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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14

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1. 主体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机组大修时安全管理的措施、内容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机组检修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厂员工及承包本厂检修工程的外包单位和临时工)。

1.3本制度同样适用于机组的中修、小修、临修和检修。

2. 总的要求

2.1凡参加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作业、本厂的工作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票终结制度、操作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标准、规定。

2.2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将合格的工作票送交运行专工,专工审阅签字后,运行人员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并做好安全措施。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票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执行,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无票工作和停电、送电。

2.3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按规定着装。禁止穿高跟鞋进入现场,女员工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2.4使用可燃物品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

2.5汽机厂房天车必须在大修前按规定检查检修,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活可靠,司机必须由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较大物件的起重或搬运应制定可行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挥人员应经验丰富,胜任工作。

2.6其他起重机构、电动葫芦、行车等要安排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2.7现场使用的检修电源箱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超过12v,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使用ⅱ类电动工具,并装设额定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人在外不间断的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开关等放在容器外。易燃易爆、尘、毒、放射源等容器,应定出特殊的安全措施。

2.8检修中需要拆除电缆封堵及阻火隔断时,应提出申请报到大修指挥组、安全组征得同意,待工作完毕后应由原拆除部门人员负责安排封堵。

2.9做好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凡参加汽机揭、扣缸的检修人员一律配戴许可证,检修现场要用围栏围住,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10作好修前的安全教育,修前对所有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安规考试。对工作票负责人、许可人、签发人进行考试,并公布三种人名单。

3.工作现场安全管理

3.1检修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做到“三无”(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灰),“三齐”(拆下零件堆放整齐,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源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

3.2检修时取下的盖板、栏杆必须作好临时安全措施,工作结束立即恢复原状,临时打的孔洞应设立标志和围栏,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3.3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必须放置明显的警告牌,地面上的灰浆油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3.4拆卸下来的设备部件不得直接放在格栅板上,防止高空落下伤人和损害设备。

3.5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检修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及设备。用过的油棉纱应放在铁桶内,每天工作结束时倒在指定地点。

3.6检修现场动火工作必须执行明火作业票制度。氢区、油系统需动火,应办理动火工作票,氢区动火前还应检测氢气浓度,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4.高空作业措施

4.1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体状况不宜从事高空作业者禁止高空作业。

4.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应经实验合格方可使用。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4.3施工时应尽量避免上下同时交叉作业,当上下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应作好防止高空摔跌和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如临时围栏、临时顶棚等),必要时可暂停一方的作业,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4高空作业搭建的脚手架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脚手架的醒目处挂上《脚手架合格证》,脚手架的护网、脚手板、警告牌、护栏等安全设施同时实施、同时验收,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绑扎是否完好。梯子的使用应符合《安规》要求。

5.容器内部作业的规定

5.1进入容器、烟风道内检修必须办理工作票,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各项注意事项,防止气体中毒、窒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5.2在容器内衬易燃、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入口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工作场所应配备灭火器和干砂,严禁明火。

5.3在容器内工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带入容器内的物品必须清点、登记,出来时必须检查清楚,防止零星物品落入容器内。

5.4容器内作业中途中断工作时,必须对容器所打开的入口门处张贴封条,或派人值班监护。

5.5容器内作业至终止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工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关闭入口门。

5.6需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如汽包、凝汽器、除氧器、扩容器、油箱等)电焊机必须放在容器外面,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钳必须绝缘良好,在焊接工作中应有专人监护开关,同时应注意电焊产生的火星点燃焊接周围电线、油漆、木板等易燃的防火工作;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6.防爆、防火、防人身伤害

6.1转动机械在检修前应作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风源、水源、汽源等,有关阀门、刀闸都应关闭(氢气母管在隔离中还应加堵板);并挂警告牌。

6.2检修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上下层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相互应做好联系工作,同时必须装设安全网。

6.3转动机械检修工作结束,应将转动部位防护装置恢复原状,否则不准启动。

6.4设备吊装而临时打开的孔洞,在设备吊完后,应及时将孔洞恢复原状,以防他人误落受伤。

6.5磨煤机检修前,应将给煤机上的煤用完,磨煤机筒内有残余煤粉时,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防止煤粉着火和爆炸伤人。

6.6制粉设备、除尘设备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将有关设备内部积粉、尘完全清除,并与有关的制粉系统、除尘系统可靠的隔绝,如需进入内部工作时,需将有关人孔门完全打开(必要时打开防爆门),以加强通风。铲除制粉系统内的积粉,应使用铜制或铝制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6.7在炉膛内焊、割工作时,应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安全执行情况,防止因电、气焊工作时所产生的火星溅落在炉膛内脚手架上造成着火燃烧。每次工作完毕后应有专人检查炉内是否留有火种,防止火灾事故。

6.8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连通管道上的阀门应关闭,并醒目的挂上安全标示牌,并加锁,防止误动设备或阀门损坏和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7. 检修期间设备停电及送电试运规定

7.1设备检修停电严格遵守操作票和工作票规定。

7.2设备检修后进行转动试验,按《设备试运工作程序》执行。

8.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要求

8.1部门、班组在机组大修期间应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每天召开班前会,做到在布置、检查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8.2各部门、班组和外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习惯性违章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大修安全。

8.3在机组大修中,对重要工序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安排专人作现场监护,防止发生事故。

8.4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谁用工、谁管理,在安全上与本公司人员同样管理,同样考核,厂部和部门领导、安监人员、部门安全主管有权制止任何“三违”现象,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5发生不安全情况,所在单位及时向安全组报告,并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9. 大修前安全工器具准备和检查

9.1 汽机房天车及其他起重设备进行试验检查。

9.2 电梯检查。

9.3安全带、白棕绳、钢丝绳、千斤顶、手拉葫芦、电气安全用具等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4 应配备足够的漏电保护器和行灯变压器。

9.5 检修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10.安全组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安全考核按公司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第2篇 大修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搞好大修外包工程的安全,切实保障大修现场人身和设备安全以及生产机组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原电力部有关规程,参照华能电力开发公司的一些做法,制定本办法。

1.2外包工程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以包代管”。

1.3公司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外包工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1.4本办法适用于大修外包工程。

1.5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监部门。

安全管理

2.1大修外包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包方式,都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2健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前要填写申请登记表,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到大修现场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安全工器具清单、施工现场组织结构等。

