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出入管理规定-7
小区出入管理规定(七)
为维护小区公共环境秩序和保障业主权益,维持小区的出入秩序,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规范要求,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人员出入:
1、严禁攀越围墙(栏)进出小区。
2、严禁“三无”人员进入本小区。
3、未经物业管理服务处同意,严禁小摊小贩和产品推销、业务宣传、广告张贴等人员进入小区。
4、来访、寻亲人员请向门卫出示相关证件、告之被寻访姓名、房号等,经登记备案、核实同意后,再进入本小区。
5、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请办理出入证,并将出入证佩带在左胸前。
6、未经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业主或使用人房屋,影响其正常生活。(法律允许条件除外)。
7、进出小区人员请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8、进出小区人员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严禁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
9、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严格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利益和业主权益。
二、物品出入:
1、严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材料进入小区
2、装修材料进入小区,请先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物品、材料出入小区请先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出入证。
4、散装物品、材料请按要求袋装进入小区。
5、物品、材料进入小区后,请运送进房屋,不要放置在公共区域。
6、装修垃圾必须经袋装后,请放置在指定地点,不要乱堆乱放。
三、车辆出入:
1、的士、摩的、5吨以上载重货车及工地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
2、车辆停放按有偿服务收费,办理固定车位停放按月交纳服务费,实施ic卡控制进出,临时进出停车按标准时间交纳服务费,实行抄卡发凭证进出。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时速请不要超过15公里,请不要鸣喇叭。
4、车辆请按指定地点停放,不要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上,不得停放在车库、杂屋、单元门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5、运输货物车辆在搬运货物完毕后,不得停留停放在小区内,需立即行出小区。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严禁的士、摩的等客、拉客。
7、车辆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四、楼栋出入:
1、请大家维持好楼栋进出口秩序,人员、车辆、物品不得堵塞,以免影响进出秩序。
2装货车辆,请停放在门厅右侧,不能烦碍交通,货物装卸完毕,请立即驶出小区,不要在小区滞留。
3、散装材料、物品、装修垃圾请按要求待装进入楼道。
4、未经允许、无正当理由,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楼栋,来访,寻亲客人请接受管理员的询查登记。
5、本小区电梯为乘载电梯,非特殊情况不得运送大量货物,如有实际需要,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管理员指挥使用,不得强行超载、或不规范使用电梯、损坏电梯设备,保持骄箱清洁。
6、不要侵占楼栋公共区域,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破坏公共环境。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我们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造成损失的将责令赔偿并处罚违约金。
第2篇 某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
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
为维护z小区的安全,近期,我物业对原出入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出入证管理暂行规定》公布如下:
1、各单位要加强对入住z小区员工的安全教育,强调出入证的使用与每个人的安全息息相关,从而根本上提高每个员工对进入小区应主动出示出入证的自觉性,更好地配合物业门岗的查证工作。
2、凡入住z小区的员工进入小区都应自觉出示由我物业管理部统一办理的《z小区出入证》,并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对不能主动出示出入证者,应加强教育,对蛮横无理,有意不出示出入证者,我物业保安有权不让其进入小区,并通知单位有关领导到场处理。
3、经单位批准的入住z小区的宿舍管理员视同单位的工作人员,配合我物业共同做好出入证的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员如有变动,单位应及时报我物业备案。
4、《z小区出入证》是进入z小区的证件,是其它证件不能替代的,必须保持其严肃性,证件使用的照片应是1
第3篇 新园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5
新园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五)
为了保障**新园的公共秩序和业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管辖派出所和**新园管理处负责,管理处工作人员及保安员有权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二、**新园实行封闭式的保安管理,即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区内人员凭出入证、外来人员凭身份证登记进入小区。
三、业主(住户)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品进入小区内。
四、为保证业主(住户)的利益,各业主(住户)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自负。
五、小区内严禁进行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不得拒绝管理人员和保安员的检查,但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带工作证的人员的盘查。
第4篇 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11
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11
1. 目的
