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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07:50:05 查看人数:6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

第1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

为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公司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考核范围:

涉及公司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的公司经理室及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考核对象主要是公司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各部门、基层单位的负责人及安全员。

2.考核内容:

2.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指标, 即无伤亡、无重大火灾、无一次值损1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2.2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2.2.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公司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当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者发生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相关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先进、优秀、劳模的评比奖励资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相关人员,按风险等级标准每人每年交纳:总经理2000元;副总经理1200元;运营安全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路查组组长、分公司经理800元;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财务审计部经理、专职安全员500元。各部门、各分公司相关的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抵押金由各部门、各分公司自行确定,各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不能将自己的抵押金转嫁给本部门其它人员。每年1月31日前要将安全生产抵押金交财务审计部,安全生产抵押金要单列帐户,不得挪作它用,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2.2.2安全管理机构情况。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能担负起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能保证正常工作经费,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

2.2.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能针对各自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季节性或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与整改措施,能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2.4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的规定,年内投产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均应按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2.2.5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情况。重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不断加大安全投入,逐步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在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权益能得到保护。

2.2.6“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公司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认真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率达92%以上。

2.2.7信息统计报告情况。积极完成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按时报送企业职工伤亡及交通安全事故。

2.2.8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发生的死亡事故,能按有关规定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及时结案通报,从中汲取教训;不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2.2.9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情况。能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基层单位,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考核工作程序:

3.1每年年初,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出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分解下达各考核单位;

3.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标和考核评分标准;

3.3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每月进行一次情况调查,每季进行一次情况通报;

3.4年终,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4.奖惩:

4.1每年考核结束后,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且工作指标经考核达到90分以上,单位考核评分在第一的,由公司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进集体的负责人由公司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2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发生死亡以上安全事故的,取消被考核单位评选先进单位资格;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取消评选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且目标考核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抵押金全额结转至下年度并按每高1分奖励100元的标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奖励;目标考核低于90分的,按每降低1分扣减100元的标准扣罚相关责任人的抵押金,直至扣完为止。

4.4扣减的抵押金额度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补交给公司财务审计部。

4.5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的奖励资金,从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列支。扣减的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4.6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7安全生产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原责任人经核查,未被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全额返还,接任人重新交纳抵押金。若年度内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工作指标的,按前后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扣减抵押金。

第2篇 项目部与各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向 **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一、安全责任目标(该指标为综合目标、每个责任人具体责任目标详见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表)

1、事故控制

无死亡、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以内。

2、安全达标

每月安全检查考核,单位工程达到优忍受。各个分项达到及格以上标准。

3、文明施工

(1)必须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力争创建省级文明工地。

(2)创建文明工地的标准,按照gbj59-99标准,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子目中要求。

4、机械设备完好控制目标

(1)机械设备完好率92%,垂直设备完好率100%

(2)机械设备验收率100%,其中垂直运输设备检测率100%。

5、特证上岗控制目标

(1)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安全教育控制目标

(1)全员安全教育率100%

(2)每年各类人员安全教育时间,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职工不少于15学时,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15、15、20学时。

7、动态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违章作业、重大隐患,确保设施完好和安全状态,控制一般隐患。

(2)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率100%。

8、加强治安管理工作,项目部人员必须是合法公民,严格控制违法事件的发生。对职工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对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法》、《劳动法》、《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试必须合格。与实施,关键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全体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本职工作。

三、安全责任承诺

1、安全责任人应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本人具体承担责任目标负责任。

2、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措施,狠抓重大隐患整改和监控措施的落实,对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立即解决。配合、支持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能。

3、安全责任人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创文明工地活动,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有重点的进行专项治理,杜绝恶性事故发生,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

4、安全责任人每月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服从考核奖惩决定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的原则。

5、安全责任人对发生的事故应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上报,并执行国家的关事故处理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6、安全责任人对若因履行本责任保证书相关条款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承担有关规定的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理。

本责任保证收由安全责任人签字生效,有效期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项目部、公司各执一份。

安全生产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本责任保证书签定对象为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

