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中学学生乘坐定点公交车管理规定
一、为了确保公交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公交定点接送管理领导小组。由谢芳青副校长任组长,龚珑任副组长, 初中部各班主任为组员。
2.按线路建立学生乘坐公交车学生花名册, 实行路队长点名制度。 每天下午放学后负责老师必须到校门口维持秩序,路队长需履行以下职责:
(1) 明确乘车学生班级、人数,并组织学生排队上车,按序就坐。
(2) 上车清点学生人数无误后向负责老师报告, 由负责老师提示司机关闭车门前往目的地。
(3) 在乘车过程中维持学生乘车纪律,严禁学生干扰司机驾驶。
(4) 在车门口组织学生按序下车,提醒已下车的学生注意安全。
(5) 对于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就及时上报、反馈。
二、为确保同学们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进一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求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和家长遵守以下规定:
1、每天下午下课后,各班学生有序地走到校门口,不能无纪律地从教室奔跑出来。检查发现违纪者予以通报批评。
2、上、下公交车时,自觉排好队,互相谦让,不抢先占位,做文明学生。
3、每辆公交车座位有限,全车同学要互相帮助,做乐于助人的好学生。
4、每位同学在上车前不准去校门对面买水喝或买零食吃,违纪者取消乘坐公交车资格,并通报全校批评。
5、为了学生安全地乘坐公交车,建议各位家长早上准时送学生到站点,下午准时到站点接学生。若有事不能及时回家,要提前告知家长或班主任。
6、学生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乘坐公交车。若因事需临时更换公交车,必须告知班主任和负责老师,方可换车,否则不允许换车。
7、学生因搬家需改变上下车地点,请家长提前两天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提前一天告诉管理公交车的具体负责人,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安排。
8、注意乘车安全,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在车内不要随便走动,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要将手、胳膊、头或身体的其他部位伸出窗外。发现违纪者由路队长做好登记,把名单上交到负责老师处。
9、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公共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按规定赔偿。
10、尊重公交车司机和路队长,行车途中不得有任何干扰司机的行为,不得有任何危害或试图危害公交车上其他学生安全的行为。
11、为保证乘车安全和文明的乘车环境,学生必须做到:保持车内整洁,在行车途中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吃零食。
12、实行负责老师乘坐抽查管理,全面检查乘坐安全纪律和秩序。
13、若遇公交车在来校时未准时到点,不要慌张,请及时拨打负责老师电话。
以上规定,请有关老师抓好落实,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若发现违反,学校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上报政教处通报批评,第三次,则撤销乘坐公交车的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州赣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