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7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七)
为使业主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宁的环境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星园统一景观,维持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报批程序
1、已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装修施工队同业主到物业公司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申报装修方案。
3、交纳装修保证押金。
4、装修施工队带好身份证、暂住证、资料证明,每人两张一寸照片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
临时出入证。
5、签订装修履约书。
6、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条 装修项目及要求
业主装修如涉及结构问题的,需提出改动方案及图纸,必须经北京公司地产公司设计部、星园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室内结构主体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以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找平层,不得在找平层上打孔,以避免破坏地下管道;不得破坏防水层。二层以上(含二层)楼面装修石材不得超过15毫米,装修楼面材料荷载应小于每平方米40千克,墙面不得使用石材。
3、装修施工队在对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进行装修时,注意保护原有防水层,并有必要性补做防水。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如果发生渗漏现象由施工队或业主赔偿其他业主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4、不准改变户门形状和开启方向及颜色材质,进户门外不允许加装门。
5、为保护业主装修质量,业主应要求装修队对室内原始的墙面、顶面进行基层清理,如因施工队对基层未清理而进行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后期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及施工队自行解决。
二、电
1、每户用电总负荷:额定功率8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
12kw/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户。请业主合理安排用电设备。
2、现室内电源线路、插座、灯位的布置已按使用要求合理设计,如业主装修过程中需增加或改动原线路及位置,不得剔凿室内墙面、顶面,如因剔凿造成的室内墙面、顶面抹灰找平层开裂、空鼓、脱落及导致结构损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业主及装修队自行负责。
3、室内电视天线及面板根据使用要求按设计规定已安装到位,严禁擅自改动,否则造成对其他业主电视信号的影响,一经发现,改动方应无条 件予以复位,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拆改,恢复费用由改动方全部承担,业主如需改动天线位置或更换面板,请务必通知星园管理部部给予技术支持。
三、水暖、煤气
1、本区住宅为地板辐射式采暖。装修施工中严禁在地面找增层中打孔、剔凿或进行其它破坏性施工,否则因装修中施工不当造成设施损坏,如暖气漏水等造成其他住户损失的,由责任业主负责全部赔偿。
2、管井检查口不准封闭及缩小尺寸。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3、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队或业主不准拆改煤气管道及煤气设施,不得私自加装燃气热水器(煤气公司专业人员除外)。
四、室外、阳台、露台、门窗
1、室外的公共部分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户门外部位不准封闭,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或其它等行为。
2、封闭阳台、露台及在门窗内侧安装防盗网,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格、部位、款式、颜色材料安装。
3、不准封闭封堵楼道。不准封闭、改变室外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
4、不得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改变户门窗材质、颜色,不得另建门窗或封闭门窗。
5、住户安装空调,应按物业统一指定的位置安装,固定架必须牢固,并用不生锈调架及防锈螺栓,否则以后因此所产生的外墙污染,应由该业主负责清洁或复原。机底须加装引水胶管,不得留于室外,将滴水引入本户排水管或水桶内。安装窗式空调严禁在外墙上打洞。
6、不准在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及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污水排入雨落管内。
第三条 施工过程
一、装修施工时间:
1、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 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9:30至12:00 14:00至19:00
节假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不得擅自加班加点,节假日不准使用燥音很大的电动工具及进行发出其它很大噪音的作业。
2、装修期限:60天以内。如超过装修期限,必须申请延期手续,交延期费,每天50元。
二、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清运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户外任何地方及楼道内,装修废料,必须以袋装化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公司安排清运。
2、运送材料时不得将大物、重物携入电梯内;不得损坏电梯轿箱设备、设施;服从电梯司机的指令。
3、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才可以进入小区,否则警卫将不予以放行。
4、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水泥浆、油漆、涂料等交结性建筑材料流入管道及地漏。一经发现予以处罚,如引起下水道堵塞,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小区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业公司装修管理工作人员及警卫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不得拒绝,如发现持有无效证件,证件立即没收,无出入证不准进出小区。
2、携物出入小区必须到星园管理部开据携物出门条 。携物出
区只在早 9:00到晚5:30之间时间段,其余时间不得出入,施工队要注意安排。
3、装修人员不准在小区及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侵扰其他业主,禁止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装修人员过夜留守的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经同意后方可停留,规定晚8:00至次日6:30之间不得在星园内活动。
4、装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否则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四、装修责任
1、施工期间,物业管理公司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
2、施工用电不能超过该户的用电负荷或物业公司临时对施工队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取暖。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4、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如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线路毁坏,或触电,以及其它事故,由装修施工队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装修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污染各种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装修场地内的公共场所,包括楼梯、墙壁的清洁,若有同一座楼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而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住户要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业主在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查验地漏,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7、不得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使用功能,不得改变上下水管道、接口。装修时有必要补做防水层。对装修过的厨房、卫生间,开发公司不再承担防水的保修责任。
