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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21:38:02 查看人数:52

z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

第1篇 z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

装修须知

为了保护房屋和居住人的使用安全,维护业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鹤壁市相关法规有关规定,所有***小区之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业主),在单元进行装修前,均需遵守本装修管理规定,并按照以下装修程序进行。

1、业主需在办理收楼、移交手续后,方可入户并申请装修。业主有责任在收楼时确认室内所有设施、附属物完好,并填写收楼表格,交物业管理处存档。

2、业主或业主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主动协同装修单位负责人到小区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代理人须出具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必须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说明装修内容、提交施工图纸并签定装修责任书。装修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装修公司经政府管理部门审核颁发的有效住宅装修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

(2)装修工人之身份证明和其公司对施工人员的身份及服从物业管理处监督管理之书面承诺;

(3)装修单位负责人联系方法。

4、施工图纸

4.1为了保护***小区公共设施,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单元装修规范,业主需提供的装修图纸和方案申请应不少于以下资料,以供审核:

a.室内平面布置图;

b.室内间隔增减设计和吊顶构造;

c.任何增加的卫生间或洗衣房等位置设计;

d.任何重型装置之重量及有关尺寸资料;

e.任何升降地面之工程.

4.2电、气施工时:

a.增减的室内灯头、插座以及管线走向图;

b.设计总电容量和室内配电箱改动情况说明;

c.原室内电路变动说明;

d.其他改动设计和施工资料;

4.3给排水变动时:

a.给排水管变动设计说明和施工详图;

b.防水处理施工方案。

4.4空调:

分体机(1)空调外机位置;(2)冷凝管出墙孔位置。

5、业主装修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物业管理处申报,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经管理处同意,并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施工责任书》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为了加强装修人员管理,装修施工人员在进场前须至物业管理处办理并佩带'临时出入证',租用并穿着物业统一制作的施工马甲后方可进入小区。

6、在办理装修手续时需向管理处付清有关的装修管理费用。

装修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管理

1、为确保业主和住户的安全以及避免外来干扰,业主和住户必须督促其聘用之装修公司于开工前三天向管理处申请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带好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暂住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退场时凭临时出入证退还押金。

2、装修人员必须佩带该证并穿戴马甲以资识别。凡未持有有效出入证及按要求穿着马甲的装修工人将不被获准进入本小区施工。装修人员必须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同时在小区内应衣着整齐,不得在公共场所赤身露体或做出不雅的行为举止。

3、装修施工人员应按规定在自己的施工区域内施工,不得在施工区域外无故逗留、随地吐痰、大小便、喧哗打闹、赌博饮酒。

二、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定节假日不得进行敲、凿、刨、钻等发出较大噪声的装修活动。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向物业公司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装修设计注意事项

1、在装修设计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住宅的柱、梁、承重墙体部分,如有损坏,将由单元住宅业主/租户承担全部责任。

2、单元内的分割墙如需改变,必须在物业公司人员指导下,利用轻质材料分割,除底层外严禁使用水泥砖墙分割。

3、业主不得任意改动生活用水进户水管、污水管道走向及位置。不得擅自移装(拆除)水、电、天然气表具,进行违章施工。

4、为保持小区的完美统一,禁止改变建筑的外立面及材料、结构、包括封闭阳台、加设檐蓬、晾衣架、防盗窗等附加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材质及颜色;禁止在阳台、屋顶外墙加设卫星接收装置以及太阳能热水器;禁止在阳台外、窗外安装栅栏附加物。

5、业主在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整体外观(包括庭院格局),不得损坏房屋的公共设施及设备,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及设备(包括小区道路、公共绿化)。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材料管理

1、材料运输: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放于小区的公共道路及公共绿化上,装修材料只能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方卸货,装修材料须全部采用包装袋并包装完好,如有装修材料散落或污浊公共部位,施工队必须负责清洁工作。

(2)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如油漆、香蕉水等均需密闭容器盛装,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

(3)装修材料运输过程中,需做好对公共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建筑垃圾处理:

(1)装修建筑垃圾须日产日清,并自行清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严禁堆放到生活垃圾箱内或任意堆放。

(2)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施工垃圾袋装清运,不得堆放于小区的公共道路及公共绿化上,保持公用路面、墙面的完好和整洁。搬运中散落地面的垃圾者马上清理干净。

(二)装修工程管理

1、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2、装修时不得对原建筑结构、外墙观瞻、屋面防水、隔热层、管道井、共用部位管线及共用部位装修等造成破坏。不可私自拆除、更改或损坏建筑物外墙,不可在外墙上装置诸如增砌墙体、加设伸展出屋外之广告及标志牌等,禁止改变外窗、落地门的规格、材质及颜色,禁止在屋面或阳台架设或安装卫星接收天线及太阳能热水器等。个别楼宇的业主和住户确需在室外安装部分设施的应由物业公司的指定单位在指定位置统一进行安装,业主和住户私自不得进行安装。

3、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4、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中,室内管道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5、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插入统一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如确需调整空调洞位置应报物业公司同意,由物业公司安排专业施工队伍统一进行操作。

6、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宽带线、智能化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如需改动电器线路走向,需打墙一律要用切割机开槽,不得随意用锤子敲。

7、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应对住宅的安全负责,应自备足够数量的手提灭火器。施工过程中需要动用明火或使用电焊,必须事先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用明火证明',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电器设备需按规定操作,严禁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8、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单元住宅内,不得占用公共部位。装修期间,进户大门必须关闭。

9、施工人员携带设备、工具进入小区必须登记进场,施工完毕,保安员凭《出门证》准予放行(如有必要,可对物品例行检查)。

(三)装修施工督察

1、在进行装修施工前,业主应对单元住宅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单元内存在需要建设单位整改或维修的问题,需通知物业公司到现场查看并作记录。建设单位不承担由于业主进行房屋装修而引致的维修责任。

2、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人员有权进入装修房屋对装修内容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装修单位须充分配合,自觉出示有关资料和文件。

3、在做好厨房与卫生间排水管与防水层面后,必须要求物业公司人员现场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

4、完成装修工程后,业主必须通知物业公司对公用部位作最后检查,并到管理处办理完工手续,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和马甲交回物业公司。

5、因装修工程对小区和邻居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坏,必须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五、违章处理

1、施工中和装修完工后,如有违反本规定及小区其他管理规定行为或对他人财产或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除责成期整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扣罚押金,直至禁止装修人员进入小区。物业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索赔或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装修单位必须立刻停止,并服从物业公司统一处理,物业公司保留进一

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物业公司对严重违章施工的装修单位有权责令停工。由于违规所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完全责任。

承 诺 书

本人为(物业名称及具体位置,以下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 (建设单位)制定的《***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和《***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第2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 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 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 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 凡违反《 》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 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 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

第3篇 s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本小区全体住户的利益及安全,避免楼宇外观、结构由于装修不慎而引起破坏,根据《国家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装修管理手册》,特制定本规定:

