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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04 16:16:01 查看人数:72

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管理规定

第1篇 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为建立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条款为最新版本,提高职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管理、更新以及应用。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符合性评价及宣传贯彻。并对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2 其他各单位负责与本单位职能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适用性评价及宣传贯彻。

2.3 涉及企业相关方的单位负责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纳入“一书一签”的发放、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3 管理流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获取的内容

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3.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

4.2 获取的渠道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从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4.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获取;

5.上网查询;

6. 其他渠道。

4.3 识别和确认

4.3.1 安全环保部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部门、单位收集的信息,编制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基层单位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4.3.2 各基层单位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单位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3.3 各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确认。

4.4 贯彻执行

4.4.1 安全环保部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分厂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4.4.2 各部门、分厂将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层次或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4.4.3 各部门、分厂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 检查与考核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法律法规的识别及符合性评价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执行。

4.6 符合性评价

4.6.1 安全环保部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符合性评价结果将通过公司局域网予以公布。

4.6.2 各单位每年至少一次自行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相应的符合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给安全环保部。

4.6.3 符合性评价时间一般定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或根据公司生产情况适时调整。

5 相关记录

5.1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2 符合性评价记录

5.3 法规宣贯记录

第2篇 煤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六方面改革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及化学品的过程。该生产过程除具有化工生产一般特点外还具有易易燃易爆物质多、高温粉尘环境多、压力设备多、生产工艺条件苛刻、生产规模大型化、自动化等特点。这些特点都决定了煤化工企业危险因素的聚集性以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煤化工企业做如何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的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一、煤化工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化工行业也得到迅速的发展,安全工作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但是煤化工等危化品企业的安全 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事故频发,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其中安全管理的不科学、不到位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失,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当前管理工作进行改善。

1、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要以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要以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事故教训为依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将法规、标准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特点相结合,一套适合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管理作用,否则只能是安全管理的累赘。另一方面,规范、合适的制度建立了,就要发动各个方面去执行、落实,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无法发挥其效用。有些企业单纯为了应付检查去制定规章制度,其可行性和执行力度可想而知。安全工作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只有你重视它,它才不会辜负你。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原则的重要方式,能够充分增强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安全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也就是说企业要建立一个全面的安全管理网络,并有鲜明的层次,网络内各部门甚至是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工作职责,实现层层监督,层层考核。不仅要建立上一级对下一级的考核,还要定期组织下一级人员对上一级安全工作做出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做出合理的批评与表扬或经济奖惩,同时争取合理化建议,最大限度地实现全员对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提高安全管理网络中每个层级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只有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反馈机制并行,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的良性循环,不断的推进安全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

2 、从实际需求出发,抓好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创建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途径。目前安全教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是事故发生的时候追究安全教育方面的责任,和平生产的时候对安全教育无人问津,且投入不足。二是安全教育形式化,走过场,不能有效联系实际,师资力量不足,教学水平不高。要解决以上两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领导层的安全培训。领导层及不仅把握着企业生产经营方向同时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力,其安全素质的高低和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知识的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对安全生产各方面管理的重视程度、方式方法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领导层的培训首先要形成制度,形式可以灵活,重点是实施一定要到位。有些企业只是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培训虽然档案齐全,但是过程是应付了事,只是走过场,效果微乎其微。

(2) 抓严抓实新员工的三级教育

对于化工企业,尤其是煤化工这种危化品企业,工作环境和内容特殊且大部分新员工属于最初接触安全问题。所以对新员工的培训基本属于的安全启蒙教育,要让员工一入厂就建立对安全工作的正确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和不断学习安全知识、积累安全经验的理念。只有正确的引导才能使 “我要安全”的意识深入到员工心中,充分体现“我要安全”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广大员工逐步在处处、事事都牢记安全,落实行动,每个人都能做到“自主管理”、“四不伤害”,天长日久形成企业固有的安全习惯以及员工头脑中固有的安全意识。

