生产技术部门会同财务、监审等部门对各厂检修费、材料费以及技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会审,没有经过生产技术部门批准的项目及超过批准额度的部分按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2篇 某水力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中国集团公司大寨水力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集团公司大寨水力发电厂的发电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政策,编制发电机组检修计划,对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进行审批、控制和考核。
3.1.2 负责组织发电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实施。
3.2 各有关生产部门是检修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4.1.1 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4.1.1.1 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需用备件及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4.1.1.2 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在故障发生前进行检修的方式。
4.1.1.3 改进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
4.1.1.4 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4.1.2 检修等级是以机组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将发电机组的检修分为a、b、c三个等级。
4.1.2.1 a级检修是指对发电机组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
4.1.2.2 b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b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4.1.2.3 c级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的对机组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c级检修可进行少量零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4.2 定期检修管理
4.2.1 检修间隔
4.2.1.1 机组a级检修间隔是指从上次a级检修后机组复役时开始,至下一次a级检修开始时的时间。a级检修间隔的规定如下:
1)水轮发电机组:4~6年;
2) 检修等级组合原则:在机组两次a级检修之间,安排一次b级检修;除有a、b级检修年外,每年安排一次c级检修。如a级检修间隔为6年时,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为a-c-c-b-c-c-a(即第1年可安排a级检修1次,第2年可安排c级检修1次、以后照此类推)。
3) 主变压器a级检修间隔可根据运行情况和试验结果确定,一般为10年,每年安排1次c级检修。
4.2.2 停用时间
机组a、b、c、级检修的停用时间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各级计划检修的停用时间(日数)规定如下:根据机组结构的实际情况a级检修(更换顶盖、转轮、底环等过水部件)时间为30天;b级检修(需整体盘车调整轴线、但不需更换任何过水部件)时间为15天;c级检修(达不到a、b级检修规模的所有小修)时间5天。
4.2.3 可根据机组的技术性能、实际运行小时数和运行状况,适当调整a级检修间隔和采用不同的检修等级组合方式,但应进行技术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以结合技术改造,在总停用日数不变的情况下对各级计划检修进行调剂,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4.2.4 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宜根据设备状态监测及评估结果和制造厂的要求,合理确定其检修等级、检修间隔,并穿插在机组各级检修中执行。
4.2.5 机组停用时间是在完成相应等级检修的所有标准项目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实施状态检修的基础上可以削减标准项目,同时可以缩短相应的停用日数,但必须通过技术论证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对在相应等级检修中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组,可适当放宽机组停用日数的限制,但需在年度计划中做出明确安排和说明。
4.2.6 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变更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集团公司和电网调度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4.3 定期检修项目和定期检修计划管理
4.3.1 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确定
4.3.1.1 标准项目
1) a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 全面解体、更换或修理和调整过水、发电机定、转子定期检查;
② 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
④ 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
⑤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⑥ 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和隐患。
2) b级检修项目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价及系统的特点和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级检修项目和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3) c级检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
① 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② 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必要时进行实测和试验;
③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
4.3.1.2 非标准项目
非标准项目为标准项目以外的检修项目以及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节能措施、技术措施等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件的设计进行改进但不构成新的固定资产;重大非标准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或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非标准项目根据机组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安排在各级检修计划中。
4.3.2 凡是只有停机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其检修应与机组检修同步进行。
4.3.3 各级检修的标准项目应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及分析评估的结果进行调整,原则上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所有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检修。
4.3.4 应对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水工建筑等)和重要非生产设施(道路、护坡)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制定相应的定期滚动检修台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检修。
4.3.5 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的编制。
4.3.5.1 根据规定,对每台机组编制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的“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检修等级组合规划主要是企业对发电机组在一个a级检修间隔内各检修等级及组合的规划,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主要是企业对需要在后三年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非标准项目、技改项目进行预安排,并于7月15日以前上报集团公司。
4.3.6 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的编制
4.3.6.1 根据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健康状况和检修间隔,结合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合理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年度检修工程计划,计划编制内容及格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4.3.6.2 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控制系统、单元辅助设备为独立单位工程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6.3 公用系统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6.4 生产建筑物按建筑物名称列单位工程。
4.3.6.5 非生产设施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
4.3.6.6 非标准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
4.3.7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编报和批复
4.3.7.1 每年7月,根据集团公司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提出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每年8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初审并同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4.3.8 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调整和落实
4.3.8.1 检修计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做好检修计划的落实工作。
4.3.8.2 电网调度部门下达的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中,a、b级检修的开工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报电网调度部门审批,在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予以明确。造成年、季、月度检修计划调整的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3.8.3 机组c、级检修和可能影响到电网出力、运行方式及重要用户用电的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的检修,其开工时间可在季、月度检修计划进行确认。
4.3.8.4 确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原则上机组a级检修开工时间一般不得与年度计划安排相差三个月,b、c级检修不得相差两个月,且均应在开工前三个月向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申报,经分支机构审核和集团公司批准并征得电网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3.8.5 检修计划经过批准后,如果需要增减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增减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对检修的工期产生影响,应在集团公司批准后向所在的调度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
4.3.8.6 为减少计划外停机检修,在不影响电网调度和事故备用的前提下,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间,事先申请并经电网调度批准后,不停机进行设备的消缺及维护工作,允许不作降出力考核。
4.4 检修物资和检修费用管理
4.4.1 检修物资管理
4.4.1.1 检修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按工程项目计划分别编制,经财务、领导批示后交物资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供货。物资部门负责筹建物资计划数据库,所有物资计划应准确编制、及时下达。年度大修、更改需用计划须提前半年上交;小修项目物资计划须提前三个月
上交。
4.4.1.2 编制检修物资需用计划时,对必要的物项应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中非标准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应编制专门计划、制订技术规范书,并按统一规定采购调配。
4.4.1.3 定期检修工程滚动规划中提出的重大非标准、技改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须提前半年进行备品配件和特殊材料的招标、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工作。
4.4.1.4 对标准项目和部分非标准项目,都应在分析历次检修用料的基础上制定材料消耗定额,以便检查检修节约状况和开展预算管理。
4.4.2 检修费用管理
4.4.2.1 生产技术部门落实所有部门检修费用、明确检修的项目、内容和资金来源;财务部门负责落实所有各单位检修费用的控制、大修工程的结算,以及工程预付款的管理。检修费用包括大修费和维护费。所有检修费用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下达各有关部门执行,要从严掌握使用,并按实际使用数额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4.4.2.2 检修费用的结算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3 每年下达的检修费用指标,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控制使用,不得超支,对超支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考核。
4.4.2.4 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检修项目和费用额度编制检修工程实施计划,提倡修旧利废,坚决反对大拆大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