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5)
为确保小区内装修工程顺利开展,配合管理处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员的管理。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出入证按指定通道进入,由车库进出口到负一层停车场进入各单元,由消防楼梯、乘电梯进出入装修户房间,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入负二层车库、小区内院等其他的地方。
3、任何装修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内庭院、小区内围等其它地方,严禁在小区内逗遛大声喧哗。
4、任何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衣衫整洁出入本小区,不得光背、穿拖鞋、衣服脏乱,穿三角裤衩等衣衫不态之行为。
5、任何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该装修房间从事非法赌博活动以及其它非法行为,不得在房间内生明火、烧电炉做饭。
6、各装修户按每50平方米必配一瓶灭火的标准配置灭火器,放置明显处并接受安全管理员的检查。
7、任何装修施工人员都必须爱护小区的各类设施、设备及绿地等情况,禁止搞破坏、践踏等行为。
8、所有装修材料必须由负一层停车场进入各单位至房间,搬运材料时间为18:00-06:00后期间搬运、禁止在此时间外进行搬运。
9、清运垃圾时间为18:00-06:00期间清运;垃圾清运采用袋装运至负一层停车场从车场进出入口清运出;当日垃圾必须当天清理。
10、搬运装修材料使用电梯时必须注意:电梯门厅宽80公分;电梯内宽:1.3米;电梯高:2.2米电梯斜长:2.85米;
11、搬运过长、过宽的材料不能搬运的要在车库裁好尺寸或从消防楼梯搬运,并要用厚纸皮或软质厚东西垫起后搬运,禁止不垫东西搬运,搬运时必须保证不得损坏楼梯间设施、设备及楼梯间墙体。搬运完材料要及时清理现场及楼梯间、电梯及通道卫生。
12、所有建筑施工垃圾、装修材料不得堆放于通道、电梯厅、住户阳台外及单元门口,
13、装运材料、清运垃圾的超高车辆(车库限高1.8米)不得进入车库;改由手推车或三轮车运送。(1号1单元至7单元允许限高2.2米的车辆进出负一车库装运材料、垃圾)
14、待处理的装修材料,各装修户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并及时安排运送。
15、装修施工人时间:每天07:00-12:00;14;00-19:00,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施工需事前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16、任何装修户负责人在管理处办理完装修手续后,都必须对其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贯彻本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规定。以上规定请各装修人员自觉遵守,我处安全管理员将不定时对其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章行为,将对其装修单位签发《违章通知书》。
17、管理处设立安全、维修的专人对装修进行监控管理,安全管理员
每天巡查每班次不少于一次,负责检查施工人员出入证,施工安全,有无违反《装修许可证》核定的内容,装修时间等管理;维修人员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
18、在装修期间如有需要管理处解决问题请与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
第2篇 z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华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证'***华庭住宅小区'的高雅性和统一性及领先于同档次物业的特殊性,特制定严格的装修管理规定。
(1)设立装修管理领导小组
以管理处经理为总负责人,管理处经理助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和设备主管为组员,负责协调装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装修管理流程
业户向管理处装修管理小组提出装潢申请,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与《施工人员登记表》,签署《安全责任书》、《装修协议书》,经管理处审批合格后,并办妥以上手续后,接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方可施工。
管理处经理助理协同保安主管向业户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
现场跟踪:保安部主管和领班必须每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设备人员同往。
装修完毕后,经保安主管或设备部主管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情况,并签名。
跟踪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现场拍照,以备留用与归档。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a.批评、规劝 b.责令停工整改 c.报发展商、或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出门证,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管理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
管理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4次装修管理情况。
(3)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申请登记程序:
--业主办完所有入伙手续并仔细阅读《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签署《装修协议书》。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管理处审验业主、施工单位装修资料时,如发现有不合理处,应立即告知业主、施工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修改合格后,方准予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管理手续,开始施工,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带好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到管理处办理施工管理手续,交纳管理工本费,领取施工人员出入证。
--为避免有损政府和邻居的利益,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升值,在装修过程中,请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装修前仔细地阅读有关规定。
(4)装修资料管理办法
业主室内装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管理处经理助理负责。
装修资料包括:《住宅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
施工队伍联系地址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每户的装修资料必须齐全,每户装修资料与入伙资料放在一起,一户一袋,作为业户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便将来查阅。
资料中的所有文字,按规范填写,表格和责任书需打印,更正内容需规范。
业户装修结束,设备主管或保安主管验收房屋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字,档案由管理处经理助理整理和归档。
【相关表式及告知性文件】
『装修申报表』
『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装修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合同。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户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后,集中堆放至小区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七、管理处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停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8:00-20:00之间,并确保20:0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户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遵守下列禁止行为:
1、在外墙上开门、窗,在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 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户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
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制定的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因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辖区的宁静、安全和外貌,本施工单位在为业户室内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负责进行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经管理处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管理处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使用公约》和各项安全、防火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堆物、乱接电线,管理单位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放有易燃物品时及木工、油漆阶段的现场不准吸烟、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在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明火审批手续。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需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管理处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20 年月 日
『施工人员登记表』
『临时出入证』
第3篇 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
花园小区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
附件一: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各位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楼宇的结构、设备完好,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的住宅装修管理法规,特制定装修管理规则请照章遵守。
第一章 装修申请
1.各位业主(使用人)若需进行室内装修,应首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程序如下:
1.1业主在与管理处办理完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司指定期限),如业主申请装修,管理处发放《业主(使用人)装修施工申请表》供业主填写。
1.2管理处将会介绍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及《房屋装饰技术要求》予业主,并要求业主签订《异产毗连房屋装修协议书》。
2.业主(使用人)填写《申请表》连同装修设计方案、业主委任的装修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委托装修合同或协议书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部、工程部办理审核确定事宜。携带的资料包括:
2.1《装修施工申请表》中应注明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隐蔽工程验查时间,增改建项目部位等。
2.2装修设计方案中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天花图、配电线路图、空调、上下水布置图及增改建项目位置图。比例1:100。
2.3装修公司的法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红章。(外地进京企业须持进京施工许可证)
2.4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委托装修协议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3.管理处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按《装修施工申请表》上注明的联系电话、地址,通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方案批准后,管理处及时通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到管理处领取装修许可证。
4.装修公司凭领取的装修许可证与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4.1持许可证到管理处保安部签订'二次装修工程区域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携带施工作业人员1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外地人员需暂住证、务工证)复印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社区的出入证。
4.2施工现场负责人员与管理处商定施工材料运输时间。
第二章 一般事宜
1.为确保业主(使用人)室内装修不致损坏楼宇结构及设备,保证装修质量,谨提醒业主聘请负责、可靠、专业注册公司。管理处可向业主(使用人)推荐经过资质确认的特约装修公司。
2.业主(使用人)有义务督促装修公司遵守协议条款,并依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如有违反,导致一切后果概由业主负责。
3.业主(使用人)应密切关注其雇用的装修公司的施工过程,其施工技术监理由业主(使用人)自行聘任有监理权的机构负责,同时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下行为:
3.1施工前,请将房屋所有下水及管道地漏罩住,勿将混凝土、沙石、油漆等废弃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地漏内,以免造成堵塞。
3.2搬运装修材料时,超大、超长的材料须事先分割,切勿损坏公共地方的设施设备,如有遗散物应及时扫净。
3.3装修材料须小心放置,以免危及相邻业主(使用人)或路人。
3.4搬运装饰材料、垃圾,装修公司须按管理处指定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并及时清运。散装材料及垃圾须袋装处理,搬运材料必须按指定,并服从管理人员及保安的安排。切勿将垃圾、装修材料放置在公共部位。
3.5每日装修工作收工时,切记关闭所有的门窗、水源,切断电源。
4.因装修工程所引致结构及设施损坏,包括业主(使用人)室内公用设备管线及异产毗连房屋的结构设备,均应由造成损害的责任业主(使用人)承担责任及作出赔偿。
第三章 施工配合管理
1.业主(使用人)物业室内装修应确保在 个月期限内完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应向管理处说明原因并征得同意,并续完装修管理费。
2.装修公司每日施工作业时间为早__-晚___。星期六、日及法定假期均不容许施工(一栋一户除外)。上午___-___ 。下午___ -___ 为机械作业使用时间。如遇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业时间,须征得管理处书面同意。
3.所有出入社区的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应自觉地接受管理处保安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出入社区大门及施工现场必须挂牌,出入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有效,过期作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非本人工作区,留宿业主(使用人)室内。
4.施工期间由管理处人员日常巡视,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如有严重违章现象或施工人员不服管理,巡视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
5.施工人员在作业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物品,出入社区、运输、使用须接受保安员及巡视人员的验证、查询管理。作业现场须配备灭火器具以备紧急时应用。