2.3公司应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承包单位管理部门颁发的“三证”:施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②承包单位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施工安全的机具,以及经劳动部门和有关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合格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③承包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符合外包工程的要求;特殊工种需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④承包单位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得把接受的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如必须进行转包和分包,应经我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⑤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我公司安全规程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有负责施工安全的机构。⑥有施工简历,且有与所承包的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在业绩中要注明三年内发生本企业因工死亡及3人以上重伤的人身事故的有关情况。

2.4公司要建立外包工程队伍的资质档案,登录相关的资料、资审结论及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业绩,作为动态考核依据。

2.5公司应预留或预收外包工程安全施工保证金,并向承包方明示安全考核办法。

2.6公司安监机构应该监督外包工程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2.7发生不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安监部门和有关领导,并认真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

安全责任

3.1各单位应遵照《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作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本公司负责的其它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3.2发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经抽查考核,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现场。③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④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⑤电力生产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⑥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的情况,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⑦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经使用单位验收。⑧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⑨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3.3 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电厂审查同意后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协议的规定,分由公司或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3.4 承包方一般应承担以下责任:①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公司安监部门备案。②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③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④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有关部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的有关部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⑤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应向发包方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负责。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施工安全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⑦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交公司安监部门审查登记备案。⑧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和组织处理,并会同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⑨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者)对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3.5 检修电力生产设备,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6 外包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责任。

3.7 涉及外包工程的工作票,其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的设置及责任见〔外协单位工作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罚规定及其他

4.1 发包方安全责任不清、以包代管而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或设备损坏时要追究本公司有关部门的责任。并按《电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及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按责论处。

4.2安全管理不力或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承包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应责令其纠正、停工整顿或辞退。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3篇 汽轮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机组大修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检修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检修现场点多面广,立体交叉作业多,若疏于管理,容易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事故,因此为了安全、高质量地完成大修任务,特制定本规定,就大修中安全施工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一、大修安全管理计划

1、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1.1 大修前公司召开机组大修动员会,要求参修的领导、安监人员、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人员参加,将机组大修内容、项目向参加大修的所有人员交底,对大修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定出目标,提出要求,宣传本计划,交待大修期间安全监察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落实公司各级人员在大修中的安全责任。会议由总经理(或总工)主持。

1.2 各施工单位要积极做好各重点检修项目的危险点排查分析工作,对有危险性的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人员高空坠落等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制订详细“三措”,经项目负责人、相关专职审定后由安全员报公司安委会。对于检修班组承建的具体工作任务,在开工前同样要进行危险点排查分析工作,做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机组大修工作顺利进行。

1.3 对参加大修的检修人员在修前一周进行《安规》及本规定的学习、考试,对参加大修的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对承包大修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交纳安全施工抵押金,不“以包代管”。由生技部及时通知各外包单位,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于开工前两天办理相关开工手续。

1.4 成立公司领导参加的大修安全监督网络、员工代表安全生产巡视组,分成若干小组每天对大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各外包单位成立由第一责任人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深入现场,查禁违章、检查、指导管辖范围内人员安全施工。(修前一周成立网络、巡视组,并公布活动计划)

1.5 在大修现场悬挂安全横幅、标语,时刻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开工前2天)

1.6 在检修现场设置遮栏和警告标志,明确安全通道,悬挂安全遮栏绳,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或从大修现场通过。(运行、生技部门提出要求,开工前1天由相关施工队伍负责实施,所需材料明确由哪方提供)。

1.7 生技部门牵头拟定大修中检修项目,检修项目必须包括“两措”项目、《二十五项反措》及安全性评价整改要求,安监、生技部门要对大修中拟实施的“两措”项目进行审核并列入检修工作大纲。

1.8 外包项目实行工作票双签发制度。非电力系统内检修单位,承包方不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在承包相关工作时,承包方负责将工作票签发人(双签发)、工作负责人名单以书面形式于大修前一周报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进行《安规》考试,由生技部门进行技术方面的培训和考试,经考核合格后,在大修开工前由安监部门对承包单位 “两种人”予以确认,并明确其允许签发工作票的范围,将认可的“两种人”名单及其签发范围、工作负责范围通知有关单位。电力系统内的检修单位,出具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证明,由安监部门确认公布。

1.9 加强大修现场的保卫和防火工作,保卫值勤、消防监督人员制定好大修现场值班计划,防止设备零部件丢失及防火。后勤部门要做好大修的服务工作安排,及时供应茶水、加班饭菜。(大修期间)

1.10大修前,各单位应对起吊设备(行车、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电动工具、安全用具、电梯、机动车辆等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检验合格的才可在大修中使用。

2、大修初期的安全工作。

2.1严把大修工作票关,防止违背安规无票工作,严格控制搭票工作,对承包方不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禁止在其他外包单位的工作票中搭票工作。技术、安监人员要严格审查工作票的内容,重点要查看安全措施是否齐全,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要认真检查督促安全措施的逐项落实。

2.2大修初期搭架子较多,要检查架子工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习惯性违章,所搭的架子是否符合《安规》要求。为了保证人员安全,架子外侧搭设两根横杆,防止高空落物。

2.3安监部门要组织加强反习惯性违章的宣传教育。对于违章现象,严格按公司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待岗的考核细则》的规定进行考核。对外包队伍的违章现象按公司《外包工程及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2.4坚持大修期间例会制度,每次例会总结近阶段安全情况,通报违章及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地进行分析,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布置下一阶段大修安全工作,处理好大修安全与进度、质量的关系。(大修期间)

3、大修中期的安全工作

3.1由于大修项目全面展开,要注意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每层之间该搭设防护架板的地方一定要搭设,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3.2大修中期,由于工作需要掀开的盖板较多,要督促检修人员工作完毕及时恢复,对暂时恢复不了的要设立临时围栏,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防止发生人身坠落事故。

3.3大修中期吊运重物较多,要加强起重工器具的安全管理。每天工作前要对起重工器具作一次全面检查,查看是否存在隐患;工作中对转动部分、磨擦部分要重点检查,有磨损时要及时更换、处理。

3.4要加强较大项目的安全监察,如汽缸揭扣缸,发电机抽穿转子,进入炉膛、煤粉仓、原煤仓内工作及其它高处作业,按规定通知安监人员、有关领导及技术人员到场。

3.5要狠反习惯性违章,重点是: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帽帽带,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够,在吊着的重物下的停留、工作,乱拉乱接临时电源,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等等;对习惯性违章要及时通报、处罚,严防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4大修后期的安全工作

