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某公司管理人员出门开具出门条规定
某公司对管理人员出门开具出门条的规定
为树立公司企业形象,统一公司管理制度。现对工作人员外出办事以下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有特殊原因外出时,在自己所属部门领取该有公章的的出门条。
2、真实填写外出办事单,并交由本部门领导核实签字。
3、出门时将外出办事单交由门卫处保安人员方可出门。
4、保安人员在员工交付出门条时,应仔细核对其内容。在核对内容属实的情况下放行,并做好记录交由行政部存档。
5、在没有出门条的情况下强行出门者一律考核20元/次。
6、出门条正确填写方式如下:(略)
第2篇 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公司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实行对所属企业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所属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这是公司和所属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公司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参股、控股所有企业。
一、所属企业的财会人员必须认真《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制定的其它财经法规、政策和制度。
二、所属企业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办法,呈报公司审订备案。
三、公司对所属企业原则上负责其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配备,财会人员实行公司委派制。
四、所属企业的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行政上受所在企业领导,业务上直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和监督。
五、公司财务部参与所属企业财会人员的晋升、调动、奖惩、考核,组织所属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财会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必须办清交接手续方可调动离职,要编制内容详尽的移交清册,由公司领导、企业领导、财务负责人、监交人共同监交。
七、所属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购入、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活动都要呈报公司领导和公司财务部审批备案。
八、所属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对外签署,公司领导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必须参与研究和审查。
九、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全年财务预算控制:
所属企业每年制定出详细的财务预算,体现出企业经营管理目标,明确公司和企业间责、权、利三者的关系。全年财务预算经批准允许调整,使预算更切合实际,每季向公司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所属企业每季要制定出以下财务计划:
1、通过对收入、成本费用、利税的测算,制定利润计划。
2、以减少开支,提高效益为目的,制定各项成本、费用计划。
3、以加速资金周围为目的,提高资金利用率,制定资金收、支计划。
4、以合理购置固定资产,提高其使用效率为目的,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十一所属企业每月要呈报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1、当月的财务报表。
2、当月资金收收支变动情况表。
3、当月帐外收支变动情况表。
4、当月的统计报表。
十二加强公司与所属企业间内部往来帐的核对工作,季报表以前凡是内部往来帐双方需对发生额和当期余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调整。
十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要附有财务报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收支变动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呈报公司领导和公司财务负责人。
十四所属企业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对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十五公司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监督、监管和宏观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稽查审计,所属企业必须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如实汇报反映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十六对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实行总额控制,公司行政部实行总量管理,所属企业实行帐、卡、物(明细帐、卡片、实物)三级管理。
十七所属企业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盘盈、盘亏、毁损情况呈报公司领导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备案后,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保证帐、卡、物的一致性。
十八所属企业会同公司行政部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盘点,还可以不定期地抽检,确保企业的财产帐实清楚。
十九每年财务决算前,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核算利润总额。同时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审查帐报告前,公司财务部需先进行预审。
二十如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十二本规定自通过之日施行。
第3篇 置业公司行政监察管理规定
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察管理体制:公司实行两级监察管理体制:即总经理行使最高监察权;公司总经办行使对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员工的直接监察权;全体员工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察的主要范围:
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2、受理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
3、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4、参与对员工考核评议工作;
5、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6、经公司高层授权,可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行政处罚权。
三、监察机构:公司总经办为监察工作的常设机构。监察人员直接对集团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监察工作的流程:监察人员受理案件(常规)→开展调查、提出整改意见→反馈→形成结论报告→公司高层审核作出决定(议)→监察机构执行决定(议)。
1、个人(部门)对监察形成的决定(议)不服的,三日内可直接向公司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议)的执行。
2、员工个人对管理人员循私舞弊等行为可直接向公司投诉,投诉属实的,将予以投诉人50-500元的奖励。
3、监察人员不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予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4篇 房地产公司销售部管理规定
(五)
一、出勤制度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 早8:15分前到岗,开始做清扫工作,8:30分正式进入工作状态,午休时间为工作弹性时间,但必须预留值班人员在岗。
2、 考勤反映一位员工最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因此考勤是员工综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3、 对销售部销售人公司根据销售制定的排班表及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记录。
4、 严禁委托其他人代请假或代打卡。
5、 在保证每周工作六天作息时间的前提下,销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调休时间(周
六、 日除外),调休当周内有效。特殊情况的调休,必须经销售经理批准。
二、 卫生制度
1、 销售部必须安排固定的销售人员进行卫生清扫,其余销售部人员都应本着“团积友爱”的原则积极参加;
2、 范围:门工作的地面卫生、桌面卫生、窗台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3、 负责电源、门窗的开启与关闭工作。
4、 随时注意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个人物品及销售物品由要指定存放,柜台桌面随时保持整齐、干净。
5、 各项销售道具、设备应熟知正确使用方法,注意维护,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厂商或业主尽快修护。
三、 仪容仪表制度
1、 工作时间着装应端庄、大方、得体,时刻保持整洁、干净的仪容仪表;
2、 工作时间售楼部全体销售人员必须身着工作服并佩戴胸卡,如外出市调可穿休闲装;
3、 男士头发应整齐利落,长度适中,不留胡须、不剃光头;女士头发梳理整齐,修饰简洁,淡妆上岗;
4、 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染有色指甲等;
5、 新进人员未订制服前,依最接近上述方式穿着。衣着清洁、头发整齐、仪态端庄、精神饱满、随时注意公司及业主形象。
四、 用餐制度由销售经理分配定点时分轮流用餐,餐后用具及时收拾,并及时打扫卫生。
五、 休假制度
1、 每星期每人有一天的公休时间
2、 销售人员在公休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有事联系。
3、 销售人员公休时,应作好工作交接。
4、 销售人员公休当天下午4:30必须致电售楼处,了解当日情况