第3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4篇 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

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是企业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规程、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而制定的作业者的行为规范,是有关法规、标准的具体化,是标准化工作的延伸。它符合统一协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能够将班组大量重复性工作用最佳的处理方案确定下来,建立班组良好的安全工作秩序和生产环境,调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动性,减少违章,消除隐患,提高人——机——环境系统本质安全化水平,有效地预防事故,它是一项安全投入少、安全效益高的科学方法。(未完待续)

分类制定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企业应集中精干人员,分系统提出各类班组安全管理的标准并逐步完善,班组安全管理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

◆组织管理标准 建立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与每一职工挂起钩来,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评比、奖惩制度等,内容详细,可操作性强。

◆作业现场标准 同工种作业环境要做到规范、一致,作业现场基础设施完善、整洁、卫生,安全标志醒目、针对性强,现场布置合理,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齐全可靠,安全通道畅通,工作条件良好。

◆操作标准 各工种有科学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个岗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进行标准化作业。

实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实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必须按系统分专业进行组织。先分类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树立不同的典型,然后全面推广,在班组中开展“三标”(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安装、标准化操作及标准化班组、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岗位)管理活动,组织达标竞赛。

在实施标准化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完善班组安全管理标准,修订各类班组的达标标准和验收细则,使其更符合基层的安全生产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同时,要按照标准,严格检查考核,逐级验收,定期考评,动态管理,将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

抓住关键环节促进标准贯彻执行

企业实施标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企业要及时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依靠科技进步,改善作业环境,不断完善机械设备、设施的防护装置,整改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化水平。要将标准化管理与企业各方面的工作融为一体,形成网络,才能使标准化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

开展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领导重视是先决条件,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是开展标准化管理的可靠基础,严格检查考评是落实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班组生产作业环境是开展标准化的重要保证。

第5篇 电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3、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废止。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电网事故

4、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全厂停电事故

5、不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8、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9、控制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在指标范围

10、“两票”合格率100%

11、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安全目标奖奖励办法

1、厂部将煤电公司核定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奖分解到每个月,取消平均分配。

2、厂部根据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职责来分配月度安全奖。

3、厂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和完成情况来兑现奖励。

4.1、各班长的月度安全奖原则上由各专业根据各班组当月安全生产业绩来分配、发放。

4.2、如果所在班组未完成月度控制指标,那么该班长的月度安全奖由厂部根据连带责任直接核定。

5、不允许部门、专业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奖进行二次分配。

6、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控制指标和月度安全生产奖励金额见附表。

四、安全目标奖扣除办法

1、当月未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除相关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月度安全奖。

2、根据各级管理人员自身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实施纵向连带考核。

3、扣除细则

3.1、发生控制指标中第1-8项的重大事故

3.1.1、扣除主要责任者全年的月度安全奖(责任者如为班组成员,月奖为班组月奖的平均值;责任者如为管理人员,月奖为本人当月安全奖。下同)

3.1.2、视情节扣除事故责任车间三至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1.3、扣除次要责任者、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2、发生一般事故和一类障碍

3.2.1、扣除主要责任者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2.2、扣除次要责任者、责任班组、班长(包括值长、调度,下同)、责任车间及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

3.3、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3.3.1、扣除主要责任者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3.2、扣除次要责任者、事故发生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

3.3.3、扣除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当月安全奖。

3.3.4、扣除发生部门安全专工和安监科的当月安全奖。

3.4、发生二类障碍(包括误操作)

3.4.1、扣除责任班组和班长当月安全奖。

3.4.2、有指标的单位,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按比例扣除。

3.4.3、无指标的单位,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4.4、有一个车间实际发生数超标,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5、发生异常事件

3.5.1、有指标的单位,责任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按指标比例扣除;无指标的单位,责任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5.2、车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的异常事件超标,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扣除50% 。

3.5.3、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的异常事件超标,部门主任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5.4、原因相同、结果相同的异常事件,在一个月内由于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而重复发生(同一设备),最后一次按照二类障碍统计、考核。