4.1大修后期由于大修即将完工,此时最易产生厌战、麻痹思想,加上部分设备大修结束开始试运转,交叉工作多,因此此时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有丝毫松懈。

4.2由于试运设备较多,处理临时缺陷多,这一时期要防止无票工作。要求工作不论大小,该办工作票必须办,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能怕麻烦;对未在批准期限内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履行工作票延期手续。

4.3运行要通过大修交底资料,认真了解大修中设备、系统变动情况,操作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由于此时操作较多,要防止误操作事故尤其是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4.4做好大修尾工、零活的安全管理,要克服松懈思想,做到善始善终。

4.5值长、生技、运行、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各项试验、设备分步试运和机组整体启动工作,保证整体启动一次成功。

 二、对安全施工管理具体要求:

1、施工临时电源管理

1.1 生产现场拉接临时电源,必须严格执行《安规》中有关电气安全注意事项及公司有关临时电源的管理规定。特别强调要求:

1.2 所有临时电源的接、拆由专职电工进行。如施工队伍较多,由检修车间牵头按范围分工。

1.3 施工用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胶皮电缆线,临时电源线必须架空,防止被碾压。

1.4 施工临时电源开关上,需装设漏电保护器。

1.5 临时电源线要正确连接,不能用勾挂、缠绕等方法连接,作业中应尽量减少临时线,应装设刀闸、插座的必须装设。

1.6 在金属容器如汽包、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并加装漏电保护器,否则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经安监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1.7 在金属容器、炉膛、煤仓、沟道、锅炉烟风道、空预器、磨煤机罐体内部及发电机小室、发电机内部等处工作时必须使用行灯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并加装漏电保护器,否则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经安监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1.8 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为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汽包、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水箱、油箱以及其它金属容器等内部,行灯电压不准超过12v,并加装漏电保护器。

第4篇 电气车间大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 大修前车间要求各工段、班组严格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每个检修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

二. 较大的或特殊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完善的《检修方案》及《应急预案》。

三. 各工段在检修前,要对所有的工具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所有参检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好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四. 楼层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立安全网,并确保底部的安全可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处。

五. 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和防护。

六.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结束时双方应到现场共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工艺车间要求停、送电时必须办理工作票。

七. 所有设备的检修都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并遵循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四步安全措施,并在检修负责人指挥下进行。要做好抓好接地线管理工作,挂多少应收回多少,并记录挂接地线的位置及收回的数量。

八. 强化送电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送电,并作好记录。

九. 对于停电和不停电的设备区要有明显的标志,必要时可设遮栏。

十. 对于已断开的刀闸及开关要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对于运行部分应设遮栏,挂“设备在运行” 标示牌。

十一. 做好连片管理工作,停下每个回路将连片拆下,做好记录。送电时应先测量,确认无电方可投入。

十二. 带电作业部分,应提前向车间申请,经批准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

十三. 所有检修作业必须由二人以上人员进行,必须有一人做安全监护人。

十四. 接用临时电源时,必须使用橡胶电缆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线代替。过道、交叉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十五. 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大修过程中,两个单位共用一个电源时,当其中一个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停、送电时,值班人员必须弄清另一用电单位情况后方可停、送电,否则严禁停、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十六. 大修期间应加强联系工作,因工作需要临时变动检修设备、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均应通知车间、工段长、安全员、值班员,以免情况变化调度不明,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 检修完毕,必须清点工具,以免发生遗漏。

十八. 所有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大型倒闸操作,应听从车间统一调度。

十九. 所有参检人员应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十. 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工作时,必须提前办理危险作业证,动火票。按厂有关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二十一. 严禁站在可能转动的设备上作业。以防突然起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十二. 外来施工人员到我车间施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取得《安全教育证》后方准许现场施工。

第5篇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范例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检修区域“封闭作业”的原则,对机组检修区域做好安全隔离。

2、编制现场定置图管理图,检修过程中严格按图进行项目检修。

3、对机组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值班和巡查,对发电机内部作业的检修人员,及所携手的材料,工器具进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4、应对外包单位的作业人员(民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并进行测试或考核。

5、必须对检修人员或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针对检修项目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外包项目要认真做好检修项目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会签、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工作票负责人资格审核)。在交底簿《备忘录》中明确写明交底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后所有人员签名。

6、对在大修中需用的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能使用。

7、检修平台、吊篮、吊笼等设备进行预检,对钢管升降平台组装件事前进行严格的检测并应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合格证书和安装质量,经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9、现场配置的检修电源从容量、数量、及安全上应满足检修项目的要求。

10、建立氧气、乙炔及易燃易爆物资的存放区域,做好重点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

11、对焊工、起重工、电工、架子登高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资质认证核查。及进行跟踪对照检查,严禁无证操作。

12、容易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的部位或重点区域,除了在开工前进行认真详细的技术和安全交底外,还必须制订有关的安全作业技术方案,设专人监护。并且对确定的重点部位应在整个检修过程加强监督检查。

13、水轮机、发电机、开关站、坝顶。在每个区域作业面应明确一名项目安全责任人(由相应的检修项目负责人担任),并由此负责本部位或区域的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

14、重大检修或试验项目,应有正确技术方案,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合理的分工、并在检修、试验过程中重点对危险点进行督查。

15、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在动火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的同时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在发电机内部等重要部位动火作业应有专职消防员到场监督巡查。

16、同一检修系统内不同项目交叉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组大修进度、质量合理安排工序。大修结束后的各项试验,必须按照《大修设备试验大纲调试程序》展开。此时,应防止出现处理临时缺陷时的无票作业、电气误操作等。

17、现场的安全通道在整个检修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畅通。

18、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19、大修工业垃圾暂存处等应定置管理。

20、工程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

现场监督人:

×××××水力发电厂

第6篇 维修服务部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严禁酒后作业。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

(三)所有特殊工种都必须持证上岗。

(四)工地中的一切机械操作,必须指定专人使用。

(五)各工种所使用的工具要随时检查是否安全,避免工具伤人。

(六)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仔细检查安全带是否系的结实,拴挂是否牢固。

(七)进入高层工地时,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八)登高作业时,严禁将工具掖在腰间,一定要装在工具袋内。

(九)施工的所有工种,在工作进程中,一切按施工规范操作,严禁出现违规、敷衍、替代行为。

(十)施工现场要设立警告标识。

第7篇 年度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 的

为确保年度大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特制定大修期间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年度大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各车间、部门及外来施工的单位(个人)。

