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g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办公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费用,合理用车,保障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 车辆管理规定
1、 车辆的管理程序必须严格按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2、 车辆的技术档案、证照资料、检审办证、保险、维护等工作由公司汽车部管理;
3、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4、 车辆由汽车部负责配置司机驾驶,汽车部安排司机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三、 车辆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 车辆的日常使用派遣、调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2、 各部门公务用车,应先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并说明车辆使用事由、时间、地点,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统筹安排车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出车前应在《车辆行使记录表》中填写“时间”,返回时填写“用车事项”、“用车人”。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总经理用车及总经理指定用车除外)。
3、 公司领导级车辆实行专人专车,驾车回家专车专管,其他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或指定地点。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的原则。
5、 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等,冬季还应提前预热车辆;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行车安全。
6、 公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及时清洗,保证车辆整洁。
7、 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停车场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被盗,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公司领导以及车辆管理人员到现场解决。
8、 专职驾驶员用公车处理私人事务,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驾车人员赔偿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9、 严禁非工作用车,若有违反或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其损失由用车人员全额承担。
10、 驾驶员严禁私配车辆钥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借、外借车辆;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的,使用者按正常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等)的5倍缴纳给公司,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11、 除正常保养外,驾驶员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12、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落实配件价格和费用,形成初步计划报汽车部核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维修。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费用,需取得正规的发票和清单,填写报销清单,经汽车部和财务部核实签字,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 车辆使用规定和考核办法
1、 公司车辆不允许外借。如特殊原因必须外借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外借。
2、 在单程15km以上办理工作事务的员工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调配车辆申请,办理大额存取款、携带公司机要文件物品、接待工作和协调工作等由行政人事部或相关领导另行安排。
3、 在单程15km以内办理工作事务的应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保证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减少费用为原则,首选公共汽车。在公交线路确实不畅且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经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
4、 凡属下列情况,行政人事部可统一协调使用公司车辆(总经理车辆除外):
(1) 遇会议和接待需统一安排的,由行政人事部协调解决。
(2) 公司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员工月活动,如集体活动等需要用车的。
5、 行政人事部应建立车辆用油台帐,严格按行车里程与耗油标准(100公里耗油量)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次用车油料和里程登记。若发现虚报油费,每次罚款200元,并追回多报部分油费。
6、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和调派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严禁随意派车,一经发现,每次处以50--200元罚款。
7、 公司车辆外出办理业务时,须严格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严禁绕道行使或借机游玩,一经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车辆人员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8、 驾驶员应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一定指标以内。对于特殊情况,用车人应在报销时向派车部门说明情况。
9、 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情况下,如出现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①无证驾驶。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③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事故的。④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⑤涉及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⑶ 机件责任事故:驾车人员明知车辆有机件事故还强行驾车,如造成重大事故需进行车辆维修,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10、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年检、购买保险必须取得正规的发票和清单,确定价格和配件无误方可报销。如发现假报和虚报的,公司将严肃处理,追回多报销的费用并罚款50―200元,严重者劝其自动离职或予以解雇。
五、 驾驶员职责
1、 服从领导,听从调度,坚守工作岗位。
2、 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3、 及时维修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整洁。
4、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术,文明驾驶,讲究职业道德。
5、 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不得泄露公司保密事项和领导时间安排。
6、 工作时间不准喝酒或参与娱乐活动。
7、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8、 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不得擅自处理。
六、 其他
1、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 本制度未尽事宜修改亦同。
第2篇 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1.原则:
1.1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以保证公司业务开展和正常运作为原则。
1.2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车辆使用及管理:
2.1公司车辆主要供以下三种用途:
1)、业务用车2)、行政用车3)、其它用途用车。
上述用车中,以保证业务用车为首要前提。
2.2行政用车原则上在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多人公务外出时方予派车,其它用途用车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安排执行。
