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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5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

1、发现一处用电重大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每次奖励2000元。

2、人身安全和行车设备、影响列车运行及时汇报处理,防止事故发生的,每次奖励2000元。

3、杜绝违章指挥、野蛮作业、简化作业标准的奖励100元。

4、高空作业落实“三安”标准,监控到位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2000元。

5、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奖励2000元。

6、不按安全技术交底、配合比、偷工减料造成安全质量隐患的发现并及时整改的奖励200元。

7、安全技术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杜绝其发生消灭在萌芽状态的奖励200元。

8、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质量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奖励500元。

9、以上条款应由副经理、安全总监落实认可后,进行奖励。

10、项目部对于能有效开展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劳任怨、大胆管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施工员和技术员给予奖励;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从施工员中评出“安全管理标兵”2名,奖励1000元/人。

2.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每月从专职技术员中评出“质量管理标兵”5名,奖励500元/人;

3.处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违反下述安全质量处罚条款的,在当月月度安全质量考核奖励中不予考虑。

11、各施工作业队根据单元工程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各部门每月末对作业队进行综合考评一次。对于考核评比得分前三名者进行奖励,其中第一名奖励5千元,第二名奖励3千元,第三名奖励2千元。奖励分配由作业队根据本部管理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及岗位进行全额分配,禁止挪用。

12、对满足下列条件,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办公会给予500—3000元特殊奖励:

1.受业主、监理表扬的单位和个人;

2.在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积极、突出,有效减轻灾情、减少经济损失的;

第2篇 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工棚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临时宿舍、工棚应与施工主体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放易燃材料。

2、临时宿舍每座最大面积不得超过600m2,每个宿舍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m2,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 m2,主体建筑内不得在施工期间住人。

3、严禁工棚内住人,严禁易燃工棚内吸烟、动用明火。

4、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私拉乱接电线,禁用大功率灯泡照明或碘钨灯、柴火取暖烘烤。

5、临时宿舍内不准搭灶烧煮食物和使用电炊具,严禁床上吸烟和乱丢烟蒂、火柴火梗。

6、临时宿舍、工棚禁止采用石棉屋顶和隔墙。

7、临时宿舍每座配备2只灭火器,必要时可配置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建建(1998)164号

【颁布单位】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4篇 施工现场起重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峝。下降时应适当收紧电缆。

⑸升降时必须套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塔身起重臂与平�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的最后一根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松动螺栓销子。⑹升降时,顶升撑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⑺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结构电源。

⑦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杠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⑵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杠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度。⑷附着框架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⑸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⑹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⑺装卸作业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⑻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拆卸锚固装置;

⑼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⑧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起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变现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小于2米的或在作业半径下方有架空线路的,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有36伏彩泡。金属结构及所有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按要求设置安全避雷装置。移动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固定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2米。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体上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⑨施工升降机装拆应按照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

⑴升降机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的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低附壁点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⑵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荷载量(即无配重时的荷载量)的规定。

⑶升降机周围2.5米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⑷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之间时,应在全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地楼层编号标志灯。

⑸升降机安装后,应经现场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装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⑹装拆作业前应检查升降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廉洁情况、架体有无其他牵扯物、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基地锚设置情况、低梁宇基础连接情况。拆除缆风绳和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符合规定要求,无规定的一般不大于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米)。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产向下抛掷物件。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⑩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项目经理应组织安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保证各机构动作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灵敏有效。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

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作业,必须使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固,经检查稳定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四)作用安全技术要求

⑴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货机棚内要悬挂切实可靠的简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⑵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以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运行。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收购技术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在作业琴应对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机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⑷项目经理应负责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⑸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操作室远离地面时,地面及高空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求:

①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各项指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酒后操作。塔及驾驶员在工作中要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及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

②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或操作室内。

③操作人员要遵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安全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转。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立即停车检修,应先停车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④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班前应如实填写设备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⑤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束紧不得外漏,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的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试验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使用防护装置机检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须冬期施工、在寒冷季节使用,使用单位应制订寒冷季节安全技术措施。

⑾停用一个月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林、水泡、锈蚀等措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⑿当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施工现场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

(五)、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要求

1、钢筋调直机

①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②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才可作业。