8、因装修施工影响毗邻业主正常生活而发生矛盾时,应由装修业主主动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如矛盾激化,影响管理秩序,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双方协议限令该业主停工,直到矛盾解决方可复工。
9、如业主提出有违反《公司星园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要求,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与业主协商方案,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施工队承担。
10、在本星园进行装修业务的施工队必须保证其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出现 违反劳动安全条 例的现象发生。
五、验收
1、装修完毕后,业主及施工队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查验,经有关人员检查签验后,退还出入证,并办理必要手续。
2、装修完成半年后,由业主或施工队通知物业公司进行二次复验,复验合格后,办理装修结算手续。
第四条费用收取
1、承担室内装修的工程队,在办理装修申请时,须预交装修保证押金:每户5000元。
2、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每人需交50元押金, 办证工本费每人10元。装修完毕退还出入证后押金退还,如证件丢失则押金不予退还。
3、装修人员进入住户装修期间,须向物业公司交纳每日15元的管理配合费。
4、承担业主装修的工程队进入住户施工时,必须在明显位置摆放有效灭火器,如没有灭火器,可向物业公司租赁,租金每日两元。
5、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环境卫生条 例》,为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物业公司对施工垃圾采取统一消纳的方法。收取施工垃圾消纳费:500元/户。
6、管理配合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收费由装修保证押金中扣除。
7、装修完成半年后,二次复验时,如未发生渗漏等对业主生活造成影响的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反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现象;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扣除收取费用后,保证金余款退回(不计息)。
8、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装修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进行处罚,罚款采取当即处罚或由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施工队、装修户另行交付。
第四条 违约处理
1、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如乱堆,乱倒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施工,未经同意在公共部位施工等现象,由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处理。
2、如在施工过程中引起下水道堵塞,打穿楼板,打断电线,渗漏水、损坏公用设备设施等,由施工队或业主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3、如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4、如施工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由警卫队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履约书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队):
乙、丙两方已经收到由甲方发给的《装修管理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装修装饰发行管理的通知》和《临时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并已认真阅读。同意按照管理规定之内容执行,遵守装修规定中各项条 款,并自愿积极配合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乙、丙双方在装修中如有与装修规定相冲突之处,乙、丙双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处罚。
以上为甲、乙、丙三方达成共识,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第2篇 蓝湾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蓝湾花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小区管理,确保小区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楼宇的守卫和安全,保持本住宅小区美观清洁、宁静和谐的环境氛围,维护全体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和其它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装饰装修指南共所有业户遵守。
第二条 凡要在蓝湾花园小区进行房屋二次装饰装修的各位业户,在装修前必须先到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与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后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方可进场装修。
第二章 装修申报条件及审批手续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业户(房屋的产权人/使用人)委托装修单位进行房屋二次装饰装修施工应提前5-7天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处提出申报。
(二)业户委托承接装饰装修工程单位,来办理房屋二次装饰装修,必须出示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建筑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许可证》及所装修的房屋施工平面设计图纸。
(三)如业户选择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属个体从业者,必须持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建委)颁发的个体装饰装修技能岗位证书,并在证书指定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凡业户对其房屋进行二次装饰装修,没有聘请专业装修施工单位的可不按第三条执行,但必须与物业管理处签订《自行装修承诺书》。
第四条 申报审批程序
(一)业户对本物业进行装修之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本小区物业管理处,提交装修单位《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许可证》、装修单位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及房屋装修平面设计图一张。
(二)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如实填写《二次装修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业主及装修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装修申报的内容等。
(三)装修施工单位到物管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1000元,及办理人员的临时出证所需缴纳的相关费用(每证押金15元,工本费5元),同进施工的单位须与物业管理处签订《房屋装修施工责任书》和《消防责任书》,保证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四)装修过程中,业户如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物业管理处办理增补手续,同样装修施工队如后续加入,由装修施工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后续人员《临时出入证》,其它施工人员本处不办理。
