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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5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1篇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限得有关部门颁发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咨询。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到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15、起重机械的布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以及现场布置固定式垂直运输设备(如井架、门架)的位置时,须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高度和构件的重量,考虑机械的负荷能力和服务范围,做到便于运输,便于组织分层,分段流水施工,便于楼层和地面的运输,并使其运距缩小。塔式起重机等有轨道的布置要结合建筑的平面开头和四周的场地条件综合考虑,以确定一侧布置还是两侧布置,是否需要转弯设施等,使材料和构件能直接运至任何使用地点,避免出“死角”。还要做好路基四周排水布置。布置履带,轮胎吊等自行式起重机行驶路线时,要考虑建筑物平面形状、高度、构件的大小、重量和堆放位置以及施工顺序和吊装方法。

16、塔式起重机的租凭单位必须具备资质,同时配备合格的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现场必须固定信号指挥人员,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置应齐全、规范、有效。

17、塔式起重机拆装、顶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资质。同一台设备的拆装和顶升作业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验收手续。

18、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测方案。

19、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0、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检测。

2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2、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输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23、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4、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5、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6、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置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7、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方向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带人。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档墩。

28、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房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第2篇 工程施工机械机具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机械、机具的安全管理

1 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全管理

无论是自有、新购还是租赁的施工机械,项目经理部的设备管理人员均应在进场前对其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对租赁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应向业主提供相关的资料。

2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相关培训合格后,须持有国家法定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教训计划和培训内容,保证他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 警告标志和安全实体围栏

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在机械设备作业点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实体围栏,各类施工机械应在其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并落实到机械责任人。

4 机械设备的检验

对起重机械、机动车辆、索具、压缩气瓶等,应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和试验,并取得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或准用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到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 机械设备人员的劳动保护

项目部应根据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的有关规定,为设备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保用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与之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纳入地方法定部门归口管理的特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自检合格后提请法定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规定的检验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机械的检查分为日查、月查、季查,都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日查由操作者完成,月查由器材部完成,季查由项目部安全小组完成,只有合格的机械才可贴标签(如下)。在日查、月查中发现机械有故障,必须撕下'合格'标签,挂上'禁止使用'标牌,在解除故障后,由安全小组检查合格后才可重新贴上'合格'标签,并做好维修记录。当发现机械出现很大的隐患,无法进行维修时,必须验明原因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6 设备按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拆除

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敷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具有资格的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器材部负责制定专业管理程序和安装拆卸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由负责安、拆的设备技术人员向全体装、拆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签字后存档;

7在机械醒目位置及通道口挂设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第3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安全生产,降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 引用文件(无)

4 术语与定义

4.1日常保养:即班保养,指班前班后及工作中的维护和保养,主要对机械及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洁、调整、润滑、紧固等。

4.2定期保养:指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查,其主要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班保养的全部内容。

5 职责

5.1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大中型机械设备(包括外租赁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单位大中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察工作。

5.3项目部监督管理本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5.4各专业公司负责本单位所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6 具体内容

6.1公司制订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 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技术规定;

b) 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

c) 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

d) 冬季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e) 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报废、申购制度。

6.2项目部根据公司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制订本施工现场具体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审核备案。

6.3公司组建大型机械使用、维修、检测、安拆四个队伍。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四个队伍相关人员的取证及复检工作。建立机械设备特种操作人员档案。

6.4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

6.4.1项目部根据施工计划,确定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拆装计划。

6.4.2机械设备拆装队编制拆装技术措施,报项目部总工批准。

6.4.3施工前,机械设备拆装队根据拆装技术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4.4机械设备拆装队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并要有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

6.4.5机械设备安装结束后,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组织进行相关的试验及试运行,填写相关记录

6.5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

6.5.1各专业公司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本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6.5.2各专业公司建立所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档案。

6.5.3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多班运行作业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5.4确保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做到定人、定岗、定机。

6.5.5组织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运行安全技术交底。

6.5.6监督检查运行操作人员的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使用维护工作及其记录的符合性。

