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安全管理规范
1 总则
为规范工作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力线路部分)的基础上,根据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要求,及公司现场实际情况,使我公司工作票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规定,要求公司各部门、关联公司认真执行。
2 职责
2.1 公司各部门、关联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及工作票管理规定。
2.2 公司各部门、关联公司安全员对部门、关联公司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3 公司安全生产部对各部门、关联公司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4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2.4.1 工作必要性。
2.4.2 工作是否安全。
2.4.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4.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4.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2.5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2.5.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5.2 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2.5.3 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5.4 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5.5 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2.5.6 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2.6 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职责:
2.6.1 负责接收工作票、审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6.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2.6.3 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带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
2.6.4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发生疑问,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3 管理要求
3.1 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3.1.1 工作票包括:(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热控保护安全措施票。
3.1.2 工作票的执行范围:
3.1.2.1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改造、试验和安装等工作时,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用热力机械第一种作票。
--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本规定所称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氢、油、瓦斯、烟、风、压缩空气以及冲灰、输灰系统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1.2.2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或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1)
--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低压厂用母线上的工作,需将母线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1.2.3 在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应填写一级动火工作票或二级动火工作票(工作票格式见附件2)。
-- 一级动火区(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3.1.2.4 在热控回路上工作时应填写热控工作票 (工作票格式见附件4)。
3.1.2.5 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应制订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三措”),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3.1.2.6 编制三项措施的范围
--技改、新投运主辅设备、系统;
--机组启停、锅炉安全门定砣、锅炉水压试验、锅炉水位扰动试验、机超速试验、甩负荷试验、主汽门严密性试验、抽汽逆止门活动试验、高低厂除氧器安全门定砣、化学清洗工作、热力设备系统及热网保养、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春秋检、pt、ct更换、开关短路试验、高压试验(10kv以上)、运行机组重大系统隔离操作、dcs系统停运、点检、离线下载工作、工业水、消防水、原水等公用系统大修。
--主辅设备检修
--下表中所列的项目必须制定“三项措施”
分类项 目
标 准 项 目锅炉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空气预热器、电除尘、高低过、高低再、省煤器、主给水门、磨煤机、汽包、重油罐、水冷壁
汽机汽机本体、调速系统、给水泵(出入口门)、高、低加(进出口门、旁路门)、凝汽器、循环泵、凝结泵、除氧器、冷却塔
电气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电抗器、厂高变、备高变、6kv厂用变压器、高压电动机、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励磁调节系统、发变组、110kv以上线路及6kv以上厂用变压器保护回路工作
燃运部#1~6皮带、斗轮机、碎煤机、筛煤机、减速器、380v母线、落煤管、给煤机
铁运部机车检修、冬季煤库卸煤、轨道更换、信号回路检修
供水部廊道、取水泵、供水泵、辐沉池、加速沉淀池、上水管道、阀门、电气6kv母线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
3.1.2.7 使用危险点分析预控的范围
--编制三项措施的工作;
--办理一、二种检修工作票的检修工作;
--在一个工作日内一组操作人进行同类型多台电气设备测绝缘工作可填写一份危险点分析预控卡;当班内进行的同类型多台电机切送电操作可填写一份危险点分析预控卡;
--使用操作票的运行操作(单台设备启停操作可不填写);
3.1.2.8 事故抢修工作要求: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填写工作票;前夜现场设备消缺必须办理工作票;后夜班现场消缺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消缺工作仍然继续进行,应补办工作票手续。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按《安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票许可制度,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3.1.2.9 工作票的使用期限,值长可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确定一种工作票的完工时间;二种工作票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大小修除外);对关系到公用系统及主要电源和保护的二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征得值长同意方可开工,工作完后必须汇报值长,恢复系统,值长做好记录;
3.1.2.10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3.2 工作票填写的有关规定
3.2.1 一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所要求具备的条件,并按规定考试合格,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批准,书面公布,可分电气、热机、全能。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和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检修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3.2.2 二种工作票由主管生产的总经理或总工批准的各部门班长或班组技术员及以上签发,只能签发本专业班组的工作票;