(五)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后,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物写处领取物业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和《装修施工许可证》。施工期间装修人员须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前胸主动接受管理人员的核查,并将《装修施工许可证》粘贴于所装修房间门上最显着的位置。
(六)装修单位对房屋装修完毕业主初验合格后,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物业管理处与业主、装修施工单位三方联合对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如无任何装修违规,则可办理个关的退证手续,装修押金则在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之后退还(不计息)。
第三章 装修时间
第五条 装修施工时间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经物业管理处同意方可施工,但有业主投诉应立刻停止施工作业。
第六条 政党施工作业时,严禁进行有刺激性气味和有剧毒、刺耳声响的施工。如有投诉应立刻停止施工作业。
第四章 垃圾清运
第七条 各装修户需在运出之前做好垃圾捆扎、袋装准备,一律要求卫生运出,不得有损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第八条 严禁在楼道、梯道、天台、道路等任何公共区域内乱放、乱扔垃圾。
第九条 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下水管道、通风管井等抛散、扔掷垃圾。
第十条 垃圾清运时间:上午9:00-下午7:00,共两次。
第五章 装修要求、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进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施工人员将被请出小区,并保留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委托人声音装修行为追究的权力。
第十二条 装修方案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安全性,并严格按照业户申请的项目进行,装修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二)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三)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非承重墙上砌砖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四)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五)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路;
(六)在修改排水管道时,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七)未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燃气热水器者;
(八)严禁未经小区物业管理处同意擅自安装微波电视接收器;
(九)擅自将窗花安装于窗外;
(十)任意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煤气等配套设施;
(十一)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十二)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第十三条 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材料、安装方法安装家用电器和用具。
第十四条 严禁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完全意识、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配置灭火器。
第十六条 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一)用砖头或其他物品强行顶住电梯;
(二)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排水管道;
(三)从楼上向地下面或下水道抛弃因家居装修而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及其它物品;
(四)骚扰其他业主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投诉和财产损失;
(五)串栋、串户、或在其他住户前逗留、休息;
(六)在规定装修时间外施工;
(七)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八)将电源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端;
(九)在装修房间内易燃物处抽烟;
(十)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炊具。
第十七条 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小区公用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拆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破坏公用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电梯等)行为的,按责任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 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渗漏水、停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
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装修垃圾用袋封装,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权责令其限期清理或由管理处代为清理,其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装修中,必须采取措施,如关闭门窗,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物及噪音对环境的危害,确保其他业主的生活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须提前与管理处联系,填写《物品出场证明单》,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运出小区。
第3篇 景仙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仙景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业主自身利益,保持小区的美德、统一并保证住户的安全,住户应雇用可靠的装修公司。《装修审批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并发给业主,请各业主与装修公司认真填妥后连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装修方案报管理处,经管理处管理员及责任工程师核定装修内容等事项之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同时请各住户及住户所雇用的装修公司,在进行工作时,无论搬运材料、工具或开展工程,均应特别小心,如公共场地、设施或楼宇安全等受到损害,一切责任及修理费用概由住户及装修公司负责。
1、楼宇外墙、阳台
为保持楼宇外瞻美观,禁止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包括加设檐蓬、支撑、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出屋外之广告及标志等,空调须安装在管理处统一指定的位置并需采用统一色泽的支撑架。阳台封闭、加装防盗网须遵从管理处有关规定。
2、室内装修
室内部分墙壁为钢筋结构或受力墙,绝对不能拆除或更改,否则将损坏整座楼宇结构。允许住户对房屋内墙、地面的表面装修,但楼上住户应注意地板的打凿及不宜使用大理石、花岗石铺地板,且其地砖的厚度亦不宜超过10毫米。
3、厨房、卫生间
请勿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私自移接煤气管线,如确需改动,报管理处并联系管道燃气公司施工;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24小时灌水实验,合格后方可铺设地砖。
4、电气方面
住户在装修中如欲电焊或加设开关插座,或更改线路,请务必先到管理处申请,经批准后请雇用有证电焊工或电工,以免发生意外。施工中应特别注意防止电焊渣掉落楼下,以免引起火灾、灼伤他人及烧坏楼下地面、外墙、物品等。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板或楼板上打孔,需防打坏暗配线路。
5、装修垃圾清运