三、引用文件

四、术语定义

五、职 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负责解释。

2、安全环保部负责大修期间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设备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在本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管理。

3、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和区域内协助安全环保部监督检查。醇氨厂安全科对本厂范围内的检修作业行使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审批权利。

4、生产管理部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5、设备管理部负责吊装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6、基建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票证审批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7、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施工人员的资格审查。

8、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对在其所属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个人)有权对其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勒令其停止作业。外来施工单位(个人)的违规(纪)行为,经主管部门查出后,分别对其和其所在单位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9、所有员工均有权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违规行为向安全环保部检举、揭发、举报电话++++++++。所有参检人员均有义务遵守本规定从事检修作业。

六、要 求

1、管理要求

1.1、检修前的要求

1.1.1、检修前,参检单位必须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检修动员会,会议要有记录、签到。

1.1.2、检修前,参检单位要组织全员逐级签订大修安全经济责任书。

1.1.3、检修前,参检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各级安全检修管理规定和安全检修规程,学习要有教材、考核记录。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员工进行随机抽考以验证学习效果。

1.1.4、停、开车前,应制定安全停、开车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在停、开车前两天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

1.1.5、根据检修项目安全要求,凡是6人以上并且检修项目中涉及到有动火、受限空间、登高作业其中之一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设备检修安全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明确相关责任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在大修前两天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

2、检修前的准备

2.1、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票,执行检修作业票证制度。如需高处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检修期间所有的设备检修票和安全作业票证均由本单位安全员审批安全措施,同意后方可签发,票证中各类签字均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凡参检人数6人以上并且检修项目中涉及到有动火、受限空间、登高作业其中之一的检修项目,“检修票”中的安全措施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审批签发

2.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安全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口头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检修时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2.4、对于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物质的设备设施检修时,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制订详细可行的设备清洗、置换、吹除等方案,设备清洗、置换、吹除前一天把方案报安全环保部一份,另一份单位存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2.5、检修项目监护人必须明确其工作范围、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的要求

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警示牌。

3.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装置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3.4、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3.6、对检修用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3.7、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围栏和警告标志标识,并在夜间设警示红灯。

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3.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3.10、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3.11、夜间检修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的照明。

3.12、在大修期间各单位实行安全检修“日报表”制度。

以上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必须建立检查记录,作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检修技术操作规程。

4.3、各检修单位要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环保部的指令下,按时间要求开车、停车、降压、降温、吹除、置换、分析和检测。

4.3.1、 停车:在执行停车时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强调要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方可停、开车。

4.3.2、 泄压:泄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并且不得降压至零(表压),更不能造成负压,一般要求系统内保持微正压,以免进入空气,未泄压前不得拆动设备。

4.3.3、 降温: 降温速度要适宜,以防设备变形、损坏。高温设备不能用冷水直接降温,而应在切断电源后,以适量通风或自然降温为宜。

4.3.4、 置换分析和检测:为保证检修动火和罐内作业安全,检修系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应进行通风置换,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应予以中和。

4.4、电气设备的检修

4.4.1、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负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4.2、移动式电动工具要在箱匣内安装触电保安器,否则不准使用。

4.4.3、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的工作,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并经电修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带电作业。

4.4.4、如有必须裸露的带电导体应放在碰不着的地方,并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电源相接的地方,要设有开关。

4.5、动火作业

4.5.1、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两瓶距离明火均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焊割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5.2、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5.3、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动火证;二级动火证由由动火地点所属单位办理。以上各项动火均经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6、登高作业

4.6.1、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审批办理票证。

4.6.2、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6.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6.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6.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6.6、 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4.7、吊装作业

4.7.1、在吊装作业前必须到设备管理部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4.7.2、在吊起大件和复杂的起重物时,应制定包括安全措施在内的起吊施工方案,并有专人指挥。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督。

4.7.3、起吊前要现场察看,凡起重物在上升、移动、落位,拖运安装的过程中所通过的空间、场地、道路是否会遇到电线、地沟、盖板等障碍物。

4.7.4、确定起吊方法,并根据起重的体积、形状和重量选定工具,禁止在运行中的支架、管道上起吊。

4.7.5、起重大型设备,首先要试吊,在重物离地面0.3m左右停止上升,检查一切,确无问题后,才能正式吊装。

4.8、受限空间内作业

4.8.1、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8.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8.3、对于进入有毒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30分钟之内由化验室取样分析或检修作业所在厂安全员(安全环保部人员)用仪器进行分析,分析合格,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8.4、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8.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8.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4.9、一单位在进入另一单位内作业时必须经另一单位的负责人或安全员同意,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10、外来单位进入生产制造中心检修单位进行检修程序要求:

4.10.1、首先由相关业务部门接受资质审查并开具书面认可证明。

4.10.2、外来单位持该证明到公司安全环保部接受安全教育,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办理《外协安全施工程序单》。并根据工作要求办理相关安全检修票(一级动火作业票、三级高处作业票、有毒有害气体储罐内作业由安全环保部办理,其他由相关单位办理。)。

4.10.3、外来单位持《外协安全施工程序单》、相关安全检修票和相关证明到检修单位向检修单位的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协商,检修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在该检修票上(程序单)签字,并办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票证后,外来单位方可进入检修现场进行作业。

4.10.4、任何外来单位没有以上标志和票证(程序单)的不准作业,所在检修单位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外来单位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违规现象必须立即停止其作业,否则经查出按规定考核外来单位作业区域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

4.10.5、外来单位在检修结束后,由检修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员出具完工安全证明,然后到公司安全环保部落实安全协议事项和支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最后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10.6、各单位安全员均有权对外来施工单位的违章、违纪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开具公司统一制作的罚款单交安全环保部。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根据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5.3、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

5.4、检修所用完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6、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等装置。

5.7、对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时,要和现场有关人员联系好,非本岗位负责人员不得启动设备。

5.8、检修结束后,所在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项目认真进行验收。参加验收人员要对所验收项目负责。

七、记 录

第8篇 如何搞好发电厂的大修安全管理

1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在大修开工前1个月,对参加大修的检修工、临时工、外包工等人员要进行《安规》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必要时对参加大修的检修人员进行《安规》调考;对参加大修的各个生产车间,要在开在前组织召开“大修动员会”,组织职工学习大修中的各项检修计划和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等,以使参加大修的检修计划和安全考核规章制度等,以使参加大修的所有人员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