规范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使用出入证的管理,保证小区安全及正常秩序。
2. 适用范围
管理处各部门及出入小区的所有人员。
3. 管理内容
3.1 出入证的办理制度:
3.1.1 出入证分为: 《临时出入证》、《住户卡》均由管理处接待人员办理发放。
3.1.2 《业主卡》在业主办理接房手续时领取,并由业主在《业主物品领用表》上签字。
3.1.3 《出入证》由施工单位(或装饰公司)负责人或业主本人办理并登记。
3.2出入证的管理:
3.2.1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均应佩戴或持有相关证件。
3.2.2施工及装修工人的出入证,必须一人一证。
3.2.3出入证丢失应立即报失,另行补办新证,否则不得准予进入小区施工作业。
3.2.4出入证也必须在到期前退换或续期,如果使用过期证件,保安员一经发现可予以没收。退还出入证人员需同时提供要退还的出入证及押金收据才可退证。若要对出入证延期、换人,则必须由施工方负责人或业主本人方可办理。
3.2.5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其人员负责,应要求员工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工作,如发现以下情况将予以相应处理。
-串房:进入非本单位施工或装修的房间内一经发现将向施工单位或装修负责人提出严重警告,若房间内结构物品有损坏丢失的,另行照价赔偿。出入证没收。性质严重者,将直至取消其施工或装修资格。
-无证施工:若发现施工房内工人无出入证,则向该施工单位或装饰单位提出警告,性质严重者,取消施工或装修资格。
-出入证过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将持证人员请出小区。
-其它违规情况的处理涉及收缴出入证的参见《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并填写《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3.3 小区业主入小区或客人来访,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3.3.1 门岗保安员可询问被拜访的住户姓名,然后用对讲机或通过客户中心与该业主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3.2 拜访住户的外来人员,能说清拜访事由并登记其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
3.3.3 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
4.相关文件及记录
4.1 《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2 《装修人员登记表》
4.3 《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4.4 《装修工人出入证》
4.5 《劳务出入证》
4.6 《租赁户出入证》
4.7 《临时工作证》
4.8 《住户卡》
第5篇 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4
小区出入证管理规定(四)
1.0目的
规范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使用出入证的管理,保证小区安全及正常秩序。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出入小区的所有人员。
3.0管理内容
3.1出入证的办理制度:
3.1.1出入证分为: 《出入证》、《劳务出入证》、《租赁户出入证》、《工作证》、《住户卡》、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办理发放。
3.1.2《住户卡》凭业主身份证验明后领取三份并由业主在《业主物品领用表》上签字领取。
3.1.3《出入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装饰公司负责人或接待来访的部门或业主本人办理并登记,在《__________公司(业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上,每个证件押金50元。
3.2出入证的管理:
3.2.1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均应佩戴或持有相关证件。
3.2.2施工及装修工人的出入证,必须一人一证。
3.2.3出入证丢失应立即报失、扣押金,另行补办新证,否则不得准予进入小区施工作业。
3.2.4出入证也必须在到期前退换或续期,如果使用过期证件,保安员一经发现可予以没收。退还出入证人员需同时提供要退还的出入证及押金收据才可退证。若要对出入证延期、换人、加房号,则必须由施工方负责人或业主本人方可办理。
3.2.5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其人员负责,应要求员工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工作,如发现以下情况将予以相应处理。
--串房:进入非本单位施工或装修的房间内一经发现将由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30-50元/人意外损失赔偿金,若房间内结构物品有损坏丢失的,另行照价赔偿。出入证没收。性质严重者,将直至取消其施工或装修资格。
--无证施工:若发现施工房内工人无出入证,则由该施工单位或装饰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意外损失赔偿金30-50元,性质严重者,取消施工或装修资格。
--出入证过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将持证人员请出小区。
--其它违规情况的处理涉及收缴出入证的参见《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并填写《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3.3小区业主入小区或客人来访,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3.3.1门岗保安员可询问被拜访的住户姓名,然后用对讲门机或通过客户中心与该业主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3.2对拜访住户的外来人员,能说清拜访事由并登记其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
3.3.3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助理或客户中心工作人员。
4.0相关文件
4.1《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5.0相关记录
5.1《______公司(业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
5.2《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6.0附录
6.1《出入证》
6.2《劳务出入证》
6.3《租赁户出入证》
6.4《工作证》
6.5《住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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