为保持本小区面貌整洁,方便管理处及时清运,请装修住户在每天下午 5:00以后将装修垃圾统一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好后运送到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堆放处,并请注意楼梯及公共卫生。
6、装修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装修期限最长不宜超过90天。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9:00;在住户入住率不到30%时 ,经责任管理员同意,可作适当调整。
7、装修期间管理规定
(1)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堆于管理处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抛下垃圾和任何物品。对装修过程中,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的、道路及绿化的,管理处将对装修单位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装修期间,每户至少配备2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一支,任何人请勿私自增加电路负荷,严禁在装修期间用电炉做饭等,不点燃明火施工。
(3)装修施工用电、用水,请勿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按相关部门规定处罚。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4)在楼道搬运材料时,请注意不要碰坏楼到及设施,如有损害须照价赔偿。
(5)装修公司须与管理处签定装修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好装修人员出入证和交纳相关费用。
8、装修验收
①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负责人向管理处申请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并将水电改造竣工图送交管理处以便日后维修。
②验收合格后,管理处验收负责人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字,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进行验收。
③装修队违反本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9、违章装修处理
①管理处对违反本规定的装修队,可根据情况和后果,作如下处理:责令停工;
②责令恢复原状;
③暂扣工具;
④赔偿经济损失及为违约金;
⑤不接受处理者,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第4篇 某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7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本(七)
1装修施工队和装修方案的选择
a.为了更好地对二次装修的进行管理,从业主利益出发,建议业主装修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装修企业。
b.业主选择的装修方案应符合规定,不出现违章装修项目,项目管理中心将对装修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
2装修申报
a.住户装修,必须提前七天向项目管理中心申报,公共事务助理对业主或使用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手册。
b.业主领取《装修审批表》、《装修人员登记表》等,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施工图纸、施工队伍等。
3装修审批
a.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内容,并向项目管理中心提交装修设计图纸和消防部门装修审批材料批文(涉及消防规定的应先向消防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b.在接业主(住户)递交的装修方案一周内,事务助理会同工程服务部、安防部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核,保证不出现违章装修方案。
c.业主(住户)收到批复后,交纳装修管理押金,带领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项目管
理中心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签订《装修施工队伍责任书》,领取装修许可证。
4施工管理
a.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项目管理中心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b.施工时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市政府的有关装修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c.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越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到项目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d.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e.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越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修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在管理处协商后,在项目管理中心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住户)负责。
f.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装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上报相关单位审批,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g.装修施工,严禁打拆任何墙体,打拆墙体除责令恢复原状外,按30%-50%装修押金扣除违约金。
h.空调应按安装在项目管理中心统一规划的位置,空调架由项目管理中心设计,统一式样安装。
i.严禁封闭阳台,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防盗窗花由项目管理中心设计统一式样。
j.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5验收
a.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项目管理中心申请竣工验收,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b.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项目管理中心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己负责。
c.竣工验收后,由项目管理中心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行复验,直到合格。经过3次验收不合格者,项目管理中心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d.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个月后,经项目管理中心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押金退回业主(住户)。
第5篇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为了使广大业主顺利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
为此,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1)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队负责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2)详细填写装修审批表 3.)交纳装修办证费用,20元/人.证
4)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需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物管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整修申报进行。