2.3派车原则:按递交派车单的先后顺序,按保证业务用车为先,按业务的轻重缓急派车,按公司上级领导用车为先的原则。
2.4车辆使用的一般程序如下:
用车人填写《派车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司机出车。车必须专职司机驾驶,非专职司机不得驾驶车辆。
2.5公司车辆过夜必须安全停放,并采取相应防盗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2.6凡早晚或节假日没有安排任务的车辆,于规定地点停放,司机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7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因工作原因需外借的,由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部办理外借手续,注明借用人,交还时间、交还地点后方予外借。
2.8私人用车(仅限急用车),按用车申请后,在不影响公司运和情况下可派车,一切费用个人负担,自行向财务部缴纳。
2.9非行政人事部指派,私自使用车辆的,每次罚款300元,并且由此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2.10司机出车,应将加油行驶公路数,过路费等情况详细记于《车辆行车保养维修记录表》上,隔日上交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签字。
2.11公司租用车辆的由行政人事部按照租车和派车程序统一管理。
3.维修、保养管理:
3.1行政人事部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的维修、保养状况、费用使用情况、操作驾驶特点等进行详细记录。
3.2出现车辆故障时,司机应立刻予以排除,无法排除的应马上报修,经检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3.3车辆送修配厂检修前或每年年检及中修、大修,司机需填写维修单,经管车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审批后可送修。
3.4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定点维修,定点修配厂无法维修的需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同意方可转换维修点。
3.5定期保养标准:
l每周至少清洗车辆两次(每天出车前应确保清洁为原则)。
l每月至少打腊一次。
l正常情况下更换各项消耗品的行驶里程标准
(1)白金:20000公里(2)机油:5000公里(3)黄油:10000公里(4)机油滤清器:10000公里(5)空气滤清器:20000公里(6)火星塞:15000公里(7)轮胎:40000公里
3.6公司车辆每行驶一万公里均须做二级保养一次。
4.费用核算及报销管理:
4.1油费、过路桥费、维修保养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逐级审核申报。
4.2若车外出遇紧急情况,须电话向行政人事负责人请求经同意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4.3费用的报销一般不超过一周,同时报销费用以当月结清。
5.交通违章处理:
5.1司机因违章被交通部门处罚的,由个人负责,被处拘留的,拘留期间扣发工资和各项补贴,司机被处吊扣驾驶证的,扣证期间临时安排其他工作的,发给基本工资,未安排其他工作的,做停职处理。
5.2司机违章被电子监控中心查处的,除接受交警处理外,公司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半年内超过三次的做辞退处理。
5.3司机遇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私自了结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4凡司机负有直接责任的碰刮事故,维修赔偿事故费由司机承担。
5.5司机因违章肇事被交警裁决的,凡裁决结果为司机负全部责任,罚款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司机全额承担;在1000元以上的,由车队视具体情况拟订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如结果为司机要负间接责任的,司机本人承担罚款的50%;其中,若违章原因不在司机的,视具体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5.6如司机因不慎导致车辆丢失,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由公司决定余额的赔偿办法。
5.7因公事开车,不可抗拒而肇事者,其除由保险公司理赔外所超出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6.其他规定:
6.1外出公干在广东省内,当天往返的(200公里内),视情况均可用车,如交通便利,并可乘公交车。
6.2其他公务用车视交通便利和办事地点及程度派车,所乘公交车办事方便的,尽量不派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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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6.3各级职工因有重要公务必需用车可酌情批准用车。
第3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怎么写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__商务车一辆
l____商务车一辆
l__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 对司机的要求:
1. 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 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 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 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 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 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 车辆维护管理:
1. 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 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 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 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 __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___;
u第二驾驶员:___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 vp
u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 __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___;
u第二驾驶员:___
l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 vp
u技术人员
3、 ____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___
u第二驾驶员:___
u第三驾驶员:___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 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 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 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 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 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 因私用车规定:
1. 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 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 1 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 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 管理办法自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4篇 房地产公司车辆使用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使用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实现安全运行、降低费用、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管理部门
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散使用。公司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保险、索赔、检车、维修、缴纳各种费用、开展安全活动;同时负责日常使用调度和维修保养及驾驶员的管理。
三、车辆服务范围
公司领导用车、通勤接送、公务用车、外事接待用车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活动用车。