③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⑤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⑦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2、 钢筋调直切断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①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②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才可作业。

③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⑤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⑦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3、钢筋弯曲机

钢筋弯曲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①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②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③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才可作业。

④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才可开动。

⑤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并不得加油或清扫。

⑥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⑦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⑧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⑨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4、电焊机

电焊、对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2)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焊接铀、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焊钳应与手把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焊缝。

(8)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9)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

(10)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才可施焊。

(11)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12)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13)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14)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15)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得低于8℃,作业完毕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第5篇 锤击预应力管桩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各行业及甲方、监理等各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施打管桩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仔细检查,对有影响本工程的不利因素,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时应加强观测,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4.桩机移动前指挥人员应检查桩机行走路线,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才能进行移机。如发现有土质松软、地面不平有涵洞时必须作出处理措施,经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行机。

5.桩机应由专人操作,各工种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6.桩机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各部件的检查工作,重物必须有缆风绳,以防止事故发生。桩机司机操作时,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信号,并应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处理,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电源开关必须要专业电工接驳,非专业电工不得私接电源。工地所用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相关的漏电保护装制,并且电源必须可靠接地,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漏电保护开关,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不得拖地,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8.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雷雨天、大风,应停止施打管桩作业。

9、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应的违护设施,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送桩深度超过0.5m的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复盖,以防止作业人员踩塌而发生意外。

第6篇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4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消防管理措施(四)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引起火灾

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因导线安全步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所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

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

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器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5)、电热设备、照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引起火灾

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可以说是可以预防的。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12.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12.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第7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工艺安全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2 施工现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项目经理到各班组长组成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并对上一级、上一环负责'的管理网络,哪一级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促使责任制有效扎实地落实到各工种、各工序、各班组中,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3 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把安全施工落实到技术交底、任务下达和交接上,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交接制度。每道工序完成之后,由安全员、工长、下道工序施工班组进行联合验收,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后,才办理交接手续。如不符合要求,将追究工长和施工班组的责任,除了要求立即整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 实现现场领导值班制度,时刻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首位,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踪检查现场安全情况,对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消除。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并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5 实行安全晨会、安全例会制度,由生产副经理负责召开,晨会主要给操作人员讲明每天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注意事项,检查施工的安全文明条件是否具备;

每周安全例会主要加强对员工的每周安全生产教育,布置并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第8篇 加油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布置

施工现场应整齐清洁,有条不紊,实行文明施工。各种设备、材料和废弃物都要堆放在指定地点。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的类型和吨位合理确定道路的宽度,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行人不要贪图方便穿越危险区,无关人员不得在现场通过或停留,注意与运转中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室内外孔、洞、井、坑、楼梯、平台等都要设防护栏杆。

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和其它有害物质,这些物质要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由专人管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远离火源。在有火灾危险发生的地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毒器材。现场用火(如气焊、烘炉、加热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应由专人负责看管,并备水桶、砂子、泡沫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处施工时,要按规定划出防火区,禁止明火。

高处作业或多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警示围栏,脚手架、脚手板应符合安全规定,跳板和斜道要铺放稳固,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二、安全防护

(一)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戴好防护镜或防护面罩;电工应穿好绝缘鞋;凡与火、热水、蒸汽接触作业时,应带上防护脚盖或穿上石棉防火衣;女工应戴好工作帽。在有毒性、窒息性、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气体、液体和粉尘管道场所或检修这类管道时,除应有良好的通风或除尘设施外,施工安全人员还必须戴上口罩、防护镜或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特别是进入空气停滞、通风不畅的死角,如管道、容器、地沟、隧洞等处,必要时要对作业区的气体取样进行化验分析,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进入施工;否则,要采取可靠的通风措施,以避免在工作中由于空气稀薄或中毒而引起伤亡事故。

(二)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人员严禁在起重机起吊物下面通过或停留,不得随意通过危险地段。现场人员应随时注意运转中的机械设备,避免被设备绞伤或尖锐的物体划伤。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现场内的电气开关和配电设施;未经允许不得乱动非属本职工作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机具。

三、焊接作业安全措施

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电焊机要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且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应良好且易辩认。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地,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的眼睛。

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割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四、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施工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暴雨、雷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凡在高处从事管道安装、焊接作业等作业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设置安全网。