第四章竣工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由业主(使用人)通知管理处。由管理处人员人员进行验收。单项工程或隐蔽工程可在竣工前单独进行验收。管理处验收项目基本如下:
1.1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装修施工申请表》所列施工图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1.2是否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备;
1.3是否遗留装修物料垃圾于公共部位及场所;
1.4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异产毗连物业的正常使用。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在《装修施工申请表》验收栏中相应部分盖章签字。若有某项未达要求,限期更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若三次验收不合格管理处可授权特约装修公司进行施工。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3.装修公司凭装修许可证办理完工后的相关手续:
3.1到管理处保安部退还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若有遗失,补交制作费;
3.2与管理处约定工具设备运出时间,并开具工具设备运出许可证。
第五章 保证金的返还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使用人)凭加盖验收合格章的《装修施工申请表》及施工责任保证金收据与装修公司持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前往管理处财务部办理领取保证金手续。
2.若一切手续妥当,管理处悉数免息发还保证金。
3.若发生损坏公用设施设备,装修垃圾、剩余堆积占用公共部位场所,影响异产毗连物业正常使用的现象,则保证金暂被扣存。该业主(使用人)应尽快改进,工程验收合格后,发还保证金。
4.若发生业主(使用人)延期完成装修工程或后期清理与修复不及时,管理处可指定物约装修公司进行处理,并按发生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费用,业主(使用人)应另行缴付款项。
5.若未按设计审批项
目范围进行施工装修部分,则由管理处视情节给予处理,违约金由责任装修配合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第六章 违约
违反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规定条款,由管理处及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停止施工、停业整顿的处理,并可处以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有权移交司法部门
1.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2.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3.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4.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管理处管理规定的;
5.拒绝接受管理处管理及验收的;
6.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7.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及发生偷盗等犯罪行为的;
8.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七章 其他事项
本规定条款内容对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约束力。若因本规定条款致使异产毗连业主(使用人)发生争议,应首先采用协商办法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4篇 某世家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世家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须使业主明白其产权内容不是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财产份额的毗连关系所构成。所以对于业主的物业装修,为确保全体业主的根本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物业装修的申请
1、在业主进行物业装修前,到客服中心领取《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委托书》。
2、将业主填写完毕的《房屋装修申请书》、《装修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及装修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如: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交于客户服务部。
3、如业主委托代理人办理物业装修手续,还须递交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承租人及其他用人申请物业装修,除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业主房屋租赁契约,及业主同意其进行装修的承诺书。
(二) 物业装修的审批
1、业主装修需报物业公司审批的装修项目:
①土建方面:地面打凿、隔墙改动;
②电线路改造用电负荷加大;
③非设计指定位置的空调安装;
④管道系统的改造,包括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
⑤弱电线路的改造;
2、需按小区整体设计风格统一款式制作的项目:防盗门、防护窗花、拉闸门、标识牌等。
3、不能改动的项目:
①承重墙、外墙、梁、柱、天花等打凿;
②进户门、外窗、公共通道等;
4、业主装修项目经物业公司审核、批准后,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分别与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6、缴纳完相关费用后,向业主发放《室内装修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由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7、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凭《室内装修许可证》、《装修图纸审核意见》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凭《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出施工现场。
(三) 物业装修施工现场注意事项
1、如装修施工过程须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如防水部位改动后,需按标准作存水试验,经工程维护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为不影响邻近业主和整个小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装修施工单位需按照管理处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放置在装修所属单元内,并按物业公司指定时间、路线和位置堆放。
5、物业公司依法对物业装修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管理,对不符合装修审批范围的项目有权责令停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规定行处罚。
(四)物业装修验收
1、装修项目完工后,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填写《房屋装修验收表》。
2、符合验收标准的,收回《室内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出入证》等相关证件;装修保证金的返还在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予以退还。
3、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按《违章装修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五)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