3.2.3 工作票要用蓝/黑色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使用复写纸,黑(字)票在上,红(字)票在下]。红票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黑票由现场运行值班人员保管,按值移交。使用微机管理的工作票,应打印一份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保管。
3.2.4 工作票一般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负责人填写。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清楚、端正、不得潦草、不得任意涂改,严禁错字漏字多字等现象;非关键字最多可改二处,但必须有工作票签发人盖章;微机打印工作票不得涂改;填写完的工作票在最后一项安全措施项目后空白行左侧处盖“以下空白”章(工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见附件6)。
3.2.5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
3.2.6 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则总的工作负责人应由部门指定的专人担任。
3.2.7 一种工作票的编号各部门按热机、电气、热控专业,分别按年、月和票的序号编写(如检修部热机专业2004年9月份的第一份工作票编号为:0409001)。二种工作票各部门自定,原则上各班组按年、月和票的序号编写。为了工作票编号不发生重复、不连续等现象,规定工作票编号均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且各部门分别设立热机、电气、热控工作票登记本;
3.2.8 凡是具备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中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控制。
3.2.9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抢修或其它紧急工作的需要,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别的检修任务,将工作票上交工作许可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停止该工作。可重新办理抢修或其它工作的工作票,当工作结束后,需再次进行原工作时,与工作票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所有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在“检修设备试运后……”一栏(热机一种票)签名,并登记开工时间。
3.2.10 有计划的设备消缺、大小修等工作的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送交运行班长(主操),由运行班长(主操)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检查票面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是否清楚,安全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齐全和完善。安全措施漏项较多,不符合要求,班长(主操)可退回重新填写]。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上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二种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四小时送交运行班长(主操);
3.2.11 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前,应先办理“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手续,并同工作票一并执行;
3.2.12 热机工作票上需切送电的设备,其切电联系单必须附在工作票上,检修工作结束,如设备有其它工作未送电,可在工作票上和运行记录上分别交待清楚;
3.2.13 因工作需要,需办理动火工作票者,必须将动火工作票单附在工作票上;
3.2.14 工作结束后,工作票分别存在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所在的班组,由所在的部门统一收回审查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3.3 个别特殊工作的工作票规定
3.3.1 热控人员在网控、发电机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上从事热控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电气主设备停电者应办理热控工作票(网控设备的检修由网控运行许可人许可);如需要电气设备切电时,在电气工作人员开票将该设备停电完成后热控人员再办理热控工作票;
3.3.2 热控人员从事照明等系统工作时,由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工作票,监护热控人员工作;
3.3.3 电气人员在检修发电机、给水泵电机、送引风机电机等设备时,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除电气人员办相关工作的电气工作票,如需热机人员检修配合的,热机人员办理热机工作票,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如不需热机人员检修配合的,需隔离关闭热力系统的阀门时,作为电气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内容之一写入电气工作票。
3.3.4 华电公司所属班组进行检修等工作不具备许可条件时(如电工班),华电公司结合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合格后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工作票许可人不得兼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3.3.5 检修部在开关站等地进行检修等工作时不具备许可条件时(变电班),部门结合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自行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合格后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工作票许可人不得兼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3.4 热机工作票的有关要求说明
3.4.1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二种票参照执行)
3.4.1.1 其中标题栏“国电靖远发电公司热力机械工作票”; “ 车间 班组, 编号 ”处分别填写所在部门、班组和工作票统一编号;
3.4.1.2 工作负责人、参加工作人数、附页等,填写清楚,不能漏项(有附页,在附页栏处填写“有”,如无附页填写“无”。附页包括工作票附页、切送电联系单、动火票、“三措”等);
3.4.1.3 工作内容一栏,必须将所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写清楚,且只能填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4.1.4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应注明“检修人员自理”;
3.4.1.5 “措施执行情况”一栏,填写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当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划一个钩(√) ;
3.4.1.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若有补充,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
3.4.2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审查接收(二种票参照执行)
3.4.2.1 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对工作票进行下票列审查:
--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一式两份,票面整洁、字迹工整清楚,术语符合规范,个别错漏字修改后字迹清楚且加盖工作票签发人章。
--工作票编号正确,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合格,工作班人数填写正确。
--几个班共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应是车间专工及以上人员,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那一项工作内容之后并加上括号。
--安全措施中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在该项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说明该项措施由检修人员自己办理执行.