高处作业人员在邻过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五、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国家《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85)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但对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设备等做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起吊重物要栓溜放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构件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进行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试吊检查。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六、试压作业安全措施

试压作业应符合设计对试验介质、压力、稳定时间等要求,且不得采用危险性的液体或气体。

管道在试压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在试压前及试压过程中,应详细检查被试设备、管道的盲板、法兰、压力表的设置情况,以及试压过程中的变形情况等,确实具备升压条件时,方可升压。

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应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应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应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用压缩空气将积水吹扫干净。

试压现场应设围栏和警告牌,管道的输入端应装设安全阀,带压设备、管道严禁受到强烈的冲撞或气体冲击,升压或降压应缓慢进行。

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且不得少于两块,法兰、盲板的厚度应符合试压的要求。

在试压过程中,如发现泄漏现象,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在法兰、盲板的侧面和对面不得站人。

试压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导常响声、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确保试压安全。

七、临时用电的施工及防触电措施

1、临时用电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并由专业电气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离,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现场临时用电的所有线路均要按《规范》要求敷设,统一采用橡胶绝缘电缆,所有线路不准绑在脚手架上和围栏上,不准随地乱拖、乱拉。

4、现场临时用电应设专人管理维护,非电气人员不得随便拆装用电设备和线路。

5、现场所用钢筋机械、搅拌机及其他机具设备必须配备末端开关箱加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加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内严谨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设备(含插座)。

6、现场各种机械及电气设备等必须摆放平稳、牢固。设备各部件灵敏、齐全、可靠,并做好接地保护。

7、员工宿舍电褥线要配备统一插座。

八、施工现场运输道路,人行道的布置

1、施工现场内需设置专用的运输道路和人行横道,保证畅通与安全。

2、施工现场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应平整坚实,主要路段用石子铺路。

九、防火及防毒、防雷、防爆措施

1、要从实际出发,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项目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制定防火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与安全检查同步检查防火工作。

2、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要有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班组施工防火,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立防火点。

3、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尤其是装饰装修阶段施工,要有专人负责巡逻监护。

4、建筑物内动火要经项目部批准,并有专人检查余火,现场不留火种。

5、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如油漆、氧气乙炔瓶、苯板、挤塑板要远离生活区,要设置专用库房,生活用液化气罐要单独设房间,不得放置在宿舍内。

6、氧气乙炔瓶要注意遮阳,气瓶和油料要远离火源,库房内应采用防爆电器照明。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要设有吸烟室。

8、施工现场木料堆放处及加工点应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十、在建工程与周围人、物、房屋的安全措施

1、工地要设有围挡,门口要设置守卫室,非施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持准入证。

2、暂舍必须经过验收,实行一人一床,不得设通铺,一个房间不超过16人,不得使用自制加热器烧水。

3、宿舍内使用电褥子要做到人走断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

4、宿舍内被褥及物品要摆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宿舍内要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室内清洁。

十一、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由于该工程期间正是雨季施工过程,为此雨季施工应做到:

1、雨季施工期间应注意每天天气预报,做好防汛准备,凡大雨、大雾、雷击和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2、要设专人负责疏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场地排水畅通。

3、对暂舍、食堂、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应做好加固,保证不积水、不漏雨、不塌、不倒。

4、各种用电设备要有防护罩。

5、现场照明和动力线应分开,不应混线。

6、要经常检查现场的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器应灵敏。

十二、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1、所有参加工程人员进场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现场安全守则。

2、作业人员不准在楼内向下抛掷任何物料。

3、各工种要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凡现场存有险情作业的环境,作业人员均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整改后方可作业。

5、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乱动机电设备和乱接电源线,对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严禁私自拆除。

6、劳务人员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办理两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工作。

十三、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1、施工中项目部要将环保工作列入生产计划中,正确处理好环保与生产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2、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要进行硬覆盖和定期洒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尽可能做到施工不扰民,控制噪声量,对运输车辆做到不带泥土出场,细颗粒散装物料要有遮盖措施以保证不洒漏。

3、施工中任何人员不得焚烧垃圾、杂物,不得从楼梯内抛掷散物、建筑垃圾等,对水泥、白灰、滑石面子等要存放在指定库房内,搅拌机要设沉淀池,并定期清掏,食堂要建隔油池。

