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十七)第一章:适用范围_本管理规定规范公司范围内小车(轿车、皮卡、面包车)、客车(中型客车、大客)使用申请、保养、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流程;_本规定适用除直接生产用车外所有车辆的管理_驻外车辆日常管理规定另行规定。第二章:目的加强公司所有车辆和司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公车公用,降低费用,安全驾驶,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高效为公司服务。第三章:具体规定
1、 车辆管理归口部门
1.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
1.2 生产计划部负责厂区对开班车(包括早晚员工班车接送);同时对包括皮卡、微型货车或两用车统一管理。
1.3 各部门现有独立车辆全部回收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和调配,如因项目或者特殊原因需要在一段时期内使用专车的,需要经coo批准。
1.4 车辆养路费、验证费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申请、报送企管部审核后转储运部办理。
1.5 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财务部办理。
2、 车辆使用管理
2.1 车辆情况(如:车辆型号、车牌号及和车辆负责人等)应在企管部备案。
2.2 车辆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车辆调配、管理。
2.3 公司办公室负责晚上在开发区(值班办公室设立在冷柜事业部)、冰箱二部、安排车辆及人员值班,其他外围厂区有应急时间,可打车前往。
2.4 非公出时间,所有车辆须定点存放;公司值班保卫定时检查、记录定点存放情况,每月初报送企管部核查,企管部随时抽查监督;非公司车辆及员工车辆未经企管部批准,不得进入厂区。
2.5 车辆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月汇总分类上网公布(出车次数、出车里程、总里程数、车辆耗油量)。
2.6 车辆使用分为三种情况:a.公司总经理及以上领导配备有专车;b.公司副总经理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c.公司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日常在新乡市区办理事务工作,自行打车往返;一次往返费用不得超过20元,在班车路线上不得打车(遇到紧急事件除外),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生产计划部、公司办公室四部门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设定交通费用标准,公司报销费用;
2.7 在公司班车路线上的,原则上不得打车,除非遇到紧急状况;
2.8 公司禁止公车私用;
2.9 若中层干部或其他人员去郑州办事,若紧急则打车去郑州,报单程费用200元,否则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2.1 0中层及其他人员去郑州机场,共同打车去郑州机场,单程费用200元,返回时乘坐航空大巴和长途汽车返回,费用公司报销(晚10点以后可打车,单程费用250元);
3、 各部门职责
3.1 企管部职责
3.1.1 制定、修正和推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3.1.2 监督车辆管理和车辆使用是否按照制度流程执行。
3.2 交通费使用部门职责
3.2.1 审核行程路线、事由;做好费用记录,严格控制交通费用,防止弄虚作假;
3.2.2 交通费用记入部门管理费用当中,是部门kpi其中之一;
3.3 财务部职责
3.3.1 各部门的交通费用设立后,由财务部负责监控,每月向企管部提供各部门的交通费用使用情况;
3.3.2 各部门每周将打车票(需注明办事原因)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签字后在财务部报销费用,由财务分部门记帐;
3.3 .3当各部门费用超出交通费用设定标准时,公司财务不予报销费用;
3.4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3.4 .1管理调配车辆和司机,落实责任。
3.4 .2对公司车辆的保养、维护。
3.4 .3控制车辆使用的费用。
3.4 .4组织相关部门探讨报废车辆或不使用车辆的处理。
3.5 保安职责
3.5 .1保安每天晚上9-10点检查登记公出回来的定点存放的车辆,并做好、保存记录。
3.6 司机职责
3.6 .1依据派车单出车,派车单行程路线、事由模糊或者手续不完备,司机有权拒绝出车。
3.6 .2应维护车况完好和车体内外整洁,保管好随车手续及证件,注意停车落锁。
3.6 .3每部车辆按规定定期保养(依据每辆车的实际情况确定)。
3.6 .4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改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6 .5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因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罚款由司机承担。
3.6 .6公司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交与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开回家。
3.6 .7司机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汇报,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3.6 .8司机不得倒卖、盗窃油料,不得私提厂内物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6 .9司机应积极参加公司及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驾驶学习及业务知识培训。
3.6 .10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车辆日工作表,车辆维修手册和车辆耗油手册,报账时审核,否则不予报账(本条涉及的表格由企管部部门设计)。
3.5 .11车辆须到公司指定的定点保养和维修,否则费用自理。车辆应定点加油。
4、 费用管理
4.1 公司所有车辆的各类费用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建账核算(费用包括:车辆养路费、管理费、修理费、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每月10号依据每一辆车产生的费用明细报企管部备案。
4.2 车辆管理部门应对车辆的各种票据审核、签字。
4.3 司机报账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做到车辆专车专账,不得混报。
4.4 车辆报账经车辆管理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方可报账。
4.5 车辆修理或购买配件,应征得车辆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修理或购买配件。
5、 考核标准
5.1 司机离开车辆时,应锁好车门、车窗,否则每次考核30元。
5.2 司机应详细填写派车单,并且签名,否则每次考核30元。
5.3 司机不按车辆保养要求保养车辆,发生配件不齐、松动、渗漏等现象,每次考核30元。
5.4 严禁酒后驾车,视情节严重性每次考核200元以上。如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5.5 所有车辆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外观被碰撞、刮擦,必须向车辆管理部门领导汇报。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5.6 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或干私活,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考核100-500元,严重者给予解聘。
5.7 所有考核的款项交于企管部,企管部每月汇总交财务部。
6、 交通事故考核标准
6.1 驾驶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按照考核比例执行: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属我方全部责任的考核司机20%,主要责任考核司机10%,同等考核司机5%,次要责任司机不需要承担考核;如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以上,除按以上比例考核外,如情节严重给予解聘;主要依据交管部门责任判定书;
6.2 如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主次责任考核外,还要给予解聘。
6.3 如事故费用超出保险公司支付的,超出费用按照主次原则承担,主要责任承担全部,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不承担。主要依据保险公司赔偿报告。
6.4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或车辆事故的,在年终公司视情况给予奖励。
7、 车辆购买