六、 请假制度
1、 销售人员如有事需要请假时,必须以请假条的书面形式上报销售经理。
2、 让别人转告者,视为旷工。
七、 工装制度为规范、统一项目形象,项目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工作服装,具体规定如下:
一、销售部负责根据统一规格为员工购制工服,工服不扣取工装费,在其离职时要及时交还工服。
二、 所有员工须身着工装,并佩带统一标识上岗。
三、 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爱惜工装,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
第5篇 物业公司对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操作证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关于对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操作证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操作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操作证是反映员工技术水平的重要凭证,凡是招聘、分配到分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将有关证件的原件交行政部查验,并复印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二、员工工资定级,将参考员工所持证件的等级做为基础条件来确定 ,并按此对员工进行年度考试考核。
三、职称证、技术等级证全国通用。操作证除北京市外必须在有效期(一年)内到市劳动局通过考试换发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操作证。换发证件的手续和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
四、在分公司工作的维修工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
五、维修员工满一年以上的操作证的年度审核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如员工本人提出辞职,则此费用由该员工本人按比例承担。
六、员工持假证上岗,分公司通过有关部门查验出假证者,给予辞退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本人承担。
七、分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对获得相关证书者,酌情给予奖励。
第6篇 物业公司保安宿舍管理规定13
物业公司保安宿舍管理规定(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及队长/主任组成,负责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填制入住者名册,负责来访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负责公物的检查、保养和维护,落实防火防害对策;
3、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入住者必须为公司保安员,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须填写入住申请表,并由公司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
第五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各种公共设备、设施;
2、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纪律秩序。
第六条:入住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改变宿舍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2、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3、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4、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用火或吸烟,自己生火煮饭;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防碍他人休息;
6、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洗换衣服不得堆积在宿舍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整齐或放入柜内,保持宿舍整洁;
7、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8、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保安员关系及进出时间;
9、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爱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废物垃圾应放入垃圾筒内;
11、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每天清扫1次)
12、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关风扇;
13、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4、早班人员应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员应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须熄灯(特殊情况除外)。
15、电话使用要长话短说,不得霸占;
16、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委会汇报。
1、建筑物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要通报事项时。
第八条:入住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3日内退房:
1、不具备公司员工身份,辞退保安员;
2、违反规定被公司认为不适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命令退房者。
第九条: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因入住者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宿舍内的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入住者不得对宿舍和附设设施进行改装。
第十一条:入住者应注意公共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冲凉房、食堂、厕所的清洁卫生。
入住者应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
入住者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凡违反第六条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处50元------300元的罚款;凡违反第五项至十五项的处10元------50元的罚款。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x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8篇 公司办公楼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楼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内部运行,结合办公大楼大楼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楼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换、改建办公用房。
第三条:每位员工和出入办公楼的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楼内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条:办公楼管理工作分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主要包括大楼外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绿化、公用配套设备的维修养护和大楼电梯以及垃圾清运。公司应与承担外包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签订协议,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使大楼始终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其责任范围为大楼5层各办公室内部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安全用电和消防措施;公共区域、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由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厅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开门。大厅设立前台,各楼层均设有监控摄像装置,24小时开机。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的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监控设施,防止不良分子盗窃和破坏,确保办公楼的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公司前台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权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询问或查验证件,非本公司员工,无约定和无公司内部员工带领的,未征得相关到访部门人员核实,不得进入电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内部员工当日加班,应于当日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周六、周日加班,应于周五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国定假日加班,应于休假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加班人员一律由公司一楼西侧防盗门进出,并及时锁好防盗门,保证安全。
第三章 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位员工出门办事或下班后离开办公室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并锁好办公室,休假前应将印章、文件等机要物品放入文件柜并加封管理。