一、每个单元在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提前三天到物业公司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在获得物业公司正式批准后,标准套间需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间,复式单元需交装修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间,商铺需装修交保证金3000元/间,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将此证贴在装修单元门口侧)方可开始施工,装修有效期为三个月,如超过装修有效期限,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待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十五天后,装修押金由物业公司如数退还(如遗失押金发票,应在《番禺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扣除押金的10%作为手续费)。未经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各用户不得从事任何室内的改动、增建和装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遵照已获批准的申请项目进行,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重新向物业公司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未经物业公司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该单元的施工,有关损失由该用户/装修单元负责。

二、住户、装修公司领取《室内装修许可证》后,应携带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小一寸彩色照片到物业公司客户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小区必须佩戴出入证,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不得到其施工楼层以外的区域活动,按指定的通道出入。'临时出入证'每证押金人民币20元及工本费5元;并配套临时搬运证5个,押金人民币250元(超过5个收取每证押金人民币20元及工本费5元)。'临时出入证'、'临时搬运证'不得涂改和借用,同时必须在证上指定地址单元内作业,否则没收证件,押金不退还,若有遗失需重新办理。装修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临时出入证'、'临时搬运证'和押金发票须交回物业公司,在检查确定无误后把押金退还(遗失证件和押金发票不予退还押金),逾期无效,出入证、搬运证如被没收,则装修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三、一般性装修收费内容、标准如下:

1、装修保证金

收取装修保证金目的是:一方面用于修复装修单元因装修期间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私自越权装修而损坏楼宇设备设施,或造成消防隐患或其他违规装修等;另一方面是约束装修单元的施工行为,促使其按规定文明、安全施工。若装修单元在装修期间有违规施工行为,物业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违规事项,在保证金中扣除适当金额的违约金用于小区管理。

2、一般装修垃圾清运费

用于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单元一般性装修垃圾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

3、拆墙垃圾清运费

用于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装修单元室内另外拆余泥的费用(装修单元需将装修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

办证的目的是为了识别施工人员的身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统一管理,防止身份不明的人混入小区。物业公司每证收取工本费及押金,装修结束后,装修公司持临时出入证及押金发票到物业公司一次性退还临时出入证整齐佩戴在左胸前,自觉接受并配合本小区管理人员的检查。装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裸露上身出入小区和施工现

场,更不能在小区内四处游走和公共地方躺卧,严禁乱扔烟头、垃圾及相关违章行为,若有违反者物业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

四、业主及住户在装修时不可抵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所有装修工程必须依据已批准之装修申请内容进行,不可虚报,假报装修内容,不得随意改建、增建;不可凿打楼板、梁柱,公共墙体和改动总电源等部位。如要临时修改装修工程或设计须报物业公司审批后,方能按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业主及住户需负责将违例部分恢复原状及拆除任何未经批准的工程。如日后重新装修,则另行书面申请,并缴纳二次装修的保证金。

五、物业公司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的认可,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不良后果的,概由业主或住户负责。

六、单元的外墙、立面设计不得作任何改变或拆改。不得以封闭小阳台为由而拆除小阳台与房间或卫生间间墙,单面楼宇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建建筑物、雨棚及铝合金窗。大阳台或露台不得砌墙、装窗、装防盗网。小阳台不得安装任何护栏。窗花必须使用不锈钢材料并装在窗户玻璃内侧。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物业公司不主张业主在阳台装拉闸,如确实需要,拉闸必须安装在落地玻璃内侧,否则使用不锈拉闸。天面露台不允许搭建任何构筑物和建筑物、雨棚、护栏以及影响楼宇整体外观的其他装饰,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天面、露台、阳台及楼板使用荷载为1.5kn/m2。

七、装修期间应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各装修施工现场须配备一个以上4kgabc型灭火器,如施工单位使用较多易燃性装修材料,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烧杂物、煮食等。各装修施工单位如因违反安全防火及有关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装修单位未经许可,禁止将易燃、易爆、带腐蚀性、有毒等物品带入小区内。

八、每个单元在装修过程中,不得影响和妨碍相邻单位及破坏共有的墙壁、地板以及天花板,打墙时使用的锤不超过四磅。室内装修工程不得延展至走廊、通道、室外公共地方进行,建筑材料和工具等亦不得放置在小区的公共地方。不得对楼宇公共部分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

九、所有的卫生间沉池须用水泥预制板架空,确保二次排水畅通,严禁采用余泥、碎砖或砂、石作填充。

十、卫生间管道安装好后,通知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封闭。排水位一定要安装好地漏才使用;下水管不得更改、堵塞;管道检查口不能封闭,而其它管道口必须做好暂时封闭措施,以免混凝土、沙石瓦砾等任何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污水渠内,否则负责疏通堵塞渠道及承担相应责任。如不能分清责任,由该楼以上装修户分摊费用。

十一、严禁打凿单元内部的梁、柱、楼板,不得加建或拆卸外墙,上层室内装修而导致下层漏水,上层业主应无条件修缮至不漏为止,并赔偿下层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十二、业主及其单元用户不能在其单元以外的地方加建花笼、檐蓬、雕刻品等任何建筑或悬挂广告、招牌等,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违规建筑、一切有关拆除违规建筑物所产生的费用由该业主负责。

十三、沙石、水泥尽量不要堆放在大厅中间,应靠墙边安放。堆放不能超过5包,50cm以上地砖只能放一排高。所有的阳台不能堆放材料。劝告不听者接受物业公司罚款,如影响楼层结构质量则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四、冷气机必须安装于预设之冷气机位,不明之处请向物业公司咨询,未预留之处由物业公司定位。不允许放置在预设冷气机位飘板上。冷气机排水应驳接在预留的排水管,

没有预留排水管的,住户须自行埋设冷气机排水管至下水管道,严禁把冷气机排水直接排往外墙,以免引起邻里纠纷。抽油烟机管须安装于预设之位置,严禁凿穿外墙。

十五、分体空调主机安装位置均为5cm厚钢筋混凝土预制块组合而成,严禁打凿、埋设线槽、线合,否则后果自负。空调机拦板绝不作任何拉力和承载力,只是拦护空调机作用。

十六、小区内禁止拖拉机进入,以免噪音影响业主或住户。请使用其它货车装卸材料。运载材料的货车应停放在指定起卸点。搬运工须持有'临时搬运证'才准予搬运,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搬运须知》规定进行,搬运时务必小心,避免损坏小区设施、公共地方等。沙灰、砖、水泥等必须用袋包装后方可搬运,不得堵塞道路、走廊、电梯和长时间堆放在小区公共部位或阳台,严禁使用客梯运载装修材料及废料,违例者须负责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

十七、装修工程必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将杂物或垃圾堆入在走火梯及走廊通道,装修余泥、垃圾、建筑材料等,装修单位负责用袋装好搬运至物业公司指定之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单位应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如阻塞或弄污公共地方,物业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清理费用。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阳台和走廊等公共地方。

十八、装修施工时间只能在08:00至12:00;14:00至19:00进行,装修期间因施工需要加班的单位,须提前二天到物业公司递交装修加班申请表,在申请表上注明房号、公司名称、事由、时间、负责人,并附上加班人员名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凡加班者不得超过21:00时,只限做扇灰工程,不能发出噪声工程,届时请自觉停止装修并离开小区。严禁装修人员在小区留宿。