大修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厂部成立大修指挥部,下发大修通知。

(2)颁发《在修安全管理规定》、《大修项目和计划进度流程图》、《大修安全考核细则》、《大修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大修文明施工标准》等。

(3)对非标准项目制定相应在的安全措施,进行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修中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安全用具、起重工器具按试验标准进行试验,要有实验报告、合格证,并记录台帐。

(5)各种接地线、标示牌、警示标语准备完好。

2系统隔离

要严格执行“三票三制”,按照“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的要求和措施,对相应的设备挂“有人工作”、“严禁开关”、“严禁烟火”、“禁止通行”、“防止高空落物”等警示牌,并进行上锁。用好护栏、护网、护带等。

3大修过程中安全关键点的控制

3.1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控制

开工前,组织好有关人员学习大修工作的项目和措施,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名单、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危险点的分析。

3.2施工中临时电源的管理

对机组大修临时电源箱要认真检查,对损坏或不合格的电源箱要进行修理更换。建立机组大修临时电源接、拆登记本,成立专业电工组,负责大修临时电源的接、拆工作。

3.3规范起重作业

对每台起重设备的卡环、钢丝绳、吊车、起重葫芦、倒链等,在使用前必须按照标准检查试验,建立台帐,要有记录并粘贴“合格证书”,对临时起重要做载荷试验。重大起重作业要做载荷准确计算和实验,并提前2天,由起重作业部门填写“起重作业申请单”,并以厂大修指挥部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起重作业。磆起重作业应由专业人员指挥,专业人员操作。

3.4控制脚手架的验收

(1)距地面3m以上,多人工作平台,应由厂大修指挥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2)距地面3m以下,人数较少平台,应由使用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3)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的验收,距地面3m以上,先经部门安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由部门填写验收联系通知单,由安监部门、生技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后,发“脚手架检验合格证”,关粘贴在脚手架上。距地面3m以下,经部门安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将“脚手架检验合格证”填写好,粘贴在脚手架上。

3.5加强现场井、坑、孔、洞和临时围栏的管理

对在大修、检修工作中所打开和拆除的井、坑、孔洞和临时围栏,均应设安全围栏和护网,夜间应加设警示照明灯,并挂“安全警告”牌。

3.6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大修工作中,在现场使用的易燃物品较多,如氧气瓶、乙炔气瓶、汽油、煤油等。这些物品要隔离分开放置,如氧气瓶、乙炔瓶,空瓶、满瓶要分开放置,汽油、煤油要远离和火种,而且应由专人保管和登记发放。

(2)在防火设备、禁火区,如在油系统、粉煤设备、氢冷机组、氢系统等进行动火工作时,要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的各项措施。

4文明施工

(1)参加大修的车间、班组,在检修现场要划分好工具箱,对设备备品备件和拆装的零配件摆放,要进行定置定位管理。大修开工前,厂大修指挥部统一制定定制定位图,下发到班组。

(2)现场要留设安全通道。

(3)对易损的地面,在拆装和摆放设备时,要在地面上铺设木板或胶皮。

(4)在易吸收油质的地面上工作时,应铺设防油胶皮,防止二次污染。

5坚持班组安全活动

一定要开好班前会、开工会、收工会、班后会,并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

(1)班前会。班长要对本班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要求和工作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并设专人负责。对每个工作现场的工作负责人所填写的“工作票”、“作业安全措施票”要严格审查,特别要审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是否全面。

(2)开工会。每项工作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其他工作人员宣读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再进行宣读,宣读完毕后,由参加此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在签字栏上一一签字,不准代替。

(3)收工会。简要总结一天的工作,清点人员和工器具,检查现场是否有遗留的物品、火种等。

(4)班后会。首先由各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中的各项情况,汇报完后,由班长进行全面总结。

(5)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学习与工作中有关的安全规定、措施和制度,传达厂大修指挥部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等。

6组织纠察组查禁违章

组织好安全违章纠察组,纠察组有厂大修指挥部各专业、安监部门和车间安全管理的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若干个),每天对大修现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并定期对违章的现象和人员在“违章通报”上刊登,指出违章的问题所在,按照《大修违章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在大修现场设立“违章制曝光栏”,在现场对违章违制进行拍摄,在“曝光栏”和mis网上曝光,既教育了本人也教育了大家。另外,在大修中设立治安保卫、消防、医疗制度,保证大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严格对临时工和外包工的安全客理

(1)大修开工前,对参加大修的所有临时工、外包工程人员,要进行《安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考试,对不合格的人员不准参加大修。

(2)对参加外包工程的施工队、安装工程队的人员,要审查三证(安全资质证、营业证、税务登记证),三证不全的外包施工队,不能进行招标和使用。参加特殊作业的人员,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如:高空作业上岗证、脚手架安装合证等。

(3)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要对复课时工、外包工人员进行安全考试和安全措施交底,对考试合格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到厂安监部门领取“临时工上岗证”,由用工单位监护人领,方可进入现场进行工作,否则按违章进行考核。

(4)厂安监和使用单位,要对临时工、外包工人员建立临时档案(包括身份证、照片、各种资质证书等)。

(5)对参加大修的临时工队、外包施工队,实行“安全施工保证金”制。在离工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自行制定),向单位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并签订“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在施工中凡是违章、专制,被监督检查部门查出后,按照本单位的“安全考核细则”在“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8大修完工后:

现场设备的安全设施要恢复齐全。

沟道盖板、楼梯、步道、栏杆齐全完整。

室内外照明齐全。

设备注齐全。

设备介质流向、标示牌齐全。

第9篇 发电厂机组大修的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使#3机组大修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规范的大修作业环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圆满完成大修的各项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 大修安全组织措施

1.1 安全监督管理。

1.1.1 厂部、参加大修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大修安全工作监督小组,强化两级监督管理工作。

1.1.2 厂部的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厂安监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大修重点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大修工作项目“两票”执行情况、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检查、监督,纠正违章,并按照大修考核规定和厂部安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1.3 二级单位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组成,负责对本车间、班组大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查,本单位大修项目工作票执行情况、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检查、监督,纠正违章,并向车间提出考核意见。

1.1.4 大型或具有较大危险性作业实施方案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经过生技处、安监处人员审查,重大且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还要经过厂部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共同审查确定。

1.1.5 各单位在#3机组大修中,要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落实“四级有效控制”措施,杜绝违章和差错的发生。