(3)在日常安全培训中应认真贯彻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安全培训工作的成绩不仅是看培训了多少课时,培训了多少人,重要的是看培训是否符合本企业需要、是否真有实效。实施培训阶段,要从师资队伍、培训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保证安全培训的质量。

建立一支既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是开展安全培训的基本条件,是培训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效果的根本保证。根据目前的现状,继续采用“专兼结合,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并注意取长补短。加强教师能力训练,以适应新形势对安全培训的要求。

培训内容的确定要从强化意识、掌握理论和提高技能的需要出发,精心安排培训计划,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的原则科学设计。重点放在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基本常识和器材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职业危害预防、事故应急处理等与员工实际工作切实相关的方面。突出案例分析培训,挑选出适合培训对象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其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的进程、造成的后果或损失、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责任人处理,以及吸取教训,如何防范以避免发生类似事故等环节,对学员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知识培训。案例教学,以案释法,既可以消除学员对学习安全知识理论的畏难情绪,又可以尽快使其从单纯的理论学习转入实际运用,把对安全知识模糊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使学员真正懂得“条条规程血染成,不可再用血去验证”。起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

培训方法要不断创新,任何工作要想不断改进都离不开创新,培训方法应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不同,增强多样性、实用性和灵活性,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培训效果。要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框架内,从员工的成人学习特点出发,创新培训教学方法。教师传授知识时要注重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要避免机械地按大纲和教材照本宣科,进行一味地知识灌输。可以通过互动教学、手脑并用、集体讨论、课堂和现场相结合,理论与案例有机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增强培训中的共鸣,使安全培训质量得以保证,提高培训效果。

注重培训的针对性。要对参培学员的安全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分析学员填写的登记表,准确把握安全教育应解决的迫切问题,区分层次和轻重缓急,既有应急的补缺补差,也有适应性的普遍提高,还有前瞻性的技能储备,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与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增强针对性,避免盲目性,提高实效性。以避免教育培训内容与学员的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对不同类型学员的指导作用。

第3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五条各单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消防责任

第七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八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九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的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置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消防设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处、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本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有关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纪录;

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各单位要制定禁烟禁火制度,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维护台帐。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适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帖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事先办好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公司各单位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的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章消防组织

第二十二条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实行军事化、专业化管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消防队在企业主管安全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继承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错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检查和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有关部位和要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8)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9)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消防和安全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应参照《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建立学习、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补救初期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五章 宣传与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二十九条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第六章 基础设备与装备

第三十条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单位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第三十一条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置、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何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重型消防车;通讯、灭火、放火、防护、训练器材和监测仪器等,要满足战备和防灭火的需要。

第七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必须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情。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四条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⑴使用各种水源;

⑵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⑶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⑷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⑸为调动企业、事业单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⑹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集团公司消防联防单位单位请求增援。

第三十五条对因参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偿。

第三十六条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专职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后,应依照规定要求对方补偿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

第三十八条消防车(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先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八章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三十九条对火灾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凡《消防法》中已经作出规定的,按《消防法》中的规定进行;违犯《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违犯公司防火规定,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

2、未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3、穿易生产静电的服装和带钉的鞋进入油气区,或者在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犯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7、不执行火场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艇)通行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8、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单位领导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1、本单位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犯《消防法》的;

2、无视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

3、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

4、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

5、设备带病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

7、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级,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未经完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发生火灾事故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4篇 化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1、用电安全问题:变压器,易触电。裸露外部的电缆,漏电伤人,禁止靠近及接触电缆或禁止带电作业。

2、储存挥发性原料库房,防止原料蒸气见火爆炸,注意通风、避免受潮。

(防范措施:a.防止静电起火;b.电线线路及灯须用防爆装置;c.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

3、储存物料弄清楚物料性质,避免性质抵触的物料发生泄漏,造成本应避免的危险。做好物料泄漏应急救援措施。

4、生产挥发性产品过程中,防止原料蒸气中毒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见火发生爆炸。作业过程中,劳动防护用品穿戴好和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以防产生火花发生爆炸。

