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规范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