6.5.7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保养工作。

6.5.8对于影响安全使用的机械设备,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6.6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6.6.1在施工初期,使用单位针对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施工计划,制订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大中型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计划报公司资产管理部批准,报项目部备案。

6.6.2使用单位制订交通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6.6.3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与政府相关的检查部门联系工作。

6.7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6.7.1项目部定期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填写机械设备整改单限期整改。

6.7.2专业公司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7.3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定期组织对公司大中型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7 相关文件(无)

8 相关记录

“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记录”

“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记录”

“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计划”

第4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3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02年为白色;2003年为红色;2004年为黄色;2005年为绿色。四年为一轮,以后继续以此方法标识。

无此标识或不按年度规定颜色标识的应视为当年度未做试验鉴定,现场禁止使用。

7、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5篇 施工机械设备 安全管理指导书

1目的

充分发挥机械效率、降低消耗,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使施工机械为施工现场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供可靠的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机械设备购置

3.1由使用单位或设材部根据需要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进行设备的购置。

3.2施工机械的选型原则

3.2.1施工机械产品在结构原理上科技含量高;

3.2.2在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周全,真正做到节能、低耗、低噪音、无污染或少污染;

3.2.3在安全上限位、报警、保险,制动装置齐全、合理、有效、可靠;符合社会发展潮流、与企业当前管理、操作、维修水平和投资能力相适应。

3.2.4施工机械的选型绝不仅仅是更新,即同种、同类产品在数量上的简单增加,要优先考虑换代的可能。

3.2.5选型产品要与企业现有施工机械统型或成龙配套,从而能尽快形成专项机械化施工能力。

3.2.6新增的施工机械能填补企业生产方式或生产能力的空白,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

3.2.7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施工机械产品以及假冒伪劣、无厂家、无铭牌、无型号、无生产合格证的产品,严禁进入选型范围。

3.3设备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3.3.2由设材部及相关人员对设备供应商按照以上选择原则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填写设备供应商评价表,报主管经理审批,建立施工机械合格供(租)方名册。

3.3.3经批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可向其进行设备采购。

3.4机械供(租)方的选择与评价

3.4.1机械设备租赁是经常行为,对长期合作供(租)方应在总评价以往长期合作的机械供(租)方设备能力、对安全环境的影响、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租赁价格的基础上选择确定。

3.4.2首次合作的设备供(租)方应参照设备供应商选择原则、经过考察确定。

3.5施工机械的验收

3.5.1外观验收

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由设材部会同厂方人员共同按合同有关条款和机械装箱单的内容,对施工机械外观、型号、规格、数量、随机零、附、配件及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逐项验收清点,一一核对。查验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在上述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入库验收单。

3.5.2施工机械的试运转

施工机械进场外观验收结束后,双方应按规定首先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发动机底壳、变速箱、减速箱、分动箱、前后桥减速箱、方向机、油箱、水箱、液压油箱中的加注量是否规范、标号是否正确。

⑵蓄电瓶电解液面高低是否合适、电量是否充足、桩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

在上述项目检查无误的基础上,启动机械,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应按建设部jb34—1986《建筑机械技术验收规程》相关内容由设材部组织进行。对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的下列情况进行观察判断:

⑴发动机、各部传动及支撑有无异响、过热及异味;

⑵各部连接及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⑶制动、离合装置结合是否可靠、分离是否彻底;

⑷安全、防护、限位、保险、警报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齐全,是否灵活、准确、可靠、有效;

⑸内燃机尾气排放量是否达标、内燃机在高、中、底速时机油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3.5.3固定资产登记建账

财务部在接到设材部的入库单后,即可按合同规定付款、结算。按财务管理程序将新购机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账。

4.机械设备的管理

4.1公司内部机械设备租用按公司设备租赁办法执行。

4.1.1施工 机械的计划修理、强制保养及日常维修的原则为“润滑、坚固、调整、清洁、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以达到:

保证施工机械自身各部配合规范;

调整适当;

出力符合规范;限位、保险、制动等安全保险装置灵活、有效、可靠;

正常运转无噪声或低噪声;

无油、水、电、气的跑、冒、滴、漏不良现象;

无腐蚀、无污染;

能源消耗在标准以内。

4.1.2施工机械的计划修理

4.1.2.1单台施工机械应根据其自新购入或上一次大修后实际运转台时的累计数、“机械设备运转台时记录”及该机种的大、中修理规范的间隔进行比较,预测出今后单位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台时(里程)数,结合该台施工机械当前的实际机况,科学地按时间段安排出该台机械在今后单位时间内的计划大、中修理日期,并据此综合出全部施工机械的修理计划。

4.1.2.2租赁公司负责设备的保养大修,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保养。

4.1.2.3按计划修理的施工机械必须明确注明修理类别、保修项目、验收标准。

4.1.2.4施工机械修竣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转。验收和试运转遵照建设部“建筑机械技术验收规程”。记录如实填写在“机械设备修理任务书”及“机械设备试运转记录”上。

4.1.2.5入库机械设备必须是经过修理、验收的完好机械。入库机械设备必须挂牌标识,标明完好,刚退库未经验收、未经修理的机械设备不得入库,只能作为待验、待修设备单独存放。

4.2施工机械的强制保养

4.2.1施工机械的强制保养可分为例行(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计四个等级的保养。

4.2.2强制保养计划由设材部制定。

4.2.3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

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项目部机管员签字验收,并存入单机技术档案中。

4.3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评价、确认、验收

4.3.1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需用计划由项目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制定,并报设材部。

4.3.2设备出库前,项目部机管员与租赁公司在库房共同对拟用施工机械进行验收与试运转(内容与方法同新机购入后的验收与试运转)、并共同签署“机械设备出库验收单”。

4.3.3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经安装调试,具备了按规范使用的条件后,由设材部、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共同对施工机械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单,方可正式使用。

4.3.4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4.4.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机械操作的资质,持证上岗。

4.4.2在机械旁,要悬挂或张贴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由机管员进行监督检查。

4.4.3机械使用前,机械工必须对机械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6篇 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1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1、 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 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 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 2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

1、 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 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6、 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7、 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

8、 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

9、 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

10、 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 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

12、 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 3 条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检验

1、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检验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条款,同时参照公司《常用机具报废标准》和《常用机具定期试验规定》执行。

2、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周期为一个月,其试验周期为一年。

3、 起重工器具的机械设备性能试验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抽查的比例为该规格起重工具数量的30%,,在30%数量里试验有不合格的,应全数试验。对小于10件的应全数试验。

4、 试验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试验方式为过载静负荷试验。

5、 试验前应对被试品外观检查,对已到报废标准的不再进行试验,直接作报废处理。

6、 年度经抽查试验已合格的当批起重工器具,应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标加以区别:2002年为白色;2003年为红色;2004年为黄色;2005年为绿色。四年为一轮,以后继续以此方法标识。

无此标识或不按年度规定颜色标识的应视为当年度未做试验鉴定,现场禁止使用。

7、 所有试验合格的工器具均应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的格式参照附件四执行。

第7篇 浅议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第8篇 有关危险点控制法在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中的运用

