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着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水平的发展方向,也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为抓好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的管理程序,现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出教材选用办法,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选用教材。严格杜绝低水平重复编写的教材或质量低劣的、陈旧落后的教材进入课堂。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学院要求都要使用先进的、高质量的、高职高专的教材;
2.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3.优先选用“面向2 l世纪高职高专课程教材”、“十一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4.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力争使其比例达到或超过70%;
5.必要时也可选用本院教师编写的、具有本院特色和学科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6.鼓励教师结合所选教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件。
二、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
1.各门课程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基本原则的优先级别顺序选用;
2.一些教材更新较快的专业(尤其是财经类专业),应按教育部的要求,使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例达到或超过80%;
3.各门课程(含院公共选修课)选用的教材,应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经系主任同意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选定教材后由教务处汇总后报相关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4.思政、外语、计算机基础等面向全院的公共基础课教材,要在广泛征求全体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担任该类课程的教学单位(系、部)领导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其中思政教材的选用要符合省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军事理论教材要优先选用省厅推荐教材。
5.凡选用校内自编教材(包括正式出版和未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中未正式出版的教材须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特别是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由任课教师说明选用的理由,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6.任课教师可向学生推荐教学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或擅自印刷讲义,以减轻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7.学校鼓励教师结合教学改革与实践,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编写代表本学科前沿的补充讲义或资料,需要增加的补充讲义、资料等,要经系主任同意和签署意见后再报送教务处审批;对全校范围使用的讲义,必须报送教务处审批。
8.需要印发给学生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辅助教材等,必须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组织印刷,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印发卖给学生。
9.严格选用“两课”及其他思想性和政治性较强课程的教材,严防不健康的教材进入课堂。
10.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好教材质量关,教务处要组织教学顾问组和有关专家定期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1.任课教师对所选用的教材,在使用过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系汇总后分别报送教务处。
三、教材领发的有关规定:
1.开课前三天开始办理教材发放工作。学生以班为单位凭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教师教学用书以系、部为单位集体领取,特殊情况可单独领取。原则上教师不得领用非教学用书。
2.教师(包括实验员)只发给担任该门课的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习题解答等。
3.教师任课用教材,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可领用。
4.每个系(部)发给一套本系(部)所用教材,由系(部)负责人签领。若有人事变动,所保管的公用教材应移交接任者。
5.所有教材不得外借。院内非任课人员不得领用教材。确有需要只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价购买。
6.过期、过剩教材,经教务处报院领导批准可降价处理。
四、教材保管的有关规定
1.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教材采购和书库管理工作,搞好教材的计划管理,做到预订教材留有余地但不积压浪费,保证课前到书。
2.建立教材账册,严格教材入出库的验收、记账、凭证制度。如发现有缺少,应及时向发行单位追补。
3.教材要建立专用库房,帐、物管理要分开,定期进行库存教材的清点、检查(至少每学期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对过期或不适用的教材,破损缺页的教材要及时处理,并办理报损手续。库存教材不能出借,多余教材经批准方可以出售,但必须到财务处交款后凭发票到书库领书。
4.教材库要保持清洁、整齐,并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教材应分类上架堆放,排列要科学、合理以便于查找。要认真搞好“教材样本库”建设,为教师选用教材、参阅提供方便。
5.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编写教材、自编讲义。教材管理人员为教师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开展教材研究和经验、信息交流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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