6)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合法的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扣除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后退还其余办证费用。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的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维保部审定后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
如需安装其他其他电子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用途,可按物业公司统一样式安装花园围栏。
3、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合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确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
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煤气属煤气公司专业管理。
为防止煤气泄露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阀表、管道的走向及位置。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二)装饰、装修时间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3:00至19:00。
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如有变动按临时通知)
(三)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本小区,须到保安部登记核实。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
大件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电梯。
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
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时,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的直接倾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在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云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扔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为止安装,不得随意安装。
需调整位置时,提前报请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外墙穿孔必须使用专业凿孔设备,严禁砸墙,破坏楼体外观。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住户造成渗漏等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不得在园区内随地大小便;
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
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手提灭火器。
如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四)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经物业公司批准制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
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装修公司违章施工的行为。
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6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2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二)
1.目的:
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修房屋的整体形象和客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辖区所有房屋的装修管理。
3.职责
3.1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用户装修申请手续,并同工程部一起对用户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3.2财务室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3.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核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监督和报告违章行为。
3.5物管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并负责通知工程部、保安部跟进检查、监督和记录。
4.工作程序
4.1客户提出装修申请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和《业主担保书》,提供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
4.2物管部预审装修内容及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对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和采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需报请消防部门审批,有消防部门的批复。
4.3主管装修的领导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
4.4财务室人员核收用户装修各项应缴费用。
4.5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4.6工程部、保安部接到物管部发出的客户装修申请表后,安排日常巡查,对装修施工队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并记录在《装修检查表》中。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予以制止,填写《整改通知书》交客户并通知物管部预审人员按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6.1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每周至少一次巡查装修现场,隐避工程每天巡查一次。
4.6.2保安部负责监督装修施工人员按规定清运垃圾,同时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备、设施。
4.7客户装修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及工程部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核对有无违章记录,对装修更改变动分隔、卫生间处理等,都必须投入使用三个月后再复验,确定无违章现象且外墙、楼板无渗漏现象出现后,给予办理退回装修押金手续。
4.8在装修工程验收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应督促施工队交回《出入证》,对丢失《出入证》的应按章处罚。
5.相关记录
5.1《室内装修申请表》
5.2《业主担保书》
5.3《装修检查表》
5.4 《整改通知书》
第7篇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8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
为了使广大业主顺利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1)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队负责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2)详细填写装修审批表
3)交纳装修办证费用,20元/人.证
4)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需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物管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整修申报进行。
6)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合法的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扣除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后退还其余办证费用。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的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维保部审定后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其他电子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用途,可按物业公司统一样式安装花园围栏。