第十条: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现金支票、首饰等贵重物品和业务活动中收回的现金、银行本票和汇票等,不得放在办公室内,放在办公室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办公楼地下车库所停公务车辆应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并将车门和后备箱锁好,关好车窗玻璃;其他车辆应服从管理,在指定地下车库的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公司门口或乱停乱放,一经发现违规,办公室将处于每辆车1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办公楼的安全情况,加强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视情况分别向公司领导和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当地派出所报告。遇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避免或减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条:财务处关门后应将110报警装置开启,开门前应及时解码,防止误报。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的管理。因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等被盗或丢失,应由当事人负责。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沟通规定3
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沟通规定(三)
1.0目的
确保信息在公司不同的部门和层次间及时有效传递,增进理解,协调行动,实现过程的有效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
3.0职责
3.1各部门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传递。
3.2公司任何员工均应及时、有效地将信息反馈到上级部门。
4.0程序
4.1内部沟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服务要求及服务质量;
b)质量方针、目标的完成情况;
c)服务过程业绩;
d)内部质量审核结果;
e)有关顾客满意度的感知信息;
f)人力资源状况;
g)法律法规及行业市场情况;
4.2各部门间的沟通
4.2.1每周一公司办公室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由办公室做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小区间存在的工作困难,资源需求、顾客投诉,内部投诉、阶段性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等问题时,应报管理部,由管理部组织召开临时会议研究解决,解决结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各部门。
4.2.2每周一分别由总经理和管理部经理召开部门负责人例会和管理处主任例会汇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并通报周检结果,以便于及时掌握服务状况及资源需求的情况,管理处每月末应编制当月《月度工作总结》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交管理部。
4.2.3 公司各部门通过《内部工作信息单》传递信息,《内部工作信息单》一式两联,交流双方各执一份。
4.2.4 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顾客满意调查的输出结果应形成相应的报告,由管理部及时以通知、会议等形式向内部员工传达,并对相关部门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将验证结果及时与员工沟通。
4.2.5公司的任何员工可通过会议纪要、布告栏、内部刊物等渠道获得日常工作信息,管理部通过一周一收的建议箱收集工作建议及反馈信息。
4.2.6办公室每月出版一期《**人 》以利于公司内部人员交流,及时了解行业的发展动态,公司发展状况及有关信息。
5.0相关文件
a)《会议纪要》
b)《会议签到表》
c)《会议记录》
d)《审核报告》
e)《管理评审报告》
f)《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g)《不合格报告》
h)《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i)《**人 》
j)《内部工作信息单》
第10篇 公司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电路,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供电设施。
2.不准盗电使用,不得在公用供电线路用电或绕过电表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4.严禁伪装或启动电表铅封。
四、凡违反本制度,处以100--1000元罚款。
第11篇 公司职工福利管理规定5
公司职工福利管理规定(五)
一、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二条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福利制度体系。
第三条 公司的福利体系体现多元化、丰富化的特点,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
第三章福利对象
第四条 本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章福利项目
第五条 各类带薪假期。
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丧假、产假,详见《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六条 进修、培训教育机会,具体事宜见《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类补贴。
(1)交通补助。
每人每天给予4元标准的交通补助,根据每月实际出勤天数予以发放。
(2)午餐补助。
公司为员工提供每人每天6元的午餐补助,根据每月实际出勤天数予以发放。
(3)加班补贴。
员工晚间加班,公司提供晚餐。加班超过晚21:00的员工,经领导确认后,享受晚间打车费用报销的待遇。
(4)采暖补贴。
公司员工享受采暖补贴,按照职务等级不同确定采暖补贴额。高层干部160元/月(按120m2住房面积核算),中层干部108元/月(按80m2住房面积核算),一般员工80元/月(按60m2住房面积核算)。
第八条 各类保险。
(1)社会保险。
公司为员工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障。
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足额予以缴纳。缴存基数以当地政府认定的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为最高限度。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享受相关待遇的员工,其待遇按照本地区规定执行。
(2)住房公积金。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公司和个人各××%的比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标准,足额予以缴纳,以当地政府认定的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为最高限度。
(3)缴费原则。
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从入职当月开始缴费。员工当于入职时将个人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等劳动关系转入公司。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将其转入公司,延误缴费者,公司会对其保险、公积金等进行补缴,但由此发生的滞纳金等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其他福利。
(1)生日祝贺。
在员工生日当天,公司为其提供不低于50元标准的生日贺礼。
(2)新婚贺礼。
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请将结婚证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呈报人力资源部,公司将给予价值500元的新婚贺礼。
(3)休息茶点。
公司可为项目加班的员工提供晚间加班休息茶点。
(4)健康体检。
为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注,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健康体检。公司每两年将组织健康体检,费用由公司统一负责。
第十条 各类活动。
每年组织各种文体活动若干。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构造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社会保险险种
第二条 养老保险。
(1)企业各类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国家规定。
(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第三条 企业财务状况较好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公司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四条 医疗保险。
(1)公司应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为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手续。
(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公司应积极参加。
第五条 失业保险。
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六条 失业员工的失业救济金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章企业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
第七条 退职养老保险。
员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如40%)的生活费。
第八条 疾病保险。