十九、为防止装修气味、粉尘影响小区其他住户,装修公司施工时必须关门作业,严禁开门施工,但不得将大门反锁。

二十、业主或住户对所聘请的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加以约束,监督其遵守国家法律、本管理规定及《管理公约》,当装修工人违反规定时,业主或住户须负连带责任,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搪。

廿一、除指定的装修时间外,所有装修工人必须离开本区,不得在本区范围或装修中单元内留宿和煮食,违例者将会被驱逐、没收出入证不予退回并接受物业公司处理。

廿二、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物业公司恕不负任何损坏或遗失责任。所有装修机械、工具等搬离小区须到门岗检查或得到业主的认可。

廿三、装修期内,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单元内,观察有关工程是否已获批准及符合原先认可之图例。

廿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保安员有权没收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工人及搬运工人出入和搬运证件,且已没收的证件不再退还。

廿五、工程施工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到物业管理申请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并缴费后方可作业,因室内用电量超过原设计容量,须报工程部审批,并缴纳增容费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增大开关容量。

廿六、为防止施工对其他用户产生滋扰,加强对室内装修施工的监管,装修

施工期间如有发现违规情况,物业公司将视::情节对施工单位口头或书目警告劝止,或甚至扣减装修保证金以作装修违约补偿,警告劝止无效者,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装修单位作停电或清场处理。

廿七、如在物业公司批准的有效期内不能完成施工,住户或施工单位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廿八、以上条款本物业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增删或修改。

廿九、不明之处请向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咨询

第4篇 z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华庭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证'***华庭住宅小区'的高雅性和统一性及领先于同档次物业的特殊性,特制定严格的装修管理规定。

(1)设立装修管理领导小组

以管理处经理为总负责人,管理处经理助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和设备主管为组员,负责协调装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装修管理流程

业户向管理处装修管理小组提出装潢申请,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与《施工人员登记表》,签署《安全责任书》、《装修协议书》,经管理处审批合格后,并办妥以上手续后,接待人员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方可施工。

管理处经理助理协同保安主管向业户和施工队介绍小区管理规定。

现场跟踪:保安部主管和领班必须每天到装修户施工现场跟踪视察,了解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设备人员同往。

装修完毕后,经保安主管或设备部主管验收后,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装修验收情况,并签名。

跟踪时,如发现有违章和妨碍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必要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现场拍照,以备留用与归档。

对违反装修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条例采取如下措施:

a.批评、规劝 b.责令停工整改 c.报发展商、或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材料进出、施工人员办证、施工工具的管理:业主的装修材料搬运出小区时,必须由业主亲自到管理处办理出门证,签字认可,否则任何人一律不准把材料带出小区。办理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和工具出小区手续必须由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来管理处办理,其它人不得办理。

管理处经理每月不定期抽查4次装修管理情况。

(3)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申请登记程序:

--业主办完所有入伙手续并仔细阅读《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携带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到管理处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签署《装修协议书》。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人员登记表》。

--管理处审验业主、施工单位装修资料时,如发现有不合理处,应立即告知业主、施工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修改合格后,方准予施工单位办理施工管理手续,开始施工,发放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负责人带好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到管理处办理施工管理手续,交纳管理工本费,领取施工人员出入证。

--为避免有损政府和邻居的利益,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促进物业的保值升值,在装修过程中,请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装修前仔细地阅读有关规定。

(4)装修资料管理办法

业主室内装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由管理处经理助理负责。

装修资料包括:《住宅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装修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

施工队伍联系地址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每户的装修资料必须齐全,每户装修资料与入伙资料放在一起,一户一袋,作为业户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便将来查阅。

资料中的所有文字,按规范填写,表格和责任书需打印,更正内容需规范。

业户装修结束,设备主管或保安主管验收房屋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签字,档案由管理处经理助理整理和归档。

【相关表式及告知性文件】

『装修申报表』

『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装修业主)

为了共同维护本物业的房屋完好、环境整洁、优美,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甲、乙双方根据《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使用公约》特制订本管理合同。

一、甲方作为本物业的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业户的装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二、乙方在实施装修过程中,愿意接受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遵守《住宅使用公约》。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管理处审验备案的装修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改变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动户内原有的设备及设施,严禁损坏承重墙。

四、乙方装修施工期为 天,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装修施工结束。

五、乙方把装修建筑垃圾袋装后,集中堆放至小区处,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

六、乙方应督促所委托装修房屋的施工队到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

七、管理处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如发现伪造、冒用、证件过期、无证作业,甲方可向施工单位罚款100元/人次,同时停止违规者进场作业。

八、乙方装修施工时间为8:00-20:00之间,并确保20:00-次日8:00期间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提倡使用绿色涂料,在周围业户休息或做饭时,不宜进行污染性涂料施工。

九、乙方搬运装修材料,须听从甲方的指挥,搬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0:00~15:00,节假日不可搬运装修材料。

十、乙方装修施工时遵守下列禁止行为:

1、在外墙上开门、窗,在承重墙上凿、拆、打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2、凿、挖地坪、顶面;

3、随意封闭阳台。

4、侵占公共部位、走道。

5、在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排放冷凝水。

6、在阳台、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

7、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8、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9、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一、乙方装修施工而造成的漏水、渗水等,应立即整改修复,并作相应赔偿。

十二、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搬运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要注意保护楼内公共设施、设备,不损坏、污染楼梯、台阶、扶手栏杆,如有违背,甲方可作出处罚。

十三、 遵守甲方制订的电梯使用规定,甲方发现乙方在电梯中装运超重、超宽、超长物品,将从重处罚。

十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在业户房屋内预埋水、电暗管的走向,乙方在装修施工时严禁在这些管道20厘米范围内撞击、打孔,如不按规

定操作,造成管线损坏,责任自负。

十五、乙方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严禁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施工(木工、油漆)现场不许抽烟,需动用明火作业时要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六、甲方应随时检查装修工作情况,发现有违章情况要及时制止。

十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制定的相关的装修管理规定。

十八、甲方有权停止违规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因此产生的误工,由责任方自负。

十九、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施工安全,维护辖区的宁静、安全和外貌,本施工单位在为业户室内装修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认真贯彻国家、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负责进行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进场教育,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三、严格按经管理处备案的装修方案作业,自觉接受管理处对装修过程的检查。

四、装修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住宅使用公约》和各项安全、防火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施工现场不准乱泼水、乱扔垃圾,不准乱堆物、乱接电线,管理单位可收回违反者的出入证,取消施工资格。

六、施工期间要保持楼层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室内放有易燃物品时及木工、油漆阶段的现场不准吸烟、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在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明火审批手续。

八、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电、坠落等事故,需负责修复,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九、在装修活动中严禁出现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施。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本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管理处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20 年月 日

『施工人员登记表』

『临时出入证』

第5篇 新城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新星城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业主/用户自身利益,便于装修的管理与服务,使已入住的用户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的环境。特提出如下要求:

(1)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业主/用户提前到物业公司申报,并领取《装修申报材料》。

(2)施工单位应向物业公司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填写《装修申报材料》,并根据装修内容,提交一份详细的装修施工图纸(平面图、线路图等)及装修内容,以及物业公司需要的其他相关的有效证件,并提供所有进场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入证照片各一张。

(3)装修设计、施工应符合多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装修施工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