3、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合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确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煤气属煤气公司专业管理。为防止煤气泄露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阀表、管道的走向及位置。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二)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3:00至19: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如有变动按临时通知)
(三)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本小区,须到保安部登记核实。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大件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时,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的直接倾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在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云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扔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为止安装,不得随意安装。需调整位置时,提前报请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外墙穿孔必须使用专业凿孔设备,严禁砸墙,破坏楼体外观。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住户造成渗漏等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不得在园区内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四)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经物业公司批准制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装修公司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本办法自二
第8篇 花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花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五)
为加强小区的综合管理,完善服务,保持小区整洁有序,从而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建设部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开工前准备
1、办理装修申报审批手续;
2、装修单位向物管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标准为住宅每户2000元,非住宅每户5000元。装修除渣费4.5元/平方米(按建面计收)、装修管理费1元/平方米。
3、装修单位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并交纳押金20元/张、工本费5元/张。
二、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装修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处审批,由管理处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装修施工单位应加强自我现场监管,并接受管理处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施工,文明施工。
2、装修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3、施工时间:装修时间为8:00~19:00时,注意:中午12:00~14:30时间内必须进行静音作业。
4、装修中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外观、及外观颜色、承重结构等,不得随意在非承重墙上面开门、窗。
5、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6、易燃易爆物品(如香蕉水、油漆等)必须单独隔离存放、避免高温及火源。
7、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防火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8、装修用电使用户内电表的,不得超过电表容量用电。自接电表计量的要经管理处认可;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在施工现场地内吸烟、使用电炉和明火电器设备,预防火灾的发生。
10、未经管理处同意,装修施工场地内不得住宿,也不得随意留宿临时人员,保证业主安全。
11、各种装修材料不准堆放在物业公共部位,并不得在公共通道施工,影响通行。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运往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搬出工具材料,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并附业主/用户或装修单位证明,按管理处规定位置进出。
12、装修期间,物品运输按管理处指定电梯和时间运送,不得搭乘其他电梯,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用户正常工作和生活。
13、严禁装修中利用户内排污和排水管道倾倒装修垃圾,造成下水道堵塞。如违反,除必须把管道疏通外,还应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及罚款处理。
14、施工人员进出,自觉出示《临时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规定。
三、装修完毕后,由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装修验收合格后,业主入住三个月无明显质量问题,保证金按规定全部退还。在装修完工后的保质期内,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而引起停电、停水、停气、损坏他人物品或公共设施的,由装修户负责修理和赔偿。
特别说明:物业管理公司的验审均为预防性措施。如发生违例事件,或由于装修而引致任何后遗症的,业主负有完全责任,与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9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为确保小区内装修工程顺利开展,配合管理处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员的管理。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出入证按指定通道进入,由车库进出口到负一层停车场进入各单元,由消防楼梯、乘电梯进出入装修户房间,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入负二层车库、小区内院等其他的地方。
3、任何装修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内庭院、小区内围等其它地方,严禁在小区内逗遛大声喧哗。
4、任何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衣衫整洁出入本小区,不得光背、穿拖鞋、衣服脏乱,穿三角裤衩等衣衫不态之行为。
5、任何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该装修房间从事非法赌博活动以及其它非法行为,不得在房间内生明火、烧电炉做饭。
6、各装修户按每50平方米必配一瓶灭火的标准配置灭火器,放置明显处并接受安全管理员的检查。
7、任何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爱护小区的各类设施、设备及绿地等情况,禁止搞破坏、践踏等行为。
8、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由负一层停车场进入各单位至房间,搬运材料时间为18:00-06:00后期间搬运、禁止在此时间外进行搬运。
9、清运垃圾时间为18:00-06:00期间清运;垃圾清运采用袋装运至负一层停车场从车场进出入口清运出;当日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10、搬运装修材料使用电梯时必须注意:电梯门厅宽80公分;电梯内宽:1.3米;电梯高:2.2米电梯斜长:2.85米;