一、大力推广和使用危险点控制法是搞好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需要。

危险点控制。是在生产过程开始之前根据历史资料.目前情况,综合分析人物、环境、管理制度等各种不安全因素。预测危险点并在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起到事故预防效果。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危险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容易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施危险点控制法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高坠、物击、触电、机伤、坍塌这五大伤害是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威协.由于建筑施t中使用的各种大、中、小型机械品种多。操作和管理难度大,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单纯依靠传统的仅仅凭经验来管理的方式.已远远落后于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大力推广和使用危险点控制法,变危险为安全。才能搞好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点失控。是发生重大事故的根源。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下午2时上班后,瓦余某某在某工地10号楼北立面第二跑道斜梁外、高度为2.5m的脚手架上粉刷,搅拌机械t许粜将料斗钢丝绳挂在塔吊本身吊钩下加挂的一组四个副钩的其中一个上。副钩于一几九六年七月用 18螺纹钢制作,四个小钩是用来吊小车用的。塔吊将料斗吊起.越过lo号楼,当料斗运行至东外坡道上空(离地高度21.5m)准备下降时,挂斗的副钩突然断裂,料斗坠落,前一下人被砸,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地错误地使用螺纹钢制作吊钩,从断毁的吊钩截面可见,已有2/5的截面早已有裂缝,使用前未做检查。这起事故如购置标准吊钩和加强设备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完全可以避免。

三、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中主要有哪些危险点。

在多数使用建筑施t机械的地方,最容易潜伏危险、导致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建筑施工机械的主要安全事故如下:

车辆系机械的主要事故:

机械在路肩或倾斜地方行驶造成倾覆;.机械周围正在作业的施工人员与机械接触造成的事故:

在机械检查时,车架(大臂等)支柱出其不意地降落。被卷入、夹在机械危险部位;.在运输过程中,锁定斗爪的链锁松断下砸伤人:

运输货物过载或车辆急速转弯(特别是拖挂型车)造成翻车;.不正确的装运方式(方法)、没有经验的操作人员造成运输货物坠落砸人的事故;.带臂机械的主要事故;.汽车吊、塔吊等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吊钩绳索钩住货物的方式不准确。造成货物掉落砸人的事故(一般工地经常发生);汽车吊、小型移动吊车等。在支垫脚张开基础上过负荷状态操作.造成机体翻倒,甚至 毁人亡:

汽车吊等在吊装货物时,人被夹在吊物与其他物体之间。人与机械接触时,被夹入机体(或机体后部)与其他物体之间;打桩机在场地移动时翻倒;.机械在回转时.机体后部、臂杆、车架、挖斗等将人碰倒:

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的主要事故: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份安全防护装 置不正常工作;六级以上大风冒险作业;.进出楼层料门不及时关闭;其他机械的主要事故;.桩孔灌注机械、混凝土浇捣(注)机械、筑路机械、轨道式(履带式)装载机械等,人被碾压,被卷入,被夹住,被车辆翻倒压伤,被土、石飞来砸伤等;电锯、电刨等木工机械,切断机、弯曲等钢筋机械、砂轮切割机、手枪电钻等电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不整齐不正常工作.与尖厉部位接触造成伤害;.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与感应电流部位接触、带电设备翻落、电线滑落或破损、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不正常工作等造成人员触电。

四、建筑施工机械在使用中的危险点控制。

任务开始前,根据事前对地形、地质、环境、作业场所等调查的结果,选定适合作业的机种。同一机种制造商的不同,构造安全性方面就有较大的不同,机械的性能就要充分考虑。例如塔吊上起钩超重时警报装置,升降时自动锁定装置,复合控制装置,电焊机二次侧降压保护防触电装置,选定要考虑具有安全性的机械。

任务开始时,使用该机械会发生怎样的事故要预测一下,对预想到的可能事故应事前与主管部门讨论并及时制订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事前安全性的检验讨论应对每一个作业项目、人员配置、作业内容进行分析,确认每一个危险点及安全对策通过后整理记录,这个作用标准称为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点控制。

施工期间。每日的任务必须遵守已经确立的安全施工流程,主要有工作班前班后会、安全例会、事故预知活动等,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工作要点向共同作业人员进行沟通是非常有必要的。

任务完成时,机械的运输转移、解体等均应由有经验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指出执行过程中必须考虑确保安全性。