7.1 购买车辆型号、数量等由公司资本性支出审核小组审核,最后报coo审批、ceo批准。
7.2 车辆配置及使用年限(已经形成事实的除外层次 车辆标准 使用年限高1 董事长 公司决定 10年高2副董事长/首席营运官/董事总经理 公司决定 10年高3 总经理 公司决定 10年高4 副总经理日常公出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车中 销售分公司 10万 8年
7.3 购买车辆如有特殊需求或突破标准的,须经董事会或ceo批准。
7.4 高
1、 高
2、 高3的车辆处于空闲时段,公司办公室依据实际情况自由调配车辆。
7.5 员工在劳动合同里涉及车辆条款的,依据合同条款执行。
7.6 高
1、 高
2、 高3层次的员工,允许上下班接送。
7.7 公司给员工配备的车辆属于公司财产,员工离职时要完好归还公司。
7.8 车辆使用者有义务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
7.9 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偷盗破坏,责任自负。
8、 车辆报废
8.1 报废车辆处理由公司资本性支出审核小组审核、确定。
8.2 不再使用的车辆但未达到报废的车辆,由储运部、车辆管理部门和企管部共同探讨处理意见;如要出售,流程转至公司资本性支出审核小组审核、确定。第四章:生效和解释
1、 本规定经董事/首席营运官批准后颁布生效。
2、 本规定解释归人力资源部。
第2篇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投资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管理部审核,双方均同意后方可用车。
(二)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应及时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方可派出。
(三)用车时间有冲突的,原则上根据先申请先用车的原则派车。若有特殊情况,由行政管理部根据轻重缓急派车。
(四)驾驶员出车前要按要求填写《出车登记表》,回岗后把填写完整的表格上交到行政管理部。
(五)驾驶员应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六)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须接受交通处罚的,相应赔偿及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因公用车所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汽车清洗费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驾驶员持有效票据到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到财务处报销。
(八)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一切用车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九)如需加油,应给油表拍摄照片发送给行政管理部,经核实后领取加油卡给车加油,加油后给油表拍摄照片由行政管理部核实后方予以认可,加油卡应及时归还到行政管理部。
二、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三)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带病驾驶、疲劳驾驶。
(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部门经理,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五)交通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管理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六)在用车过程中驾驶员因个人违章受到的交通处罚一律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七)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八)车辆损坏赔偿。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1、班后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坏,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三、维修(保养)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保养)清单经行政管理部批准后方可维修(保养),由财务部负责结算费用。汽车大修须经行政管理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办批准后按计划进行维修。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行政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处罚规定
(一)员工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起罚款20元/人/次。
(二)若本部门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一次性罚款50元。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部
20**年*月*日
第3篇 加强供水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供水公司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行车工作,杜绝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现象,特对《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送与供水生产工作无关的人员与物品。
二、严禁酒后驾车,一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司机一律调离司机岗位,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部室要合理安排使用车辆,短距离或不是非用车辆不可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派车。
四、各部室车辆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做为上下班交通车使用(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和行政部请示)。
五、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车辆一律要及时停放在指定位置(工程公司或公司院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室负责人,说明原因,部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六、行政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与监督,随时对各车辆停放、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章、违规用车现象坚决按规定处理,不得姑息。
七、各种值班车辆在值班期间要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定,违者同样按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凡本部室发生车辆违规违纪现象,在对司机等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同时,将严肃追究部室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补充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3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三)
为了加强运输安全及车辆的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根据物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车辆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
2、公司车辆必须由公司指定驾驶员驾驶,其他人不得擅自驾驶,同时车辆不得用于私人用途。
3、本公司因公用车须提前向物业公司办公室申请调派;办公室依工作重要程度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4、每次车辆使用须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经理签字同意派车,按申请的规定用途使用车辆。
5、每次车辆使用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详细记载车辆的使用人、使用用途、里程、时间、地点等。
6、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三超一越',防止事故发生。
7、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正式驾照,且驾驶时保持健康、清醒、良好的身体状况。