四、车辆使用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办法:总经理用车、通勤接送用车由总办直接安排,各职能部门公务用车需事先填写办公用车单后由总办安排。
五、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与使用
(一)车辆维修是指车辆的日常维修和因事故损坏而进行的维修。
(二)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主管部门负责。对车辆要定期保养,车辆的维修要经济、节约;每次车辆的维修保养要做详细记录,包括维修部位所更换的零件、维修费用、注意事项等。
(三)车辆因事故损坏进行的维修由使用部门、驾驶员和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共同负责,同时需要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应追究责任以及赔偿公司损失。(四)车辆使用实行油料控制制。
1、公司车辆所需油料统一由行政部统一购置、制票、核发与管理;按单车每月定额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行政部另行制订。
2、除出差外,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超过批准限额与计划。
六、车辆责任管理
(一)驾驶员责任
1、驾驶员要自觉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专车专人。
2、驾驶员行车必须“三照三证”齐全,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检修,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及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4、驾驶员应自觉参加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5、驾驶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将车辆进行调换或转借他人。
6、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原则上夜间停放在公司写字楼下停车场,无主管部门领导同意,车夜间不得随意停放。公司领导用车夜间车辆未停在公司的也需要停放在安全地带。
(二)对驾驶员的奖惩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酒后驾车、私自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200-500元。驾驶员违章、违规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坏车辆的,要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处以损失额10-3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2、驾驶员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全年无交通违章事故,无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维修及时,保养好,并能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全年保险费退保额的50%奖励给驾驶员本人。
七、附则
1、公司各所属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总办有权对各各部门车辆的使用情况及自然状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2、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5篇 加强供水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供水公司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行车工作,杜绝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现象,特对《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送与供水生产工作无关的人员与物品。
二、严禁酒后驾车,一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司机一律调离司机岗位,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部室要合理安排使用车辆,短距离或不是非用车辆不可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派车。
四、各部室车辆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为上下班交通车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行政部请示)。
五、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车辆一律要及时停放在指定位置(工程公司或公司院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室负责人,说明原因,部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六、行政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与监督,随时对各车辆停放、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章、违规用车现象坚决按规定处理,不得姑息。
七、各种值班车辆在值班期间要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违者同样按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凡本部室发生车辆违规违纪现象,在对司机等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将严肃追究部室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补充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某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强集团公务车使用管理,做到规范用车、及时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发挥车辆在业务接待和业务联系中的服务作用。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是集团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集团总部所有公务车辆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用车。
第四条 本条例的监督执行部门为集团行政办公室。
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一条 集团行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公司车辆的购置、接收、停放、转卖、过户、报废等项手续。
第二条 集团所有公务车应按车号登记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的各种附带资料由行政部门保管。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车辆使用手册、车辆购置时的工具和附属品由车辆使用人保管外,其余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三条 车辆零配件、车用饰品、工具等,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置。使用人对上述物品负有保管责任。行政办公室要将每部车辆所配置的附属品、随车工具等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记载,车辆移交时应全部随车移交,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集团公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主要用于:
1、集团主要领导用车;
2、接待客户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
3、业务部门业务用车;
4、集团各部门人员办公用车。
第五条 公务车配发标准及规定:
1、集团高层领导、各业务部门配属用车须经总裁批准后可配给公务用车;
2、所有配发的公务车,一律由行政办公室按《公务车配给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备案;
3、集团高层领导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经总裁批准后可配备专职司机,其他部门、人员公务车原则上不配备专职司机;
4、所有享受公司配给车辆的个人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条例。配发车辆的部门节假日必须将配发车辆归还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以便做好节假日车辆管理及调度安排。
5、各部门人员业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派发并安排专职司机驾驶,用车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批准、行政办公室调配落实。部门因急事临时用车,则视当时车辆情况给予安排。如果用车部门较多,应尽量合用一辆车;不能合用的,业务部门优先于职能部门。