5、打开车间(平开的)大门时,应将大门须固定住,以防大风将门刮倒伤人。

6、室内禁止私接乱搭电线,车间电线与铁接触的地方注意磨损漏电。

7、生产区域禁止使用明火,动火实行“动火报告制”。

8、储存氮气、氧气、乙炔等等气体禁止靠近热源。

9、每年4—10月期间,挥发性原料和成品禁止露天储放,原料或成品应少或不储存。生产的产品应及时发运。

10、禁止在生产粉尘场所喝水,以防扬尘进入口中损坏身体。

11、生产结束后,饭前应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饭前以防有毒物品进入口中发生中毒事故。

12、进入厂区内车辆应限速行驶,必要时应带上防火冒,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13、生产挥发性产品装桶后桶盖一定拧紧,防止液体挥发产生蒸汽而发生危险。

14、.雷雨期间,禁止到霹雷设施附近,禁止打手机,以防雷击。

15.装卸物料时,应尽量避免强烈的碰撞和摩擦。卸铁桶装料应在松软地方。

当然,原料储存、使用、运输,不同的物料有不同的要求,针对具体的物料采取相应措施。

第5篇 化工企业罐区安全管理措施

储罐区是化工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集散地,是大型化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之一。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罐区储存的化工品之多,是任何生产装置无法比拟的。所以,罐区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工厂的正常生产,如因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惊人的,罐区的设计及管理都特别重要。

以北京某化工企业为例,90年代,有12套生产装置,设有一个集中管理的罐区,30多座容量为100m3的储罐,储存有甲醇、乙醇、醋酸、乙醛、乙酸乙烯酯及其聚合物等,还包括硫酸、烧碱。有的是易燃、易爆的液体,有的是强腐性的介质。对于这样一个集中式的罐区安全管理,必须实施现代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管理。

1. 化工企业罐区的危险性预分析

从危险源的辨识、评价,针对危及罐区不可容许的风险因素,就火灾风险进行分析:

(1)对罐区的化学危险品进行说明。查gbl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乙醛是低闪点的液体;甲醇、乙醇、乙烯、乙烯酯是中闪点的液体;硫酸是强腐蚀介质。

(2)燃烧和爆炸的条件

任何一种物质的燃烧条件,必须具备明火、可燃物、助燃气体三要素。爆炸是产品达到爆炸极限,并伴随升温达到燃点而发生。为此,也要寻找燃烧的条件:①存在明火:电气发生火花、摩擦撞击发生火花、携带火种等。②化学品物理化学性质:低闪点,受热达到爆炸极限。③化学品流速过高,静电积累,引起爆炸。④管理制度不健全,动火制度不严密。⑤人为火源控制:机动车行驶,穿铁钉鞋等。⑥雷击:罐区要有完整的避雷系统。

2. 罐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按《石油化工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应有完善的各项安全措施:

(1)储罐的布置

①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似的物料布置在同一组内。②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组内。

(2)罐区应设防火墙

防火墙的容积应大于区内最大罐的容积,每四个或两个设一个隔墙。

(3)罐区的安全设施

①罐区设有专用消防水管网及足够的消防栓。②设有大型泡沫站及一定数量的泡沫车。③整个罐区有完善的避雷装置。④罐区内设有防火墙及隔墙。⑤罐区附近设有明显的防火、禁入等标志。

(4)储罐的安全设施

①罐内的液位、温度、压力有精确计量。②根据罐内物料性质不同,设有呼吸阀、阻火器、防爆膜、氮封等安全设施。③根据罐内物料性质要求,设置喷淋、降温或者冷冻装置(乙醛)。④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

3. 罐区的安全管理

(1)生产人员的安全管理

①生产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车间、班组),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②生产人员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安全责任制、巡回检查制、设备检修制、动火制等)。③班前会、班后会要讲安全,贯彻“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④定期做消防演习(一般安排在泡沫液更换时)。