(4)按消防管理条例,装修施工前,装修图纸须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施工,一切后果自负。如业主/用户提出申请,物业公司可协助业主/用户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5)施工人员须在物业公司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场施工,无证者拒绝进场。出入证每证押金及工本费10元,施工结束,凭证退还押金5元,临时出入证遗失,必须补办。

(7)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物业公司核准的装修施工图纸及装修内容施工,并接受和配合物业公司监管。装修内容及图纸的审核报批手续,由业主/用户协同装修单位办理,施工中如有局部改动,应于改动前报经物业公司核准。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所有装修材料只能在8:00至18:00之间运至装修房屋内,其他地方严禁堆放。

(9)施工人员应注意文明施工,爱护小区内公共设施。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的公共设施以及房屋结构和楼宇外墙(窗)的损坏,则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费用。

(10)装修完毕后,不得侵占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

(11)所有消防、安保设施,无论其位于何处,均属公共安全设施,严禁私自改动。

(12)所有的装修只能在每周一至周五的8:00-12:00和14:00-18:00的时间段进行,双休日以及法定假日(长假期间)不允许施工,并且所有装修施工必须关门作业,以免因施工影响其他业主/用户。先入住业主/用户对后入住业主/用户因装修造成影响应予以理解。

(13)装修施工工期一般为入住后的三个月,超过规定期限的须向物业公司申请延期,并增交相关费用。

(14)如需更改设施设备,必须通知物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如果私自更改造成室内原装设施设备的损坏,除照价赔偿以外,触犯法律的还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为统一小区形象,外墙不得挂设空调外机和防盗网等物品,室外机有专门位置供业主摆放。

(16)装修单位施工期间严禁室内的吸烟,做到安全防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一切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装修房间内应配备不少于30平方米1个灭火器(3kg),可向物业公司租用,装修竣工后退回。如有租用,每只费用1元/日;若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100元/只。凡施工需动火作业,必须向物业公司申请临时动火许可。

(17)施工用电时,要采用标准接线板和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在插座或送电开关上。若由于违章操作原因造成物业公司配电房线路跳闸而影响到对其他业主/用户供电,则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8)装修期间,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施工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及公共区域吸咽、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施工场内绝对禁止酗酒。

(19)装修单位,施工垃圾须用包装袋包好,于每日8:00至18:00之间送至小区指定的垃圾堆放处,不得漏撒在装修范围之外的其他地方,违者负责场地清理。

(20)乙方应按照装修房屋建筑面积交纳相关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2.5元/平方米,装修管理费

(21)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22)《装修申报材料》将存入用户档案以备查。

第6篇 s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e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障住宅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持住宅区内优美整洁,保证广大业主的利益,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小区内业主装修的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1、任何业主、住户装修住宅,必须将《装修方案》报物业部审核,合格后,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方可进行施工。

2、业主请选用在zz注册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施工,以确保装修质量,装饰材料应符合相关的消防管理规定。

3、为了小区的公共安全,装饰施工队必须在小区物业部门办理统一的施工出入卡,凭卡出入并接受小区物业部门的统一管理。

二、住宅装修应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1、不得私自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装修时严禁凿除原有墙面、地面的原水泥面层,外门窗大小不得改动。

3、请按小区物业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安装防护网。顶楼复式单元的天台应按物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封闭。

4、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私自改变阳台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5、为了小区的整体美观,业主不得将排烟管、晒衣架及杂物等置与主体立面以外。

6、空调室外机应按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7、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燃气管道、上下水主管道、进户主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燃气管道不得置与装饰内部。

三、装修施工管理

1、施工申请中应注明装饰工程的施工期限,如工程施工中需要延期,应到管理部门说明延期时间。

2、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

3、装修过程中,按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噪音施工。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对于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

4、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住宅单元的装表容量,水、电应接在住户的水、电表内,严禁私自在户外接水、电。违者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有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6、住户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时,应由施工单位交纳装修押金,具体金额根据施工量大小而定。工程完工后,经管理部门、业主共同验收,如没有违章施工或出现渗、漏、堵、损坏、违章处理施工垃圾等情况,退回押金,如有上述情况,应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多退少补。

四、违章装修处理

管理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方及业主,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1、责令恢复原状;

2、扣留或没收工具;

3、采取措施禁止装修施工;

4、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第7篇 a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在您办理装修开工手续前请您再次对您房屋进行终验。因装修造成的损坏(除鉴定为房屋质量问题),不列入维修、保修服务范围,请您将所要进行装修项目如实报管理处核实。为了确保室内给排水管、地面防水的完好,请您在办理装修手续后、装修动工前,慎重对《水管试压及厨卫地面防渗水试验记录表》中各项内容进行测试。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的水管损坏、防水层损坏等维修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业主或装修单位承担。

门窗

1.入户门 请勿更换原配置的防火入户门,门外若需加装防盗门,请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安装,但不得超出门框平面。

2.窗户 所有窗户包括铝合金推拉门、落地窗、凸窗等不得更换,以保持建筑物外观统一。落地窗、凸窗若需安装防盗窗花,请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并设有安全逃生窗的防盗网安装在窗户内侧。对落地窗、凸窗部位请勿用重锤敲凿、开槽、打洞,以免造成窗台渗水。

3.铝合金推拉门 若需作安全防护,请采用不锈钢材料的拉闸门安装在推拉门内侧。

入户花园

1.严禁安装不锈钢防盗网或其他形式进行永久性、固定性的封闭。

2.严禁改变栏杆样式。

3.若需在入户花园栏杆上方加设防护网,请采用隐形防护网或无框透明、可滑动的钢化玻璃安装在栏杆的上方,但须保证其安装牢固等安全性。

4.在对入户花园地面装修时请注意:地面恒荷载不能超过40公斤/平方米,地面须做好柔性防水。

5.请勿封闭留有管道检修口的部位。

6.请勿更换或拆卸入户花园与电梯厅之间的百叶窗。为确保电梯厅通风,只允许在入户花园百叶窗内侧安装格栅式不锈钢防盗网。

厨房、卫生间

1.卫生间降板区 为方便卫生间排水管道维修而专门设置的下降区域部分叫作降板区。降板区在交楼时已经做好封闭式防水。降板区内严禁改动原设计排水管位、存水弯。

2.降板区请用陶粒来填充,填充时请勿封闭降板区的地漏口。并需重新做整体柔性防水。

3.防水 在对厨房、卫生间地墙面装修时须做好柔性防水。先做墙面防水,后做地面防水,厨房墙面柔性防水高度不小于1.5米,卫生间墙面柔性防水高度不小于2.0米,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不得擅自移动隔墙或重力敲凿地面,以避免破坏防水层。

4.更改 严禁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请勿封闭留有管道检修口的部位;严禁在烟道上打孔或重力敲凿,不得移动排烟阀门;严禁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以避免引起不良后果。

5.燃气 严禁擅自改动、封闭燃气管道;确需改动,应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燃气公司专业队伍组织施工。

6.地漏 各给排水管口及地漏在装修时需做好保护措施,严禁将装修材料及垃圾流入地漏,若由此造成堵塞,自行负责疏通。地面贴砖时应考虑排水坡度,以避免积水。

7.安装 厨房排烟管请按预留排烟阀门接驳。卫生间排气孔请在窗户上窗玻璃开孔安装,浴室内请安装强排式热水器。

房屋结构

1.拆打

严禁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或损坏房屋本体的外貌;严禁在承重墙、柱、梁、楼板部位开槽、穿洞、重锤敲凿将砼内钢筋敲凿出来;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等。