进场机械塔吊、施t电梯等机械进场必须执行建设部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施工单位内部调拨的中小型机械,进场前同样必须进行检查,对确认有异常或缺陷的应完全修复或讲清必要的注意措施.否则不安全的机械不能进驻施工现场。在进场机械的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机械的构造、性能、确认适用何种资格的操作人员,适用的场地等。检查表应当确认是机电安全责任者必须要完成的重要业务。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具有规定资格的上岗者,即身心健康、操作技术优秀、责任感强、对机械的性能掌握熟练、对现场的安全规则能确切执行和经过考核取得法定合格资格者。

作业安全租用机械必须由机械所有权单位的作业人员操作,对作业人员来讲,该机械针对作业用的安全内容必须熟知。

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根据规定,吊车、移动式吊车、施工电梯、井架、砼搅拌机组、电焊机、车辆系建筑机械等必须要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必须填写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记录表,再由主管确认检验结果,必须指出不适当的检查实施方法。 作业开始前的常规检查要遵守《检查规则》,要特别防止最容易发生在检查过程中的形式化(检查表上的记号多数是千篇一律的内容)。

作业开始前的常规检查必须是根据机械的动作特点进行检查。

特定检查是在车辆系建筑施工机械、铲车、砼输送泵等定期检查的基础上特别确定项目的检查。特定自主检查不要被先进装置误导。为了确保安全应适应性地变更考察方法。 性能检查吊车、移动吊车、施工电梯、井架等在一定的期间(年检或季检)由有关法定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性能测验.并要求出具已受理的鉴定合格的检验证书。

五.结论南京仁恒翠竹园一期工程项目于2002年月15日通过由江苏省建设厅、省建工局、省总工会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省级文明工地”的验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一次重大机械伤亡事故);南京仁恒翠竹园二期工程项目分别于年12月5日、2005年4月15日两次通过南京市“市级文明工地”验收:2005年5月20日通过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验收:2005年5月30日又被南京市建工局推荐为“市级建筑施工示范工地”,本二期工程施工至今同样未发生一次重大机械伤亡事故。这反映了上述一系列机械安全管理措施还是基本有效的。但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仅仅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冰山一角,安全生产管理尤其需要通过对全员的不断培训以逐步提高每一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感,这应作为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工作规划。

第9篇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要求

品名

出厂前应具备

进场前

安装使用前、拆除时

安全装置要求

管理要求

塔吊

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及制造技术档案、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厂商或经销商应在产品销售地省辖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销售备案;产权单位到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品产权备案。

1、由使用单位选择有资质、安全资格单位进行方案编制,到项目所在地安监机构备案审查后安装、拆除作业,应有含安全责任内容的使用合同;2、使用企业安技部门牵头组织对拟使用塔吊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报法定检测机构检测;3、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由其发检测合格报告;4、使用单位在检测合格后30日内向当地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登记备案,其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明显位置。

1、其中力矩限制器;2、起重量限制器;3、幅度限制器;4、起升高度限制器;5、回转限制器;6行走限位开关;7、吊钩、卷筒保险;8、避雷接地装置;9、专用电力开关箱及电缆≤6米间距绝缘固定;10、司机上下爬梯护圈。以上应齐全有效、定期检查测试。

应建立使用管理、登记备案、检查维修、持证上岗、过期淘汰、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每月自我检测评价一次,使用前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荷载试验。

施工电梯

同上

同上

同上

安全钩、制动器、停靠装置、限速器、门连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防坠安全器、防护棚、安全门、限载标示。

应建立使用管理、登记备案、检查维修、持证上岗、过期淘汰、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每月自我检测评价一次,使用前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荷载试验。

物料提升机

同上,禁止使用自制产品

同上。

同上

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吊篮停靠装置、吊篮安全门、出料口安全门、进料口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合理可靠的信号装置;高架提升机还应有:避雷装置、上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通讯装置。

应建立使用管理、登记备案、检查维修、持证上岗、过期淘汰、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每月自我检测评价一次,使用前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荷载试验。吊盘升降过程严禁载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检验