3.6、发生“三违”事件或“两票合格率”未达到100%

3.6.1、发生班组、班长和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6.2、部门有两次“三违”事件或两个班组“两票合格率”未达到100%,部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安监科人员的月度安全奖扣除50%。

3.6.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都发生了以上情况,安监科人员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7、全厂特种班组控制的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该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全厂运行班组控制的指标(除事故、误操作、三违、两票合格率以外的指标)

3.8.1、有一项未完成,该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2、车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未完成指标,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3、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未完成指标,部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4、运行单位发生的事故、误操作、三违、两票合格率,执行第3.1、3.2、3.3、3.4、3.6 条规定。

五、附则

1、本规定中有关事故、一类障碍、误操作的定性,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认定,以调查组的事故报告结论为准。

2、二类障碍确定标准:

2.1、事件发生的后果引起机组异常运行或危及机组的安全可靠性。

2.2、事件发生的后果引起机组降负荷。

2.3、主要辅助设备或影响机组运行的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计划检修延期超过8小时。

2.4、机组的主要监测仪表、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因故退出运行8小时以上。

2.5、运行机组的主要参数值超过规程所规定的允许范围达30分钟。

2.6、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的。

2.7、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5千元及以上。

3、异常确定标准:使设备丧失机能不能运行,但未达到二类障碍。

4、三违:

4.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如酒后登高、违章使用器具;摆放物品是否标准、物体是否牢固、是否影响安全通行;与作业一同出现的票据、措施等违反规定。

4.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3、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5、责任事故: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事故。

第6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实现全员目标管理,将矿山的安全管理指标和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所有的矿级领导、科队长、管理人员、作业头面(班组),逐层落实,任务到班组,责任到人头,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程质量紧密挂钩,让广大职工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确保矿井安全和工程质量达标。

3、把职工的切身利益与生产任务直接挂钩,真正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进一步激励先进,淘汰落后,增强职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锐意进取,奋发工作。

二、总体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

井上下全年安全考核目标为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以下治理费用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二)生产任务指标

1、2016度全年计划

(1)煤炭产量:10万t,其中采煤9.5万t、掘进0.5万t。

(2)掘进进尺:2960米,其中开拓巷600m、回采巷2270m,联络巷90m。

2、回采工作面计划及工作面情况

(1)采煤工作面情况及接替顺序:

计划机械化竣工验收后,911、912工作面投入生产。

(2)工作面月推进度及月度计划:

计划工作面投入生产后月推进度36m。

(3)各个工作面可采储量及可采期:

911工作面可采储量9.5万吨,可采期11个月。

3、掘进工作面计划

2023年度掘进计划为二个掘进头同时掘进,分别为901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9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912机巷掘进工作面、912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912煤仓掘进工作面、912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901运输巷与901回风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912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9121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

4、掘进具体计划:

(1)工程名称及工程量:

901运输平巷掘进工作面300m、901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300m、912机巷掘进工作面680m、912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680m(待瓦斯抽放安装完善后)、912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680m、912煤仓掘进工作面20m、912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50m、901运输巷与901回风巷联络巷掘进工作面40m、9122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100m、9121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100m。

(2)月进尺:

煤巷:炮掘100米,综掘200米。岩巷:炮掘100米。

(3)901运输平巷巷工程明细:

+901m运输平巷300米,岩巷,开拓巷道。+901m回风平巷300米,岩巷,开拓巷道。

(4)开拓大巷(包括临时水仓)预计工期:

901运输巷、901回风巷预计工期三个月完成。

(5)2023年月度计划:

工程名称工程量(米)施工时间(月)备注
901运输巷3001.5综掘
901回风巷3003炮(岩)
912机巷6803.3综掘
9122回风巷6805.5炮(煤)
912回风联络巷500.5综掘
9121回风巷6803.3综掘
912煤仓201炮(岩)
901-2联络巷400.3综掘
9121采煤切眼1001炮(煤)
9122采煤切眼1001炮(岩)
合计300020.4

