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一、青东5工地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2、遵守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等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在施工时应对危险源及从事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对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和方案。
4、作业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在得到书面设计变更或指令后,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方可实施。
5、在施工作业中,施工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环保作业条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进行整改。
6、不得购买或使用违反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等。
7、应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生产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
9、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负责保护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的水源及生态环境。
10、按现场hse管理规定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制止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
11、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负责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穿上救生衣,严禁不戴安全帽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作业区及施工机械附近不要嬉戏打闹,避免危险发生,在设备作业半径内严禁停留。
14、不得私自下海游泳及玩耍,坚决杜绝下海摸鱼、虾及贝类。
15、进入施工作业现场附近时要注意过往车辆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16、无论是在生活区还是工作区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自乱接线路,坚决杜绝非专业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17、在正常工作期间均严禁饮酒,坚决杜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8、应严格遵守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杜绝违章作业,定期检查和维修,熟悉设备的性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规范操作和标准施工,并保证人员固定,不能随意调换;并作好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出现故障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9、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投入使用前应逐一对漏电保护器灵敏性实验,不工作的要立即更换。
第2篇 住宅楼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工地现场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棚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工程项目部
第3篇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学校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第4篇 某住宅楼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住宅楼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工地现场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棚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工程项目部
第5篇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一、青东5工地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2、遵守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等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演练。
3、在施工时应对危险源及从事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对风险和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和方案。
4、作业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在得到书面设计变更或指令后,制定风险和危害削减措施,方可实施。
5、在施工作业中,施工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环保作业条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进行整改。
6、不得购买或使用违反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环保检测仪器等。
7、应按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生产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8、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
9、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负责保护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的水源及生态环境。
10、按现场hse管理规定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及时整改安全环保隐患,制止施工作业中的“三违”行为。
11、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负责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穿上救生衣,严禁不戴安全帽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作业区及施工机械附近不要嬉戏打闹,避免危险发生,在设备作业半径内严禁停留。
14、不得私自下海游泳及玩耍,坚决杜绝下海摸鱼、虾及贝类。
15、进入施工作业现场附近时要注意过往车辆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16、无论是在生活区还是工作区要时刻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自乱接线路,坚决杜绝非专业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17、在正常工作期间均严禁饮酒,坚决杜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8、应严格遵守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杜绝违章作业,定期检查和维修,熟悉设备的性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规范操作和标准施工,并保证人员固定,不能随意调换;并作好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出现故障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9、临时用电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执行,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投入使用前应逐一对漏电保护器灵敏性实验,不工作的要立即更换。
20、严格执行工地现场门禁制度,进出现场必须准确登记进出场时间、人数。
21、非施工人员、非施工车辆一律严禁入场。
二、青东5工地处罚规定
1、若发现承包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500元/次处罚: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时,未按要求穿戴符合工作现场要求的劳保服装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救生衣)。
1.2、施工器材摆放不合理、不稳固,现场施工机具摆放混乱,作业结束后废旧及剩余施工材料、未及时清理。
1.3、临时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管理制度。
1.4、施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
1.5、架空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架设的。
1.6、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等没有防雨、防潮措施。
1.7、私自下海游泳、捕鱼。
1.8、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2、若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1000元/次处罚:
2.1、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用电设备未作保护接零。
2.2、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内使用有破损的电器或者使用不合格电器等。
2.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超期证件操作的。
2.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2.5、违反规定强令冒险作业。
2.6、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不及时制止或未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未排除情况下冒险作业的。
2.7、 其他类似的“三违”行为。
3、现场出现不严格落实门禁制度的现象,闯岗的处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登记人数、时间不准确的处以每次500元的罚款。
4、违反《胜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造成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同时给予吊销胜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准入证”处罚。
5、违反《胜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职业病伤害等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不承担相应污染赔偿责任的,除按上述条款处理外,终身禁止进入胜利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
胜建二处第二项目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