1、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装修施工场地必须佩带《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公司治安消防等相关管理规定,不准在装修施工现场做饭、酗酒、打麻将及赌博。
(六)违规处罚
遵守小区的装修有关规定。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向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发出《装修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和处理,视情节采取停电、没收工具等处理。
1、自行动火作业,导致发生火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承担;
2、因物业装修引起的漏水造成他人受损,除及时修复外,承担一切后果;
3、凿打不能改动的项目及末按装修审批范围进行装修施工等;
4、在规定的施工时间之外进行噪音施工;
5、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位置堆放装修垃圾;
6、未向物业公司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物业装修,由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装修过程中引起的任何后果;
7、擅自占用公共通道等;
8、未按统一款式制作的项目;
9、如违规情节严重的,物业公司将移送至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七) 其他事宜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物业公司负责与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解释。
第5篇 某某城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某城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本公约、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以下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星期上午作业时间下午作业时间备注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18:00-19:00为装修垃圾清运时间;无声、无气味作业可持续到22:00。
周六、周日9:00-12:0014:00-18:00
法令节假日9:00-12:0014:00-18:00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比如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功能和布局(比如将浴室、卫生间、厨房、拖把池、水池等建在楼下房屋的卧室、客厅上方)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外墙面、梁、柱、板、阳台进行凿、拆、搭、建、增开门窗洞口。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未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及业主大会同意,不得在自家阳台、露台上安装遮阳蓬、雨棚以及加装其它构筑物和设备(如电视天线、太阳能热水器等);
11、未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及业主大会同意,所有阳台、平台(露台)不得以任何方式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所有阳台、平台(露台)不得增设水池、水管等。
12、别墅车库门、底层花园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通知物业管理处,并经物业管理处确认。
13、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同时作好降噪音及冷凝水统一入管处理。
14、底层住宅和别墅底层附带的花园所有权为全体业主;一楼业主及别墅业主依照约定享有对应花园的使用权,同时承担花园围墙、花园门、露台的维护义务,但在维护中不得对底层花园围墙和露台的材质、色泽及外立面作任何改变;不得在一楼花园搭建花架、葡萄架;不得将花园绿地改作其它用途或种植其它植物。
第6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安全管理部分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之安全管理部分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出入必须办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并接受保安员和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工人办证需填写《业主装修工人出入证申请表》(并有业主/负责人的签名确实),办证人员每人需带两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再到保安部按手指印(按后申请表上必须有保安员签名确实),办理好以上手续后,业主/负责人带同已核实的申请表和办证人员的一张彩照及身份证正本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注:凡办证及退证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办理,其他施工人员绝不受理);
2.施工期间,必须将《装修施工进场证》正本挂在本单位的门口处,施工完成后交回管理处(遗失施工进场证要罚款100元)。每天的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夏季),或上午八时至晚上六时(以冬季入黑时间为准),节假日、早上九点前及中午休息期间,施工不能产生噪音,施工过程不得占用公共场所(或其他单位)。并为了住户安全着想,施工人员晚上七时后不得在单位内停留或住宿。因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任何事故,业主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同时管理处有权责令违规的施工队伍立即停工并撤出区外;
3.装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定,注意防火安全,装修单位内必须至少配备一支家庭装灭火器;
4.为维护小区内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小区内业主和住户利益,凡所有在小区内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不准在施工单位内吸烟或随地大小便;
(2)在施工单位内煮食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严禁生火、电炉煮食,一经发现,管理处将立即没收;
(3)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以免滋生蚊虫,影响区内环境卫生;
(4)不准在施工单位内乱拉乱接电线,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在施工单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造成的必要的事故,一经发现递送公安机关处理;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造成伤亡,一切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7)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走,切勿跨越围栏,并严格遵守管理处的有关部门规定,佩戴好出入证,并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的检查;
(8)所有装修工人不准在所属单位外走动,穿着要整齐;
(9)严禁采摘小区内花果及损坏绿化环境;
(10)严禁在小区内向业主或客人散发商业性广告,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其宣传资料,并处以罚款;
(11)若同属一间装修公司或同一施工负责人的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同时进入申请》,但在没办理该项手续前,施工期间,未经管理处同意(或开具放行条)而越区工作者,立即没收其入证,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2)不准在区内骑自行车搭人;
