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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第2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2 运行技术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 巡视监控
4.1.1 运行技术员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电容柜等。
4.1.2 运行技术员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巡视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运行日志》。
4.1.3 巡视内容
a)变压器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小区内的路灯、灯饰、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运行技术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主管协同下尽快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救援人员应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拨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双手,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到;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
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的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其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 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荷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解决;
d)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水电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标准是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投入正常运行、待机。
4.3 市电停电时,运行技术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巡视监控。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运行维护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和运行维护人员陪同,不得进入配电房。
4.4.2 配电机房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禁止吸烟。
4.4.3 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和设备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运行技术员保管,另有一套钥匙存于值班室备用。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准时到岗。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协助进行。
4.6 当班运行技术员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内。并在每月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相关文件及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
第3篇 城南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