2.墙体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恒荷载,增加内墙须采用轻质材料砖砌墙,禁止使用红砖或沙砖砌墙,负荷不得大于100公斤/平方米。除玄关、窗台部位可以铺设石材外,其他部位严禁铺设石材。严禁在户内及阳台或露台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洁具、太阳能热水器等。

3.外观

天台、外墙、外门窗、阳台、露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等其他装修活动请及时向管理处申请,保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修安装,确保建筑物的外观协调统一。

阳台、露台

1.若需对前(大)阳台或露台作安全防护措施,请采用隐形防护网安装在栏杆的正上方。禁止安装不锈钢防盗网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可在露台棚架上方铺设与棚架大小一至的钢化玻璃或透明的阳光板,但须保证其安装牢固等安全性。禁止在在大阳台或露台地面上搭建任何临时或永久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2.若需在生活小阳台作安全防护,请采用隐形防护网或无框透明、可滑动的钢化玻璃安装在栏杆的正上方,但须保证其安装牢固及安全性。禁止安装不锈钢防盗网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

水电安装

&

nbsp; 1.动工前请对卫生间及厨房地面防渗水试验、冷热给水管加压试验及各出水口出水量测试、排水管及地漏畅通试验、空调排水管畅通试验,待各项试验合格后方可动工装修。

2.严禁改动分户配电箱的位置及更换各开关的载流量与性能。配电箱应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要作明确标识。强弱电线不得同一根线管敷设,线管内不允许有接头。

3.严禁改动水表的安装位置及对给水立管进行装修包装。新改装的冷热水管道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待各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保护,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空调机安装指引

1.购机须知缤纷世界花园建筑设计只适合于安装分体挂式空调机。不适合于安装户式中央空调机和窗式空调机等。请在购机前预先测量好室外机摆放位置的尺寸,以免室外机尺寸过大而无法安装。

2.已预留空调机位的房间室外机安装在凸窗的上方(室外),空调机冷凝水管须接入预留的空调机冷凝排水管中。

3.阳台上或外墙面空调机的安装应安装在阳台或外墙的指定位置上,纵向垂直对称,空调管越短越节能。空调冷凝水管须接入预留的空调机冷凝排水管中。禁止安装空调机雨蓬。

4.分体空调室外机支架的统一规定 请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确保其不对外墙产生污染。

5.空调预留孔 严禁在砼承重墙上开孔。未使用的空调管孔请自行用空调管密封泥将其封严,以免室外雨水倒流入室内。

智能化设施

请勿移动或改动房内可视对讲机线路及对讲机位置、电话及电视线路,若确需改动,请找相关专业单位更改,并将更改资料请报管理处备查,禁止移动或改动自动远程抄表线路。

房内楼梯

复式户型室内楼梯改造请按规定自行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纸,需加盖红印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后报管理处核实,方可动工。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此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承诺遵守本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8篇 住宅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17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9篇 小区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是每位业主的共同财产,也是所有财产中较为昂贵的设备,延长其使用寿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又可为您节省设备的更新费用,您在使用电梯时,请遵守如下规定:

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禁止在电梯内打闹.

2、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油漆,天拿水,沥青等等),遇到特殊情况(装修装饰确实所需,且包装完好,未启封的),需经物业公司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人护送方可装运.

3、不允许开启轿厢顶部的安全窗来装运物品

4、在电梯装货过程,只能用手按住开门按键,严禁使用硬物击打按钮(如:钥匙,螺丝刀等),撞击门板,不得用身体倚靠轿厢门或使用物品阻挡轿厢门,不得长时间站在门中间

5、进入电梯的货物,总重量不得超过400kg;高度不得超过210cm;宽度不得超过130cm

6、使用电梯搬运沙石,水泥,垃圾等,必须用袋做好包装,用布铺垫在轿厢地面方可放置,物料须平衡放置,避免轿厢倾斜,影响运行,不能重叠堆放.如有沙石垃圾掉进轿厢门道轨上,必须马上清理。

7、等待使用电梯搬运时,请自觉有序地等候,不得野蛮搬运.货物须轻放在轿厢内,不得抛放.货物不能堆放在候梯厅,大堂及走廊.搬运时不得阻碍其他人员的进出,必须礼让业主,行人先用电梯。

8、电梯出现以下情况不得使用并通知物业公司

a、轿厢开关失去控制.

b、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c、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9、装修期间各单元只开放使用一部电梯。

10、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令其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11、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所明示的行为,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装修企业或相关责任人全责承担,并视电梯损毁程度赔偿相应损失。

12、物业公司联系电话:

第10篇 丽水庭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广州市丽水庭园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一、 前言

遵照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丽水庭园的实际情况,维护业主/住户的利益,有利于丽水庭园(下简称小区)房屋本体的维护保养和外立面整齐合一,特制定丽水庭园装修管理规定。请各业主/住户严格遵守。业主/住户在小区的物业装修是由广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进行的。本公司指派丽水庭园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现场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管理,具体工作由丽水庭园客户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

二、 装修程序概述

1.填写提交《室内装修申请书》;

2.根据装修项目,提交以下装修资料给管理处:

3.图则要求:

三、 装修费用

1.装修按金:为保证装修过程不损坏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粤价[1998]73号)文件规定,由装修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预交1500元/户的装修按金。装修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如无任何工程隐患,退还装修按金。

2.装修垃圾余泥清运费,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粤价[1998]73号)文件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每户按 元计收(复式按二套计算)。由管理处组织专业搬运队负责将垃圾余泥运至本小区指定的地点堆放,再由管理处负责安排清运。

3.施工证费用:每证按金20元,工本费5元,出入证按金撤场时退还。

四、 审批装修方案

业主/住户按装修申请要求提交齐全资料后,管理处将根据小区装修要求进行审批,并在收到装修方案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住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施工安全及责任承诺书》装修施工单位缴交有关装修费用后,管理处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意施工单位入场施工。

五、 装修管理

所有在本小区施工的人员,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业主/住户领取《施工许可证》后,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管理处提交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作为进场施工的证件,装修施工和施工过程必须遵守小区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及本规定第七条装修守则全部条款。

六、 装修材料搬运

其宗旨是为避免外来流散搬运人员混进小区及派别争斗,为保障小区业主施工队安全,管理处决定组建专业搬运队。凡笨重装修材料(包括超长夹板)一律由专业队搬运,其价格统一按市场价计收,决不提高单价坑害业主,并欢迎业主及装修施工队监督

七、装修守则

业主/住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

施工期间,房外必须张贴管理处发出的施工许可证,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

允许在窗户安装不锈钢防盗窗花,但必须安装在窗户内侧,不得封闭阳台及改变其使用功能;

空调机的室外安装,必须提前申报客户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监督安装并按楼宇原设计的位置进行安装;

排油烟管道出口应按原设计位置安装,不得随意伸出室外排放;

不得设任何遮篷、铁笼、骨架天线或其他固定装置于小区外墙;

