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山金小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之一,是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学校各方面信息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充分、高效地发挥电子显示屏的功能和作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于学校各部门及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特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一、信息发布的范围
1、国际、国内及学校的重要新闻信息。
2、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招生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3、涉及学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
4、其它确需发布的信息。
二、发布信息的要求
1、信息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其内容合法、健康、准确、真实。
2、发布的信息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要求信息时效性强,服务面宽,信息内容简明扼要。
3、各类信息发布时限按审批时限执行,一般不超过两天。需发布的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
4、信息文档一般采用WORD格式,以图片,文字为主。
三、信息发布的流程与管理
1、信息发布部门拟定需发布的信息内容。
2、填写《z市山金小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校信息领导小组。涉及到学校层面相关工作的信息,应归口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校信息领导小组。
3、校信息领导小组审批拟发布的信息,通过后将予以发布。对审批未通过的,将告知信息提交单位。
4、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发布文档一般采用电子版,并通过校内网发送到z市山金小学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各部门专用文件夹,也可以书面报送。
5、各部门信息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批程序,指定专门的信息报送员。凡经本部门指定的报送信息均视为已经过本部门领导批准。
6、对已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的各类信息,校信息领导小组将以电子或纸介质方式长期存档,以备查。
7、信息发布时限将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
四、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z负责电子显示屏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
2、z负责电子显示屏系统网络的管理和维护。
3、z负责发布信息的审批、发布、管理、存档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4、各信息提交部门领导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安全、真实、准确。
5、z负责电子显示屏电源开关(8:00开,17:30关)及显示故障的报修。
五、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校信息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