11、搬运过长、过宽的材料不能搬运的要在车库裁好尺寸或从消防楼梯搬运,并要用厚纸皮或软质厚东西垫起后搬运,禁止不垫东西搬运,搬运时必须保证不得损坏楼梯间设施、设备及楼梯间墙体。搬运完材料要及时清理现场及楼梯间、电梯及通道卫生。
12、所有建筑施工垃圾、装修材料不得堆放于通道、电梯厅、住户阳台外及单元门口,
13、装运材料、清运垃圾的超高车辆(车库限高1.8米)不得进入车库;改由手推车或三轮车运送。(1号1单元至7单元允许限高2.2米的车辆进出负一车库装运材料、垃圾)
14、待处理的装修材料,各装修户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并及时安排运送。
15、装修施工人时间:每天07:00-12:00;14;0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施工需事前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16、任何装修户负责人在管理处办理完装修手续后,都必须对其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贯彻本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规定。以上规定请各装修人员自觉遵守,我处安全管理员将不定时对其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章行为,将对其装修单位签发《违章通知书》。
17、管理处设立安全、维修的专人对装修进行监控管理,安全管理员
每天巡查每班次不少于一次,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出入证,施工安全,有无违反《装修许可证》核定的内容,装修时间等管理;维修人员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
18、在装修期间如有需要管理处解决问题请与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
第10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的有关规定,请业主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当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业主必须选择有装修资质的施工队。
2、物业管理处将对业主选择的施工队的资质进行审查。
三、装修申请
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领取《装修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表》各项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3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按金(每平方米20元),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当天给予批复。
2、业主收到批复后应当带选定的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队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五、施工
1、施工队必须按照被审批的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有任何更改。
2、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按、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6、管道液化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业主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空凿墙体、破坏外观。
8、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化,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9、不得随意改变窗户、阳台、进户门的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查验。
3、完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到合格。
4、装修验收合格并在一个月后,经物业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按金退回业主或施工队。
第11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2篇 s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本小区全体住户的利益及安全,避免楼宇外观、结构由于装修不慎而引起破坏,根据《国家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装修管理手册》,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个单元在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提前三天到物业公司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在获得物业公司正式批准后,标准套间需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间,复式单元需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间,商铺需装修交保证金3000元/间,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将此证贴在装修单元门口侧)方可开始施工,装修有效期为三个月,如超过装修有效期限,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待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十五天后,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如数退还(如遗失押金发票,应在《番禺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扣除押金的10%作为手续费)。未经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各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室内的改动、增建和装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遵照已获批准的申请项目进行,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重新向物业公司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未经物业公司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该单元的施工,有关损失由该用户/装修单元负责。
二、住户、装修公司领取《室内装修许可证》后,应携带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小一寸彩色照片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小区必须佩戴出入证,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不得到其施工楼层以外的区域活动,按指定的通道出入。'临时出入证'每证押金人民币20元及工本费5元;并配套临时搬运证5个,押金人民币250元(超过5个收取每证押金人民币20元及工本费5元)。'临时出入证'、'临时搬运证'不得涂改和借用,同时必须在证上指定地址单元内作业,否则没收证件,押金不退还,若有遗失需重新办理。装修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临时出入证'、'临时搬运证'和押金发票须交回物业公司,在检查确定无误后把押金退还(遗失证件和押金发票不予退还押金),逾期无效,出入证、搬运证如被没收,则装修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三、一般性装修收费内容、标准如下:
1、装修保证金
收取装修保证金目的是:一方面用于修复装修单元因装修期间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私自越权装修而损坏楼宇设备设施,或造成消防隐患或其他违规装修等;另一方面是约束装修单元的施工行为,促使其按规定文明、安全施工。若装修单元在装修期间有违规施工行为,物业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违规事项,在保证金中扣除适当金额的违约金用于小区管理。
2、一般装修垃圾清运费
用于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单元一般性装修垃圾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
3、拆墙垃圾清运费
用于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单元室内另外拆余泥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