--工作内容填写详细、清楚,设备使用双重编号,工作地点明确。
--计划的检修时间不超过批准工作时间。
--使用附页时,附页的编号应与工作票编号一致。
3.4.2.2 若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若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4.2.3 填写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属检修人员自己执行的在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如无补充措施时,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
3.4.2.4 审查无误后,值班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以表示对该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部分审查合格负责。
3.4.2.5 值班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负责人及工作内容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交值长处按值进行移交。
3.4.3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布置、执行安全措施(二种票参照执行)
3.4.3.1 值长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后,表明该项工作的批准结束时间。根据工作票要求和值长的安排,值班负责人安排实施安全措施。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加堵板,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a)氢气、瓦斯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b)汽、水、烟、风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并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过部门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c)电动阀门停电,热控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电源停电。
--设备停(送)电,必须执行停(送)电联系单和停(送)电操作票。
a)停(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由热机值班负责人填写,签名后交值长审核签名。
b)电气值班负责人接受设备停(送)电通知单,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安排值班人员执行措施。停(送)电措施执行完毕后,执行人签字并填写执行时间,向值班负责人汇报。电气值班负责人通知热机值班负责人,并填写通知时间。
c)设备停(送)电联系单执行后,该联系单一份由电气值班收留保存,另一份必须附在工作票上。
3.4.3.2 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检查,核对无误后,在该栏目对应的序号后打“√”,说明该项措施已执行。若某措施已注明“检修自理”时,工作许可人应在措施执行栏对应序号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说明该项措施在许可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已再次提示工作负责人。
3.4.3.3 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并会同工作负责人一道检查、核对执行。属运行人员执行的措施,执行后填写该栏目对应的序号,并在序号后打“√”;由检修人员执行的措施,应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后,填写对应的序号,并在序号后注明“检修自理”字样,表明该项补充措施由检修人员自己执行,工作负责人认可并要监督措施的实施。若无补充措施,在该栏目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不得空白。
3.4.3.4 措施补充及执行过程中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个别错漏字修改后应清楚可辨,同时应加盖工作签发人章。
3.4.4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和开始工作(二种票参照执行)
3.4.4.1 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值班负责人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3.4.4.2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双方检查确认无误后,分别签字并填写许可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保留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许可开工的凭证,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4.4.3 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及安全措施布置、危险点预控、安全注意事项及三措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3.4.4.4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开工时间等记入值班记录簿及工作票登记本中。
3.4.4.5 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停止工作并取得双方同意。
3.4.5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更(二种票参照执行)
3.4.5.1 “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将变动情况通知值班负责人记入值班记录簿。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
3.4.5.2 工作负责人只能变更一次,若再需变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3.4.6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票延期(二种票参照执行)
3.4.6.1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经过值长、审批的工作票,值长应在得到调度或公司领导批准延长检修期的通知后,办理延期手续时由工作签发人签名,再由值长填写延期时间并签名,然后由工作许可人、负责人分别签名。值长提出延期申请,值班负责人、才能办理
3.4.6.2 两天及以上的工作,需延期时,应在批准期前半天办理延期手续。当天的工作需延期时应在批准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
3.4.6.3 工作票延期只能办理一次。若需要再延期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原工作票注销。
3.4.6.4 工作票延期应记入值班记录簿。
3.4.7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检修设备试运(二种票参照执行)
3.4.7.1 工作负责人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试运理由及要求,同时撤除“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
3.4.7.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的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确已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3.4.7.3 若需送电,热机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填写“送电联系单”,交电气运行值班负责人布置撤除安全措施及恢复送电。送电后,在联系单上记下送电完毕时间,执行人签名后由电气运行值