吊篮

同上

同上

同上

挑梁锚固定抗倾覆装置、升降吊篮保险绳、升降葫芦保险卡、连体同步升降装置、安全锁和保险绳、行程闭锁限位器、两套独立的制动器、内侧滑动拉结装置、外侧及两端防护措施。

同上;1、有设计计算书和各类型钢材质、焊接测试报告;2、专职人员操作;3、安、拆机升降过程设警戒线专人监护。

第10篇 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1、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实行准入制度,机械进场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按规范要求办理外观检查、安装、调试,确认各项指标合格后,办理机械设备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机械操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3、井架的基础、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井架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测。井架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井架的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5、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6、振动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7、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8、圆锯发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0m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9、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 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 的砂轮。

10、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1、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①、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②、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③、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④、土方基础工程的降、排水施工,必须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加强用电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

⑤、自卸汽车等在坡道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⑥、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第11篇 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作业场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条件,并不得积水。

2、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3、固定式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操作人员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标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作台应执上橡胶或干燥木板车。

4、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5、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合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6、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控制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出料。

7、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键条扣牢。

8、向搅拌筒内功口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返转出料者除外。

9、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砼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0、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1、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插销扣牢。

砼输送泵

1、泵机运行时,机手不得离岗,并应经常检查各压力表、油温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电流、电压表、各机构是否正常。

2、泵机运行时,严禁将手及其它异物伸入料斗内,也不得随意打开筛网。

3、任何维修工作,都必须在关闭主机及电源,并使蓄电器具卸荷后方可进行。

4、距离泵操作者3m以内的输送管,接头和弯管应定期更换,该范围内的管路应用木板或金属板加以防护,以免伤人。

5、凡发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时;操作者应戴可视透明防护罩,以免遭管内线残存压力伤害。

卷扬机

1、安装时,其座必须平稳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的拖动或起吊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源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杆关上指标的方向一致。

4、从卷筒中心到第一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中心垂直。

5、卷扬机制动操作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能有障碍物。

6、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手拉、踩钢丝绳。

7、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品笼应降至地面。

8、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乍后面,防齿0.10至0.15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棋刀。锯片的轴主半径,应与轴径相同。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0.20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n。

4、启动后,待转这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放置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在0.6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注:现场的中小型施工机械由工程处质安科组织验收。

砼振捣器

1、插入式振捣器软轴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个弯。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捣器的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开关装在把手上。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

钢筋调直切断机

1、在调立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2、钢筋送入后,手不得接近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3、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台应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径和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4、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5、剪切低合金钢筋时,应换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应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头小于400mm时,应使用套管或夫具。

7、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负筋摆动范围和切刀附近停留。

8、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修理。

钢筋弯曲机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平直。

2、芯轴的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3、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和机械转速,作业中严禁进行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调这等作业,亦不得加油和清扫。

4、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钢筋冷拉设备

1、根据冷拉钢筋直径,合理选用卷扬机和夹具。

2、卷扬机的设置位置距冷拉中线不小于5m,操作人员

能看到全部冷拉场地。

3、冷拉场地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和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

4、卷扬机操作人员看到指挥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离开钢筋至少2m以上,冷拉应缓慢均匀地进行。

焊接机械

1、电弧焊

(1)焊接设备应有完整的保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外应有防护罩。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铜、铝、传、锡、铅等有色金属时,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不得接在管道、机订设备、建筑的金属构架和轨道上,接地线和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

(5)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需检验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拉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6)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块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业后应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和锁好闸箱。

2、交流电焊机

(1)不可接错初、次级线。

(2)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3)移动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3、直流电焊机

(1)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2)数台焊机同时工作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二相载荷平衡。

第12篇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加强江西建工集团公司指挥部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的规范化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提高机械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适用于江西建工集团指挥部所有的施工机械在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 定义

四、 相关文件

1.《机械管理工作程序》gpec/ltc/s1/02

2.《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qb/gpec - 2007

3.《起重工具管理程序》gpec/ltc/s1/06

4.《吊机防风工作程序》gpec/ltc/s3/01

5.《车辆交通安全管理》qb/gpec - 2006

6.《大件吊装、运输工作程序》gpec/ltc/s2/02

五、 职责

1.工程技术部是江西建工挥部施工机械管理部门

2.工程技术部负责江西建指挥部配置的所有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工作,负责建立“四支队伍”并确保其安全可靠运作。

