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消防管理培训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规范
保安消防管理培训之消防安全三个能力的建设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个能力”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个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好单位一旦发生初起火灾,能够有效地建立起单位的快速反应机制,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及时引导人员疏散,生成火灾预防关口前移至“动态”时的战斗力,切实提升单位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一)梯队的组建。
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超过50人的,组建两个梯队并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和疏散引导组,明确两个梯队及三个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组建一个梯队,分别组成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并明确职责任务。
(二)明确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在醒目位置悬挂《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明确下列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员工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拨打“119”电话报警。
(4)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2.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或楼层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同时做到: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打“119”电话报警。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按照第一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3项规定实施。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第(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④项规定实施。
(三)明确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
值班室在醒目位置悬挂《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值班室火警处置程序》,明确下列要求:
1.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向值班室报警,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同时做到: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打“119”电话报警。
2.值班室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必须同时做到: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值班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单位按消防安全“三个能力”建设的标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实地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