全年计划完成掘进进尺2960米,计划二个掘进头同时作业,计划2023年1月完成。

5、“三量”情况

2023年底“三量”情况及可采期

开拓煤量:73万吨可采期:6年

准备煤量:21万吨可采期:21个月

回采煤量:13.5万吨可采期:13.5个月

三、管理考核

(一)目标管理

1、矿山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客观科学地制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报公司批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明确后,公司要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检查和指导矿山对月度安全生产目标,尤其是生产任务指标(按照《矿山月度生产任务指标分解落实责任公示表》)的再细化分解,以及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2、跟踪检查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的问题和原因,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安全目标任务的完成。公司负责督促矿山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在次月进行落实整改。

3、公司和矿山每半年对各自单位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由公司统一时间,煤矿矿长、总工及相关人员参加进行总结分析,找出不足或差距,对下半年完成目标的措施进行审核,对于目标计划有较大的调整的,统一意见后进行及时审批调整。

(二)考核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保证质量,重在任务”的原则,实行分级考核。

(三)考核方式

1、矿长、总工,按各作业点(工程项目)的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级班子、头面挂钩责任人进行考核。

2、 班子根据全矿的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井综合保障人员(即从事井下工作,但不能细化工作头面和量化工作任务的人员,如测量员、安全员、机电员、测风测尘员、放炮员等)进行考核。

3、矿级班子根据全矿的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执行情况,对矿山后勤服务人员(即自井口检身工以上的地面行政后勤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矿山副矿级按班子分工,或按专业分工,或按分管项目等所辖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生产任务、安全指标、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双零”,年终完成全年年度生产任务,矿山将按年度实际出勤天数,并按以下标准对矿山各级人员实施奖励,矿长、总工元,副矿级人员元,矿井科队级人员元,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元,地面行政后勤服务人员元。年度中途离职人员不参与年终考核。

2、月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

安全生产推行红线管理机制,矿山实行每月分类底线考核,月安全管理目标:零死亡、零重伤、轻伤事故控制在6起(含6起)以内。

(1)考核标准

①工作头面、工程项目(机安工程、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凡月度内发生二起轻伤事故的,所有参与的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②全矿月度内发生六起以上(含六起)轻伤事故的,所有参与的管理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

(2)奖励标准

各工作头面、工程项目将安全管理目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时,按照责任大小实现标准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矿长、总工奖励各1000元,副矿级领导奖励500元/人,各科队级奖励200元/人,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奖励150元/人,地面后勤人员每人奖励50元。

(3)处罚标准

超过月度控制指标的,对直接及间接责任人除按事故调查承担“三违”处罚外,实行倒扣工资制,倒扣标准分别为事故直接责任人轻伤50元、重伤200元、死亡500元;挂钩科队级领导轻伤100元、重伤500元、死亡1000元;挂钩矿级领导及矿长、总工轻伤150元、重伤2000元、死亡5000元;带班矿级领导轻伤200元、重伤2400元、死亡5800元。

(4)安全奖励条件:享受奖励的人员,除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指标外,必须完成月度生产任务的90%以上;工程质量月底验收时全部合格,可以按时结算(需要整改才能合格的,整改时间不得超过2天)。

(5)综合考评

矿长、总工、矿山各专业、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部门所属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效果、技能水平、出勤等情况,尤其是在履职尽责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按考评分数分为五个档(具体见矿山职工综合考评表)。

a、考评分在90-100以上者,享受该岗位的最高档;

b、考评分在80-89之间者,享受岗位系数的二档;

c、考评分在70-79之间者,享受该岗位系数的三档;

d、考评分在60-69之间者,享受该岗位系数的四档;

e、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享受该岗位系数的最低档;

(6)出勤挂钩

所有人员的进尺考核及安全奖惩与考勤挂钩,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满勤一律为26天,考勤不足26天的个人最终奖金=该岗位满勤奖金÷26×实际出勤天数+安全奖(安全奖惩标准÷26×实际出勤天数),因26天即视为满勤,多出的考勤天数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月度生产任务指标考核

