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安全管理规范
1、机电设备齐全、完好,严禁一台开关控制多台电气设备。
2、使用风机时必须安装好风电闭锁装置及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不用综保。
3、严禁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溜子的安全设施、信号、护罩以及远控开关必须齐全可靠。
5、所有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否则应立即更换。
6、严禁维护工带电作业,与机电维护无关人员,不准随便操作机电设备。
7、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吊挂时必须用电缆钩,严禁用铁丝。整个巷道铺设的电缆,不得经受水淋,严禁在任何电缆上吊挂物体。
8、严禁机电设备附近放油质物品和炸药、雷管;9、凡是移动机电设备及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停电,并有专人看管或挂上“有人检修,不准送电”的牌子;
10、采区变电所由机电科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机电设备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并全部上架。
12、经常检查开关是否失爆,电缆是否破皮漏电。
13、电缆线破皮应立即更换或进行处理,发热时及时查明原因。
14、一旦发生火灾,先切断电源,尽量就地灭火,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15、开关跳闸时,由维护工查明原因,并恢复送电,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16、加强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消灭失爆现象。
17、不经机电科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井下设备不经检查不得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