8、车辆由司机负责使用、维护保养、清洁、送修、加油、办理各种车辆手续并管理好随车使用工具及车辆证件等。
9、司机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时、安全、文明、礼貌为用车单位(人)服务。
10、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库或停车场。如乱停乱放,造成车辆划伤、损坏、被盗等,责任由司机负责。
11、经批准换开车辆或离岗,必须妥善办理车辆、钥匙、工具等交接手续,由办公室经理负责监督。
12、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3、所有未按公司规定造成的交通、车辆等一切损失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5篇 x物流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1】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 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 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 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 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 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 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 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 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 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 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 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 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 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 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 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 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 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 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 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 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 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 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 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 安全行车制度
(1) 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 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 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 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 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 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 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 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 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 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 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 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 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2】
车辆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车辆使用管理是“管、用、养、修”的第一个环节,其要点是:定人、定车、定责任。如果一辆汽车无专人保管,要做好日常保养是困难的,其燃料消耗考核更无从下手。所以不但要定人、定车、还要定相关责任,并要认真考核,落到实处,否则车辆使用管理将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二:要加强爱车节能教育,包括车辆结构、性能、日常保养作业范围、安全节能操作要点、新车及大修车走合期磨合要求等知识及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教育。
第三:要定期对日常保养及车况进行抽查,进而检查考核驾驶员对日常保养的落实情况,用以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保养。车辆使用管理的好坏将决定使用成本。使用管理的重点在车辆日常保养及燃料定额考核。
建立车辆日常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使用及车辆管理行为,其要点如下:
1、车辆应实行定人、定车保管、使用,未经企业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转交他人驾驶、使用;
2、车辆保管人应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必须按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各级保养,如发生漏保养必须补作;
4、新型车辆投入使用或未操作过该类型车辆的驾驶员上岗操作前,应进行该车辆性能培训、交底;
5、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修复,防止故障恶变,严禁驾驶具有危及安全的故障车辆行驶;
6、车辆使用中,发生性能突变等异常情况,应停车检查、作出判断,进行修复或送厂检查、修理;
7、同一车辆短期内发生重复故障、疑难故障,应向质检、技术部门报告,力求根除;
8、车辆发生机损,应组织调查、分析,分清责任予以处理;
9、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形态、结构、布置;
10、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必须修复后方能行驶;
11、车辆应按企业规定停放及保管;
12、车辆必须按规定装载;
13、企业应设专门人员对驾驶员日常维护保养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考核。
(二)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车辆的日常保养,也称例行保养,主要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的检查、加注及调校、紧固,应由驾驶员进行。
2、其主要内容为检查发动机及仪表运转是否正常,冷却液、机油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各附件固定是否良好,车辆各部有无异响,悬挂及转向、制动部分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漏油、漏气现象,轮胎气压是否正常,等等。
3、其目的是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早发现异常,以便及时排除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车辆的出车率及安全性。为培养驾驶员的自觉性,故应经常进行抽查、考核。
车辆油料和定额指标管理
燃料消耗的定额考核,一般系按一定的行驶里程以百公里油耗或百吨公里油耗为指标,计算应用燃料,并予以考核、奖扣。燃料定额管理是车辆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及主要内容,常用的考核方法有:
(一)百公里油耗根据一定的车型,在经常运行的道路上,参考车辆使用说明书及实测油耗和对比参照同类型车辆的实际百公里耗油而确定的燃料定额指标,里程单位为百公里;燃料单位为l (升)、m3(立方米)或kg (公斤)。此油耗指标忽略载重量,即不管空载、重载,同时也忽略超出所测道路、气候条件对油耗的影响,一般适应于城市公共汽车,定线路运行客车及定线路货车等。
(二)百吨公里油耗百吨公里油耗是以有效货物运输里程为基数所平均消耗燃料的定额指标,是以里程* 货物吨位后的100 个单位,即百吨公里为单位所制订出的燃料定额指标。燃料单位为l (升)、 m3(立方米)、kg (公斤)。