1.1.5.1 本次大修的安全监察将实施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和重点工作跟踪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大修监管,为此,厂部将成立由安监处、二级单位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监察大队,佩带标志,对大修现场安全工作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将在次日生产碰头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1.5.2 参加大修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反违章行动计划要求,对本单位大修现场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和考核。

1.1.6 厂部有关部门、运行和检修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大修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1.1.6.1 无论机组全停与否,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两票”,认真做好安全措施,按照规定挂牌上锁。大修项目开工前,厂部和二级单位的安全监督小组,都要对大修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一值班人员每天在交接班前,必须对大修措施进行一次全面复查,检查结果记入班长值班日志内;检修人员每天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一次检查,无误后方可工作。

1.1.6.2 大修期间,在执行作业方案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杜绝以方案代替工作票现象;对于确认没有汽、水源的热力系统,系统作业可以合开一张工作票,但是必须符合安全工作规定。

1.1.6.3 在大修过程中,当重要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方案,经各级管理人员批准同意后重新开工;若检修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1.7 大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危险点分析,各级责任人应对危险点分析正确性负责。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危险点分析规定,根据大修现场工作实际及时对危险点和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和补充,确保工作安全。

1.1.8 为了提高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在大修中,工作负责人实行佩带标志上岗制度,多个工作组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各分组负责人也应佩带标志上岗,佩带标志的人员即被表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监护人的双重身份。

1.1.9 安全监督网实行周例会制度,即每个星期四下午都将在安监处设在检修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安全网例会,通报交流大修安全信息,总结分析大修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布置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强化机组大修中的安全监督职能。

1.1.10 加强班前会、班后会的管理,重大作业开工前,车间、厂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有关班组,检查指导班前会、班后会的开展情况,对重大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要求。

1.1.11 大修期间的安全日活动,各单位应本着可串不可占的原则,根据大修工作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活动,杜绝活动流于形式、编写记录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考核。

1.1.12 参加设备的阶段性分解和三级验收会议,对影响安全的设备和劳动安全、作业环境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1.1.13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涉及外来施工作业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厂部有关规定通知安监处进行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和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否则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执行《参加机组大修外来人员安全交底卡》制度,安全交底后仍然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以便做为对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安全交底的凭证。

1.1.14 在#3机组大修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厂部颁发的《安全管理标准》相关工作标准,将安全性评价工作与机组大修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作业。

1.2 大修准备管理

1.2.1 确定大修项目时,各单位要认真查阅机组的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上次大修记录,将其作为确定机组大修项目的依据;同时,必须把安评和年度“两措”确定的项目、需要在机组大修中才能整改的项目列入大修项目计划中,确保安评项目和“两措”项目按时完成。

1.2.2 各单位在大修开始前一周,必须对需要的备品备件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新引进的设备,必须了解其安全技术性能,新引进的工器具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制定使用规定,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

1.2.3大修前,各单位必须对大修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和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准在大修中使用。

1.2.4各单位在大修前根据厂部的大修计划,编制本单位计划和施工网络图,成立本单位安全和质量领导小组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使职工全面掌握工作标准、注意事项和考核标准。

2 大修安全技术措施

2.1. 临时电源管理

2.1.1 大修现场临时电源的接用,必须严格执行厂部下发的《临时电源管理标准》,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电气车间负责接引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接用临时电源。

2.1.2 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导线必需从电源箱专门的穿线孔洞穿过,禁止从门侧引线,穿过电源箱孔洞的导线处必需加装绝缘套管或用绝缘胶带绑扎牢固,导线绝缘面积应满足负荷的需要,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线。

2.1.3 使用临时电源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标准》,电气人员在接引临时的220v照明电源时,必需使用漏电保护器开关。临时电源的连接不准采用勾挂、缠绕等方法,用电设备连接应使用电源插头。

2.1.4 临时电源必需远离电、火焊、热体管道,不准阻碍作业人员在步梯、平台上的正常通行。在金属容器内、风道、烟道和潮湿的地沟等作业场所,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程。

2.2 起重作业安全

2.2.1 使用电动葫芦等起重机械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其它人员不得使用,否则按违章行为论处。

2.2.2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厂部《起重机械管理标准》,认真做好使用前的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对起重机械保护装置发生缺陷,消除缺陷前禁止使用,确保起重作业安全。

2.2.3 大型或高危险的起吊作业,必需制定起吊方案,在工作前5日上报安监处,经过厂部有关领导、安监处和生技处的审核后实施。

2.2.4 清理汽机上汽缸结合面时,严禁采用吊车吊着而人在汽缸下面清扫,必需采用以架子支撑的方式进行。

2.2.5 大件起吊作业指挥人员在起吊前,必须对绑扎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经过起重工作专门培训,应佩带明显标志,用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知晓的信号进行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没有看清指挥人员命令时,不得移动起重机械操作;汽机行车司机在移动行车前,应以音响提示,吊物不得从工作人员上方通过,如必需时,应以音响示警,待工作人员躲开后通过。

2.2.6 大修工作需要使用起重机械吊运氧、乙炔、氩气瓶时,应经过总工程师批准,吊运工作应符合安规规定,使用坚固的专用气瓶篮,禁止使用钢丝绳绑扎吊运。

2.3 脚手架管理

2.3.1 脚手架的使用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厂部《脚手架管理标准》,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填用(高空作业票),验收合格后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合格标识牌,标识牌应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内容。

2.3.2 因起吊重物需要拆除脚手架部分护栏时,用后及时恢复并装设牢固;搭设的脚手架不准阻碍楼梯、平台和步道。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区域应设置围栏,地面必需设监护人。

2.4 高处作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应设专人监护,进行高处焊割作业存在焊渣烫伤地面人员的可能时,地面危险区域内应设置围栏、并挂警示标志,或设置监护人。

2.5 平台、孔洞、围栏管理

2.5.1 需要在平台、步道上放置重物时,在放置前应联系有关部门核准载荷总量。

2.5.2 孔洞盖板因工作需要而移开时,孔洞处必需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栏,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5.3 平台围栏等安全设施禁止随意拆除,因工作需要拆除时,拆除后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坠落措施,工作结束后由拆除单位负责及时恢复原样,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2.6 工器具使用管理

2.6.1 工器具的使用必需遵守厂部颁发的《仪器工具使用管理规定》,使用人员必需掌握使用方法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其他人员禁止使用。

2.6.2 使用电动工具和电气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执行厂部颁发的《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电动工器具管理标准》,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2.7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2.7.1 电气检修人员、热工人员和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还应戴线手套。