班负责人通知热机运行值班负责人在送电联系单上签名,检修设备方可试运。同时“送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热机运行各一份。
3.4.7.4 试运后尚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恢复安全措施并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通知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若需停电仍应严格按“停电联系单”执行要求进行,只有在接到电气值班负责人通知热机运行值班负责人断开电源措施已执行,并在送电联系单上签名(并做好记录),同时“停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热机运行各一份。方可会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恢复工作时间。
3.4.7.5 若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4.8 热机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终结
3.4.8.1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拆除“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保留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3.4.8.2 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工作终结,并会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持票验收,当设备系统变更后,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在检修交待记录簿或设备变动记录簿上登记清楚,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工作许可人在终结时间处盖“已执行”章。终结后的工作票双方各保留一份。
3.4.8.3 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编号、内容及终结时间填入值班记录簿及工作票登记簿。
3.5 电气工作票的有关要求说明
3.5.1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二种票参照执行)
3.5.1.1 其中工作票标题为“国电靖远发电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3.5.1.2 其中标题栏“工作部门_______” “班组________” ________处填写所在部门、班组,“№__________” 处为工作票统一编号。“工作负责人:________工作人员:____________共___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单一班组工作时,若人数不超过五人,必须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超过五人时则只需填写五人姓名并写“等”共计人数。
3.5.1.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栏必须将工作的具体内容、地点填写清楚,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在一项主要工作内容之后可用括号填写分项工作内容)。
3.5.1.4 “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栏,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写清停电设备的名称、编号以及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接地线装设地点、应设遮栏地点、应挂标示牌名称。若措施少出现空白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中间不能留空白行。
3.5.1.5 “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一栏,工作许可人每完成一项安全措施后,填写清楚已做该项安全措施,已装设接地线标明地点、编号,当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备,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带电设备部位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若工作许可人认为安全措施不全需要补充,可在补充安全措施栏目进行补充。无补充或补充较少时盖“以下空白”章。
3.5.1.6 “工作负责人变动”一栏,因工作关系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填写变动时间,并在工作票签发人处签名,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要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去。
3.5.1.7 “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和值长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延期时间并签名。
3.5.1.8 “备注”一栏,填写值长批准工作票工作的时限;安全措施中出现有与热力系统方面的内容 (如关闭或打开某个截门等);或在工作票结束时,因某个系统正在检修等其它原因,使某一项安全措施不能撤出等其他内容。
3.5.2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审查接收(二种票参照执行)
3.5.2.1 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对工作进行下列审查:
--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一式两份,票面整洁、字迹工整清楚,术语符合规范,个别错漏字修改字迹清楚。
--工作票编号正确。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合格。
--工作班人数填写正确:
a)单一班组工作时,若人数不超过五人,必须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超过五人时则只需填写五人姓名并写“等”共计人数。
b)几个班组同时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只需填写每个班负责人的姓名和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共几人。
--工作内容填写详细、清楚,设备使用双重编号,工作地点明确。
--计划工作时间是指批准的检修设备停电时间减去操作时间。
--安全措施:
a)按工作需要应拉开的全部开关和刀闸(包括填写前已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工作需要应取的保险和电源刀闸均应填入工作票内;
b)装设接地线要写明装设地线的确切地点和应合的接地刀闸;
c)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的名称和地点详细正确。
3.5.2.2 审查无误后,值班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以表示对该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部分审查合格负责。
3.5.2.3 若审查有问题时,应及时与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联系,有工作票签发人负责更改并盖章;有疑问时,必须向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询问清楚,若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3.5.2.4 值班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负责人及工作内容记入值班记录簿并按值移交。
3.5.3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填写工作票安全措施(二种票参照执行)
3.5.3.1 值班人员在完成倒闸操作及做完现场安全措施后,由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逐项填写工作票安全措施栏。