除小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未得到管理处的同意不得设置标牌、招牌、灯箱等;

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不得拆改单元大门和窗户。所有业主/住户皆不得拆迁、更改或干扰小区外墙及公共地方之设施或改装任何排水及给水管道。地面装修基本完工后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开通地漏,由该中心派人到现场负责解开封盖,并监督其完善地漏口。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装规范,天花板内或入墙的电线,必须使用合规范的套管;

若改动房间的间隔,不能影响房屋结构,并要符合小区楼板的荷载要求;

未获客户服务中心的书面批准,不得挖槽、切割、砍凿结构楼面及与邻房共用的间墙;

为了避免施工期间堵塞下水管,室内所有地漏交楼时已临时封闭,在施工期间严禁打开,如需排水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领取特别漏斗,并交50元押金,使用完后交回退还30元,20元作为折旧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佩带于左前胸,凭证出入和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

无证人员拒绝进入。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从地下室出入小区,不得乘坐观光梯,否则,管理处将处以100元的罚款,此罚款在业主装修押金中扣收。业主/住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本小区不允许施工工人在工场居住、煮食,如需居住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统一安排工棚并每人收取5元/天的综合费用(包括管理费、暂住证费、卫生费、生活水电费及住宿费等);

施工人员除工作场所和所经通道外,不得在小区其它地方到处留连;

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大小便,只准在每栋楼天面的卫生间或到居住地大小便.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取道指定之货物起卸区工作;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必须限制在房间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砂、石、水泥、地砖,磁片等建筑材料从地地下室的电梯运上各户室内,夹板和木枋等长件材料从东面的施工通道上至三楼再从楼梯搬上各层;

所有装修余泥、垃圾等废料杂物必须用完好尼龙袋装运,不得散落公共通道,运到指定收集地点,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不得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油漆等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管道,如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及疏通;装修用砂、水泥由发展商无偿提供,数量由发展商按各户面积不同及相关定额核算,如发展商发现有浪费材料现象,则一切发生的费用由住户负责。装修过程不得占用公共通道,阻挡消防设施设备;

非火灾不得动用消防设施设备;业主/住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内的安全负责;

施工场地需做好防火措施,每户必须保证至少配备1个手提灭火筒;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及动用明火;

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当天施工结束前,施工人员应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场。所有发生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或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处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小区其他业主;

施工时须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以减少装修期间内引致之尘埃及噪音,避免扰及其它业主。装修期间,单元住户应负责修复,渗漏造成楼下住户损失,应负责赔偿。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小区规定及存在消防隐患等,管理处将发出《整改通知》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停工整改;

装修施工造成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任何损坏,不论意外与否,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住

户负责支付或从装修按金中扣除;

施工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时,管理处有权采取暂扣或收缴施工出入证,没收施工工具,扣罚装修按金等手段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资格,或采取停电措施。首期未入住期间施工时间: 上午8:00-晚上22:00业主入住期间施工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20.00如需超时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外工作,事先必须获得管理处书面同意。

八、 竣工验收

1.业主/住户装修完毕后,填写《竣工验收表》

2.业主/住户交申请表2个工作日内,管理处派出代表汇合业主/住户、施工单位进行三方参与的竣工验收,并分别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3.业主认可装修施工质量;

4.管理处认可装修符合小区装修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装修工程,业主/住户需负责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

第11篇 xx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长青湾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业主/用户委托装修施工单位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业主/用户与装修施工单位应当签订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消防系统、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燃气管道的施工单位或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或要求;

*涉及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的,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并提交批准文件;

*涉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商铺装修还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消防、环保等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期间,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装修范围限定:

只限于所购房屋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室内装修。

(三)、装修期限:

根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延期申请。

(四)、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本小区正式入伙之日起三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时间施工,之后为不影响已入住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五)、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由指定电梯或楼梯自行运至统一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装修垃圾搬出室内后应立即运送至专用装修垃圾站,请勿堆放在公共区域;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或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的,【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及时处理,但其清运费由装修施工队或业主/用户承担。

(六)、装修材料管理:

*进入【kd长青湾】区域的运送材料的车辆不能污染【kd长青湾】的区域环境,对容易污染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kd长青湾】区域。

*容易散落、污染的材料,如砂、碎石等,须经妥善包装。

*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必须使用指定电梯运输;

*请勿使用电梯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应通过消防楼梯运送。

*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

*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必须放置在所属单元内,请勿放置在公共走廊或其它公共区域。

(七)、技术管理要求:

1、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其它装修活动必须符合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用户防火、防盗门:一般情况下不应拆除原配置的防盗门,如确需更换,应尽量保证其材料、格式、颜色、开启方式一致性。防火门不得更换。

*门、窗更改的统一要求:室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更换的,需与原设计的形式、开启方式、框架颜色、玻璃颜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证【kd长青湾】的完整统一。

*阳台栏杆的统一要求:不得随意拆除阳台栏杆,允许对阳台栏杆进行除锈刷漆维护,其颜色需与栏杆原色一致;对有更换需求的阳台栏杆,须保证与原有阳台栏杆颜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

*墙洞的封闭:所有对外的墙洞(如空调管洞、排风排气口等)的封闭,均需保证外观的整洁美观,用与墙面同色、同材进行封闭,确保封闭后的材料外墙面与周边外墙面同颜色。

*天面、阳台、窗台:不得私自搭建,私自架设雨蓬。

*防雷:阳台的栏杆经确定与防雷设施连接的,如需更改,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防雷连接处理,费用由该业主/用户全部承担。

2、墙体:

*室内装修时,严禁打、凿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

*请勿在外墙装设防盗网、雨蓬、悬挂招牌广告等设施;

*未经许可,严禁拆除室内隔墙或自行做室内隔墙;

*经备案同意自行做室内隔墙的,墙体的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空心砖、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如果采用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刷防火漆。

*业户进行凸窗窗台装修时,请勿打凿窗台,以避免破坏防水层。安装凸窗窗台时,须经客户服务中心工程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封板,否则因装修不当造成的窗台渗水等问题,由业户自行承担责任。

3、地面及楼面:

*不得凿除室内地面、楼面原结构和水泥面层或开沟铺设管线。地面铺设装饰材料不得超过10毫米;

*卫生间、厨房地面装修时,必须事先进行防水处理及48小时灌水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才能铺设地砖。

*在室内装设吊顶时,应在水管闸阀、电源箱或其它重要设备等位置预留检修口。

4、电气:

*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动力用电,如您须特别的动力用电,须向【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并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缴付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楼宇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重新布置电气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的电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佳状态,请勿擅自移位或修改对讲机系统、安防系统线路及设备;

*室内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房间功能要求,请勿擅自改动;

*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请勿加装任何灯

饰及饰物;

*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外墙体上凿孔、打洞,须由【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批准。

5、空调安装:

*空调主机须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

*空调机冷凝水不可经外墙直接排放,必须经设计排水管排放。

*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所采用的膨胀螺栓均为不锈钢材质。

6、管道系统:

*室内给排水系统均已调试安装完毕,给水系统已暗埋,装修时切勿随意改动,

*以免造成渗漏,如确需改动,必须报经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明确洗衣机具体安放位置,排水不得接入雨水管道;

