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三中北校办公楼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楼的管理工作,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学校处室工作人员优良素质与精神风貌,维护办公区域的正常秩序,实现优质、高效、规范、 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南济三中办公楼暂行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作秩序
第一条 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办公楼的开关门时间。
第二条 办公人员保持仪表整洁,保持安静快捷的工作秩序。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不准携带小孩在校园里、教学区、办公楼走廊、办公室内玩耍打闹。
第四条 严禁在办公楼内玩扑克、打麻将、玩游戏、网上聊天及各种有碍正常工作的活动。
第五条办公室要按规定贴挂物品,不要在墙壁上随意张贴悬挂。
二、公共卫生
第六条 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争创无烟办公室,创建文明办公楼。
第七条 各办公室要安排值日,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向窗外抛洒污物。
第八条 节约用水,用水后随手关紧水龙头。保持走廊和卫生间整洁,卫生打扫由保洁员负责。
第九条 学校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通报,对卫生先进处室进行奖励。
三、安全保卫
第十条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保卫科要与各科室签订防范责任书,确保楼内安全。
第十一条严禁商贩、推销人员进入办公楼。非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随便出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楼,不准在楼内焚烧文件、纸张等。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规定,严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楼。
第十四条办公楼不得随意改造、装修和破坏建筑结构。
第十五条下班时要把重要资料放入柜内或抽屉里锁好,关闭所有门窗。
第十六条晚22:00办公楼门落锁,办公楼内严禁留宿。
四、用电管理
第十七条 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下班后切断电器设备电源。
第十八条 办公室内不得使用电炉等超负荷电器,不得私自拆除和安装用电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五、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学校工会、办公室、保卫科及相关处室实施并监督执行。学校将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本规定执行情况,将检查评比结果进行公布、通报。
第二十一条 凡有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办公楼内所有科室及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