--第一栏应填写根据工作范围需要应拉开并已拉开的全部开关和刀闸(包括在操作前就已在断开位置的开关和刀闸);开关检修应取下该开关的控制和合闸保险;p.t检修应取下该p.t的一次、二次保险(或断开空气开关);母线和线路需接地应取下该设备所属p.t二次保险;有关的电源刀闸。
--第二栏应详细填明已装设接地线的确切地点和接地线及已合上的接地刀闸的编号;已装设接地线的地点与应装设接地线的地点必须相同,满足检修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二栏应详细填写已设遮栏,已挂标示牌的名称和地点。
a)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b)6kv高压开关柜内工作,应在该柜的母线刀闸动静触头之间装设绝缘挡板。
c)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e)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停电范围较小时,遮栏应包围停电设备并留有出入口,入口处挂“检修入口”牌 ,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且应面向里挂;停电范围较大时,遮栏应包围带电设备且应封闭,不得留出入口,“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应面向外挂;
f)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g)对一侧带电、另一侧不带电的设备,应视为带电设备。
--第四栏填写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如无补充或补充较少时盖“以下空白”章。
a.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停电设备上下、左、右第一个相邻间隔和设备的名称、编号。
b.补充安全措施指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安全措施和要求。
3.5.3.2 所有填写内容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3.5.3.3 填写应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由签发人盖章。
3.5.3.4 填写完安全措施栏,工作许可人签名以表示对所做安全措施及所填内容负责,值班负责人对安全措施及所填内容审查无问题后签名。
3.5.3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二种票参照执行)
3.5.3.1 工作许可人手持填好的工作票会同工作负责人(若几个班同时共用一张工作票进行工作时,应会同总工作负责人和各班的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手触试证明设备确无电压,并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
3.5.3.2 双方确认无问题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并签名,之后由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负责人必须与票面相符。
3.5.3.3 两份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存,必须保持在工作现场;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保存,按值交接。
3.5.3.4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开工时间等记入值班记录簿。
3.5.3.5 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同意。
3.5.4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人员变动(二种票参照执行)
3.5.4.1 工作负责人变动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通知值班负责人,并在工作票上填写离去和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并履行交接手续。
3.5.4.2 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应记入值班记录簿。
3.5.4.3 工作人员变动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人员从一个工作小组转移到另一个工作小组时接受小组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向新增人员交待安全措施,指明停电设备、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
3.5.4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票延期(二种票参照执行)
3.5.4.1 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有关调度规程规定提前时间向值班负责人、值长提出延期申请,值班负责人、值长应在得到调度或公司领导批准延长检修期的通知后才能办理,三方签名后,工作票延期有效。
3.5.4.2 工作票延期应记入值班记录簿。
3.5.5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终结(二种票参照执行)
3.5.5.1 在工作终结之前,值班人员应会同检修人员一起进行设备验收。
--了解所检修项目、发现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并将有关部分填入记录(值班记录断路器故障跳闸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等)。
--按工艺标准检查被检修设备状况,检查设备是否恢复至原始(许可开工)状态。
--检查现场整理清洁、无遗漏物,全部工作人员已撤离。
3.5.5.2 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并与工作负责人分别签名,即为工作终结。此时这份工作票可以交回工作负责人。
3.5.5.3 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终结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3.5.6 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工作票结束(二种票参照执行)
3.5.6.1 值班人员应根据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拆除工作票要求装设的接地线(接地刀闸),拆除按该工作票要求装设的其他安全措施(标示牌、围栏、遮栏等)。
3.5.6.2 值班负责人根据实际拆除的地线(接地刀闸),在保工作票“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栏内填写拆除的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组数,并在该条目后用括号注明所拆除接地线(接地刀闸)的编号,并应与所装设的组数和编号相符。
3.5.6.3 若该工作票中某组接地线或接地刀闸同时兼作另一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暂时不能拆除时,工作票上“地线拆除”栏目内应按实际拆除组数和编号填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地线或接地刀闸系××工作票安全措施,暂不拆除。
3.5.6.4 值班负责人、值长审查无误后分别签名后即为工作票终结,将终结时间记入工作记录簿。
3.6 热控工作票的有关要求说明
3.5.1 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填写(二种票参照执行)
3.5.1.1 其中工作票标题为“国电靖远发电公司热控第一种工作票”。
3.5.1.2 “№:______”一栏,填写工作票序号(工作票的序号编写位数可企业自行制定);“部门(分场)______班组______”一栏填写所在部门和班组;“附页:____张”一栏,填写附页的张数或无(包括安全措施附页和热控、热工保护安全措施票)。
3.5.1.3 “工作负责人:________工作人员:________ ____共___ 人”一栏,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和参加该项工作的总人数。单一班组工作时,若人数不超过五人,必须填写全部人员姓名;超过五人时则只需填写五人姓名并写“等”共计人数。