办证的目的是为了识别施工人员的身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统一管理,防止身份不明的人混入小区。物业公司每证收取工本费及押金,装修结束后,装修公司持临时出入证及押金发票到物业公司一次性退还临时出入证整齐佩戴在左胸前,自觉接受并配合本小区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裸露上身出入小区和施工现
场,更不能在小区内四处游走和公共地方躺卧,严禁乱扔烟头、垃圾及相关违章行为,若有违反者物业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
四、业主及住户在装修时不可抵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依据已批准之装修申请内容进行,不可虚报,假报装修内容,不得随意改建、增建;不可凿打楼板、梁柱,公共墙体和改动总电源等部位。如要临时修改装修工程或设计须报物业公司审批后,方能按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业主及住户需负责将违例部分恢复原状及拆除任何未经批准的工程。如日后重新装修,则另行书面申请,并缴纳二次装修的保证金。
五、物业公司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的认可,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不良后果的,概由业主或住户负责。
六、单元的外墙、立面设计不得作任何改变或拆改。不得以封闭小阳台为由而拆除小阳台与房间或卫生间间墙,单面楼宇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建建筑物、雨棚及铝合金窗。大阳台或露台不得砌墙、装窗、装防盗网。小阳台不得安装任何护栏。窗花必须使用不锈钢材料并装在窗户玻璃内侧。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物业公司不主张业主在阳台装拉闸,如确实需要,拉闸必须安装在落地玻璃内侧,否则使用不锈拉闸。天面露台不允许搭建任何构筑物和建筑物、雨棚、护栏以及影响楼宇整体外观的其他装饰,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天面、露台、阳台及楼板使用荷载为1.5kn/m2。
七、装修期间应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各装修施工现场须配备一个以上4kgabc型灭火器,如施工单位使用较多易燃性装修材料,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烧杂物、煮食等。各装修施工单位如因违反安全防火及有关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装修单位未经许可,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物品带入小区内。
八、每个单元在装修过程中,不得影响和妨碍相邻单位及破坏共有的墙壁、地板以及天花板,打墙时使用的锤不超过四磅。室内装修工程不得延展至走廊、通道、室外公共地方进行,建筑材料和工具等亦不得放置在小区的公共地方。不得对楼宇公共部分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
九、所有的卫生间沉池须用水泥预制板架空,确保二次排水畅通,严禁采用余泥、碎砖或砂、石作填充。
十、卫生间管道安装好后,通知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封闭。排水位一定要安装好地漏才使用;下水管不得更改、堵塞;管道检查口不能封闭,而其它管道口必须做好暂时封闭措施,以免混凝土、沙石瓦砾等任何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污水渠内,否则负责疏通堵塞渠道及承担相应责任。如不能分清责任,由该楼以上装修户分摊费用。
十一、严禁打凿单元内部的梁、柱、楼板,不得加建或拆卸外墙,上层室内装修而导致下层漏水,上层业主应无条件修缮至不漏为止,并赔偿下层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十二、业主及其单元用户不能在其单元以外的地方加建花笼、檐蓬、雕刻品等任何建筑或悬挂广告、招牌等,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违规建筑、一切有关拆除违规建筑物所产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十三、沙石、水泥尽量不要堆放在大厅中间,应靠墙边安放。堆放不能超过5包,50cm以上地砖只能放一排高。所有的阳台不能堆放材料。劝告不听者接受物业公司罚款,如影响楼层结构质量则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四、冷气机必须安装于预设之冷气机位,不明之处请向物业公司咨询,未预留之处由物业公司定位。不允许放置在预设冷气机位飘板上。冷气机排水应驳接在预留的排水管,
没有预留排水管的,住户须自行埋设冷气机排水管至下水管道,严禁把冷气机排水直接排往外墙,以免引起邻里纠纷。抽油烟机管须安装于预设之位置,严禁凿穿外墙。
十五、分体空调主机安装位置均为5cm厚钢筋混凝土预制块组合而成,严禁打凿、埋设线槽、线合,否则后果自负。空调机拦板绝不作任何拉力和承载力,只是拦护空调机作用。
十六、小区内禁止拖拉机进入,以免噪音影响业主或住户。请使用其它货车装卸材料。运载材料的货车应停放在指定起卸点。搬运工须持有'临时搬运证'才准予搬运,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搬运须知》规定进行,搬运时务必小心,避免损坏小区设施、公共地方等。沙灰、砖、水泥等必须用袋包装后方可搬运,不得堵塞道路、走廊、电梯和长时间堆放在小区公共部位或阳台,严禁使用客梯运载装修材料及废料,违例者须负责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十七、装修工程必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将杂物或垃圾堆入在走火梯及走廊通道,装修余泥、垃圾、建筑材料等,装修单位负责用袋装好搬运至物业公司指定之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单位应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如阻塞或弄污公共地方,物业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清理费用。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阳台和走廊等公共地方。
十八、装修施工时间只能在08:00至12:00;14:00至19:00进行,装修期间因施工需要加班的单位,须提前二天到物业公司递交装修加班申请表,在申请表上注明房号、公司名称、事由、时间、负责人,并附上加班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凡加班者不得超过21:00时,只限做扇灰工程,不能发出噪声工程,届时请自觉停止装修并离开小区。严禁装修人员在小区留宿。
十九、为防止装修气味、粉尘影响小区其他住户,装修公司施工时必须关门作业,严禁开门施工,但不得将大门反锁。
二十、业主或住户对所聘请的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加以约束,监督其遵守国家法律、本管理规定及《管理公约》,当装修工人违反规定时,业主或住户须负连带责任,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
廿一、除指定的装修时间外,所有装修工人必须离开本区,不得在本区范围或装修中单元内留宿和煮食,违例者将会被驱逐、没收出入证不予退回并接受物业公司处理。
廿二、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物业公司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责任。所有装修机械、工具等搬离小区须到门岗检查或得到业主的认可。
廿三、装修期内,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单元内,观察有关工程是否已获批准及符合原先认可之图例。
廿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保安员有权没收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工人及搬运工人出入和搬运证件,且已没收的证件不再退还。
廿五、工程施工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到物业管理申请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并缴费后方可作业,因室内用电量超过原设计容量,须报工程部审批,并缴纳增容费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增大开关容量。
廿六、为防止施工对其他用户产生滋扰,加强对室内装修施工的监管,装修
施工期间如有发现违规情况,物业公司将视::情节对施工单位口头或书目警告劝止,或甚至扣减装修保证金以作装修违约补偿,警告劝止无效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装修单位作停电或清场处理。
廿七、如在物业公司批准的有效期内不能完成施工,住户或施工单位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廿八、以上条款本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增删或修改。
廿九、不明之处请向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