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施工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房建施工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
3、废弃物的标识:
3.1不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可回收及名称。
3.2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
3.3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4、废弃物的收集:
4.1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容器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4.2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5.1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容器储运。
5.2对于项目施工、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
5.3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
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
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
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