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商厦供配电设施管理规范
商厦供配电设施管理规范
目的:保证商厦供电设施正常运行及完好。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商厦工程部。
(一)低压值班电工负责高压室与低压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春、冬季对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夏、秋季每小时一次,并做好记录。
(二)1小时对低压配电柜巡视一次,记录设备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填写《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三)发现供配电设施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电工班长和电气主管,并尽快排除故障。
(四)按照相关规程,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供配电设备检查保养表》,并按照设备的实际情况制订中修和大修计划。
(五)按照保养计划表,定期对供配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六)应建立电气设备台帐、设备卡。
(七)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电气主管批准后,经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八)配电室需保持良好的通风与照明,门窗开启灵活,消防设施完备。
(九)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十)不得擅自更改配电室机电设备线路,若确需更改,需经电气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
(十一)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查看《交接班记录》。
(十二)上一班设备运行状况交待不清楚,记录不规范,配电室不清洁,不准交接班。
(十三)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应坚守岗位,不准下班。
(十四)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严禁交接班。
(十五)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十六)电气值班及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电气操作规程,操作供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七)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下需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十八)自动空开跳闸或熔断,应查明故障原因再行恢复。
(十九)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二十)发现高压设备单相接地时,室内4m以内不得接近故障点,室外8m以内不得接近故障点,进入上述范围内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二十一)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二十二)凡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倒闸操作,除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隔离开关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必须填写操作票。
(二十三)高压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得到电气负责人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并做好记录,填写操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有调度协议者应按调度协议执行。
(二十四)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电源侧隔离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合闸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二十五)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者监护。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发令人报告,清楚后再行操作。
(二十六)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工作票制度;(2)工作许可制度;(3)工作监护制度;(4)工作的间断、转移、终结制度;
(二十七)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