(2)安全信息管理

每个储罐内,物料的液面、温度、压力等信息,均输送中央控制室及总调度室。重要参数,均设有上、下限及警报装置,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3)设备及设施的管理

①储罐每年要检查一次腐蚀情况并测壁厚,如不合要求,要进行整修或更换。②定期检查储罐上的测量设施,如其测量值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立即检修或更换。③检查储罐附属的呼吸阀、阻火器、防爆膜是否完好。④泵及管线每班要检查四次。

(4)装卸运输管理

①运输车辆必须具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②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l339-92)。③进入罐区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在罐区内检修车辆。④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5)消防器材的管理

①消防器材按安全规定放置。②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及杂物。③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修理、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存放。④定期更换泡沫消防站的泡沫液。泡沫泵要按时维修,每月点试一次。移动泡沫车要按规定地点放置,移动后要放置原位置。

总之,罐区的安全管理是化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才能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第6篇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探究

摘 要:化工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化工企业规模和数量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屡见不鲜,给当地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威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章围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问题进行论述,首选分析了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其次就如何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作出建议。

关键词: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事故致因;设备

引言

化工企业是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是国民经济体系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呈现腾飞态势,工业、农业,各行各业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飞快发展着。在这个过程中,化工行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化工企业不仅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了充分的能源供应,也是基础原料和中间产品的供应商。化工产业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良好的态势下,我国化工行业日渐繁荣,产能逐年上升,对经济以及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化工企业由于自身生产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的因素,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领域。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设备、材料和产品等在化工企业大量存在。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害环境质量,给当地社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我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内容试作探讨,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1 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1.1 人为因素是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核心要素。大量统计数据显示,在化工企业中发生的诸多安全事故中,主要在于工作人员的主观原因。一方面体现在主观方面,工作人员缺乏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深入认识,没有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马虎大意,工作动作粗暴,对于异常情况不敏感,没能将事故控制在源头。另一方面在于客观原因,有的企业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原因,盲目指挥生产,忽视安全规程,违章作业,还有的原因是企业各部门间协调不力,没有及时做好沟通导致事故发生。

1.2 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不规范

鉴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法》中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相关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认真依照工艺标准进行生产。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更加关注经济效益,对安全生产有所忽视,政府机关下力度检查了,企业就抓一抓,管理部门不查,就有所放松。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方面明显不足,不足够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正常需要。当企业生产和安全管理发生冲突时,往往倾向于生产,在管理上存在重人情,轻制度的现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不能充分发挥应有能效。

1.3 生产设备型号陈旧、性能水平达不到目前安全生产的要求

时代在发展,生产技术、生产设备也在不断改进、完善。目前许多化工企业收资金、理念的影响,使用的设备、设施长期得不到更换,技术落后,性能偏低,不但不能满足现代化生产需要,而且由于缺少安全生产方面技术措施,隐患较多,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1.4 生产工艺指导文件陈旧

生产工艺文件是企业生产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对企业生产有着指导、规范的重要意义,工艺文件中涉及的各项生产参数,直接关系到产品性能质量和生产安全。目前,我国化工行业发展迅猛,产品规格、种类日益丰富,水平档次不断提升,但在生产条件、设备方面许多地方发展缓慢,特别是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更新缓慢,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2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建议

2.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化工企业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各个方面营造安全、舒适的生产环境,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全体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重视安全生产,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充分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将安全生产抓到实处。

2.2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积极构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针对不同人员,采取不同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标。一是要强化企业所有人、管理层的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二是要做好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职业素养培训,强化责任心和主动意识。三是要做好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使其在正常生产时严格遵循操作规范,避免人为失误引发事故,同时又能在发生异常状况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问题扩大,引发事故。

2.3 建立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绩效考核体系

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工作职责和内容,明确企业每一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将每一个员工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与个人经济收入相挂钩。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全面检查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规范员工行为。

2.4 加大安全生产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位,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必须保证充足的资源投入。一是要做好技术革新,根据企业具体生产要求,及时更新生产设备,加设必要的安全措施。二是要保证人员的教育培训投入,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三是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设备状况正常稳定。

