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检班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及考核规定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表盘:仪表上的薄片,上边有表示度数等的刻度和数字。
控制柜:电气装置的控制装置所在的柜子。
电缆夹层:在建筑两层之间专门设立的横向电缆通道。
电缆竖井:在建筑两层之间专门设立的竖向电缆通道。
电缆槽盒:承载电缆的槽盒,电缆槽盒具有良好的隔热、防火、耐腐、重量轻、承载力大、安全可靠的特点。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3 班组成员严格执行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管理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的管理负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各表盘、控制柜、电缆夹层、竖井、电缆吊架孔洞处必须用防火材料封堵好,保证能阻止火焰的蔓延。
5.2 应定期检查电缆及电缆槽盒,规定电缆槽盒每半月清扫一次,明敷设的电缆每半月清扫一次,保证无积灰积粉现象。
5.3 所有竖井、吊架、墙壁、楼板电缆管必须封堵完好,每月检查一次。
5.4 电缆沟每周检查一次,检查电缆接头温度,电缆沟内不能有积水、积灰现象,照明亮度合理,排水设施好用,严禁管沟水进入隧道,电缆阻燃段完善,无人工作时照明必须关掉,电缆沟每半年清扫一次,即4月份和10月份。
5.5 电缆槽盒、竖井盒盖板应完整无缺,不应有少螺丝锈蚀等现象,丢失部分及缺少部分应及时补好,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5.6 任何工作人员不能破坏电缆封堵层,因工作需要拆封堵层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5.7 在电缆桥架、吊架工作时不能碰感温电缆,注意不能将感温电缆绝缘踩坏。
5.8 高温物体附近电缆应加绝热材料,进行隔热,同时每月应检查一次热辐射情况。
5.9 在电缆沟电缆桥架附近动火时,需开动火票的必须开动火工作票,做好防护措施。
5.10 电缆沟盖板水泥面损坏应立即通知生技部进行恢复。
5.11 电缆沟人孔盖板损坏应立即更换。
5.12 每月对防火门、防火墙、灭火弹等防火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消除。
5.13 电缆的金属外皮、支吊架全长及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
5.14 控制电缆备用芯两端应接地。
5.15 电缆槽盒接缝处应密封良好,确保积粉不能进入。
5.16 人孔内固定的铁梯是否齐全牢固。
5.17 冬季应加强室外电缆沟、电缆管检查,防止进水冻裂损坏电缆。
5.18 应加强汽机油系统、带油电气设备、煤粉场所、使用电焊场所的电缆检查,加强电缆接头及终端盒处的绝缘老化、过热、受潮等情况的检查。
5.19 电缆中间接头未加装阻燃槽盒的或新出现的电缆中间接头必须加装阻燃槽盒,或刷防火涂料等。
5.20 加强化学值班室下部电缆及桥架检查,防止因化学腐蚀而出现的异常。
5.21 电缆夹层、电缆沟、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必须清理干净,电缆室的门窗完好。
5.22 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若有应立即安排更换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23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的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装设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标志牌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标志牌应能防腐,挂装应牢固。
5.24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内、盘柜以及串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5.25 电缆保护管内应无积水,无杂物堵塞。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5.26 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控制电缆终端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5.27 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
5.28 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5.29 班组应有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5.29.1 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5.29.2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5.29.3 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5.29.4 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5.29.5 电缆试验记录等。
6 检查与考核:
6.1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考核设备负责人10-100元,并责令其改正。
6.2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3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