3.5.1.4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_______”一栏,填写工作的详细内容和具体地点,且只能填写一项工作内容。
3.5.1.5 “计划工作时间:______”一栏:填写该项工作计划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5.1.6 “必须解除的热控装置”一栏的填写:必须有序号且按顺序填写被解除的保护或自动装置,当解除的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须填写“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3.5.1.7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一栏的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每条措施均应有序号,且应按安全操作顺序填写,若措施较多可使用附页,若安全措施比较少,出现空行,要紧顶第一空白行盖“以下空白”章,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a.要求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均由运行人员签名。
b.要求热控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措施执行人”一栏由热控人员签名,“措施检查人”一栏由工作负责人签名。
3.5.1.8 “运行人员补充措施”一栏,由运行人员填写,若无补充,则在该栏目最开头填写“无补充”;若有补充的安全措施,应逐条填写并注明序号;补充措施较多时原工作票收回作废,重新填写新工作票。“措施执行人”和“措施检查人”一栏,填写与上一条中的要求相同。(在热控第二种工作票中 “措施执行人一栏”热控人员和运行人员同时出现后,热控人员与运行人员应共同签名);
3.5.1.9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一栏,由值长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填写批准工作结束时间。
3.5.1.10 “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一栏,当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允许开工时间后,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
3.5.1.11 “工作负责人变更”一栏,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并进行签名、填写变更时间,被变更的工作负责人向新的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情况后方可离开,新的工作负责人在开始工作前,须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签名。
3.5.1.12 “工作票延期”一栏,工作在预定时间尚未完成,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延期后,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延期,值长同意后,填写延期结束时间并签名。
3.5.1.13 “工作终结”一栏,当所有的检修工作终结后,填写具体的工作终结时间,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热控措施已恢复,组织清扫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结束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长共同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签名。
3.5.1.14 “备注”一栏的填写:与工作有关但票面中未涉及到的内容;需要交待的事项。
3.5.2 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
3.5.2.1 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填用要求
--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时,若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危及到发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时,随工作票一并办理该审批单;
--若解除机组主保护以外的其它联锁和辅机的联锁,可不办理该审批单(但工作结束时不能投运的热工联锁,必须补办该审批单,作为班组设备管理的档案资料) ;
--工作提出单位负责办理审批单的手续;
--主要保护的解列必须得到总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同意批准并签名;特殊情况下可由得到总工(主管生产的总经理)口头授权的值长代签,但值长必须做好记录。
3.5.2.2 主要热控保护装置解列审批单的填用说明
--“审批单编号”一栏的填写: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内部档案资料;
--“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申请部门”一栏的填写:填写工作任务提出部门(分场)的具体名称;
--“班组”一栏的填写:填写申请解列主要热控保护装置所在班组的名称;
--“申请人”一栏的填写:
a) 工作任务由热控部门提出,应填写部门主任或专责工程师姓名;
b) 工作任务由其它部门提出(值长可代为申请并填写),应填写任务提出单位的主任、专责工程师(值长)姓名;
c) 由于运行工况变化需要提出时,填写值长姓名。
--“申请解列热控保护装置名称”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提出单位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保护装置名称;
--“申请解列时间” 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解列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
--“解列原因”一栏的填写:由工作任务单位填写解列保护的原因和必要性;
--“解列步骤”一栏的填写:由热控专业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解列步骤;
--“批准时间” 一栏的填写:由总工(或主管生产的总经理)签发;
--“解列时间” 一栏的填写:
a) 由措施执行人执行具体解列任务后,填写解列的时间,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b) 措施执行人在解列保护后签名;
c) 监护人应全过程进行监督并签名;
d) 值长确认保护装置已解列后签名。
--“恢复时间” 一栏的填写:
a) 措施执行人执行保护装置恢复后,填写恢复时间,以××××年××月××日××分的格式填写;
b) 措施执行人在保护装置恢复后签名;
c) 监护人应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签名;
d) 值长在保护恢复后要落实清楚并签名。
--“备注”一栏的填写:审批单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尚需说明的在此处填写。
3.6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填写[热控保护(信号)安全措施票填用参照执行]
3.6.1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使用要求:对于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在进行检修、维护、试验工作前,应随工作票办理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样式见附件5)。
3.6.2 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填写说明
3.6.2.1 “编号”一栏的填写:按部门自行规定的统一编号填写,并作为班组内部档案资料。
3.6.2.2 “对应的工作票号”一栏的填写:应填写相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3.6.2.3 “被试设备及保护名称”一栏的填写:填写具体设备及保护名称。