(1)生产任务指标的确定

①按照班子分工负责制,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具体负责拟定全矿的月度生产计划,交总工程师审核,由矿长主持矿务会研究讨论后,每月30号前将下月的生产指标计划任务上报公司仔细审查批复。

②在每月月初对当月的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公示。

(2)生产任务的指标考核原则

①多奖少罚,与个人的工资级档挂钩;

②凡工作头面、工程项目在月度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以上的,取消参与工作头面、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人员当月的生产奖;

③凡全矿山在当月内发生六次以上(含六次)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事故以上的,取消所有人员当月生产奖。

(3)掘进生产任务考核

将每月的掘进生产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矿级领导、科(队、室)级、班组。掘进头面及工程质量项目上,将实际完成的掘进工程量与生产任务指标进行对照考核,按照1m进尺和差1m的进尺为单位,实现奖惩(具体见下表)

a、井下有分管项目、头面人员的考核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超一米

奖励(元)

差一米

处罚(元)

备注
副矿级人员5025按分管项目、头面
科、队级人员3015按分管项目、头面
特种管理人员105按分管项目、头面

b、无分管头面的井下综合保障人员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奖励

系数

处罚

系数

备注
矿长、总工1.0-1.201.0-1.20按所有享受头面矿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未分配点面的副矿长、工程技术等享受矿级待遇人员0.60-1.00.60-1.0按所有享受头面矿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享受科队级人员0.60-1.00.60-1.0按所有分管项目、头面的科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未分配头面井下特种管理人员0.60-1.00.60-1.0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c、地面行政后勤人员

奖惩金额

部门岗位人员

奖励

系数

处罚

系数

备注
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0.60-1.00.60-1.0按所有分管项目、头面的科长待遇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司机、库管员、杂工0.30-0.500.30-0.50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除“司机、库管员、杂工”工种外的地面后勤人员0.15-0.300.15-0.30按片区或全矿井下特种管理人员的奖惩平均数乘以系数
个别工种由矿委会对该工种平时的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考评,按其平常的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提升系数或降低系数

d、试用期人员

部门岗位人员备注
各部门岗位试用期人员各工种各岗位试用期人员享受同工种、同岗位人员奖惩标准0.50系数。

(4)煤炭生产考核

为了加强矿山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煤炭生产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只惩不奖”的责任强化机制,凡达不到以下其中一条的,安全生产即为不达标,对矿级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①当月内安全出现重伤、死亡事故,或轻伤事故达到6起的;

②质量问题不能达到要求的。

(5)机安工程考核

矿井的机电安装工程考核,按完成时限(包括安全、质量)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

(6)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考核

临时工程、阶段性工程参照机安工程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7)月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须结合当月考勤情况,按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考核。

(8)特别规定

为了加强矿山的生产组织管理,确保生产指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矿级管理人员进行“只惩不奖”的责任强化机制,凡达不到以下其中一条的,安全生产即为不达标,对矿级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①当月内安全出现重伤、死亡事故,或轻伤事故达到6起的;

②工程质量验收时因质量问题不能按时结算的。

四、考核公示

按公司规定要求,每月要进行矿务会公开制度,矿山在核算出矿山各人员的奖惩之后报公司,公司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返回矿山进行公示。

五、考核纪律

1、考核人对被考核者作出的考核结果必须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打击报复,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综合考评表》的相关条款要求对考核人进行处罚。

2、任何人对考核结果存在疑问时,须采取正确的方式,对分管的上一级提出合理的诉求,严禁采用极端的方式无理取闹,或越级纠缠领导,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职工综合考评表》的相关条款要求对被考核者进行处罚。

3、考核结果确实存在差错时,应及时纠错和更正。

六、其他规定

1、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经年度考核,突破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先选优的资格。

2、本管理办法涉及的工伤事故经济损失认定按下列方式进行,重伤事故由公司、矿山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认定,事故损失当月无法统计的由工会负责进行评估;矿山发生的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进行事故调查认定备案。

3、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重伤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万元以上的非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至8万元之间的非死亡事故;工伤事故不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经济损失是指受伤人员的各种费用,不涉及财产损失。