此油耗指标的特点计算的即是有效油耗,在实施考核时,有将空驶调车里程一并进行测算并考核的(即也包含空驶公里),有将空驶调车里程单独按百公里油耗指标进行计算,再加上百吨公里油耗后一并考核的,这要根据需要且是否易于考核而定。
因为影响车辆燃料消耗的因素较多,为更接近于实际,使考核更加合理,在制定燃料定额时可根据各种因素对燃料消耗的影响程度,在通过实验的前提下,制定修正系数,例如夏天冬天气温不同,根据夏天燃料消耗低,冬天高的特点可制定气温修正系数。经常行走于不同山区道路的可制定坡道修正系数以及因道路翻修或经常塞车制定塞车修正系数,等等。
轮胎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汽车轮胎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不仅关系成本,同时也关系行车安全。随着橡胶的上涨,轮胎消耗费用在成本中的比重也逐渐上升,为降低成本,保证行车安全,必须正确选用,正确使用和维护轮胎。
(一)轮胎的正确选用轮胎按组成结构不同可分为有内胎轮胎、无内胎轮胎(载重车大多选用有内胎轮胎);按胎面花纹不同可分为普通花纹(纵向花纹)、越野花纹和混合花纹;按胎体帘布层结构形式可分为斜交胎、子午线胎。
1.正确选用轮胎花纹轮胎花纹不同,其作用性能不同,花纹大致可分为3 类:
1.1、纵向花纹阻力小,节能,速度快,导向胜能好。适用柏油路面及水泥路面。
1.2、横向花纹附着力强,爬坡性能好。适用碎石泥土路路面。
1.3、混合花纹具有纵向花纹及横向花纹的结构特点,同时也兼备纵、横向花纹的优点。适用于多种路面。
2.合理选用轮胎的帘布结构类型从帘布层结构来分,有斜交胎与子午线胎两大类:
2.1斜交胎帘布层现已多用尼龙(锦纶)。其特点是强度较高,耐冲击,有弹性,升温慢,不易吸水,价格便宜,但有热胀冷缩的缺点,胎体容易变形发空。
2.2子午线轮胎与普通斜交胎的主要不同之处为:子午线轮胎中的帘线都不相交,帘线所承受的负荷比斜交胎小,其帘布层数比斜交胎少近1 / 2 。其优点是耐磨性好,滚动阻力小,节省燃料,高速安全,生热低,附着力好,减震缓冲效果好及操作性也比斜交胎好,但价格较高且不易修补。
3.轮胎层级的选择
轮胎的层级不同,其承载能力不同。层级的原定义为棉帘布层数,为轮胎承载能力的相对指数。后出现的人造丝,尼龙等参照棉帘布的强度而套用的相应层数,并非真正的尼龙帘布层数。习惯上,仍用层级数来表示轮胎的承载能力。层级数越高,相应载重能力越大,但价格亦相应增高。
轮胎层级数选用的主要参数为轴荷及轮胎允许最大载荷,要注意:轮胎上往往标有单胎最大载荷及双胎最大载荷两种最大载荷;测轴荷时,要以满载时为基准。在选用时考虑到一般运输企业的车辆均有可能有超载现象发生,故该轮胎的允许最大载荷一定要大于车桥所分配给该轮的轴荷,特别是前车轮,由于前轮爆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故一定要杜绝超载现象发生。
(二)轮胎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轮胎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与轮胎的寿命及能源的消耗十分密切,应做好以下工作:
1.保持正常的轮胎气压。
轮胎气压的高低对滚动阻力影响极大,轮胎气压降低,车辆运行时轮胎变形量增大,滚动阻力增加,且胎肩磨损加速。根据实验,当轮胎气压比正常值减小0 . 1 mpa 时,滚动阻力增加8 % ,同时由于轮胎的蠕动变形,轮胎的温升增快,易对帘布层造成损伤。但轮胎气压也不是越高越好,超出额定气压,轮胎的减震性能降低,且容易受外伤,易爆破及增加胎面中心的磨损速度。
另外,在炎热的夏天,行驶途中,轮胎散热受影响,易发热引起气压增高,这属正常现象,当轮胎温度高时,有效的办法是停车散热,降温,切不可采用泼冷水降温或放气降压,因用冷水激热轮胎,会使轮胎变形剧烈,损坏帘布层。放气降压,会使轮胎在冷车时降低承载能力及加大轮胎的蠕动变形,影响轮胎的正常使用及寿命。
2.强制维护及时翻修轮胎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与保养维护两大类。
日常维护注意检查轮胎气压及有无异常损坏和双胎中间是否夹有石块、胎面有无铁钉等异物。保养主要是进行检查调整,主要要求为:
2.1同一车轴上应安装同一规格、型号、花纹及层级的轮胎及规格相同的轮辆;
2.2斜交胎与子午胎不能混装;
2.3前轮直径差:不超过相关规定;
2.4轮胎应无异常磨损,无异物嵌人,无起包,胎面裂纹长度及深度不超出相关规定;
2.5前轮不允许使用翻新胎;
2.6大客车、载重车轮胎花纹残存深度超过极限应拆下送翻新;
2.7常在高速路上运行的车辆,应对轮胎进行动平衡校验;
2.8轮胎气压符合规定。3轮胎编号及异动为加强对轮胎的管理及考核,应对轮胎进行编号,建立档案,定车使用。如发生互换,应及时填报异动档案。当轮胎发生异常损坏,如缺气行驶发生碾胎,严重磨损及一只轮胎无气或严重缺气,另一只轮胎爆破等情况,应进行技术鉴定,分析原因,评估损失并按规定进行考核、惩处。
第6篇 某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1条 公司办公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2条 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区域。
第3条 车辆不出车或下班后、节假日,用车司机应在公司指定地点把车停放好,采取必要的安全、维修、保养措施并把钥匙上交办公室。严禁停在外面过夜,违者罚50元/次。
第4条 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向办公室申请,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下班后或节假日用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报送用车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5条 员工用车时,须将行车里程、车况(使用前、使用后)在办公室用车登记本上如实填写,如属私人用车,油费自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第6条 车辆使用前应检查车辆是否刮伤、轮胎是否充足、前后灯、刹车等是否正常,严禁“带病”出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者罚100元/次
第7条 车辆在外被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承担一切损坏后果,若车辆丢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第8条 车辆维修,由用车人员报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下班后或节假日员工因私事用车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费用自理。
增加车辆清洗与保养
第7篇 房地产公司车辆使用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车辆使用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实现安全运行、降低费用、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管理部门
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散使用。公司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保险、索赔、检车、维修、缴纳各种费用、开展安全活动;同时负责日常使用调度和维修保养及驾驶员的管理。
三、车辆服务范围
公司领导用车、通勤接送、公务用车、外事接待用车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活动用车。
四、车辆使用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办法:总经理用车、通勤接送用车由总办直接安排,各职能部门公务用车需事先填写办公用车单后由总办安排。
五、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与使用
(一)车辆维修是指车辆的日常维修和因事故损坏而进行的维修。
(二)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主管部门负责。对车辆要定期保养,车辆的维修要经济、节约;每次车辆的维修保养要做详细记录,包括维修部位所更换的零件、维修费用、注意事项等。
(三)车辆因事故损坏进行的维修由使用部门、驾驶员和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共同负责,同时需要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应追究责任以及赔偿公司损失。(四)车辆使用实行油料控制制。
1、公司车辆所需油料统一由行政部统一购置、制票、核发与管理;按单车每月定额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行政部另行制订。
2、除出差外,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超过批准限额与计划。
六、车辆责任管理
(一)驾驶员责任
1、驾驶员要自觉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到专车专人。
2、驾驶员行车必须“三照三证”齐全,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检修,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及时搞好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4、驾驶员应自觉参加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5、驾驶员未经主管人员批准,不得将车辆进行调换或转借他人。