(13)凡进区一切车辆要按照区内指定停车位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如楼梯口、公园等),一经发现,罚款50元,若多次违反者,我处有权交由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7篇 s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本小区全体住户的利益及安全,避免楼宇外观、结构由于装修不慎而引起破坏,根据《国家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装修管理手册》,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个单元在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提前三天到物业公司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在获得物业公司正式批准后,标准套间需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间,复式单元需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间,商铺需装修交保证金3000元/间,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将此证贴在装修单元门口侧)方可开始施工,装修有效期为三个月,如超过装修有效期限,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待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十五天后,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如数退还(如遗失押金发票,应在《番禺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扣除押金的10%作为手续费)。未经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各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室内的改动、增建和装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遵照已获批准的申请项目进行,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重新向物业公司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未经物业公司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该单元的施工,有关损失由该用户/装修单元负责。
二、住户、装修公司领取《室内装修许可证》后,应携带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小一寸彩色照片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小区必须佩戴出入证,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不得到其施工楼层以外的区域活动,按指定的通道出入。'临时出入证'每证押金人民币20元及工本费5元;并配套临时搬运证5个,押金人民币250元(超过5个收取每证押金人民币20元及工本费5元)。'临时出入证'、'临时搬运证'不得涂改和借用,同时必须在证上指定地址单元内作业,否则没收证件,押金不退还,若有遗失需重新办理。装修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临时出入证'、'临时搬运证'和押金发票须交回物业公司,在检查确定无误后把押金退还(遗失证件和押金发票不予退还押金),逾期无效,出入证、搬运证如被没收,则装修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三、一般性装修收费内容、标准如下:
1、装修保证金
收取装修保证金目的是:一方面用于修复装修单元因装修期间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私自越权装修而损坏楼宇设备设施,或造成消防隐患或其他违规装修等;另一方面是约束装修单元的施工行为,促使其按规定文明、安全施工。若装修单元在装修期间有违规施工行为,物业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违规事项,在保证金中扣除适当金额的违约金用于小区管理。
2、一般装修垃圾清运费
用于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单元一般性装修垃圾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
3、拆墙垃圾清运费
用于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单元室内另外拆余泥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
办证的目的是为了识别施工人员的身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统一管理,防止身份不明的人混入小区。物业公司每证收取工本费及押金,装修结束后,装修公司持临时出入证及押金发票到物业公司一次性退还临时出入证整齐佩戴在左胸前,自觉接受并配合本小区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裸露上身出入小区和施工现
场,更不能在小区内四处游走和公共地方躺卧,严禁乱扔烟头、垃圾及相关违章行为,若有违反者物业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
四、业主及住户在装修时不可抵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依据已批准之装修申请内容进行,不可虚报,假报装修内容,不得随意改建、增建;不可凿打楼板、梁柱,公共墙体和改动总电源等部位。如要临时修改装修工程或设计须报物业公司审批后,方能按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业主及住户需负责将违例部分恢复原状及拆除任何未经批准的工程。如日后重新装修,则另行书面申请,并缴纳二次装修的保证金。
五、物业公司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的认可,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不良后果的,概由业主或住户负责。
六、单元的外墙、立面设计不得作任何改变或拆改。不得以封闭小阳台为由而拆除小阳台与房间或卫生间间墙,单面楼宇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建建筑物、雨棚及铝合金窗。大阳台或露台不得砌墙、装窗、装防盗网。小阳台不得安装任何护栏。窗花必须使用不锈钢材料并装在窗户玻璃内侧。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物业公司不主张业主在阳台装拉闸,如确实需要,拉闸必须安装在落地玻璃内侧,否则使用不锈拉闸。天面露台不允许搭建任何构筑物和建筑物、雨棚、护栏以及影响楼宇整体外观的其他装饰,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天面、露台、阳台及楼板使用荷载为1.5kn/m2。
七、装修期间应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各装修施工现场须配备一个以上4kgabc型灭火器,如施工单位使用较多易燃性装修材料,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烧杂物、煮食等。各装修施工单位如因违反安全防火及有关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装修单位未经许可,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物品带入小区内。
八、每个单元在装修过程中,不得影响和妨碍相邻单位及破坏共有的墙壁、地板以及天花板,打墙时使用的锤不超过四磅。室内装修工程不得延展至走廊、通道、室外公共地方进行,建筑材料和工具等亦不得放置在小区的公共地方。不得对楼宇公共部分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
九、所有的卫生间沉池须用水泥预制板架空,确保二次排水畅通,严禁采用余泥、碎砖或砂、石作填充。
十、卫生间管道安装好后,通知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封闭。排水位一定要安装好地漏才使用;下水管不得更改、堵塞;管道检查口不能封闭,而其它管道口必须做好暂时封闭措施,以免混凝土、沙石瓦砾等任何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污水渠内,否则负责疏通堵塞渠道及承担相应责任。如不能分清责任,由该楼以上装修户分摊费用。
十一、严禁打凿单元内部的梁、柱、楼板,不得加建或拆卸外墙,上层室内装修而导致下层漏水,上层业主应无条件修缮至不漏为止,并赔偿下层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十二、业主及其单元用户不能在其单元以外的地方加建花笼、檐蓬、雕刻品等任何建筑或悬挂广告、招牌等,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违规建筑、一切有关拆除违规建筑物所产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十三、沙石、水泥尽量不要堆放在大厅中间,应靠墙边安放。堆放不能超过5包,50cm以上地砖只能放一排高。所有的阳台不能堆放材料。劝告不听者接受物业公司罚款,如影响楼层结构质量则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四、冷气机必须安装于预设之冷气机位,不明之处请向物业公司咨询,未预留之处由物业公司定位。不允许放置在预设冷气机位飘板上。冷气机排水应驳接在预留的排水管,