2.5 做好生产技术文件管理工作

技术人员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定期更新生产工艺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保证文件内容与生产实际情况相吻合,充分发挥作业指导书在生产过程中的指导、规范作用。工艺文件更新后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 结束语

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性产业之一,国家经济实力高低、生产力水平、科技水平总体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化工产业。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化工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稳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行政管理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引导、规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建立全面、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管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加大资源投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改进生产技术、优化安全措施,针对安全管理中的薄弱之处,下大力气加强整改。

第7篇 化工企业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 、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 、 电工对本单位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经常维护,有关规定做好绝缘摇测,及时处理隐患。

8、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9、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8篇 化工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2)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要求,配合生产副总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抓好企业安全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4)对生产现场中发现的违反安全规定行为及时制止。

(5)配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参加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吸取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6)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7)具备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第9篇 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少于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2m,甲、乙类危险品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塔建隔层。

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4 、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7、  库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备用。

第10篇 某化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登高作业现场设有防护栏、安全网、安全警示牌,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点下通行或逗留;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应做好上下可靠隔离,电器焊作业要有接火盆,以防焊渣火花四处喷溅。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塔罐或厂房顶部登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再作业,并有专人监护。

3、在化工设备槽、塔、罐,以及框架边沿和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均应装设脚手架、栏杆、安全网。

4、在石棉瓦、油毛毡之类薄板材料上作业,必须铺设好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工作面如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

5、在巡回检查线路上,爬梯护栏要加强防腐防滑,定时刷漆防腐,及时清扫积雪,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6、加强对各种升降设施(天车、吊车、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规程,定期进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杜绝设施带病运行。

7、在特殊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一定要选业务精技术硬的作业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并及时消除不安全状态。

第11篇 浅谈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合成、精馏、吸收、离心、混批和加热、冷冻、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异丙醚、甲醇、乙醇、纯苯、甲苯、硝酸、氯化亚砜、硫酸、氟化氢、溴素等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的更新速度快、生产工艺的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为便于管理,规定机修车间作为固定可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设备、管道及周围l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通过放料管接入专用中转桶或清洗干净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桶,在放料过程中严格控制放料速度不大于每秒一米,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物料温度一般要求在60℃以下。容器内压力降到常压时要打开放空阀门。在卸尽物料后关闭放料阀门,标明物料代号及相关注意事项。将物料桶移到十米以外的专用仓库中存放。

三是切断隔离: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盲板的材料要用有一定强度的石棉板或专用增强塑料板。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对关闭的阀门要用塑料袋包扎牢固,防止残余物料溅落。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精细化工企业的工艺技术指导书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注意不能损坏设备管道的搪瓷或衬塑保护层。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助理到安全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会商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中小型精细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精馏塔、吸收塔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并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监时流动的离心母液。

九是监火:监火人必须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动火结束后,要在关闭进料阀和关停相连接设备运转系统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供汽升压过程中均应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精细化工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精细化工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第12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工艺、物料特殊性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高温、高压和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剧毒性等特点,无论在日常生产,还是装置检修、改造作业中,如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伤人亡人事故。可以说在化工企业检修作业,每一个点都存在着危险源。针对这种情况,作为一支专业的设备检修施工队伍,为了保障现场的安全生产,就必须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研究分析,结合化工企业特点,通过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使其符合工厂对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避免由于不安全行为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因素。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另外,施工行业的行业特点如:作业类型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和工作环境的多变性;高空作业、繁重的手工劳动;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露天作业;同时施工行业的生产过程大多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密集型,决定了从业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施工行业不可否定的普遍现象),等等这些因素构成了很多不安全因素,从而也更多地依赖监督、安全检查工作。因此,针对这些事实,我们必须要有计划、系统地制定和落实安全政策,强化安全教育、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找出安全隐患并加以防护措施,严抓现场安全违章现象,杜绝安全事故的苗头。