6、紧急公务、临时特别事务、公关外援事务用车,可由集团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直接下达和安排,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7、各部门人员因业务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借用车辆的,需由使用部门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借车申请表》,经行政办公室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借用车辆。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形时,借车部门可口头说明事由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先借用车辆,事后补办相应手续。借车部门或个人在完成工作后,应及时归还车辆,不得无故延期不还;若确需延期,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填写《借车申请表》,经批准后续用。对于未经同意而使用车辆的部门
及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罚。借车部门或个人在取车、还车时,应履行交接验车手续。
第六条 行政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监督:
1、使用人必须有相应车辆车型的驾照。
2、公务车辆不得私自借予非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对其使用车辆有基本检查、保养的义务(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夜、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发生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员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经公司特许或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较晚返回时已逾9点者、第二日有任务早起外出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位子;外出时必须停放在停车场、车位等合法位置,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反交规、损坏、失窃等由驾驶者赔偿一切损失并给于相应处分。
7、使用人必须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机件、外观良好,保证车辆的整洁干净。
8.驾驶者私自用车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后全部由私人承担。
第三章 车辆的费用管理
第一条 车辆的保养维修费、保险费、车船税、及年检费用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司领导呈报后统一支付。
第二条 所有部门人员如因业务需要前往外地,长途出车,须提前申报,经领导批准后可派车及报销加油费和过桥过路费。
第三条 集团所有行政车辆加油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配属车辆设置专用油卡(主卡由行政办公室或财务室负责保管以便定期调单检查)由公司会计每月进行核对了解车辆受控情况。驾驶人加油时必须在加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加油数量和使用公里数作为审核依据。
第四章 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一条 车辆使用人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各部位、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保证油、水处于正常位置,油、电路畅通,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进行报修。如因驾驶人员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应依照情节严重度由驾驶员和公司共同承担。
第二条 车辆因正常损耗而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需送厂维修保养的车辆,由该车驾驶员向车辆管理员汇报检查确定后,填写车辆报修单交行政部经理审定,送交定点维修单位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完工后由车辆管理员检查验收,且车辆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应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相应记载,随时登记车辆的技术状况。
第三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随意购买配件,未经允许擅自购买配件,其费用一律自理。损坏的配件一律经公司行政办公室核检后方可予以报修或报废。
第四条 正常一般性维修,需由行政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员共同签字生效。大修或单车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除上述签字外,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获准。
第五条 车管人员应按时向修理厂结算修车款,以保证车辆的正常维修。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一律采用转帐结算。车辆维修后,由修理厂开距修理明细单,车辆报修人签字,车管员做呈批报请领导批示后方可结帐;未按规定办理修车或未在指定修理厂修车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的,应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 长途行驶中车辆发生故障可电话征得行政办公室及领导同意后,就近送厂修理。回公司后,使用人应立即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证明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办公室审核,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第五
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 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反光三角架,且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失效及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更换。
第二条 车牌应牢固安装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人员验证,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办公室,由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补牌手续。
第三条 行驶证等车辆运行中的有效证件与车辆配属物品,公务车使用人应予以妥善的保管,如有遗失,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 公务车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造成证件被吊扣、罚款者,公司不予负责,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凡属于司机违章不报,从而影响到车辆正常年审及运营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条 车辆所有证件,一旦遗失均须及时上报行政办公室,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登记挂失并予以补办,其费用由遗失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条 公司车辆必须由使用人本人负责驾驶,不得随便外借他人使用,如未经公司许可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司将按违约处理收回所配发的车辆;如果因此而造成车辆损失的,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条 经批准使用公司车辆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毁或第三者事故,应按照交通队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与公司按责任承担相关损失。若私自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1、下列情况驾驶者予以承担后果、记过或免职处分。
(1) 无驾照私自开动车辆的
第7篇 电器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负责司机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 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 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 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 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 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 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 批:.