没有预留排水管的,住户须自行埋设冷气机排水管至下水管道,严禁把冷气机排水直接排往外墙,以免引起邻里纠纷。抽油烟机管须安装于预设之位置,严禁凿穿外墙。
十五、分体空调主机安装位置均为5cm厚钢筋混凝土预制块组合而成,严禁打凿、埋设线槽、线合,否则后果自负。空调机拦板绝不作任何拉力和承载力,只是拦护空调机作用。
十六、小区内禁止拖拉机进入,以免噪音影响业主或住户。请使用其它货车装卸材料。运载材料的货车应停放在指定起卸点。搬运工须持有'临时搬运证'才准予搬运,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搬运须知》规定进行,搬运时务必小心,避免损坏小区设施、公共地方等。沙灰、砖、水泥等必须用袋包装后方可搬运,不得堵塞道路、走廊、电梯和长时间堆放在小区公共部位或阳台,严禁使用客梯运载装修材料及废料,违例者须负责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十七、装修工程必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将杂物或垃圾堆入在走火梯及走廊通道,装修余泥、垃圾、建筑材料等,装修单位负责用袋装好搬运至物业公司指定之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单位应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如阻塞或弄污公共地方,物业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清理费用。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阳台和走廊等公共地方。
十八、装修施工时间只能在08:00至12:00;14:00至19:00进行,装修期间因施工需要加班的单位,须提前二天到物业公司递交装修加班申请表,在申请表上注明房号、公司名称、事由、时间、负责人,并附上加班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凡加班者不得超过21:00时,只限做扇灰工程,不能发出噪声工程,届时请自觉停止装修并离开小区。严禁装修人员在小区留宿。
十九、为防止装修气味、粉尘影响小区其他住户,装修公司施工时必须关门作业,严禁开门施工,但不得将大门反锁。
二十、业主或住户对所聘请的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加以约束,监督其遵守国家法律、本管理规定及《管理公约》,当装修工人违反规定时,业主或住户须负连带责任,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
廿一、除指定的装修时间外,所有装修工人必须离开本区,不得在本区范围或装修中单元内留宿和煮食,违例者将会被驱逐、没收出入证不予退回并接受物业公司处理。
廿二、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物业公司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责任。所有装修机械、工具等搬离小区须到门岗检查或得到业主的认可。
廿三、装修期内,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单元内,观察有关工程是否已获批准及符合原先认可之图例。
廿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保安员有权没收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工人及搬运工人出入和搬运证件,且已没收的证件不再退还。
廿五、工程施工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到物业管理申请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并缴费后方可作业,因室内用电量超过原设计容量,须报工程部审批,并缴纳增容费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增大开关容量。
廿六、为防止施工对其他用户产生滋扰,加强对室内装修施工的监管,装修
施工期间如有发现违规情况,物业公司将视::情节对施工单位口头或书目警告劝止,或甚至扣减装修保证金以作装修违约补偿,警告劝止无效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装修单位作停电或清场处理。
廿七、如在物业公司批准的有效期内不能完成施工,住户或施工单位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廿八、以上条款本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增删或修改。
廿九、不明之处请向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咨询
第8篇 z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商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客户的正常工作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凡客户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管理、消防、供水、供电、燃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需遵守我处对房屋装修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装修流程说明
1.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开工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等);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负责人3张; 4.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 (3)确定用电负荷; (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持《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2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房屋装修缴费通知单》及财务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给予处罚。高空抛物者从重处罚。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和管理处批示到管理处财务室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
三、装修规则
1.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7:00---12:00,14:00---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 工人在进入小区时必须配带《装修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3.垃圾/杂物清理区
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给予处罚。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重罚(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防火责任
(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二个,每一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四个灭火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客户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到管理处申请,领取《动火许可证》并做好防火准备后,方可动火作业。
5.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市关于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6.违章处理