4、制定完善考核办法时,结合公司、矿山的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以及矿山下发的《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三违实施细则》的总框架,不能有原则性的突破。

5、除了正常性的原因或公司的指令,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造成停产停工外,其他任何原因影响生产的都不可能扣减当月生产指标任务。

6、本办法由公司和矿山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3年4月9日

第7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

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5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

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b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c证)和2~3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九条 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0.1~1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0.1~1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6月8日为全线“安全日”,“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6月8日和6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

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先资格和当月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85分(含85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3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9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规定

(一)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达标的目标,特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供考核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将通过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①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将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和落实情况,年终组织考评。

②项目经理部对管理人员及班组,将在每月三十日对各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各班组及个人考核评分一次。

(四)考核办法:

①公司对项目部的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年度评优,表彰及奖惩的依据。

②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③项目部对各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评比结果,将与

④项目部对各班组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第10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乙方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具体要求,除执行公司《通用考核标准》和《事故管理办法》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实施细则

(一) 核定年度安全责任事故考核基数

根据管辖的职能和安全管理责任大小以及职业卫生、环境情况等综合考虑,分设不同考核额度(具体参见附件)。

(二)考评办法

1、各部门根据公司实施办法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报安全环保室备案。

2、公司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环保室负责考核和考评结果汇总,并将考评结果按流程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考评结果予以发放。

(三)考评细则

1、发生一起重伤(一般工伤损失日在105天)以及重伤以上事故扣减公司全部员工的年度安全奖励(对外包作业等负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的减半扣罚)。

2、各部门发生工作损失日的工伤责任事故:无工伤损失日的轻微伤事故,扣减当事人当季度安全奖励,每起扣减当班组长20%季度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1-4天内的,扣当班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4—10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外,工段其他班组扣减安全奖励金额的20%,部门直接主管挂钩考核20%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主管挂钩考核10%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10天—30天的,除扣减当季所在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外,工段其他班组扣减安全奖励金额的30%—50%,部门直接主管挂钩考核30%—50%的当季安全奖励,部门其他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考核20%的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30天—60天的,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所在工段当季安全奖励,取消直接主管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主管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50%;工伤损失日在60—90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扣减所在部门当季安全奖励,取消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90天—105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扣减所在部门年度安全奖励50%。扣减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奖励。

3、各部门无工伤损失日指标的,发生轻微伤不影响工伤损失日的扣减事故当事人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每起扣减当季安全奖励额度的20%,工伤损失日每增加1天扣减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员工20%的奖励额度,直到扣完为止。

4、对安全环保室的考核:工伤损失日在10天以内不考核,工伤损失日在10—30天内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15%,工伤损失日在30—60天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30%,工伤损失日在60天—90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60%,工伤损失日在90天—105天的,扣减当季和下季度的安全奖励。

5、经营班子成员按照区域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本考评办法与通用责任制、事故管理规定互为补充,并作为安全责任制的考核依据。

7、出现本实施办法未能表述的特殊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11篇 浅谈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通过班组的工作来实现。因此,切实抓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工作对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人认为,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一、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重要性

谈起班组,人们都知道它是企业的细胞和基础。然而在实际中班组建设则往往被忽视,或以面上工作取代点的工作,抓不到实际,抓不到关键环节上。总而言之,就是班组建设没有走上科学化、现代化、制度化的目标管理轨道,使班组建设停留在口头上、淹没在其他一些形式主义的工作之中。

对煤矿企业的作业班组来说,班组建设包括的工作很多,其重中之重是要抓好班组的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据了解,班组长的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素质较低,特别是农民工、协议工文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兵头将尾”的班组长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因此只能把任职标准降低,致使班组安全生产没有保障。

企业在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的指导下,将目标层层进行分解,最后要归结到班组,所以要对班组实施严格的制度和安全生产责、权、利三者相统一的责任制,无疑就能促进班组的安全生产建设,使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分明、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最终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可行性

