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装修管理规定
店铺装修管理规定
总则
1.1根据公司与租户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为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个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目的
2.1为了规范**商场店铺装修管理工作,明确相关部门与岗位对店铺装修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
工作内容及操作流程,维护**商场整体形象和租户利益,确保店铺装修的安全。
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商场范围内的店铺装修与装饰。
职责
4.1商业运营部负责店铺的移交工作。
4.2商业运营部客服人员受理租户装修申请。
4.3商业运营部装修工程师负责办理租户装修手续,审核租户的装修图纸和装修设计,确定装修施工各项费用并列出收款清单,对施工单位进场装修材料、用电、用水、空调、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施工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装修店铺的验收以及整改工程、遗留问题的跟进处理。
4.4工程部负责落实店铺遗留工程问题的整改与完善工作。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商业运营部开具的费用清单核收租户装修应缴费用。
4.6商业运营部运营主管(清洁)负责维持施工店铺的环境,内容包括施工店铺周边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运输线路安排,店铺围蔽的检查、监督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垃圾池清理、货梯与卸货平台的使用管理。
4.7商业运营部运营主管(安保)负责维持施工店铺的秩序及安全管理,办理租户装修申请中的动火作业许可手续,在日常监管中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安全检查。
4.8商业运营部营销主管负责对店铺招牌、广告位等的形象、店铺装修围挡方案与文稿进行审查,并对实际装修的效果进行验收。
4.9商业运营部招商主管负责装修过程中在租户、施工单位和公司部门间的协调。
店铺移交
5.1公司与租户签订《**商场店铺租赁合同》后,商业运营部确定与租户办理验铺手续的时间,并根据签订的《**商场店铺租赁合同》中的交场条件要求做好店铺设施设备的检验工作。
5.2依据公司与租户签订的《**商场店铺租赁合同》,商业运营部装修工程师、客服人员、招商人员协同租户进行验铺,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商场店铺验铺表》上。符合《**商场店铺租赁合同》交场条件要求的店铺,装修工程师、客服人员、招商人员以及租户在《**商场店铺验铺表》上签字确认验铺合格,由客服人员向租户交付店铺钥匙。
5.3交场条件与《**商场店铺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店铺未能移交给租户的,由装修工程师联系工程部负责修复、改造,再按5.2条规定重新办理店铺移交手续,直至符合约定的交场条件为止。
房屋装修
房屋装修流程
房屋装修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效果图
房屋装修经验
房屋装修设计
5.4租户接收店铺后,必须向商业运营部提出装修申请。
店铺装修
6.1装修申请与资料审核
6.1.1租户在商业运营部客服人员处填写《店铺装修申请表》,并提交店铺装修的施工图、效果图及施工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种作业资格证等文件,由接待人员进行初审后转交工程主管处理。
6.1.2商业运营部装修工程师按规定对店铺装修设计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店铺装修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开具《**商场缴款单》,转客服人员通知租户办理进场装修缴费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在《店铺装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返回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退回租户修改,直至租户提交的资料全部通过审核为止。
6.2装修费用缴纳
6.2.1客服人员在收到装修工程师对租户店铺装修申请审核合格通知后,并根据其开具的《**商场缴款单》,通知相关租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凭表办理店铺装修缴费手续,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装修保证金:按每平方管理面积(计租面积乘分摊系数)20元收取,每间店铺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装修管理费:按每天每平方管理面积0.2元收取装修管理费,最高每月收费不超过5000元。
垃圾清运费:按每平方管理面积(计租面积乘分摊系数)3元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每间店铺最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图纸审核费:首次审核费为每平方管理面积3元,最低收费不少于100元,最高收费不超过500元,需经多次审核的,还需增加每次100元的审核费。
证件费《施工人员临时进入证》):55元/个,其中工本费5元,押金50元。
施工用水费:店铺计租面积小于100M2的施工用水按每月100元收取,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大于100M2的由施工单位安装经当地政府计量鉴定部门鉴定合格的水表计费,计费用水量为水表的行读数加上8%损耗值,水费单价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费用在装修完成后结算。
施工用电费:使用店铺内用电线路为施工提供用电的,在客服人员处预先购买用电量后再投入施工(包含6%的损耗);施工单位自设临时用电线路为施工提供用电的,由施工单位安装经当地政府计量鉴定部门鉴定合格的电表计量施工过程的用电量,费用在装修完成后结算,计费用电量的计算方法为在电表的行读数上再加行读数的6%的损耗电量,电费单价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6.2.2财务部收费人员根据《**商场缴款单》的收费项目向租户收取各项费用,并出具各项收费项目的收据或发票后在两份确认表上分别签字确认收取并加盖费用收讫章,收费人员将《**商场缴款单》一份交给客服人员,另一份留存。
6.2.3租户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缴纳费用完毕后,在客服人员处领取相关的文件(《委托授权书》、《店铺装修手册确认书》、《店铺装修安全承诺书》、《店铺装修保险责任承诺书》等)。
6.3施工手续办理