日 期
第8篇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管理部审核,双方均同意后方可用车。
(二)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应及时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派出。
(三)用车时间有冲突的,原则上根据先申请先用车的原则派车。若有特殊情况,由行政管理部根据轻重缓急派车。
(四)驾驶员出车前要按要求填写《出车登记表》,回岗后把填写完整的表格上交到行政管理部。
(五)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六)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须接受交通处罚的,相应赔偿及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因公用车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清洗费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持有效票据到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财务处报销。
(八)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一切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九)如需加油,应给油表拍摄照片发送给行政管理部,经核实后领取加油卡给车加油,加油后给油表拍摄照片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方予以认可,加油卡应及时归还到行政管理部。
二、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三)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部门经理,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管理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六)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因个人违章受到的交通处罚一律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七)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八)车辆损坏赔偿。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三、维修(保养)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保养)清单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由财务部负责结算费用。汽车大修须经行政管理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行政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处罚规定
(一)员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款20元/人/次。
(二)若本部门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50元。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部
20**年*月*日
第9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怎么写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车辆的合理利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车辆管理。
二、 车辆日常管理
车辆日常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具体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调度、年审、缴交养路费、购买车辆保险费等。
1、 日常检查,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
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合要求;
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3) 方向盘、转向盘、转动轴及横拉杆连接是否紧固;
4) 检查手、脚制动器是否正常,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平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2、 出车前,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 按照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查、听声音是否正常;
2) 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示数)、指示灯工作情况必须正常;
3) 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
3、 收车后,驾驶员和行政部共同检查并做下记录。
1) 清洁车辆,检查车容车貌;
2) 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4、 车辆保养修理
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向总经理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报行政部批准后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上报行政部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准报销。
二、 车辆使用范围
1、 行政领导业务用车;
2、 接替参加会议、学习;
3、 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4、 接待用车;
5、 经审批同意的其他用车。
三、 用车规定
1、 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用车时,用车人提前填写“派车单”,派车单必须让驾驶员签字,再让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审批;特殊情况,由总经理裁决。每天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用车不填派车单,仅做车辆出勤统计。
2、 用车人员凭批准的“派车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行政部随同检查车辆安全以及填写公里数。
3、 每次出车完毕后先让行政部检查车辆并记下公里数。填写完的派车单统一交行政部。
4、 财务部负责监督车辆油费以及保养修理费的使用。
四、 车辆费用管理
公务车油料、过路费、维修费等汽车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凭证实报实销。
五、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公司将取消其在我司的驾驶资格。
(1) 无驾照驾驶;
(2) 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应先急救伤残人员,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行政部及部门经理联络。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行政部决定驾驶员与公司差额赔偿比例。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其实际情况,由行政部决定驾驶员与公司差额赔偿比例。
6.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六、 附则
1、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分局制度
第10篇 地产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及使用规定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用车人须在办公系统上填写派车单,写明用车事由(包括所去单位名称、所在地点、同行人姓名和人数、预计使用时间)、用车时间和路线,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总经理办公室方可派车。
2. 员工出差(非本市)派车,需提前申请逐级审批报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办公室方可派车。
3.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上下班时可乘坐班车。
4.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用车状况无法派车或员工加班超过21点时,可安排员工乘坐出租车,
第11篇 化龙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雅园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开展,合理使用公司车辆,特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节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现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备用钥匙及车辆管理档案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因公用车(包括行政办公室),应于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报《用车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办公室。
第三条、节假日、双休日因公用车及周一用车申请,应于周五下午16:00前报至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为节约车辆开支,行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用车计划,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路途远近和路线的合理性调配安排车辆。当需要合并使用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政办公室确保各部门用车前的车况具备使用条件,并对驾驶人进行车况交底,抄出车公里数,收车时由行政办公室检查车况并抄收车的公里数。
第六条、在使用中车辆发生问题或发生意外,驾驶人应尽量避免或减少风险并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第七条、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公司将视使用性质、车辆受损情况、责任轻重等因素要求车辆驾驶人予以经济赔偿。
第八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因违章给公司带来经济、名誉的损失,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个人因私使用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车人申报《用车申请单》及用车保证书交项目经理审批,经批准后使用。使用期间车辆驾乘人员发生问题一律由借用人承担。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向公司缴纳一定的车辆磨损费。
第二节加油登记
第一条、因公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工作,驾驶人临时加油需征得行政办公室同意,加油后一律填写《加油记录》(在车辆上已配备加油登记表,内容包括:加油时间、公里数、加油人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视平时借用车违章情况,严格控制借车驾驶人选。
第三条、对不爱护车辆,不认真执行加油登记制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员工,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拒绝其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节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车辆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保险及验车等事宜。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日常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于每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每月月底前将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第12篇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 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