*改动给水管路的,应在完成改造后进行测压试验;

*排水主管检查口请勿封闭。

7、燃气管线、系统:

*严禁擅自改动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需移动燃气管道、煤气报警系统等,应提前向燃气公司、【kd长青湾】客户服务中心申报获准后,由燃气公司负责施工。

(八)、严禁行为及注意事项:

*请勿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请勿改变和损坏房屋外观及公共设施

*请勿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等结构;

*请勿改变阳台形状和样式,请勿封闭阳台或改变使用功能;请勿在阳台和天台上栽种高度超过1米的植物,请勿在阳台搭建假山、石等较大型景观;

*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大理石地板等。

*严禁钻、创、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以及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防盗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禁止野蛮施工。

第12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16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六)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指引业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结构及各类设施设备不被损坏,使其长久地发挥正常的使用功能,为业户带来超值的效益,特制订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1.0装修范围:

室内装修,只限于房屋本体单元内的自用部位(门窗框以内)。

2.0装修时间

2.1装修时间: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2.2作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9:00;

2.3拆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得拆打);

2.4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如需超时加班工作,必须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加班。如未经管理处批准擅自加班,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停工、停电、停水处理。管理处有权停止一切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对其他业主户造成滋扰的工程。如有此类工程需在管理处指定时间进行。

3.0装修申请与施工

3.1开工申报:须办装修申请手续,自觉接受管理处及其它有关部门对工程的监管。

3.2施工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3.2.1办理装修许可证;

3.2.2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2.3办理材料出入放行证;

3.2.4施工人员工必须挂出入卡施工,接受施工现场管理;

3.2.5垃圾及时清运,否则代理清运,费用由用户或施工队承担;

3.2.6装修期控制在三个月内完成;

3.2.7办理动火作业申请与临时用电申请

4.0装修押金:

4.1业户和施工单位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2装修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处验收,如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即在装修验收后十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

5.0纳税(根据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按委托代征装修税,税率按各地税务局统一标准代征。

示范:(深圳经济特区)核定计税营业额的最低指导性标准

装修房屋类型核定装修面积

(m2)每平方米税营业额

(整体装修)单位:元

低档中档高档

普通房核定装修面积=

建筑面积*80%

复式房(别墅)

6.0验收:

6.1完工后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施工现场验收;

6.2交回施工卡;

6.3按照跟踪情况十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6.4根据规定施工单位负责装修工程的保修工作,保修期为一年,自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7.0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及泥头等物料都应放在业户单元内。在本物业公共地方绝对不充许摆放任何物料。管理处会指定地方做装修临时垃圾站。业户安排将垃圾等物件袋装并按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到装修临时垃圾站。

8.0装修用电

8.1如需动用户外电源,请业户、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8.2如需动用户外电源时,请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8.3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或业户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申报《临时用电申请表》。

8.4《临时用电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8.5管理处派专业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8.6申请人或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操作人员每人一证,填报无证操作人员,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8.7凡施工单位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源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8.8临时用电申请获得批准后,须在管理处专业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并关、电度表、施工配电盘(箱)。

8.9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9.0装修守则

9.1装修期间,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常驻装修单元内负责工程进度及联络事宜。

9.2所有装修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工作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证将禁止进入本小区),并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指挥。

9.3装修人员进出、搬运货物必须按管理处指定之线路、电梯及时间进行。

9.4保持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清洁及完好,如有弄脏及损坏者,装修队须负责修复/赔偿。

9.5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小心防火,如需动火需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9.6每日工作完毕,请关好装修单元的门窗、水电、煤气等开关方可离开。

9.7违约责任。

9.7.1禁止将杂物等废料倒入厕渠或水渠内,如造成任何堵塞或损坏,装修队负责修复/赔偿。

9.7.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赌博、游荡、滋扰他人或彻夜逗留。

9.7.3管理人员有权进装修单元进行检查。

9.7.4所有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或阻燃性。

9.7.5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须远离放置易燃品的地方。

9.7.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0.0装修实施细则

10.1在装修过程当中,严禁下列行为:

10.1.1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10.1.2严禁在承重墙上空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面、门窗。

10.1.3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10.1.4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0.1.5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10.1.6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10.1.7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

10.1.8空调安装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入伙时发放的《空调安装管理规定》安装。

10.1.9禁止改变小区外貌及在室外加建任何物体。

10.1.10不得随意改移安保对讲及公共天线插座位置或干扰其系统,若需改动位置时,须先得到管理处同意。

10.1.11商业招牌或标识安装应首先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审批,在不影响业户的正常生活并得到管理处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安装。

10.1.12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1.13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一个周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10.1.14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10.1.15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0.1.16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10.2改造超范围的: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业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以确保结构与使用安全。

10.3室内及其统一要求:

10.3.1楼地面:除凿毛外,不得凿除楼板原水泥面层,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过10毫米;楼面均不得铺设大理石等重型材料。仅入户门处楼地面可以铺设1.2平米,其它部位不得铺设。楼地面不得暗敷管道。

10.3.2厨房、洗手间楼地面的改造:不得改动原设计下水位,楼、地面重新做整体防水(防水层沿墙面四周上翻200毫米),并做24小时过水试验。

10.3.3墙面:不得铺设大理石重型材料,非承重墙的拆、移需经专业人员审批,方可实施;新砌隔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如泰柏板、石膏板、木板等),除特殊要求外,不得用红砖进行砌筑。管径大于1.2厘米里,不得在承重墙内暗敷。不得扩大原预留的抽油烟机、排(换)气扇管孔(窗)。

10.3.4顶面:凡有管道穿过的顶面,需留出适当大小的检查口,方便上部管道的即时检修。

10.3.5线路:允许在容量限度内适当增设电气线路,但不得私自扩容。增设部分需提供相应图纸留存管理处备查。暗敷管线时不得损伤墙体。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10.4公共及外观统一要求:

10.4.1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深圳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保证建筑物外观协调统一。

10.4.2天面雨蓬:天面不得私自搭建,自架设雨蓬。不得对天台花园进行封闭,加建围栏。

10.4.3搭建花架统一要求:只能采用不锈钢或白色铝合金,木材等轻质材料,不得封顶;高度自天面地面起不超过2.2米。与地面的固定需做好防渗漏工作。

10.4.4种植草坪统一要求:覆土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并预先做好防水处理及对浇灌水做好过滤处理后,方可接入排水管。

10.4.5前阳台防盗拉闸门的统一要求:前阳台不能安装防盗网,防盗拉闸门统一安装在阳台门的外侧,材料为不锈钢。且不超出门框厚度。

10.4.6窗扇防盗窗花的统一要求:窗扇可在窗扇内侧安装防盗窗花,材料为不锈钢,款式由管理处统一指定。

10.4.7安窗纱的统一要求:均需安装在门窗内侧,阳台窗纱安装在阳台拉闸门内侧。

10.4.8用户进户防盗门:一般情况下不得拆除原配置的防盗门,如确需更换,请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保证其材料、格式、颜色、开启方式一致。防火门不得更换。

10.4.9门窗更改的统一要求:多层允许更改原钢窗为铝合金窗,但颜色及格式、玻璃颜色等均需按小区内各栋的统一要求进行。高层的室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更换的,需与原设计的形式、开启方式、框架颜色、玻璃颜色、分格方式均一致,以保证大厦的完整统一。