在煤矿企业的管理系统中,不论哪个行政部门和管理层次,都因班组生产活动的需要而存在,其职能的发挥只能在班组那里变成现实,并发挥效果。只有每个班组都发挥出良好的效能,才能保证整个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安全生产而言,由于安全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安全与班组间的配合程度又密切相关。要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就必须抓住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否则,就会造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

对班组安全生产实行目标化管理,其目的是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质上就是企业管理的具体化、实用化。过去有的单位的管理不到位,根本没有触及到班组,很多具体的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下去,班组成了“活元素”,游离于管理“圈”之外。

客观现实向我们提出:管理必须着眼于班组,着力于目标管理。

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客观需要。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制度科学、责任明确等多方位入手,使班组的安全生产走向科学管理的轨道,班组的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三、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制

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是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班组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离不开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为此,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首先要从制度上提供保证。如建立班组安全思想教育制度,把思想教育列入班组考核的内容,使职工自觉参加教育活动。建立技术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考核,特别是要让技术过关的人员担任班组长,上岗前要经过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建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交接班和工作汇报等项制度,使班组之间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保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班组之间相互扯皮、作梗的情况发生。

制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除了要明确班组长和群安员的责任制之外,还要制定全班和每个成员的责任制。做到责、权、利三者有机统一,使每个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激发出每个成员的积极性,真正把保安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 选好班组长是实现目标化管理的关键环节

班组长既是生产一线的直接组织指挥者,又是生产一线作业的带头人。其素质高低,直接制约着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现。

从当前煤矿生产一线的班组长队伍情况上看,不同程度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有的班组长不了解自己的基本职责,不善于合作,只顾自己干活;不抓班中管理,调度无方,往往导致事故;只顾本班产量多少,不顾下个班次人员的生死,扯皮现象严重、忽视安全保护,更不用说防患于未然了。同时,有的矿井领导对班组长的要求很低,片面认为身强力壮就行,导致无人想当班组长这个“苦差”。

要使班组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一是要做好班组长的择人授任、即所择用的班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带领工人完成本班组的各项任务; 技术过硬、关心职工、善于协调人际关系,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目标一致、相互协作,这样,才能带领工人落实好各项措施,遵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二是要加强班组长教育,严格培训、严格考核,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管理素质。只有素质较高的班组领导核心,才能更好地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制度,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标。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围档:

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出入口设置大门,并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现场拌料、运输砂浆、砼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施工污水不准直接进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总平面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且有标识,废料应及时清理掉。

4、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齐全,并且美观、整齐,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搭设醒目的且有针对性的警示牌。

5、现场文明气氛:

现场有宣传标语,要有黑板或报栏,内容要经常更换,工人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6、成品保护: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和污染成品。

(二)卫生状况

1、职工宿舍卫生:

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明显划分,睡铺须使用正规单人床,床上用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电器。

2、食堂卫生:

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离,并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地面应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内必须吊顶并刷白,食品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要有防尘、防蝇、洗刷、消毒设备、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齐全,炊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应有卫生值日表,窗明地净无蚊蝇,办公室用具摆设整齐,工作人员穿戴行为文明,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

4、厕所卫生:

厕所必须远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并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臭味。

5、楼面卫生:

楼层整洁,无建筑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每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便桶并有专人清刷,工人操作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周围必须整洁,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三)爱民便民及其他

1、爱民便民:要有切实可行的爱民便民措施为周围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工地周围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间施工,不发生扰民事件。

2、其他: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职工家属和小孩,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工地无重大盗窃事件和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备,并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台帐,现场必须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条件,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四)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会及管理人员网络,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立杆要有底座和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满铺,并且材质要符合要求,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通道和临街钢管必须油漆,通道畅通,用料平台搭设牢固。

3、三宝四口临边: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层建筑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四口'、'临边'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开关箱末端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高层建筑内潮湿环境下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

5、小型机具:安装要有验收记录,防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

6、塔吊和电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司机、指挥必须有上岗证,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并有安装验收记录,各种限位齐全且灵敏可靠,架体稳定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7、提升井字架:架体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卷扬机地锚牢固有限位装置。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十二篇)

为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公司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向新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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