6、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原则上夜间停放在公司写字楼下停车场,无主管部门领导同意,车夜间不得随意停放。公司领导用车夜间车辆未停在公司的也需要停放在安全地带。
(二)对驾驶员的奖惩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酒后驾车、私自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200-500元。驾驶员违章、违规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坏车辆的,要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处以损失额10-3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2、驾驶员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全年无交通违章事故,无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维修及时,保养好,并能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全年保险费退保额的50%奖励给驾驶员本人。
七、附则
1、公司各所属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总办有权对各各部门车辆的使用情况及自然状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2、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8篇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为适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更好地保障公司领导工作用车、部门业务用车,制订如下规定:
一、管理职责
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公司的车辆统一归口管理。公司现共有3辆车,分别为别克君威、捷达、面包车。别克君威为总经理专用车,公司有重大活动接送重要贵宾,须由分管领导指定专职驾驶员驾驶;捷达、面包车为业务用车,钥匙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2、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车辆安全、维修管理。
3、对车辆的购置、更新及报废进行管理。
4、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管理、办理车辆年检和保险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尽早处理,绝不允许带故障出车。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司机的日常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安排。
2、车辆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在无《派车申请单》或无公司领导批准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修车、试车应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出车,私自出车责任自负,并追究驾驶员责任。持有效驾照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因公用车,可以自行开车,用车后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确需借车使用的,应填写《借车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至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借车手续,用车完毕后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办理验车手续。借车期间一切费用由借车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由借车人承担一切后果。
4、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时组织学习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定期定程对车辆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各部机件安全可靠。
5、严禁任何驾驶员酒后出车,特别是公司领导及高层管理人员自行驾车时,不论何种原因,都绝不许酒后驾车。
6、凡需带车外出长途时,100公里以上须由专职司机驾驶。
7、各部门业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填写《派车申请单》,部门经理及用车人在用车单上签字,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统筹安排。
8、非公司专职司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车辆,违者严处。
9、司机出车实行一次一单制。公司将根据司机出车次数、行车公里数用油情况、加班时间进行结算补贴(市内出车每月一次性补贴,市外出车按差旅标准补贴)。
10、司机根据《派车申请单》安排以最近路线完成出车任务,并填写《行车记录》。
11、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凡出现违章,司机除按处罚通知交纳罚款外,还需交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司违章超标的安全罚款。一年内三次违章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劝退。
12、下班前司机将钥匙、车辆行驶证和当日《派车申请单》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确因工作需要或条件限制需将车辆开回家,必须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否则公司将按严重过失处理。
13、经批准可以开回家的车辆,司机要妥善保管。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司机要负全部责任。
14、公司各部门在下班后因公用车,须事先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申请,司机凭有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署的《派车申请单》出车。
三、维修管理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清洁由司机负责,正常保养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需进厂修理保养的车辆,应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批准,由司机送修。较大修理项目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由二人同行送车进厂修理。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报修项目与厂方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接车时,司机根据报修项目逐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厂方提出解决,待验车合格后,司机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中司机验收栏中签字。
4、凡不经过正常手续而私自进厂修车,自行增加维修项目,所需费用自负,并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四、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1、派车申请单
2、出车登记表
3、借车单
4、车辆维修保养记录
第9篇 中海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zh物业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分公司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机动性,灵活性,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全行驶、保养、停放的管理
1.分公司的车辆由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办理车辆的保养费和养路费。
2.司机出车必须根据派车单所要求的前往地点、时间、执行任务的事项去完成任务。如有变化,应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
3.司机执行任务出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和交通法规,随车人员不能纵容司机违犯交通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4.司机要做好每天的车辆行驶记录(如车公里、车次、行驶小时和所加油料的统计等),月底汇总后报行政部主任。