3.6.2.4 “工作负责人”一栏的填写: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姓名。
3.6.2.5 “签发人”一栏的填写:该工作票的签发人姓名。
3.6.2.6 “工作内容”一栏的填写:具体工作任务。
3.6.2.7 “工作时间”一栏的填写:由工作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填写具体需要工作的时间,以××年××月××日××时××分的格式填写。
3.6.2.8 “安全措施内容”一栏的填写:由工作负责人,按照安全、准确、可靠的原则填写具体安全措施内容,包括应打开及恢复压板、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线和联锁开关等,按工作顺序填写安全措施。
3.6.2.9 “执行”一栏的填写:安全措施内容的具体执行过程,已执行,在“执行”栏打“√”。
3.6.2.10 “恢复” 一栏的填写:安全措施内容的具体恢复过程,已恢复在恢复栏打“√”。
3.6.2.11 “填票人” 一栏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内容填写者签名,一般为工作负责人。
3.6.2.12 “操作人”一栏填写: 安全措施执行人在保护装置恢复后签名;
3.6.2.13 “监护人”一栏填写:监护人应进行全过程安全措施执行监护并签名。
3.6.2.14 “审批人”一栏填写:对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内容进行审核、批准执行该项工作并签名。
3.7 对工作票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写
3.7.1 对工作票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填写,应针对工作特点、作业方法、应用的工器具、工作环境、设备状况、气候条件、工作时间等,结合事故教训,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
3.7.2 填写“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应在危险点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按照“四个方面、三个层次”来开展(四个方面是指:人员、环境、设备、管理;三个层次是指:工作前、工作过程、工作结束)。
3.7.3 重大、复杂作业项目,应制定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方案,并在工作前下发到部门、班组,便于提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和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填写“危险因素控制措施”。
3.8 对工作票票面及使用有关要求
3.8.1 工作票采用统一格式,字体为华文中宋五号,标题为黑体三号,表格行距8mm(格式参见附件1-5)。工作票使用微机管理的,应满足工作票使用要求,采用授权管理,分级控制。
3.8.2 第一种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一日送交工作许可人处,临时消缺工作可以在工作开始以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工作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3.8.3 工作许可人接收、审查工作票时,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有重要遗漏,应立即退回,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措施不完善、不明确时,工作许可人可对工作票安全措施进行必要补充。
3.8.4 工作许可人签收、许可、终结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或mis)上进行登记。已终结的工作票盖“已终结”字样印章,作废的工作票,盖“作废”字样印章。(工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见附件7)。
3.8.5 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3.8.5.1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且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进行工作时,可办理一张工作票,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人员栏内只填明各班负责人及工作总人数,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3.8.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不准将设备合闸送电,如有紧急需要,需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
3.8.5.3 工作票的编号,原则上便于工作票的统一管理和统计,同时分别设立(热力)机械、电气、热控工作票登记本备查。
3.8.5.4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一时间只能承担一项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工作负责人需离开该工作现场,进行别的检修任务时,必须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8.5.5 工作票应提前送交工作许可人处,由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填写补充安全措施。
3.8.5.6电气、热控设备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若需解除机组的主保护,在填写工作票时,应同时办理热控、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并同工作票一并执行。
3.9 工作票的管理
3.9.1 工作票由安监部门统一回收、监督,并做出合格率评价。
3.9.2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
3.9.3 工作票检查评价
3.9.3.1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 ×100%
3.9.3.2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工作票的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未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不是用蓝/黑色园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有涂改;微机打印工作票有错、漏字、被涂改。
3)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对设备名称、编号、时间、动词等关键词有涂改;手写工作票非关键字涂改超过两处;手写工作票涂改处签发人未盖章;微机打印工作票有涂改。
4)公用系统与单元系统(设备)共用一张工作票。
5)安全措施比安全规程的要求降低;扩大工作票使用范围;工作地点与工作票内容不符。
6)工作许可手续未完备,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工作终结时,未按要求检查设备状况;工作票遗失。
7)检修设备需要送电试转、水压试验等,未将工作票押回。
8)签名人员不具备资格、代签名、没有签名或未签全名。
9)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办有两张及以上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10)工作负责人变更,未经原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办理变更手续。
11)检修工作延期,未在工作票上按规定履行延期手续;提前开工;终结时间超期。
12)工作票有重号、缺号或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它不符“安规”要求的。
13)未盖“以下空白”、“已终结”或“作废”印章;未按要求盖章、盖错章。
14)工作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不符。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