2.7.2 电气作业人员在运行人员设置的围栏范围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定,严禁随意跨越或移开遮拦,扩大作业范围。

2.7.3 在变电所临近电源处搬运梯子、钢管等金属物体时,应两个人放倒搬运,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8 防火、防爆管理

2.8.1 氢气系统、燃油系统和汽机润滑油系统等检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按照规定加装堵板,首次动火各级审批人员到场,确保措施完善可靠。

2.8.2 电焊作业和氧气、乙炔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机管理标准》和《气瓶管理标准》规定,每天动火作业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清理火种,避免发生火险、火灾。

2.9 汽水系统检修采取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起到隔断或开启降压、放水的主要阀门,且对人身安全会造成威胁的,必须采取挂牌上锁措施。如一项措施涉及多个工作票的,应根据工作票要求分别挂警示牌,当一项工作结束工作票收回,只能收回一个警示牌,只有当最后一项工作完成后,方可摘除最后一个警示牌并解锁。当发现所放置的警示牌数量与工作票数量不相符时,应查明原因,否则禁止解锁恢复措施。

3 大修收尾工作规定

3.1 运行各单位在收工作票前,必须对检修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进行验收;所有工作票终结后对检修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备用状态。

3.2 检修各单位必须在工作票终结前,将变动的设备、系统向运行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待;运行各单位在设备启动前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修编相应的规程、系统图,并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熟练操作。

3.3 班组、车间、生技处将大修资料进行详细汇总,分类保管。

3.4 大修工作结束1个月后,厂部组织各职能部门依据大修安全考核标准,对参与检修的单位、个人的大修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奖励考评。考核标准附后,满分为100分。

第10篇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使1#机组大修工作安全顺利的实施和完成,现将#1机组大修安全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织与分工

1、朱淮柏为安全总协调,全面负责发电厂安全生产。

2、成立1#机组大修现场安全管理组

组  长:朱淮柏

副组长:殷  政  张  群

成  员:吴友良  张定台  岳修军  龙海青   张树磊  徐国刚  宗旭伟  朱 军   贾存强   滑 乔  刘 勇   王 慧    吴 卫   王锟    张小高  李相功

3、分工与职责

(1)殷政为#1机组检修现场总负责,协调大修现场,检修与运行现场管理,负责现场安监人员的管理及调度。

(2)张  群主要管理大修期间安监科内务,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并协助殷政管理全面。

(3)张树磊主要负责电气的检修现场及所有临时电源。

(4)岳修军主要负责汽机、化学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5)龙海青主要负责锅炉、热工、燃料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6)吴友良全面负责大修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张定台负责运行安全管理及大修隔离工作并负责大修期间的运行管理。

(8)朱 军负责#1机组汽机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9)徐国刚管理好燃料有关的检修项目及现场管理

(10)宗旭伟主管#1机组锅炉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11)贾存强主管#1机组电气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12)滑乔负责#1机组大修期间电气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

(13)刘 勇负责#1机组大修期间热机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

(14)王慧负责大修期间安监科日常事务。

(15)吴卫、王锟、张小高、李相功负责大修期间检修、运行定置管理工作和星级班组在检修过程中的创建工作。

二、安全监察工作要求

1、本次大修实行负责制,谁管理哪一方面,对哪一方面负责;

2、所有安监人员禁止酒后上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在大修前,所有安监人员应学习所有的大修规定,各种安全措施,及各外包工队的现场管理、措施。

4、每天11:30在安监科召开现场安全联系会,所有现场安监人员参加。讨论、布置、落实有关安全事项;并提出安全防范意见。

5、大修期间或值班期间,各安监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能找到人、处理特发事件。

6、所有安监人员参加对应的管理现场设备的三级验收管理工作,并对验收工作负责。

7、根据大修进度,应及时协调、做好安全措施。所有安监员每天对施工架子及临时电源进行检查。

8、对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以方便大修后写总结报告。

9、如发现安全监察人员对现场出现的违章情况,不及时制止或不进行处理的,与违章人同受处罚。

三、大修期间外包工管理规定

1、大修3天前技术科负责通知外包队伍到安监科办理安全协议。

2、外包队伍要按照发电厂定置管理的要求设定施工区域,每个外包队伍要设有大修安全栏,安全栏内要有联系方式,危险区域要有警戒线。

3、必须有合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4、施工代表必须有企业法人签发的代表资格证书;

5、必须有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外包队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人员;

6、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7、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并附照片;

8、凡已注册的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施工单位必须给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记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9、施工企业必须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工器具及劳保用品否则甲方有权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10、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用于本次施工)

11、外包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现场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戴黄袖标,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2、外包队伍必须统一着装。

四、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1、临时供电线路的敷设必须整齐、统一且不影响人员通行、设备搬运和安装;

2、用电设备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插座与电源连接。漏电保护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及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3、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应采用并联接法,严禁串联;

4、各类配电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应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

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2、大修用的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要有合格标签;

3、安全带要正确使用,高挂低用,具悬挂条件,严禁挂在毛竹上;

4、大修前各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5、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6、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7、脚手架实现验收制,不验收不得使用;

8、倒链、钢丝绳等吊装用具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并且在其额定使用范围内,严禁超载使用,吊起的设备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岗。

9、在大修现场起吊重物时起吊点要牢固,要掌握好被吊物的重心。

六、电焊机、氧气、乙炔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要有固定存放点,两存放点的安全距离要大于8米,氧气瓶、乙炔瓶不能乱拉乱用;

2、乙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发生器;

3、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4、 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小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6、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7、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人氧气。

七、大修期间星级班组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发电厂星级班组标准和考核办法,要求各检修班组加强星级班组建设,要求每天对#1机组大修现场进行巡查。

2、进入#1机组大修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安全帽佩戴正确,使用检验合格的工器具。

3、检修班组应梳理,检修工作的全部内容,并针对机组运行中未处理的缺陷进行统计、汇总,列入本次检修计划中。确保班组在#1机组大修工作中不发生缺项、漏项。

4、星级班组考核员每天对班组班前会进行检查,班组班前会“三交”、“三评”要开展到位,班前会讲清楚每项工作的地点、内容、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等,明确各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与其它部门、班组配合的工作,必须讲清楚工作范围、工作之间的协调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本班各工作组之间有联系的工作,必须讲清楚配合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

5、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现场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讲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危险点、控制措施、注意事项,确认掌握后签字。