3.工程技术部负责、塔吊、物料提升机的日常保养及指挥部外租机械的管理。

4.主要分承包商负责自身配置的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5.安全科对指挥部施工机械管理进行安全监督。

六、 程序

6.1.施工机械进、退场

6.1.1.进入江西建工利字街棚改工程工地的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具有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指挥部外租机械须提供防书面防风措施,并在合同中明确。

6.1.2.施工机械进、出江西建工利字街棚改工地,必须填写江西建工利字街棚改工地《起重机械进、出场申报表》报总包。

6.2.施工机械安装、拆卸

6.2.1.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合同中明确。

6.2.2.施工机械在安装或拆卸前,必须编写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并报监理存档。

6.2.3.施工机械在安装或拆卸应配足各工种人员,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件。

6.2.4.施工机械在安装或拆卸前必须办理危险施工安全作业票并按规定的审批,对安装或拆卸人员进行该施工机械安装或拆卸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签证工作,安装拆卸人员应按该施工机械的安装或拆卸作业指导书中的要求进行作业。

6.2.5.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工况性能的施工机械,在使用前应根据施工机械实际安装工况、现场条件、吊装作业要求来决定试验负荷和试验工况。

6.2.6.施工机械在安装完毕后应按规定进行试吊,试吊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并做好交接手续。

6.2.7.对施工机械拆下的部件、附件、配套备用设备、专用工具、专用油料和备品,要分类妥善安全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翻新。

6.3.施工机械使用

6.3.1.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3.2.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不同作业(如:大件设备吊装、大型吊机装拆、大型设备运输等)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超前管理,控制危险因素。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因素进行分级划分,其次制订危险因素预防控制的具体方案,再对方案、安全措施进行交底,落实专人负责并明确责任,使危险因素真正在施工现场得到有效控制。

6.3.3.建立施工机械台帐和单机档案,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对施工机械的需求及时更新施工机械台帐。单机档案包括:设备及机组人员,操作人员上岗证,本机安全检验合证,进、出场登记表,吊机防风方案卡,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十不吊,吊机安装、改工况作业指导书(危险作业票、技术、安全措施交底签证表、安装记录、试验记录及报告等),机械月度检查记录、机械月度保养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

6.3.4.施工机械使用时,司机应严格执行该吊机的安全规程,工作前应做好吊机各项目检查,同时确认环境、地质、气象是否达到吊机作业要求,工作完毕应正确填写行车日记,如工作需要连班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

6.3.5.起吊重量达到施工机械额定负荷的95%及以上,或两台及两台以上施工机械抬吊同一重物,在高压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时和其他特种吊装作业时,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指导。

6.3.6.加强大型吊机的防风工作,确保大型吊机在大风季节的施工安全,应针对吊机的特点和防风要求制定吊机防风方案卡,确定防风通道、防风场地、防风材料和辅助吊机、防风作业人员、防风作业程序等。

6.3.7.起重作业应遵守以下“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斜拉斜吊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活动物不吊;

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埋地下或冻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有连接的物件不分开不吊;

非起重人员指挥或无证人员操作不吊。

6.4.施工机械检查、维护保养

6.4.1.制定施工机械的月度检查、保养计划,为防止出现缺保、漏检现象,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并对检查、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故障,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6.4.2.大型施工机械由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日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大修或装、拆后进行一次专项保养;每月按检查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上检查和保养工作必须保存相关记录,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6.4.3.施工机械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必须由维修人员进行仔细的检查以确定检修项目,在检修工作之前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签证,检修人员应按该起重机的检修作业指导书或方案的要求进行检修作业。

6.4.4.施工机械检查、维护保养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分别由指挥部、工程技术部及各部分负责消缺。

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十二篇)

1、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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