4、现场宿舍、厕所要有卫生负责人,做到卫生整洁,无污物,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5、施工现场要及时清运,不准乱倒乱卸,生活垃圾要配备专业工具袋,定时清理。

6、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要做到每日清扫,各种设施堆放整齐。

第9篇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局各部门、工区作业队:

目前前方已开始生产,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确保施工局全体成员生命财产安全,加上元旦、春节将至,现将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1、各工区必须要坚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讲话,针对施工现场作业人易出现的习惯性违章、施工前危险告知等方面进行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在册,每个月月底上交施工局安环办。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范正确佩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绳、安全带;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处罚。

3、加强文明施工,确保环境卫生。一、施工区域不得存有乱丢乱扔垃圾的现象;二、严禁随地大小便等。

4、加强森林防火,严禁在林区吸烟;林区内动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并办理动火作业票,并由专职安全员监督,作业班组兼队安全员看护。

5、易燃易爆材料、爆破物品都应分别存放在符合规定的地点,并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发放和使用制度。确保安全。

6、上下库公路行驶的车辆,应确保车况良好。冰雪天气车辆应配备有防滑链条、三角木等防滑器材,同时加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查,在确认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状态良好后才能进行作业,行驶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

7、场内交通道路,要设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并设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标志牌,转弯处设反光镜,在关键路口设减速坎。高边坡路临空边缘设安全墩、挡墙及反光警告标志。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右侧应设有警告标志,岔路、施工生产场所应设有指示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以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望各级人员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2023年12月16日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

1、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①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有关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努力搞好安全生产。

②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甲乙双方均应受到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奖惩约束。

③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a、各级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b、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多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c、通过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各种安全宣传工作。

④对施工用电、外脚手架、砼现场搅拌、“三宝”及“四口”防护、高速吊安装等制订专项措施。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⑤做好各工种、各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便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

⑥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总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半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⑧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日活动,从而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⑨建立遵章守纪、违章奖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⑩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挂设安全标语,在危险部位、重点部位悬挂安全标志,以提高现场所有人员的警惕性,减少人们的不安全行为。

2、“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①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都要求佩带安全带。脚手架外墙内側全部挂设密目式安全网。

②井架每个出入口、投料口上方均用钢管、竹笆搭设防护棚,每边挑出宽度【筑龙建业】m,非出入口加设围栏,井架出入口设置防护门。现场搅拌区按规定搭设防护棚,配电箱进行编号分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③较小的预留洞口采用木盖板或钢筋网片进行遮盖。

④管道口采用钢筋网加设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或用合板将洞口全部封死。

⑤阳台、楼板、层面等临边,均用脚手架作临边防护,楼梯加设【筑龙建业】m高的临时扶手。

3、施工用电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认真按照用电方案施工。实行“三相五线制”,设置三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

采用厂家生产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场内干线均采用架空电缆或套管地下敷设,严禁将各层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

配电专职电工负责施工用电的架设和维修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开关箱均上锁,由专职电工保管,露天的配电箱及开关箱均加设防雨顶盖。维修设备时,切断电源,并挂“有人维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严禁带电工作。

夜班作业,照明由电工统一布设,并且跟班管理,不准施工班组擅自私拉乱接。

4、主要垂直运输机械

工程垂直运输主要采用平衡式井架进行运输,均为正规厂家的定型产品,产品有出厂检验制度,有安全可行的运行保证。做好防断绳、停层防护门等各种安全装置,为防止砼、砖块等杂物在提升过程中伤人,井架均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对其封闭围护。

①严格遵守该机械的操作规程,各项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做好垂直运输方向与建筑物进行联接。

②实行专机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加强垂直运输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制度,建立检查、维修记录。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工作。

③当机械发生故障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及时进行抢修、抢救。发生事故,及时调集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按“三不放过”的要求处理。

5、施工机具

本工程主要施工机具有: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套丝切管机、砂浆砼搅拌机、高压泵、潜水泵及各种震动棒等。各种机具的防护罩、安全装置均齐全,每机一闸一漏电,并与专用保护零线进行接零保护。