5.车辆实行指定司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行政部主任同意不能使用车辆。经同意使用的,也一定要交接清楚使用情况。
6.主管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保证车辆正常行驶。保持车身内外清洁、卫生。
7.车辆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能修复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使用。需要更换的部件先报告行政部,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购买。
8.车辆必须按分公司指定地点停放。司机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所造成的损失(如车辆丢失等)由司机本人负责。
二、用车申请
1.分公司领导用车由本人直接通知行政部安排。
2.各部门用车,要提前申请。市内用车,提前半天申请;市区以外用车,提前一天申请。用车申请单要经部门主任签字后交行政部审批。
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单,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发挥现有车辆的效率,尽量做到经济、合理、高效地统一安排车辆。
三、交通安全责任条款
1.安全行车,爱护车辆,做到'三勤',保持车容整洁和性能良好,出勤率达95%以上。
2.发生行车事故,视情节轻重并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判决书》意见确定其责任:应付损失费在1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0%;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至2000元以内的,罚其修理费的15%;损失费达2000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定百分比进行处罚,但不得低于20%;对造成伤亡事故者,处罚不在本文规定之内,另按交通事故处罚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领导同意出私车造成的事故,一切修理费和赔偿费都由本人负责。如保险公司赔款后,财务可按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为标准,向其本人扣罚总金额的50%。
四、出车补助
1.市内出车。不分出车次数及行驶里程,每月发给司机出车补助150元。
2.长途出车。单程在80-120公里以内,每天补助20元,单程超过120公里以外的,每天补助30元。在外住宿的,按出差规定报销。
3.业余时间出车,按有关规定发加班工资。
4.行政部凭派车单,按月统计,作为司机业绩考核依据。
第10篇 地产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及使用规定
1.员工因公外出办事,用车人须在办公系统上填写派车单,写明用车事由(包括所去单位名称、所在地点、同行人姓名和人数、预计使用时间)、用车时间和路线,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总经理办公室方可派车。
2. 员工出差(非本市)派车,需提前申请逐级审批报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办公室方可派车。
3.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上下班时可乘坐班车。
4.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用车状况无法派车或员工加班超过21点时,可安排员工乘坐出租车,
第11篇 某某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某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加强集团公务车使用管理,做到规范用车、及时安全、降低消耗、提高效能,充分发挥车辆在业务接待和业务联系中的服务作用。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是集团公务车使用管理的职能部门,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集团总部所有公务车辆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用车。
第四条 本条例的监督执行部门为集团行政办公室。
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一条 集团行政办公室统一办理公司车辆的购置、接收、停放、转卖、过户、报废等项手续。
第二条 集团所有公务车应按车号登记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的各种附带资料由行政部门保管。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车辆使用手册、车辆购置时的工具和附属品由车辆使用人保管外,其余均由行政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三条 车辆零配件、车用饰品、工具等,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置。使用人对上述物品负有保管责任。行政办公室要将每部车辆所配置的附属品、随车工具等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记载,车辆移交时应全部随车移交,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集团公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主要用于:
1、集团主要领导用车;
2、接待客户及有关政府部门领导;
3、业务部门业务用车;
4、集团各部门人员办公用车。
第五条 公务车配发标准及规定:
1、集团高层领导、各业务部门配属用车须经总裁批准后可配给公务用车;
2、所有配发的公务车,一律由行政办公室按《公务车配给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备案;
3、集团高层领导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经总裁批准后可配备专职司机,其他部门、人员公务车原则上不配备专职司机;
4、所有享受公司配给车辆的个人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条例。配发车辆的部门节假日必须将配发车辆归还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以便做好节假日车辆管理及调度安排。
5、各部门人员业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派发并安排专职司机驾驶,用车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批准、行政办公室调配落实。部门因急事临时用车,则视当时车辆情况给予安排。如果用车部门较多,应尽量合用一辆车;不能合用的,业务部门优先于职能部门。
6、紧急公务、临时特别事务、公关外援事务用车,可由集团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直接下达和安排,行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做好车辆调配工作。
7、各部门人员因业务需要或特殊原因需借用车辆的,需由使用部门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填写《借车申请表》,经行政办公室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借用车辆。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形时,借车部门可口头说明事由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先借用车辆,事后补办相应手续。借车部门或个人在完成工作后,应及时归还车辆,不得无故延期不还;若确需延期,应及时说明并重新填写《借车申请表》,经批准后续用。对于未经同意而使用车辆的部门
及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作相应处罚。借车部门或个人在取车、还车时,应履行交接验车手续。
第六条 行政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监督:
1、使用人必须有相应车辆车型的驾照。
2、公务车辆不得私自借予非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对其使用车辆有基本检查、保养的义务(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夜、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发生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员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经公司特许或因工作需要(工作时间较晚返回时已逾9点者、第二日有任务早起外出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位子;外出时必须停放在停车场、车位等合法位置,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反交规、损坏、失窃等由驾驶者赔偿一切损失并给于相应处分。
