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g公司钥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 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 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七条 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第2篇 物管公司钥匙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处钥匙管理规定
一、钥匙分类
1.业主(住户)钥匙。
2.公共门窗钥匙。
3.设备房钥匙。
二、钥匙保管
1.管理处接管大厦钥匙后,安排人员专职管理钥匙,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2.标识,将钥匙分类,先将钥匙按每套房,公共门窗按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门别类,然后用钥匙扣或细绳分别挂在一起.将分类的钥匙贴上标签,在标签纸上写明楼号、房号或设备房名称,业主(住户)的钥匙一般分为防盗铁门钥匙、室内门钥匙、电子对讲门钥匙和信箱钥匙等四类,均应贴标签标识。
3.制作业主(住户)钥匙挂放牌,一般采用5cm以上夹板制作钥匙挂放牌,在夹板上划出若干相等的方格,在方格内标明楼层和房号、栋号用醒目的颜色(红色)笔直接标在每层层首,并将层与层之间也用不同于划方格的颜色笔划分开,每方格代表一户,在每方格内钉一铁钉,将该户的钥匙挂在此方格内,挂放顺序按楼层房号要求一目了然。
4.制作公共门窗,设施设备房钥匙牌,采用断面为三角形的铝合金型材,将同类钥匙挂在同一铝牌上,制作钥匙挂入箱,将公共门窗设备房钥匙分类挂放,在钥匙箱上相应贴标识。
第3篇 某装饰公司钥匙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钥匙管理规定
第1条 公司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复制。
第2条 公司大门及各办公室钥匙分配情况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备用钥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3条 如确因公需要使用钥匙,使用人须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4条 钥匙保管人应严格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事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5条 钥匙保管人应做到: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还到办公室文员处;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备案;非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复制钥匙;不能任意将钥匙借予外人使用。
第6条 公司大门钥匙共五把,具体分配为:总经理、副总经理(2位)、行政部经理、文职员各一把。
第4篇 公司钥匙管理规定-6
公司钥匙管理规定6
第一条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或办公室统一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事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1)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或办公室负责人。
(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
(3)非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复制。
(4)不能任意借给外人使用。
第七条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或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