(1)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企业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企业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企业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第九条 工伤保险的范围。
(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
(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时的伤害。
(4)因工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
(5)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工作。
(6)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旧伤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
(7)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
(8)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
(9)因严重医疗事故而使病伤恶化,并经专业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
(10)在本企业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
(11)参加企业或代表企业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
(12)参加企业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
(13)各种职业病的侵害。
第十条 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2)员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员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
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禁止女员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2)划定女员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3)女员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4)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
第四章保险管理
第十二条 企业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工作卡或保险档案。
第十三条 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保险险支付或索赔。
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企业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企业)申请支付或索赔。
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第十五条 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三、员工医疗补贴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40元;员工子女补贴每月40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20元。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每人每月补贴30元。
第四条 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及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1)收据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收据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收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 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 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助,由财务经理核定,总经理批准后,在职工福利或工会互助金中实行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 由公司安排的员工每年例行身体健康检查,其费用由公司报销。
第九条 医疗费补贴由劳资部每月造册,通知财务部发放。
四、员工工伤补助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工伤除特殊规定外,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工伤补助费的给付。
(1)医疗给付。
(2)残废给付。
第三条 医疗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急需医疗者,发给医疗补助费。
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因公受伤者可凭据由公司补助下列医疗费用。
(1)因情况危急先行送往就近医院治疗者所付费用。
(2)急救所做紧急处理,如输血或特效针药等费用。
(3)主治医师认为必需的针药,而工伤保险不能给付者。
第四条 因受相关法规限制而未能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其医疗费用的支给比照劳保规定由公司发给。
第五条 残废给付。
员工因公受伤经医疗后,诊断为残废者,依照本公司退休办法的规定支领退休金。
第六条 试用人员不适用本办法,但视实际情况酌予补助。
第七条 工伤补助费的支付应凭医院证明及收据申请核付(申请书由人事科制发)。
第八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五、员工抚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抚恤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一次性抚恤金或每月发放抚恤金。
(1)因公死亡者。
(2)因公伤病以致死亡者。
(3)服务10年以上因病、伤死亡者。
第三条 支付标准。
(1)基本薪金数(基数)而后每满1年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2)工作年限按年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第四条 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而致死亡者,除按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要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3~10个月以内基本薪金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而奋勇救护同事或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抢劫者。
(3)在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两个月基本薪金数的丧葬费。
第六条 员工在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申领抚恤金。
第七条 自杀或其他违法行为致死亡者,概不发给丧葬费。
第12篇 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生产运行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确保生产运行和施工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安全防范及时到位,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风厂和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是指保证人身安全的各种防护性工器具及装置,如:绝缘工具、安全带、漏电保护器、验电器、绝缘手套等,此外还包括导链、砂轮、电钻、电动葫芦、滑轮等工器具。
第五条工器具使用前,由使用人负责检查是否有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得使用。
第六条各单位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必须熟知所管辖工器具性能、使用保养、试验方法等知识,工器具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标准定期试验、检查、保养,检查试验后的工器具要有检查记录、检查日期、检查数据及检查人签名,合格的工器具应贴有检查合格的标志,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另外存放,绝对禁止好坏工具混放,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工器具的试验周期由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控制,具体实验周期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相关规定执行。到期时上报公司安监部部协助检查试验,如工器具漏检并由此引发事故,追究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工器具借用要有记录,包括借用日期、归还日期,禁止将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工器具借出。
第十条工器具的贮存保管要科学合理,符合有关规程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避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坏,公司安全监察部定期抽查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情况并进行考核。由于保管不到位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的由本单位负责。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和相关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违反以上规定条款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00~500元,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另行考核。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