7、使用人必须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机件、外观良好,保证车辆的整洁干净。
8.驾驶者私自用车若发生事故、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后全部由私人承担。
第三章 车辆的费用管理
第一条 车辆的保养维修费、保险费、车船税、及年检费用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向公司领导呈报后统一支付。
第二条 所有部门人员如因业务需要前往外地,长途出车,须提前申报,经领导批准后可派车及报销加油费和过桥过路费。
第三条 集团所有行政车辆加油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配属车辆设置专用油卡(主卡由行政办公室或财务室负责保管以便定期调单检查)由公司会计每月进行核对了解车辆受控情况。驾驶人加油时必须在加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加油数量和使用公里数作为审核依据。
第四章 车辆保养和维修
第一条 车辆使用人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各部位、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保证油、水处于正常位置,油、电路畅通,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进行报修。如因驾驶人员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应依照情节严重度由驾驶员和公司共同承担。
第二条 车辆因正常损耗而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需送厂维修保养的车辆,由该车驾驶员向车辆管理员汇报检查确定后,填写车辆报修单交行政部经理审定,送交定点维修单位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完工后由车辆管理员检查验收,且车辆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应在《车辆管理档案》中予以相应记载,随时登记车辆的技术状况。
第三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随意购买配件,未经允许擅自购买配件,其费用一律自理。损坏的配件一律经公司行政办公室核检后方可予以报修或报废。
第四条 正常一般性维修,需由行政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员共同签字生效。大修或单车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除上述签字外,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获准。
第五条 车管人员应按时向修理厂结算修车款,以保证车辆的正常维修。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一律采用转帐结算。车辆维修后,由修理厂开距修理明细单,车辆报修人签字,车管员做呈批报请领导批示后方可结帐;未按规定办理修车或未在指定修理厂修车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的,应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六条 长途行驶中车辆发生故障可电话征得行政办公室及领导同意后,就近送厂修理。回公司后,使用人应立即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证明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办公室审核,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第五
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 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反光三角架,且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失效及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更换。
第二条 车牌应牢固安装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人员验证,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办公室,由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补牌手续。
第三条 行驶证等车辆运行中的有效证件与车辆配属物品,公务车使用人应予以妥善的保管,如有遗失,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 公务车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造成证件被吊扣、罚款者,公司不予负责,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凡属于司机违章不报,从而影响到车辆正常年审及运营者,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条 车辆所有证件,一旦遗失均须及时上报行政办公室,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登记挂失并予以补办,其费用由遗失者个人承担。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一条 车辆使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条 公司车辆必须由使用人本人负责驾驶,不得随便外借他人使用,如未经公司许可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公司将按违约处理收回所配发的车辆;如果因此而造成车辆损失的,责任人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条 经批准使用公司车辆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毁或第三者事故,应按照交通队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与公司按责任承担相关损失。若私自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1、下列情况驾驶者予以承担后果、记过或免职处分。
(1) 无驾照私自开动车辆的
第12篇 某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与职权
第三条公司各有车部门对本部门驾驶员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行驶负有管理责任,负责驾驶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总经理工作部(以下简称总经部)统一负责公司车辆年检及驾驶证的年度审验工作。
第四条安监部部和总经部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车辆交通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公司兼职司机资格审查、考核和准驾证的发放。
第五条总经部要对公司各种车辆和驾驶员建立档案,掌握公司车辆技术状况以及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并组织全体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
第六条安监部部和总经部有权检查、指导、考核有车部门车辆管理工作。发现车辆或驾驶员严重不符合出车条件时,有权制止驾驶员出车,同时追究派车单位领导责任。
第七条如果公司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安监部部与总经部共同协助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第三章 对驾驶员的要求
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驾驶员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允许严禁私自动车。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以及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无证驾车,严禁驾驶员出让驾驶权(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风厂和项目部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司下发的准驾证方可动用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做好事故预想,随时处理可能遇到各种突发险情。