6.3.1租户或其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缴纳所有费用并签署法人代表(机构)或负责人(个人)的《委托授权书》、《店铺装修手册确认书》、《店铺装修安全承诺书》、《店铺装修保险责任承诺书》并交回客服人员后,客服人员为其办理《**商场场内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包括办理进入证、动火施工许可证、临时用电用水许可及线路安排、物品放行许可等)。
6.3.2客服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为每位进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进入证。
6.3.3客服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提供的操作人员有效电工证、焊工操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给施工负责人填写《**商场动火作业申请表》,转交装修工程师和运营主管(安保)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客服人员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并由客服人员转交给租户。
6.3.4客服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提供的《**商场临电、临水申请表》及操作证明资料转交装修工程师办理临时用水、用电许可与线路安排。
6.3.5客服人员根据施工负责人填写的施工店铺物品放行申请办理《货物放行申请表》,运营人员
(安保)根据放行单对物品检查核实后予以放行。
6.4店铺进场装修通启客服人员按规定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向公司各部门发出关于**商场店铺进场装修的《通启》。
6.5装修施工监管
6.5.1装修工程师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与质量、施工用水电、店铺公共设施设备等按《**商场店铺装修手册》、《**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的要求严格检查。
6.5.2运营人员(清洁)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围挡、施工现场卫生、施工垃圾清运、货梯使用、公共区域保护、运输线路安排等按《**商场店铺装修手册》、《**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的要求严格检查;
6.5.3运营人员(安保)在店铺装修期间对装修店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施工人员行为、消防安全、现场治安、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按《**商场店铺装修手册》、《**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的要求严格检查;
6.5.4营销主管在店铺装修期间对店铺店面、招牌及广告位装修施工按《**商场店铺装修手册》及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检查。
6.5.5客服人员在施工店铺内设置《**商场店铺装修施工现场巡查表》,装修工程师、运营人员、营销人员按照规定每天巡查装修店铺并将巡查情况填写在表内;客服人员负责回收、整理、更新该表格。
6.5.6对于店铺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重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一旦发现立即通知当值装修工程师到现场检查,确认后按《**商场店铺装修手册》的相关规定出具《**商场缴款单》,店铺施工负责人认可后至财务收费处缴纳违约金,财务部收费后开具票据。
6.6店铺装修竣工验收
6.6.1租户向客服人员提出装修竣工验收申请,客服人员收到店铺装修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后,
通知装修工程师、营运人员、营销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在验收中发现店铺装修与设计不符导致不良后果或其他重大问题的,客服人员根据验收意见向租户发出《**商场店铺装修整改通知书》,通知该租户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整改工程完成后,客服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牵头前述各人员会同租户、施工单位进行二次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设计图纸的吻合程度;
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灭火器的配备;
装修材料与消防要求的一致性;
电气线路的敷设及实际负荷情况;
空调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情况;
检修口的开启情况;
弱电系统的完好及使用情况;
对其他店铺及公共区的影响程度。
6.6.2店铺装修验收完成后,需经各参检系统主管在验收表格上签名确认该店铺装修验收合格。若局部工程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或验收的,应先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商业运营部对应负责人方可在验收表格上签名确认。
6.7店铺自设施工用电用水结算
6.7.1店铺装修完成后,装修工程师对施工店铺自设的临电、临水线路予以切断并统计使用情况,按本管理规定的6.2.1款向租户或施工单位出具《**商场缴款单》。
6.7.2租户到财务部缴纳相关费用,财务部收取费用后,向租户开具票据。
6.8装修保证金及证件按押金的退还
6.8.1租户或施工单位授权人在店铺验收合格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客服人员提供有效单据、证件原件,填写《**商场费用退还审批表》,申请办理装修保证金、证件押金或其他押金的退还手续;
6.8.2客服人员初审租户单据及证件原件的的有效性,审核无误的转财务部办理租户装修保证金的退还审批手续;财务部在受理租户装修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租户退还装修保证金、证件押金。
附件
7.1**商场店铺装修监管细则(附件1)
7.2**商场店铺验铺表(附件2)
7.3**商场店铺装修申请表(附件3)
7.4**商场场内施工许可证(附件4)
7.5**商场店铺装修工程验收表(附件5)
7.6**商场店铺装修施工现场巡查表(附件6)
7.7**商场动火施工许可证(附件7)
7.8**商场临电、临水申请表(附件8)
7.9**商场店铺装修整改通知书(附件9)
7.10**商场动火作业申请表(附件10)
8附则
8.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8.2本规定条款如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