管理处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7.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客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发出更改通知单给客户,客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该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客户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管理处有权安排施工力量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客户承担。
第9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3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三)
一、装修图纸一律要由管理处负责人签名确认,涉及改动外立面,房间位置;增设、修改洗手间、厨房位置;露台、花园装饰图纸要由工程部签名后,方予批准。如不按'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的,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需进入业主房间装修现场看是否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应尽量由管理员前往。
三、'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明确如下:
1、第(7)条规定,允许顶层单元可在公共天面设置'太阳能'热水器,但安装方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送管理处审批;必须不得堵塞道路,位置由管理处确定;外墙管道位置由管理处根据实际确定,尽量避免影响外观。
2、第(10)条规定,阳台可用铝合金或塑钢窗进行围护,材料颜色必须与原来的材料一致,厅或房与阳台相隔的内墙可拆除。
3、第(11)条,实际操作可改变落地推拉门的尺寸及位置。
4、卫生间、厨房位置修改时,需作好防水处理,并书面保证如出现渗漏事件,一切责任由业主负责,'保证'必须由业主亲自签名。
5、允许改动房间隔墙位置,但要求尽量采用'竖砖'形式砌墙,以降低荷载。
6、露台、花园装修要点:
①露台荷载不能超过150公斤/m2,覆土层厚度不得超过20cm;可设水池,但水位高不得超过20cm,并要书面保证出现渗漏,责任由业主负责,由业主签名。
②不得采用水泥或其它形式围护做成房间,不得建造水泥凉亭或水泥装饰棚架。
③可用不锈管或镀锌管作为支架,顶盖'卡富隆板'的形式作为雨蓬或通道,但须三面无围护。
④可用水泥、锻铁做成假山或装饰物、秋千,可用原木、搭建为装饰棚架。
⑤不得改变花园外的围护形式。
四、违章装修处理:
1、每日检查,随时发现问题;
2、如发现不按图施工,即时口头与装修负责人联系,叫其停工,屡次不听,发书面通知限令整改,说明要实行停水或禁止装修工进入(业主签名的住户手册明文规定)。
3、仍不听的,在实施强硬动作之前与公司领导联系,由公司领导确定。
第10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6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十六)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第11篇 万科某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附件一 万科星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装修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清楚物业服务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3、不可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施工,尽量避免影响邻里生活。
5、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可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开挖地下室,不得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7、不可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可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8、开放式阳台,原则上不允许包封。
9、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
10、不得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
11、装修垃圾应袋装,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
12、避免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
13、拆改燃气管道应委托专业燃气公司进行。
14、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建筑物空调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并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第12篇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4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的有关规定,请业主明白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对于您的房产的二次装修将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为确保您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范围
业主应当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室内装修、维修。
二、装修队的选择
1、业主必须选择有装修资质的施工队。
2、物业管理处将对业主选择的施工队的资质进行审查。
三、装修申请
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领取《装修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装修审批
1、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表》各项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3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按金(每平方米20元),管理处将在收到审批表后当天给予批复。
2、业主收到批复后应当带选定的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施工队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五、施工
1、施工队必须按照被审批的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有任何更改。
2、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45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乱按、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
6、管道液化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业主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空凿墙体、破坏外观。
8、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化,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9、不得随意改变窗户、阳台、进户门的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
六、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查验。
2、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管理处可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查验。
3、完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到合格。
4、装修验收合格并在一个月后,经物业管理处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按金退回业主或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