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特点,以及从业人员中外来人员较多的情况,探讨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几点体会。

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规范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前提: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制度从各级管理岗位责任制到各工种的岗位规范制度。还应特别加强作业长、班组长“二长”责任制的推行和考核,经常对基层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使得施工作业从上至下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安全作业氛围。

2、兵马未动,安全先行:

每个项目施工要从安全方案开始,并且安全方案是整个施工方案的核心,安全方案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进行调查分析,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查找安全隐患和辨识危险源;会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施工安排、工器具、人员配备、车辆使用等方面着手,在施工开始前还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检查。

3、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安全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不能停留在施工现场的表面检查上,应深入探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拿出对策,及时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4、认真执行安全制度的管理和考核:

在安全上严格管理,在考核上加大力度。 “安全考核一体化”的对策,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严厉的考核制度来确保安全规章的实施,执行力必须绝对落实,牢记“事故是积累出来的、大祸源自小错、违章是安全的大敌”,从源头上打消违章施工的侥幸心理,杜绝习惯性违章,力求创造一个安全的、良好的施工氛围。

5、营造安全企业文化。

真正起作用的往往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就是社会人文环境。(处罚是必要的,可不是万能的,关键是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因为在危险的地方必须逼迫自己辩识危害、控制风险,让每一个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上升为企业的安全精神动力)。

6、制定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高空坠落、电击、气体中毒等)。

当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可以尽量把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7、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由于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差不齐,只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还不够,很多其他作业人员对现场的情况不太了解,因此对每一个作业人员进行告知施工现场有关的安全问题,厂纪厂规,如何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内容并进行考试,提高受教育者安全技能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作为一名优秀的管理者应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熟练掌握安全管理内容后,还应将这些知识应用到施工现场,贯彻到安全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而施工现场是危险源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下面主要从化工行业检修的特点谈谈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化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这是高危险行业,厂内有大量的危险源,尤其是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较多易引起爆炸等时刻会影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化工企业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检修作业安全及消防管理规定措施,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和制度。

1.重大检修项目及一级防爆区域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该项目的检修安全,专职安全员必须熟知施工方案及施工要求。安全员离开现场,施工作业停止。

2.双休日或每天下班以后、临时或抢修项目,必须在施工前到中控室,向当班调度说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得到当班值班长确认并经值班长施工要求交底后才能施工。

3.由于化工区内很多介质是易燃易爆气体,进入厂区严禁吸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出入证,并统一着装,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劳防用品。

4.中毒是化工企业中最可能发生,也是相当严重的安全事故,尤其在管道设备检修中容易发生此类事故,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必须经过置换至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分析要求:co≤1.0%(v/v),ch3oh≤0.5%(v/v),h2≤0.5%(v/v);设备内作业分析要求:co≤30mg/m3,h2s≤10mg/m3,nh3≤30mg/m3,ch3oh≤50 mg/m3,o2〉18%(v/v)。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有害气体检测是作业全过程,检测人员必须定时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测,因为在管道或密闭容器内,残留的渣滓等等,经过一段时间会挥发出很多有害气体,在密闭容器内慢慢积累到很高的浓度。另外作业时旁边必须有监护人员。

5.抽堵盲板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并按照业主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抽堵,堵盲板部位须有挂牌标志。特别要注意在抽堵煤气、甲醇、丙烯等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管道盲板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

6.化工行业的用电用火、设备容器内作业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7.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施工所在各个作业区的安全特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检修制度;将消防安全管理列入日常检修管理的内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类消防活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方案,并开展消防演练;落实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确保临警投用。

8.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储存室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业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续作业。

总之,在化工企业或其他危险行业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使每一个作业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和体现,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只停留在理念和口号,或者通过“搞运动式”的短暂行为,是无法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的心里,从而转化为行动。安全管理始终是企业生存的第一管理,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大事,是每个员工的第一责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生命至高无上,让我们真正作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永远远离伤害!

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管理规定(十二篇)

1 目的和范围为建立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条款为最新版本,提高职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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