第十二条车辆在雨天、雪天、冰雪路面以及路况较差或驾驶员不熟悉地段行车时,应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在出车前除履行出车手续外,驾驶员还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如:制动部分、行走部分、转向部分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在车辆故障消除前严禁出车。派车人员应询问驾驶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查看精神状态,如发现驾驶员不具备安全出车条件,可改派他人出车或不出车,驾驶员如果感觉状态欠佳可拒绝出车。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出长途车时应在中途停车休息,严防疲劳驾驶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如果发生交通肇事或车辆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安监部部汇报,以便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今后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任何人员不得违章乘坐。驾驶员不准私自搭载他人,如私自搭乘他人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同时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车辆行驶时驾驶员严禁吸烟、饮食、使用手机。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九条驾驶员严禁私自出车或将有限制工作范围的车辆驶出规定范围。
第二十条驾驶员擅自变更行车路线而发生的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和地方交通部门规定,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由总经部及时给予报废,如车辆状况尚好,还可以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且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超期服役车辆应对其行驶、维修及异常情况做好记录,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当车辆报废或变更车主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完相关手续,不得在车辆报废或过户前移交他人使用,手续办完后经安监部部审查合格后交总经部将相关资料存档。
第二十三条特种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车辆在行驶中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外,其它非正式座位不得有人坐立。
第五章 出长途时车辆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接受长途车任务的部门必须在出车前一天联系总经部,通知车辆驾驶员。总经部还应规定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和行驶路线,并交代注意事项等;驾驶员按要求做好出车准备,按规定时间、路线出车,途中不得私自改变路线,特殊情况(修路等)改变路线,返回后应向单位说明。车辆在途中应适时进行安全性检查(一般2小时一次),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六条车辆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警,同时应向公司领导、总经部、安监部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七条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应立即向总经部汇报。
第二十八条车辆在路上行驶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时速。
第六章风厂车辆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风厂车辆由各风厂厂长负责统一调度管理,风厂厂长是本风厂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联系等工作。
第三十条任何人不得无证(系指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驾驶。
第三十一条车辆离开风厂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并经总经部、风厂厂长批准,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第三十二条风厂配备的无正式牌照车辆不准离开风厂范围,只有公司配备的手续齐全的车辆可以离开风厂,但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三十三条各风厂专职驾驶员负责本风厂全部车辆的档案管理和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的牵头工作。
第三十四条车况不良时严禁使用,发现车况异常时要及时汇报风厂厂长,由风厂厂长联系总经部进行修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在风厂内驾驶车辆时,最高时速不得高于30公里/小时,在公路行驶时按交通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车辆回市里必须停放在公司,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如发现人为原因损坏车辆,将对责任人给予500~3000元考核。
第三十八条风厂内部发现驾驶员一次违章(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后果),扣发责任人200元,可由风厂内部处理,但必须上报总经部和安监部部备案。
第三十九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将考核风厂200~1000元。
第七章项目部车辆管理
第四十条各项目部车辆由各项目部经理负责统一调度管理,项目部经理是本项目部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管辖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联系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无证(系指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驾驶。
第四十二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
第四十三条项目部配备的无正式牌照车辆不准离开现场范围,只有公司配备的手续齐全的车辆可以离开现场,但只能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第四十四条驾驶员在现场驾驶车辆时,最高时速不得高于30公里/小时,在公路行驶时按交通法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公司配备给各项目部经理的车辆,由专职司机进行驾驶,其他人不得驾驶。如需离开现场必须经主管领导或总经部批准。
第四十六条各项目部专职驾驶员负责本项目部全部车辆的档案管理和定期检查、维修及保养的牵头工作。
第四十七条车辆回市里必须停放在公司,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第四十八条车况不良时严禁使用,发现车况异常时要及时汇报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联系总经部进行修理。
第四十九条内部发现驾驶员一次违章(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后果),扣发责任人200元,可由项目部内部处理,但必须上报总经部和安监部部备案。
第五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将考核项目部200~1000元。
第八章 考核规定
第五十一条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者,一经出现对驾驶员予以辞退。
第五十二条对思想品质不良、不遵章守纪、习惯性违章虽未造成恶果,但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不允许再从事驾驶员工作。
第五十三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处理意见。
第五十四条凡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特大事故8000元6000元4000元
重大事故6000元4000元2000元
第五十五条对交通事故责任人按事故财产损失的8%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给予撤消驾驶员岗位的处罚:
(一)年度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二)年度内违章驾驶被地方交警部门和安监部部查处3次以上者。
(三)发生一次负次要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四)发生一次交通肇事造成车辆报废或人员死亡者。
第九章附 则
第五十七条总经部应制定本部门的车辆管理制度;各风厂和项目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车辆管理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规定相违背。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