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宿舍备品管理规范
大学学生宿舍备品管理规范
为了强化学生爱护公物意识,维护宿舍家具、备品的完好,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1、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宿舍内的钢制床、学生桌、自习椅凳、梯子、窗帘、电话、灯具、开关、插座、衣柜、书架、清扫工具等备品的管理和维修。
2、宿舍内的家具、备品不经同意,不得擅自拆卸移位、搬出和调换。
3、宿舍内的备品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需到宿舍管理中心交付赔偿金后由宿舍管理中心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责任不明的,由该宿舍成员共同赔偿。自然损坏的由学生报所在楼门卫,门卫报宿舍管理中心或学生直接报宿舍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宿舍家具、备品损坏赔偿标准:
(1)窗玻璃、大门玻璃:100元/块。
(2)门玻璃:7元/块;门上亮玻璃:13元/块;门玻璃条2元/根,
(3)窗帘:15元/片;
(4)柜面、门面、门框边20-40元/处;
(5)普通门锁:18元/把;普通锁芯:15元;压把锁芯:20元;配钥匙:2元;
(6)灯管:15元/支;
(7)插座五孔:10元/个;
(8)开关:7元/个;
(9)公共部分节能灯:7元/个;
(10)起辉器:2元/个;
(11)镇流器:20元/个;
(12)桌面:100元/张;
(13)凳子:40元/个(坏一条腿5元/个);
(14)北区公寓木椅子:40元/个;南区公寓木椅子:88元/个;
(15)门:180元/扇;
(16)公寓厕所门面:60元/扇;
((17)公寓门面:80元/扇;
(18)大抽屉:30元/个;电脑桌抽屉:18元/个;
(19)其它家具、备品以及物品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根据造价和维修费用视情况按价赔偿。