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供给与管理规范
一、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其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员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有关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1.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员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2.对于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员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3.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供给和使用
1.发放防护用品的“三同”原则
(1)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实际需要,本着“三同”( 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 的原则发放。
(2)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其他防护用品随借随还。
(3)对于各种学校来厂的实习学生和临时工、轮换工等,应按“三同”原则供给或借给劳动防护用品。
(4)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经常参加劳动和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生产管理人员和安技人员,均应按需要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4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5)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3.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严禁以劳动防护用品为名,变相增发毛料制品、羽绒服、风雨衣、变色镜等高档商品或其他福利性物资,不能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员工,严禁将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商品进行转买转卖。
(2)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①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②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③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④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3)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4)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员工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
(5)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6)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等。
(7)高空作业人员,应该由工厂供给安全带。
(8)电气操作人员,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9)经常在露天工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
(10)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人员,应该由工厂根据需要供给御寒用品。
(11)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应该由工厂供给人员洗手用的消毒剂,所有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工厂负责定期消毒。
(12)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工厂,应该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
(13) 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其良好有效。
(14) 工厂对于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应该负责清洗和修补,并且规定保管和发放制度。
(15)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应发放劳动防护服装:
①井下作业。
②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③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④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⑤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⑥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湿作业的工种才能发防寒服装。
四、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和要求
1.防静电工作服
1)防静电工作服的定义
防静电工作服为了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而缝制的工作服。
2)防静电工作服的质量要求
(1)外观要求无破损、斑点、污物以及其他影响服用性能上的缺陷。
(2)防静电性能:每件防静电服的带电电荷量、耐洗涤性能,必须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3)防f静电服穿用要求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属0区、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者,应穿用防静电服。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
(3)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4)穿用防静电服时,必须与中规定的防静电鞋配套穿用。
2.低压绝缘胶鞋
1)低压绝缘胶鞋的作用
低压绝缘胶鞋该产品在布面干燥条件下,作为工频电压1000v以下电工作业之辅助安全用具,作为劳动保护用鞋。
2)低压绝缘胶鞋的基本要求
产品必须符合低压绝缘鞋穿用的基本功能。产品明显部位须有“闪电”安全标记。产品外底厚度前掌不低于4.5mm,后掌不低于5mm。绝缘内底颜色必须有区别。
3)低压绝缘胶鞋穿用须知
(1)低压绝缘胶鞋只能在规定电压范围内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穿用绝缘鞋必须遵守电器设备安全、保护用具使用和试验规则。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每六个月应做一次预防性试验。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表。
(2)穿用绝缘鞋在外底磨穿露出浅色绝缘内底时,不准再作绝缘鞋穿用。
(3)绝缘鞋胶料部件凡有破损之处,均不得再作绝缘鞋穿用。
(4)穿用绝缘鞋时应避免接触锐器,防止绝缘鞋受到机械损伤,同时还应避免接触腐蚀介质。
3.抗油拒水防护服
抗油拒水是指经过整理,使防护服织物纤维表面能排斥、疏远油、水类液体介质,从而达到既不妨碍透气舒适,又能有效抗拒此类液体对内衣和人体的侵蚀。抗油拒水防护服适用于接触油水介质频繁的现场作业的劳动防护服。其工种如钻井工和井下作业工等。
分为冬季和夏季两类抗油拒水防护服。
性能要求各项性能的指标要求,按表2规定。
表2
4.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是用于矿山井下个人脱险使用的防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1)基本规格
基本规格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基本规格
2)使用条件
a.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不应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应高于1.5%;当一氧化碳浓度为0.25%,应具有同等防护性能;
b.非瓦斯突出矿井;
c.只适用于个人逃生脱险用。
3)主要性能要求
(1)防一氧化碳性能
产品在表1规定的防护时间内,按gb8160-87《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试验方法》试验时,吸入空气的一氧化碳透过浓度不应超过500*10-6,一氧化碳透过积累量不应超过380ml。
(2)滤烟能力
带有滤烟装置的自救器,按gb8160-87方法试验时其烟雾透过率应不大于40%。
(四)氯气防护用品的使用
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生产、使用、贮存现场应备有一定数量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