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培训公寓管理规定
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培训公寓管理规定
为确保校区安全,杜绝治安隐患,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培训公寓的管理与服务质量,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文明﹑便捷的住宿条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学院学生培训公寓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
第二条 接待住宿对象:来院各类别﹑各层次的学习人员; 因公来校工作人员;来校外地学生家长;临时来校探亲的教职工亲友等。
第三条 住宿审批:凡需在学生培训公寓住宿的人员需按照下列程序履行住宿手续后,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与管理。
(一)来校培训学习人员集体住宿
1. 提供住宿原则:在学院培训公寓住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有住宿需要的培训中心提供相应的住宿安排,否则,由培训中心自行设法解决培训学员住宿问题。
2.住宿安排流程:院内各培训中心有住宿需求时,需由培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公寓住宿申请单》到院办申请公寓住宿预安排,院办根据书面申请、《公寓住宿申请单》,以及公寓定金收取回执单对住宿申请起止时间及申请房间数进行预定登记。
3.定金收取办法:预定公寓按每个房间(住宿费标准)元/天×天数×50%收取定金,并一次性交学院财务室。
4.违约界定:如培训中心因各种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导致无法按预约时间入住,则视为培训中心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培训中心提交预约申请且缴纳定金后,原则上不允许变动入住时间和房间数,如有变动,应于入住前5天书面告知院办公寓管理人员并最后确认,否则视为培训中心违约。
5.用品配备规定:院办公寓管理人员按照学院规定为入住人员发放基本的洗漱用品,中心或学员超出规定标准的需求,由中心或学员自行解决。
6.退房时间规定:入住学员应于离开当日14点钟前完清退房手续,14-18点之间退房的,按半天收取住宿费;18点之后退房的按全天收取住宿费。
7.结算费用规定:各中心应于培训学员住宿结束后两日内主动到学院完清住宿费用。
(二)临时来校人员住宿
1.需住宿者(或其亲属)可直接和院办公室学生培训公寓管理人员联系。
2.学生培训公寓管理人员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
3.学生培训公寓管理人员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
第四条 住宿费标准
1.院内各培训中心培训学员:四公寓:80元/间、天,
2.校内院外培训学员:四公寓:100元/间,
3.职工亲属及其他人员:四公寓:40元/人、天,
4. 院内各培训中心培训学员:三公寓:128元/人、天,
5. 校内院外培训学员:三公寓:160元/人、天。
6.三、四公寓收费标准按学院确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 学生培训公寓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与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申请单分配的房间号与日期安排住宿;超期住宿必须重新申请,缴清费用并完善相关手续;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对任何人进行房间的随意调配,不得私自安排无申请单和缴费收据人员住宿。
第六条 住宿人员退房时,学生培训公寓工作人员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办妥退房手续后方能离开。住宿人员退房后培训公寓工作人员要及时向院办公室培训公寓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第七条 学院培训公寓管理人员要强化对培训公寓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随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应用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