10.4.10高层外门窗栏杆的防雷问题:原则上不得拆除原设计的外门窗和栏杆,如确需要更换上述设施,需业户按相关部门指定的构造要求进行现场施工,并由施工单位将隐蔽情况记录交管理处存档,装修业户在隐蔽情况记录上确认并签字。无签字的,由指定的监理公司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业户承担。

10.4.11阳台栏杆的统一要求:多层一般情况下允许对阳台栏杆进行除锈刷漆维护,其颜色需与栏杆原色一致,不得随意拆除栏杆;对有更换需求的阳台栏杆,需按各管理处统一进行,保证颜色一致,材料一致,格式一致;高层阳台栏杆除除锈刷漆维护外,按第26条要求进行。

10.4.12高层后阳台封闭的统一要求:自阳台栏板顶起做银白色铝合金窗,栏杆高度以下为铝合金百页窗,栏杆以上为双扇推拉窗。玻璃颜色根据各栋整体情况定。其厨房至阳台门,及阳台的栏杆经确定与防雷设施连接的。需按技术要求进行防雷连接的处理,同第26条。但原设计灶台在厨房内的。灶台不能移入后阳台。如未满足上述条件,则由物业负责请指定的监理队伍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恢复,但所发生的费用由该业户全部承担。

10.4.13墙洞的封闭:所有对外的墙洞(如空调管洞、排风排气口等)的封闭,均需保证外观的整洁美观,用与墙面同色、同材进行封闭,确保封闭后的材料外端面与周边外墙面同颜色(可预先刷涂),再内填材料。多层阳台留空处的封闭按管理处制定的各栋统一方案执行。

10.4.14封窗:在满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如对非主要立面的窗进行封闭的,则不得拆动该窗,首先关闭好此窗,在窗内侧贴上不透明同玻璃颜色相近的胶纸,再行填充。

10.5空调机安装

10.5.1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需严格按原设计指定位置安装。如有冲突,则按管理处统一指定位置安装。

10.5.2已预留空调位的房间:安装窗式空调的,只限于利用原空调机位置进行安装,不得在其它处安装,也不得更换空调机架;安装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安装在空调架内或上方,冷凝水管只限通过预留孔引进室内,冷凝水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排放。

10.5.3无预留空调位的房间:只允许安装分体式空调机,室外机按各管理处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冷凝水管经预留孔引入室内,冷凝水按各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排放。

10.5.4阳台上空调室外机的设置:应安装在阳台侧边的预留位置上,冷凝水管从预留孔引

至统一指定部位。原则上室外机不得超出阳台栏板面。

10.5.5分体空调室外机支架的统一要求:不锈钢材料,所采用的膨胀螺栓均为一锈钢材质。

10.6排气、换气扇、抽油烟机安装

10.6.1对已预留安装孔的,只限利用该孔安装。原则上不另行开洞。

10.6.2抽油烟机排气管、排气扇只限向外伸出外墙面20

厘米。

10.7装修材料管理

10.7.1对容易散落污染小区的材料,如砂、碎石等,必须经妥善包装后方可进入小区。

10.7.2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不得在户外堆、存放。

10.7.3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如大理石、花岗岩、铝合金材料、防盗窗花、防盗网、空调机、红砖、水泥、钢筋、型钢、超长超宽材料、电焊机、热水器、燃气炉、蹲式便器等需持有管理处《物品放行条》,方可进入小区。

10.7.4装修材料的放行条根据装修审批意见进行签签署。超出装修审批范围的材料不得入内。

10.7.5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

10.7.6进入小区的材料运输车辆不能污染小区环境,对容易污染小区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小区。

10.8装修垃圾的管理

10.8.1装修垃圾必须使用垃圾袋包装处理。

10.8.2装修垃圾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时间、方式进行堆放和清运。

10.8.3装修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堆放。

10.8.4装修垃圾无及时清运、堆放的,管理处负责及时处理,但其清运费由施工队或用户承担。

10.9施工单位及现场管理

10.9.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免冠照片一寸二张,用以存档及制作施工卡,交身份证、暂住证(或边防证)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施工队需交纳施工卡工本费。

10.9.2施工需按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施工,超出审批范围施工为违章施工。

10.9.3业户可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活动进行监督,并按约定支付费用。

10.9.4施工需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

10.9.5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要熟知《装修管理规定》及管理处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工程队负责。

10.9.6装修施工必须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住户和财产的安全。

10.9.7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至少配备二个灭火器材(大面积的按每50平方米设一个)。做好用电、用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10.9.8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作业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经同意并持有操作证方能施工。

10.9.9要求文明施工,关门作业,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不准在其它门前和楼道位置逗留、休息及堆放物品,杜绝周围住户投诉事件发生。

10.9.10施工人员不准在装修单元内过夜,需少数人员留守的,每人加交押金500元,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并且仅限于装修单元内活动,不得在物业区域内其它范围活动。

10.9.11施工人员不准擅自上天台,也不允许在大厦的任何公共地方加工操作。

10.9.12施工人员不允许在住宅内争吵、打架斗殴、及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10.9.13施工过程中,工程队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危险苗头,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10.9.14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10.9.15不得接驳户外水、电进行施工。

10.9.16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物料、垃圾倒入下水道。

10.9.17施工单位不得破坏公物、绿化及卫生环境。

10.9.18施工单位不得有其它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妨碍小区管理的行为。

10.9.19施工单位不得散发广告条。

10.10保修和维修

10.10.1家庭装修工程的保修期按规定计算,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

10.10.2保修期内,施工队负责免费维修,但使用人故意造成的问题除外。

10.10.3住宅房屋本体的自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人为业主。

10.10.4房屋本体共(公)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为房屋本体内的全体业主。

10.10.5房屋毗连部位及设施的维修责任人为毗连业主。

10.10.6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公共场所的维修责任人为业主委员会。

10.10.7若管理处因维修保养或其它物业管理需要,不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对业户户内公用及毗连部位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或施工时,业户应主动提供方便,移开妨碍检修的装饰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具体巡视检查或施工方式由管理处提前通知。

10.11违章处罚

10.11.1凡违反上列规定与细则的行为均属于装修违章。

10.11.2若发生装修违章,施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装修户为第二责任人,两者对装修违章负有共同责任。

10.11.3管理处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公约、装修管理规定者报给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由政府主管机关处于以下处罚:

10.11.3.1责令停工

----对装修违章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装修队在小区的装修资格,并将循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11.3.2停水、停电

----采取停水停电的方式责令停工,赔偿(公共管理利益)经济损失。

10.11.3.3责令恢复原状

----责成限期修复、纠正。

10.11.3.4赔偿经济损失

10.11.3.5罚款

----对采取罚款方式的,违章罚款将首先从施工队交纳的装修保证金中扣缴,不足部分再从装修户主交纳的工程保证金中扣缴,如仍然不足,则由装修违章责任方一方再承担。

10.11.4装修违章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详见国家及各地区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

z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十二篇)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文本装修须知为了保护房屋和居住人的使用安全,维护业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鹤壁市相关法规有关规定,所有***小区之业主/使用人(以下简称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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