6、外来人员参与班组检修工作时,班组必须针对工作内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做到“一工作一交底”的要求。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签字确认(班组留存交底内容)。

7、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区域要设临时围栏,悬挂相关的警示牌和标志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标牌要齐全。检修后各种标志恢复齐全、正确,物见本色。

8、大修施工现场要有定置图,检修设备的零部件、材料、工器具等按定置图规定位置摆放,应做到“三齐”、“三不落地”、“三无”、“三不乱”,大修期间现场的文明生产要做到及时清扫,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经运行人员检查合格。

9、#1机组大修期间班组每天要进行危险预知,星级班组考核员每天要对危险预知进行评估。

10、#1机组大修期间星级班组考核员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票合格率100%,安全措施完善并落实到位。

11、检查各班组在大修结束后是否认真执行“三级验收制度”,是否认真填写试验和验收结果记录。

第11篇 化工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引言一

化工企业一般每年都要全厂停车进行设备大检修,而年度设备大检修作业具有全厂停车,检修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多,涉及面广,又多工种同时作业,故危险性比较大,如安全管理稍有放松就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采取下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就可以确保全厂年度设备大修安全地进行。

第12篇 发电厂机组大修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使#3机组大修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规范的大修作业环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圆满完成大修的各项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  大修安全组织措施

1.1  安全监督管理。

1.1.1  厂部、参加大修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大修安全工作监督小组,强化两级监督管理工作。

1.1.2  厂部的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厂安监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大修重点项目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审查,大修工作项目“两票”执行情况、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外包工程的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检查、监督,纠正违章,并按照大修考核规定和厂部安全工作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1.3  二级单位安全工作监督小组由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组成,负责对本车间、班组大修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查,本单位大修项目工作票执行情况、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和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安全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检查、监督,纠正违章,并向车间提出考核意见。

1.1.4  大型或具有较大危险性作业实施方案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经过生技处、安监处人员审查,重大且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还要经过厂部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共同审查确定。

1.1.5  各单位在#3机组大修中,要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落实“四级有效控制”措施,杜绝违章和差错的发生。

1.1.5.1  本次大修的安全监察将实施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和重点工作跟踪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大修监管,为此,厂部将成立由安监处、二级单位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监察大队,佩带标志,对大修现场安全工作情况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将在次日生产碰头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1.5.2  参加大修的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反违章行动计划要求,对本单位大修现场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和考核。

1.1.6  厂部有关部门、运行和检修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大修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可靠。

1.1.6.1  无论机组全停与否,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两票”,认真做好安全措施,按照规定挂牌上锁。大修项目开工前,厂部和二级单位的安全监督小组,都要对大修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认真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一值班人员每天在交接班前,必须对大修措施进行一次全面复查,检查结果记入班长值班日志内;检修人员每天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进行一次检查,无误后方可工作。

1.1.6.2  大修期间,在执行作业方案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杜绝以方案代替工作票现象;对于确认没有汽、水源的热力系统,系统作业可以合开一张工作票,但是必须符合安全工作规定。

1.1.6.3  在大修过程中,当重要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写作业方案,经各级管理人员批准同意后重新开工;若检修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1.7  大修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危险点分析,各级责任人应对危险点分析正确性负责。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危险点分析规定,根据大修现场工作实际及时对危险点和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和补充,确保工作安全。

1.1.8  为了提高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感,在大修中,工作负责人实行佩带标志上岗制度,多个工作组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各分组负责人也应佩带标志上岗,佩带标志的人员即被表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监护人的双重身份。

1.1.9  安全监督网实行周例会制度,即每个星期四下午都将在安监处设在检修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安全网例会,通报交流大修安全信息,总结分析大修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布置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强化机组大修中的安全监督职能。

1.1.10  加强班前会、班后会的管理,重大作业开工前,车间、厂部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有关班组,检查指导班前会、班后会的开展情况,对重大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要求。

1.1.11  大修期间的安全日活动,各单位应本着可串不可占的原则,根据大修工作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活动,杜绝活动流于形式、编写记录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严肃考核。

1.1.12  参加设备的阶段性分解和三级验收会议,对影响安全的设备和劳动安全、作业环境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1.1.13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涉及外来施工作业的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厂部有关规定通知安监处进行资格审查、安全教育和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否则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执行《参加机组大修外来人员安全交底卡》制度,安全交底后仍然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以便做为对参加大修的外来人员安全交底的凭证。

1.1.14  在#3机组大修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厂部颁发的《安全管理标准》相关工作标准,将安全性评价工作与机组大修有机结合,真正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作业。

1.2  大修准备管理

1.2.1  确定大修项目时,各单位要认真查阅机组的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上次大修记录,将其作为确定机组大修项目的依据;同时,必须把安评和年度“两措”确定的项目、需要在机组大修中才能整改的项目列入大修项目计划中,确保安评项目和“两措”项目按时完成。

1.2.2  各单位在大修开始前一周,必须对需要的备品备件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新引进的设备,必须了解其安全技术性能,新引进的工器具必须掌握其使用方法,制定使用规定,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

1.2.3大修前,各单位必须对大修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起重机械和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准在大修中使用。

1.2.4各单位在大修前根据厂部的大修计划,编制本单位计划和施工网络图,成立本单位安全和质量领导小组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使职工全面掌握工作标准、注意事项和考核标准。

2  大修安全技术措施

2.1. 临时电源管理

2.1.1  大修现场临时电源的接用,必须严格执行厂部下发的《临时电源管理标准》,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电气车间负责接引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接用临时电源。

2.1.2  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导线必需从电源箱专门的穿线孔洞穿过,禁止从门侧引线,穿过电源箱孔洞的导线处必需加装绝缘套管或用绝缘胶带绑扎牢固,导线绝缘面积应满足负荷的需要,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线。

2.1.3  使用临时电源的单位,必需严格执行《漏电保护器管理标准》,电气人员在接引临时的220v照明电源时,必需使用漏电保护器开关。临时电源的连接不准采用勾挂、缠绕等方法,用电设备连接应使用电源插头。

2.1.4  临时电源必需远离电、火焊、热体管道,不准阻碍作业人员在步梯、平台上的正常通行。在金属容器内、风道、烟道和潮湿的地沟等作业场所,其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程。

大修安全管理规定(十二篇)

1. 主体内容及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机组大修时安全管理的措施、内容要求。1.2本制度适用于参加机组检修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厂员工及承包本厂检修工程的外包单位和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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