6、安全防火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按要求采用非燃料搭设,符合防火要求。

所有临设库房、宿舍、木工棚、办公室等处均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等专用消防器材。

配备水泵,利用地下水池水源作为楼层施工用水及消防用水。

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做到防重于治。组建义务消防队,搞好消防员的培训。

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做到按规程操作。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气炉。

第11篇 施工现场劳动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2.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系带),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根据特殊作业需求配备手套、安全眼镜、防穿刺工作鞋等防护用品。

2.1.2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爆、防煤气中毒。雨季到来之前应对现场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采取防滑措施。

2.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2.1.4禁止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2.1.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2.2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秦皇岛港使用明火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秦皇岛港禁烟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吸烟及私自携带火种。同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用火手续。

2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消防用水应充足,灭火器应定期更换药液保证有效。

②消防用水龙头、砂箱、斧、锹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之处,不得任意挪动。并适当遮盖防雨,经常进行检查。

3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木工场及其他严禁明火的地方应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氧气与乙炔气瓶不得同库存放。

4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汽车、吊车等机动车辆的排烟口必须装有灭火罩或阻火器。

5盛装易燃、可燃气的容器(乙炔气瓶、氢气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均应距明火点10米以外,并应防止阳光下爆晒,同时,应设防爆膜,安全阀或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放在架空线、生产设备、工艺管道等垂直下方,以及污水井上或有火花溅落的地方。

6在高处用火(电焊、气焊)等的下方,周围,如有可燃物应予清除,或采取用阻燃物遮盖,并设专人负责监视。

7设备、管道上严禁放置可燃物品,施工完毕试车前,应将与设备、管道等接触的竹木脚手架、跳板、可燃物等拆除。

8严禁使用汽油、丙酮、苯等易燃物擦洗衣服、地面、墙面和清洗设备。

9在禁火区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易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10动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必要时,要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②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及其周围地区必须清除沉积物,杂物及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③动火部位应备足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④五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⑤油类、油漆、沥青、有机溶剂等易燃物及忌水化学药品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

⑥如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并向消防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派专人接应消防车。同时,现场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进行灭火。

第12篇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严肃查处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任副组长,质检员、施工员、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邻导小组;建立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做到专职安全员日检,施工员周检,项目部每月进行的定期检查。

(3)现场安全宣传:进行黑板报、竞赛栏、定期学习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4)进场安全培训: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操作。

(5)健全制度:建立工地保卫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工地财产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组织管理措施

(1)安全与分配挂钩:项目经理与各安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安全职责。

(2)配备专职安全员:专管工地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随时监督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

(3)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设五牌一图、安全警示布置总平面图和告示牌;建立门卫制度,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夜间设红灯警示。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电工、焊工、吊装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合理安排交叉作业:各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安排交叉作业顺序,严防程序不当出现不必要的质量和安全检查事故。

(6)重视劳动保护:工地配备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配备急救器材及保健医药箱;配置夏季防暑温、冬季防寒冻、防迷雾的劳动保护用品。

(7)危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质进行分类存放,专人管理。

(9)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征地线范围内连续砌筑180围墙,高2米,并保证围墙牢固整齐;设立门卫及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带工作证。

(10)现场挂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1)材料和设施堆放在围墙内,且离开围墙与生活设施分隔分类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散料砌池围筑,杆料立杆设栏块料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高于2米。

(12)现场电动机械必须接地、接零,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必须有箱有锁中途停电或下班时,必须关闸断源,关箱加锁;电动机械出故障,必须断电源,停机修理,不准在运行中排障,机械更不准带病运行;非经安排操作机电的人员不准擅自乱动一切机电设备。

(13)二层以上的建筑物须支搭安全网,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网完整有效,受力均匀;加强对建筑物楼层临边、框架结构梁边、施工作业层柱子边等的防护管理,搭设防护栏;六级以上大风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14)现场安全措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需要确实需移动时,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

(15)现场加工机械使用需注意:机械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圆盘锯机、刨机操作人员不能对正刨碟转动方向站立,并不能用手送料到机械工作部位;

(16)施工前编制用电施工方案,用电线路架空5米沿场地周围布置。

(17)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临时搭设的竖井或采取其他措施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向外抛掷。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奖励规定(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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